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7
千帆 作者:铁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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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 作者:铁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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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想照顾陆征帆的心情”。
他想照顾他,跟他并肩而站,而不是站在他身后或者身前。
但以目前的情况看来,他真是站在陆征帆“身后的男人”,陆征帆替他挡风挡雨,不嫌脏不嫌累地鞠躬尽瘁。就住院那会儿,陆征帆就是跟他冷战,心一刻也没放松,全抛他身上。
他呼吸重了或浅了,都跟掐着他心脏似的。
陆征帆几时这么担心过一个人啊……他觉得自己要神经衰落了。
人人都说“关心则乱”,是有三分道理七分痴在其中的。
叶松来看过一次陆征帆,两个人在阳台说话。身残志坚的千帆去上班前觑了他们一眼:说什么能说这么久……
于是扬高了声音对那边喊:“我去上班了。”
陆征帆“嗯”了一声算捧场了。
千帆想,完了,这次我得哄他了。
阳台又添了一对鹦鹉,叽叽喳喳很热闹。陆征帆给它们取了名字,一只叫蹦蹦,一只叫闹闹。蹦蹦不爱学舌,喜欢在笼子里跳来跳去,闹闹很吵,独自负责了两只鸟的语言量。
叶松逗了一会儿问:“你们没事吧?”
“我要是回答没事,是骗人了。”陆征帆把茶添了,“就是觉得,有点累;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和小帆一起生活。”
叶松坐他对面,沉默半晌后才说:“你知道吗?那年……我想想,那年冬天吧,你跟我告别,我那时候站在窗户看,心想,太好了,你终于逃出叶家了,我等你回来救我出去。后来有一次,我听叶家的探子说,你在云南那遇到了泥石流,差点丧命,我担心你的同时又担心自己:万一,如果,你哪天没来救我,我是不是一辈子关在叶家大宅里?”
陆征帆没接话,看着叶松,示意他继续说,虽然叶松说的事与他的苦恼听起来八杆子打不着。
“我一直不敢跟老爷子正面提我的想法,我想脱离叶家的庇护,我想自己去看看我生活的圈子,可如果我自己说出那句话,那代表我的一切都没有了,或许连基本的生存都有问题。所以跛脚六掳走我,我既恨他,又有\'太好了我走出叶家\'的感觉。可是我不能平白无故死在外面,所以我又得救了。就跛脚六来掳我时,那次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我没有反抗,所以他出乎意料的顺利,不然以我练过几下子的身手,他能那么容易。”
陆征帆听到这,跟叶松一起发出苦涩的笑。
“经过那一次,我想,人生苦短啊,这四个字以前并没有太深切的体会。所以去他妈的人言可畏,去他妈的富贵不在,去他妈的前途未卜,爷只想当下活得痛快!那次之后,我跟老爷子坦白了,我想离开叶家。”
陆征帆往后一靠,审视眼前气质沉稳的少爷。
几年时间,眼前只顾声色犬马的叶少爷竟然洗净了铅华一般,人事阅历,真是一笔笔千金不换的财富啊。
然而“离开过去的生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这在外人看起来是吃饱了瞎折腾的想法,却是陆征帆和叶松都彼此了解的感受,不足与外人道也。
也许有一天,他日回想起今朝的万丈豪情,会发现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把背离世俗的心蹉跎了,也许只剩下百感交集的泪水,那又如何呢?
这一生,如果没按自己的心意活过,该怎么对得起“生而为人”?
叶老并没有放弃他最疼爱的小孙子,人年纪一大就越发渴望身边有人声,即使他在最开始不准叶家人帮助叶松,但还是暗地里派人看着他,保证他基本的安全。
叶家上下把老爷子的用心看在眼里,谁还信奉当日老爷子敲着拐杖气呼呼的那句“谁都不准帮他!谁帮他谁就是与叶家为敌!”
不过这些都是暗里的事,有些事还是适合在黑暗里悄悄进行的。
叶松回国的行程紧张,跟陆征帆简短叙旧完,还得去看看越发年老的爷爷。以前陆征帆就觉得他跟叶家乃至整个四九城的公子爷们格格不入,因为他身上有种闲坐淡看纸醉金迷的气质。果不其然,叶松还是“出格”了,他说还得飞去非洲进行慈善事业呢。陆征帆算明白他为什么黑了很多了。叶松笑得很快乐,充实的自由的快乐,陆征帆是由衷地为他高兴。
送走了真正在普度众生的叶松,陆征帆独自回味叶松说的那番话。
人生苦短。
也许在千帆短短的二十几年里,他已经把平常人一辈子的苦痛与丑陋都见了个遍,他如今所取得的一切也许对他来说依然是飘渺的不真实的,他仍在在追求着下一个“有朝一日”。
对千帆那种与生俱来的疼爱是融入到血液里的,所以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所以究竟是亲情大于爱情,还是这根本就一直是亲情?
陆征帆不明白这股酸涩是怎么来的,那段拷问像一鞭子抽在心上,像一鞭子下去,腾起了厚厚浮沉,露出来最真最原始的答案:我爱他。
不然我在遇到泥石流以为自己快活不成的时候,不会写下那些字。
是的,我爱他。
管他怎么折腾,管他怎么让我心神不宁,我愿意陪着他护着他!
这么一豁然开朗,陆征帆笑骂了自己一句:“真真有点贱啊……”
这天,从来都是下班时间没到就坚守岗位的千帆竟然提早回来,陆征帆在厨房里煲汤,煲的是余小鱼带来的那堆药效奇特的补品。
一闻见屋子里淡淡的药香,千帆就往厨房钻,那慌乱中想藏起来的陆大爷被撞了个正着。
咳,事情是这样的:陆大爷这次把千帆救回来后,新仇旧恨叠加,情绪化全面升级,是空前绝后的烦躁全面贯彻“三不”原则:不理不看不照顾,所以千帆这个伤了一条胳膊的真正病号这几天都是自个儿解决个人卫生和一日三餐。
陆征帆想他没这么快下班,偷偷煲了汤丢厨房,千帆饿了就会去厨房找吃的。只要没被他撞见自己亲自下厨的情景,不算原谅他了。
看看,恋爱中的男人脑回路是不可理喻的!看见你煲汤和喝着你煲的汤有什么区别吗?!
千帆还没走到厨房就看见陆征帆慌手慌脚地摘围裙要出来,他靠着门框堵在那:“哥,该消气了吧?”
“滚。”
陆征帆开口说了一个字,自己就后悔,不是打定主意不理他吗。
千帆好几日没被骂了,浑身正不舒服呢,好像陆征帆这一开口,准确地挠到了他骨头缝里的痒,于是心情特别好地又说一句:“你再骂骂我。”
“……你没毛病吧?”
说完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个是毫无表情地觑着对方,一个是喜逐颜开地盯着对方,这么瞧了两眼都笑了。
陆征帆:“起开起开,吊着胳膊别在这添乱。”说完重新进去厨房,把中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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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 作者:铁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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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想照顾陆征帆的心情”。
他想照顾他,跟他并肩而站,而不是站在他身后或者身前。
但以目前的情况看来,他真是站在陆征帆“身后的男人”,陆征帆替他挡风挡雨,不嫌脏不嫌累地鞠躬尽瘁。就住院那会儿,陆征帆就是跟他冷战,心一刻也没放松,全抛他身上。
他呼吸重了或浅了,都跟掐着他心脏似的。
陆征帆几时这么担心过一个人啊……他觉得自己要神经衰落了。
人人都说“关心则乱”,是有三分道理七分痴在其中的。
叶松来看过一次陆征帆,两个人在阳台说话。身残志坚的千帆去上班前觑了他们一眼:说什么能说这么久……
于是扬高了声音对那边喊:“我去上班了。”
陆征帆“嗯”了一声算捧场了。
千帆想,完了,这次我得哄他了。
阳台又添了一对鹦鹉,叽叽喳喳很热闹。陆征帆给它们取了名字,一只叫蹦蹦,一只叫闹闹。蹦蹦不爱学舌,喜欢在笼子里跳来跳去,闹闹很吵,独自负责了两只鸟的语言量。
叶松逗了一会儿问:“你们没事吧?”
“我要是回答没事,是骗人了。”陆征帆把茶添了,“就是觉得,有点累;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和小帆一起生活。”
叶松坐他对面,沉默半晌后才说:“你知道吗?那年……我想想,那年冬天吧,你跟我告别,我那时候站在窗户看,心想,太好了,你终于逃出叶家了,我等你回来救我出去。后来有一次,我听叶家的探子说,你在云南那遇到了泥石流,差点丧命,我担心你的同时又担心自己:万一,如果,你哪天没来救我,我是不是一辈子关在叶家大宅里?”
陆征帆没接话,看着叶松,示意他继续说,虽然叶松说的事与他的苦恼听起来八杆子打不着。
“我一直不敢跟老爷子正面提我的想法,我想脱离叶家的庇护,我想自己去看看我生活的圈子,可如果我自己说出那句话,那代表我的一切都没有了,或许连基本的生存都有问题。所以跛脚六掳走我,我既恨他,又有\'太好了我走出叶家\'的感觉。可是我不能平白无故死在外面,所以我又得救了。就跛脚六来掳我时,那次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我没有反抗,所以他出乎意料的顺利,不然以我练过几下子的身手,他能那么容易。”
陆征帆听到这,跟叶松一起发出苦涩的笑。
“经过那一次,我想,人生苦短啊,这四个字以前并没有太深切的体会。所以去他妈的人言可畏,去他妈的富贵不在,去他妈的前途未卜,爷只想当下活得痛快!那次之后,我跟老爷子坦白了,我想离开叶家。”
陆征帆往后一靠,审视眼前气质沉稳的少爷。
几年时间,眼前只顾声色犬马的叶少爷竟然洗净了铅华一般,人事阅历,真是一笔笔千金不换的财富啊。
然而“离开过去的生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这在外人看起来是吃饱了瞎折腾的想法,却是陆征帆和叶松都彼此了解的感受,不足与外人道也。
也许有一天,他日回想起今朝的万丈豪情,会发现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把背离世俗的心蹉跎了,也许只剩下百感交集的泪水,那又如何呢?
这一生,如果没按自己的心意活过,该怎么对得起“生而为人”?
叶老并没有放弃他最疼爱的小孙子,人年纪一大就越发渴望身边有人声,即使他在最开始不准叶家人帮助叶松,但还是暗地里派人看着他,保证他基本的安全。
叶家上下把老爷子的用心看在眼里,谁还信奉当日老爷子敲着拐杖气呼呼的那句“谁都不准帮他!谁帮他谁就是与叶家为敌!”
不过这些都是暗里的事,有些事还是适合在黑暗里悄悄进行的。
叶松回国的行程紧张,跟陆征帆简短叙旧完,还得去看看越发年老的爷爷。以前陆征帆就觉得他跟叶家乃至整个四九城的公子爷们格格不入,因为他身上有种闲坐淡看纸醉金迷的气质。果不其然,叶松还是“出格”了,他说还得飞去非洲进行慈善事业呢。陆征帆算明白他为什么黑了很多了。叶松笑得很快乐,充实的自由的快乐,陆征帆是由衷地为他高兴。
送走了真正在普度众生的叶松,陆征帆独自回味叶松说的那番话。
人生苦短。
也许在千帆短短的二十几年里,他已经把平常人一辈子的苦痛与丑陋都见了个遍,他如今所取得的一切也许对他来说依然是飘渺的不真实的,他仍在在追求着下一个“有朝一日”。
对千帆那种与生俱来的疼爱是融入到血液里的,所以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所以究竟是亲情大于爱情,还是这根本就一直是亲情?
陆征帆不明白这股酸涩是怎么来的,那段拷问像一鞭子抽在心上,像一鞭子下去,腾起了厚厚浮沉,露出来最真最原始的答案:我爱他。
不然我在遇到泥石流以为自己快活不成的时候,不会写下那些字。
是的,我爱他。
管他怎么折腾,管他怎么让我心神不宁,我愿意陪着他护着他!
这么一豁然开朗,陆征帆笑骂了自己一句:“真真有点贱啊……”
这天,从来都是下班时间没到就坚守岗位的千帆竟然提早回来,陆征帆在厨房里煲汤,煲的是余小鱼带来的那堆药效奇特的补品。
一闻见屋子里淡淡的药香,千帆就往厨房钻,那慌乱中想藏起来的陆大爷被撞了个正着。
咳,事情是这样的:陆大爷这次把千帆救回来后,新仇旧恨叠加,情绪化全面升级,是空前绝后的烦躁全面贯彻“三不”原则:不理不看不照顾,所以千帆这个伤了一条胳膊的真正病号这几天都是自个儿解决个人卫生和一日三餐。
陆征帆想他没这么快下班,偷偷煲了汤丢厨房,千帆饿了就会去厨房找吃的。只要没被他撞见自己亲自下厨的情景,不算原谅他了。
看看,恋爱中的男人脑回路是不可理喻的!看见你煲汤和喝着你煲的汤有什么区别吗?!
千帆还没走到厨房就看见陆征帆慌手慌脚地摘围裙要出来,他靠着门框堵在那:“哥,该消气了吧?”
“滚。”
陆征帆开口说了一个字,自己就后悔,不是打定主意不理他吗。
千帆好几日没被骂了,浑身正不舒服呢,好像陆征帆这一开口,准确地挠到了他骨头缝里的痒,于是心情特别好地又说一句:“你再骂骂我。”
“……你没毛病吧?”
说完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个是毫无表情地觑着对方,一个是喜逐颜开地盯着对方,这么瞧了两眼都笑了。
陆征帆:“起开起开,吊着胳膊别在这添乱。”说完重新进去厨房,把中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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