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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综]把智商吃掉 作者:鬼手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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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有些深,他怕把持不住啊。身体已经很诚实地想要扑倒芙蕖,理性也不知道能支撑多久呢。

    “……”就差在脸上写满“色/欲熏心”四个大字,芙蕖无力地“喂”了一声,也不知该如何接话了。

    明明是非常严肃的听故事情节,突然就切换到了说出来都羞人的粉红画面,唉。

    “对了!”放任自己在芙蕖面前袒露他流氓并且窘迫的一面,宫九脸皮厚厚,完全不害臊。他临走之前,又多问一句,“就你说的那柄能帮人的破剑,他是雄的雌的?”

    那可是贴身携带的焚寂剑啊,想想,芙蕖对那破剑确实很珍惜很宝贝,嫉妒!

    “这醋也吃?出息啊你!”芙蕖没忍住这人一路歪到家的不正经,伸脚踹他。

    #我男朋友在吃一把宝剑的醋,要不要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百花楼离花家大宅不远,骑马大约半日路程,这么算起来,花满楼也回去有十多日之久,除了先前安排下人照料,竟然也没有其他消息。难不成是花家出了什么事嘛。芙蕖胡思乱想着,开口又把宫九喊回来:“江南花家还太平吗?”

    被扔出去又捡回来的宫九:“……俨然觉得自己成了球。”

    人真的不能太高傲,九公子叹息自己的命运,哪怕是再目中无人、再毁天灭地,也架不住有这样一个……完全不拿你当回事的人出现。

    他很无奈,还是耐着性子想了一下,摇头道:“商界没听说花家有何变动,或许内宅有吧,没有关注。”

    天色虽暗,离着睡觉也还早。芙蕖站在原地揉揉肚子,颇为严肃在思考什么事情,“阿九,咱们去外面溜达着消消食如何?吃太多,会变猪。”

    本来宫九也只是因为激情/欲望才避讳要走人的,这会儿因为芙蕖这跳跃性的话题,倒是渐渐平息下来。他欣然答应。反正九公子如今的人生主题就是讨好媳妇儿,其他全无所谓。

    “你真好。”两个人从二楼窗子飞身而下,静悄悄地没有惊动别人。转了个弯来到灯明人稀的街市,芙蕖拽了拽他的衣袖,“阿九,背我好不好?”

    她早已决定全身心投入来谈一场恋爱了,难得的少女心爆棚,芙蕖倒是很羡慕那些个话本上的粉红情节,于是自认不会恋爱技能的她也想浪漫一次。想一想情郎背着心上人走远,或者是公主抱什么的,太羞耻了……但莫名有些期待呢。

    练武功的人从来不需要担心扛不动或是耐力不够的问题,宫九很乐意跟芙蕖亲密接触,只不过……“芙蕖宝贝,你确定这是要出来消食?”缩在他背上并不能帮助消化吧?

    “你管呢,”芙蕖任性起来,自己跳到他的背上勒住脖子喊出发,“反正有人说要娶我了,就算胖下去,也不担心找不到相公。”

    “这话我爱听。”突然就这样直白承认自己,真是喜闻乐见。宫九笑了笑,认命背着芙蕖往路上溜达,再接再厉诱惑道,“不如你随我去我的住处如何?顺便可以让连二查查你关心的花家事情,嗯,还有小厨房里不少食品,等你宠幸呢。”

    “……也好。”

    看在宫九这般诚心诚意邀请做客的份上,芙蕖其实也打算离开百花楼透透气。她现在并不排斥宫九亲近。再者,就算自己在百花楼,这家伙夜晚也总是跑来“参观”,算起来还都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连二:公子你真是慢性子,就这么久的时间,还没吃干抹净呢?

    宫九:你真当我是变态吗?人肉又不好吃!

    连二:不是红烧那个吃,我是说……算了,我去打酱油。

    芙蕖:呵呵,装,你接着装,我就静静的看着。

    ☆、登堂入室

    要说以前的时候,做九公子的属下,除了自豪,剩下的只有担惊受怕。因为那家伙是个阴晴不定的存在啊,高兴了不表露,不高兴了变着法子的罚人,虽说不像魔教里面那样悲惨的失去性命,却也是备受煎熬的。

    如今就不同啦,听说九公子谈恋爱了,还是那种他上赶着倒贴、人家姑娘不爱理人的主动型选手。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偶尔在他面前提几句芙蕖姑娘,赏钱大把的有。

    连二刚从外地归来,就看到后院里一个个面带喜色的同仁,仿佛他们睡了姑娘似的那么兴奋。这大早晨的,是怎么的呢?集体做春/梦了么?!

    “什么,你们说昨晚夫人住在这边啦?”虽然芙蕖还没嫁,但是下属们非常机智地只喊夫人,靠着这个称呼,犯个错什么的都能免于被追究,太滋润了。

    “你来得正好,去趟厨房。”连一自从在芙蕖面前丢了面子,那自尊心节节高升,恨不能躲得远远的。这会儿看连二回来,果断把安排早饭的差事丢给连二。一边暗骂厨子的没节操:不就是多了个女主人嘛,至于么,平日里三四碟小菜打发,今天整出来一大桌。

    浪费可耻啊!拍马屁更可耻。

    还没摸清怎么回事呢,一身风尘仆仆的连二晕着圈圈眼,一头雾水地往公子院子里走。

    “公子,早饭都备好了,您什么时候用?”

    “唔,等一下。芙蕖在洗漱,该是快了。”天色还早,但宫九自来很少睡眠,在其他人都迷蒙挣扎着跟棉被作斗争时,他早已读完半本书,顺便在房顶飞上一小圈练习身手。

    就知道是这样,一遇到芙蕖,公子他就不正常!连二看着公子一脸荡漾,还是觉得无法直视高端上司一秒变痴汉。

    顿了下,连二又跟宫九道:“公子,听说女子都喜欢有财有势的,您在此地的居所是否太简陋了些?或者该临时置办稍大些的宅子,金屋藏娇可好。”

    不得不说,连二虽然自小单纯,到底是出去办差多了,对这社会关系及恋人相处还是颇有心得的,堪称理论上的巨人。

    宫九在没遇到芙蕖之前,其实是那种生无可恋的状态。因为他拥有的太多了,权势随意掌控,人心任他猜测……颇有些高处不胜寒的傲气。这种人往往已经脱离了俗事的牵绊,手握着银子都懒得购置古董或是宅子。

    ……表面看来,九公子的产业比花家和西门那里都相差颇远。

    他的居所说起来也还算豪华,但若是跟芙蕖先前住的万梅山庄比较起来,还是挺弱的。

    “无妨。”

    怎么想芙蕖都不是嫌贫爱富的嘛,她平日里的作风也很简朴,又是快要离开江南了,应该没必要多准备什么。若是宫九真的折腾一番,铺张浪费,恐怕还会挨训的。毕竟芙蕖短暂害羞之后,便接受了自己以后会嫁给宫九的预设。九公子的钱,早晚也是她的,花了能不心疼吗?

    早就说了是她来管家,那并不是在开玩笑的。

    现在的问题是,宫九巴巴地追着,想让芙蕖来当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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