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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结束,乐队成立!

    下午两点整,随着“我爱吃香蕉”的道歉,席卷网文圈的“刷票”风波,便逐渐降温,彻底告一段落……
    但任然有不少网友表示会持续关注。
    特别是对几部作品,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陈煊再次用实力证明,他的粉丝才是最强的。
    “煊哥还会写小说吗,创意是真的不错,吊炸天啊,我还想问问你,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我慕名去看了一遍,一下子就看入了神,我最喜欢那本《仙剑奇侠传》,煊哥帮我催更一下谢谢!”
    “煊哥,你的脑洞是真的大!”
    “这几本作品日后会影视化么,我好期待啊,煊哥加油,我会持续关注你的!”
    事件平息之后,陈煊的微博关注量,又有小幅度的上涨。
    陈煊一顿操作,不仅化解了危机,又把影响力扩充到文学领域。
    想必那几本作品,一定会长时间受到重点关注。
    热度一下子就起来了。
    有这样的神队友,不想火都难啊。
    当然,若不是“煊家军”给力,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毕竟他的推广和运营,在某种程度上,确实破坏了行业规则,以后工作室纷纷效仿,可能对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但这是官方所要考虑的事情。
    “老板,这次事件又帮我们吸引了一批粉丝!”陈敏喜滋滋地道。
    “老板,我们发布的几本作品都火了!按照我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可能会大爆!”赵白神色十分激动。
    倘若剧情不崩,必然成为现象级的作品。
    “莫激动,现在还只是开始……”
    陈煊还是比较冷静的,嘱咐大家道,“你们也看到了,这件事莫名就登上热搜,很可能有人在背后使阴招,日后我们更要严以待己,注意下言辞,绝不能让那些人抓到把柄……”
    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是谁,但防范意识必须要到位。
    “是,老板!”
    众人异口同声地道。
    “嗯,这个月每个人奖励一千块钱!”
    “噢噢!”
    “谢谢老板!”
    “老板威武!”
    工作室里一片沸腾之声。
    ……
    这些天,陈煊都比较悠闲。
    白天来工作室“上班”,拍点视频,直播个几个小时。
    下午没事就回家陪老婆。
    零碎的时间就打磨剧本,尽量做到贴合这个世界,尤其是把里面的时代背景,部分设定啊,还有一些流行的“梗”,统统进行修改替换和优化……
    必须要严谨,逻辑自洽。
    就这样到了六月七号。
    黄松林打来电话,说是乐手已经招募完毕,只差他这个主唱排练一下。
    也是的,乐队一定要和谐,必须要有默契感。
    一旦闹矛盾,离解散就不远了。
    陈煊心情很激动,连忙驱车过去。
    十多分钟后,他到达黄松林的录音棚。
    “哎哟,可算把你盼来了啊!”
    黄松林入如请神仙一般,笑容可掬。
    “……”
    陈煊只是笑了笑。
    这时候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黄松林把陈煊架进录音棚。
    哟呵,好多人。
    王霖也在?
    陈煊在打量他们。
    相反,里面的这些人也在观察陈煊。
    “来来来,我来介绍一下!”
    黄松林指了指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小伙儿,“这位是孙立,弹得一手好吉他,最擅长个人solo!”
    “你好!”
    此人留着一齐眉长发,身形比较瘦弱,一副放荡不羁的模样,颇有几分浪子形象。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diy t恤,破洞牛仔裤快要垮下来,露出了腰间的铆钉皮带。
    长相嘛,五官倒还有几分清秀。
    果然是摇滚少年,这身行头就很“摇滚”。
    “煊哥好!”
    孙立弯腰伸手,语气很恭敬。
    显然对陈煊很感兴趣。
    无论《夜空中最亮的星》和《追梦赤子心》够不够“摇滚”,但那独一档的创作能力终究令人钦佩,想想要和他组成乐队,心情真是说不出的向往。
    两人一握手,陈煊就觉得黄松林所言非虚。
    孙立手上粗糙不堪,全是厚厚的老茧,擅长solo?不愧是优秀的吉他手!
    “这位叫孙成,是孙立的弟弟,也是吉他手!”
    黄松林又指了指旁边那个黄发青年。
    乍一看,还真有几分相似?
    亲兄弟?
    一个主音吉他,一个节奏吉他。
    那就很不错了。
    黄松林笑道:“孙成在乐队里担任节奏吉他手,他们孙氏兄弟在圈内就小有名气,听到陈煊有组建乐队的意向,他们俩立马就过来了!”
    感情还是我的粉丝?
    陈煊有些意外。
    自己在摇滚全这么火吗?
    其实他不知道,自己这一个多月的神级表现,早已在各个圈里广泛传开。
    华语摇滚圈多久没有新鲜血液了?
    陈煊毕业晚会上的高能表现,足以在摇滚圈传播开来。
    “这位是林秋然,贝斯手!”
    黄松林看着旁边一个长头发的人说道。
    长头发,身材瘦高,安静话不多,的确和贝斯很匹配。
    一个乐队里,最受欢迎的是主唱和吉他手。
    不为什么,帅和酷两个字就可以概括。
    存在感最低的当属贝斯手。
    有人甚至不知道,贝斯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站在那里拨动着琴弦,有时候连声音都听不到。
    当然,这些都是笑话。
    有些贝斯手也会这样自嘲。
    但玩笑归玩笑,贝斯可是乐队中的灵魂。
    贝斯又叫低音吉他,担任乐队中的低音声部。
    一首音乐,旋律好听,但没有低音的润色补充,也会变得浮躁空乏。
    所以,在一个乐队中,贝斯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一位就是鼓手,沈重!”
    沈重,人如其名,吨位确实大,个头一米八网上,但体重起码有一百八十斤。
    顶着大光头,体型很魁梧,打起鼓来一定很有力量感。
    打鼓,第一要稳,第二节奏感要好。
    乐队演奏时,鼓点出了偏差,整个乐队全乱套了。
    所以,鼓手一定要稳!
    一个摇滚乐队,这是最基本的配置。
    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贝斯,架子鼓,还有主唱。
    当然,有些可能会加入键盘,这必然会使乐队更加“多元化”。
    “这位我就不多介绍了吧?”
    “煊哥,大名鼎鼎的煊哥,华语摇滚中,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哈哈哈……”
    黄松林对陈煊又是一阵吹捧。
    话虽如此,但陈煊的表现还不够封神吗?
    “黄老板啊,你可别折煞我了!”
    “哈哈,来来来,好不容易凑齐人数,你们几分好好交流一下,争取在草莓音乐节上,大放异彩!”黄松林异常开心,简直比陈煊还要激动。
    这反常的举动,引起了陈煊的好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