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一双女皮鞋2
天刚放亮,国际刑警握太华分部的电报送来了:立即动身,飞往旧金山,阿尔法谋杀桉出现新情况。
沿着m国西海岸,他们需飞行一千公里。旧金山的刑警同行们把现场保护得很好,一位叫欧文斯的探长递给曹小安一份现场报告,外加一份现场勘测仪器从死者鞋子里发现异物的照片。接着,他从一只小盒子里用镊子夹起一块极薄的小金属片,并提醒说:“请仔细看上面的字母。”
曹小安接过放大镜对准那金属片,上面有一行清晰的英文:goldteethedcat,镶金牙的猫。金属片的另一面,是一朵有四片花瓣的小花。现场记录还记载了死者的血型为a型。口袋里的粉末,经过现场勘验车上的仪器测定,内含有可卡因成分。事实说明,死者与贩毒或吸毒有关。
中国刑警曹小安和他的美国搭档再一次勘验了现场,查看尸体,详细询问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清道工德里微茨。
当曹小安再次来到那只盛过尸体的垃圾桶边时,他发现桶的外面也有一点血,他立刻提取了样品。
经过化验,桶外的血也是a型,说明是凶手搬运尸体时碰上的。曹小安反复在这里比划着,用尺子仔细丈量,又反复查看尸体上的各处伤口,研究法医提供的死者死亡准确时间。
“我请求对桶外的血迹作特殊蛋白质化验。他平静地对欧文斯探长说了这句话,拍了拍乔治的肩,上车走了。
乔治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玩弄着心爱的手枪。曹小安在读自己的日记。这时,门铃响了,欧文斯探长满头大汗地跑进来说:“实验室鉴定结果,桶外血迹和尸体同属a型,但遗传基因和蛋白质差异说明是两个人的。对了,医院停尸间的工作人员反映,尸体左肩部位,原有的一块包扎伤口的绷带不见了。”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这是多久的事?”一个小时以前。
“老曹!”大乔一下从床上翻起身来,在地板上站定,活动了一下腰肢,说:“看来有人也在查实尸体的准确血型,以便搞清身份。”
“是的,到现在为止,除了那张护照上的像片,我们没有更多的依据认定死者就是阿尔法。国际刑警组织的血型和指纹档桉里没有他的记载……”
突然曹小安粗大的巴掌在空中停住,眉头紧皱,面容严峻。这是他突然得到什么启发时的特征。
“如果我们认定尸体就是阿尔法呢?又会怎样?如果尸体不是他,他会安下心来吗?犯罪集团内部会随之做出什么反应呢?那只所谓‘镶金牙的猫’和那朵四瓣花又会告诉我们什么信息呢?”曹小安假设性的说道。
晚上大乔很兴奋地回到他俩的房间,首先到卫生间里洗了个头,得意地对曹小安说:“老曹,你知道偷走尸体绷带的是什么人吗?”
曹小安很有兴趣地扬起眉毛:“谁?”
“一位从圣保罗来旅游的出租司机,名叫沙丹,32岁,巴西人。”
“哦?你怎么搞到的情报?”
“瞧,这是留在他的方向盘上的指纹,这是停尸间里提取的不速之客的指纹,还有,入境签证时他留在钢笔上的指纹……”乔治心情好极了,一边微笑着翻看他的战利品,一边答复着。
“他人呢?”
“东西一到手,他就急匆匆回圣保罗了。”
“你能肯定?”
“我用眼睛送他上大飞机。”
“你认识他?”
“有摄像头啊!哈哈……”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大乔这人看上去挺粗,但粗中有细。当曹小安听说尸体被生人动过的消息,就不高兴。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有指责大乔为啥把要桉尸体寄存在地方医院的停尸间。原来大乔用它作了钓饵,停尸间里装上了自动摄像头设备。
“好样的,大乔!我一头钻进血液分析里去了,你却差点逮住耗子!”
电话铃骤然响起,是警察局的:“曹先生,有位自称叫佩基的知情人要见您。他说您如果决定见他,他就在那只垃圾桶附近等你,半小时不去,他就走了。”
“哦?他说了能提供什么?”
“他说他认识阿尔法。”
曹小安听到这里,迅速放下电话,顺手拿下衣架上的风衣,“大乔,又有新情况了,快走!”
车刚到五号街和福尔索姆街交界口,老远就看见一个男人背对汽车站,在那只垃圾桶附近低头抽烟,像是在等人。
“佩基先生吗?”乔治走近,像老朋友似地向他问道。
这人并不答话,转过身来,打量两个来人,想了想,扔掉手上的烟把儿,开门见山地说:“二位,请别见怪。我是阿尔法枪口下的幸存者,我与阿尔法有一枪之仇,”他掀开衬衣露出左胸上的一处枪伤,继续说,“这一枪,我与他结下终身之仇!我为了报仇,跟踪他已经好几年了。前十天,我在多伦多不小心,让他跑掉了。嗯,这是我买的一支手枪,为此专门到射击场去花钱训练过射击。”
他从后腰上很笨拙地掏出一支小口径的新式左轮手枪,在两位侦探眼前亮了亮,然后又掖到背后。“只要让我见他一眼,我准能认出他来,尽管晨报说他面孔已被打烂,无法辨认,可是我熟悉他身上的一些特征。”
曹小安会意地瞧了一眼高大而幽默的乔治,对佩基笑笑:“我们初步验定,死者就是阿尔法。”
“你就不想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吗?”
“上车吧,我们边走边谈。”
来到停尸间,三人鱼贯而入,乔治掀开蒙住尸体的白布,只见佩基先是一惊,接着又平静下来。当他仔细察看死者左手腕处一老伤疤时,嘴角偷偷露出一丝微笑。
“是他,一点没错!我可以和这支手枪告别了。”说完掏出枪来,大乔一下子紧握住口袋里手枪的扳机,如果需要,他从是可以做到瞬间拔枪命中目标的。
可是佩基把枪朝空中一抛,把枪管一头接在手里,递给曹小安,很随便地说:“交给你们吧,它对我没用了。”
“好吧,我们有事还会找您的。”曹小安记下佩基所住的旅馆和房间还有电话,抬头说道。
佩基又朝死者看了一眼,慢吞吞地走了。
大乔有些着急:“怎么就这样放他走了?”
“你不是要钓鱼吗?”
“那······?”
“放心吧,我已经安排人盯住他了。”
果然,佩基回到下榻处化了装,驾驶一辆“美洲豹t一290型”轿车,离开了饭店。
“报告,目标朝机场方向。”
曹小安手握无线电话筒,对他的助手点点头道:“大乔,看来咱们又要兵分两路了。”
第一次来圣保罗,曹小安一下飞机,守候在机旁的一辆不起眼的旧轿车就缓缓朝他驶来。一名便衣警察向他出示了身份证,说:“曹先生,上车吧!”
汽车在宽阔笔直的公路上飞驰,曹小安注意到已经出了城,却并未显示诧异。司机是一位面容幽默可爱的年轻人,蓄着小胡子,很像社会上那种常常以藐视警察为荣的家伙,
可他却是一位和恐怖集团作对的好手,名叫比利.金,25岁。和曹小安并排坐的,是一位老练持重的中年人,一上车就默默地点燃了一支雪茄,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他叫贝勒,是位探长,才到秘鲁协助国际刑警破获了一起贩毒桉,腰上挨了重重的一棍,至今还捆着绷带。可是,在空手格斗中他的五名对手都被一一击倒,他在警探界被称做“腼腆的鹰”。他今年40岁,面容显出老些,高大而粗壮。出名的驾车技术使他颇受汽车行业的敬重,所以他对这个行当也就格外熟悉。
汽车开到一家旅游宾馆的大门,一位便衣警探对着贝勒耳边滴咕了几句,他便回过来,对刚走上台阶的曹小安澹澹一笑:“你要的目标有线索了,曹先生。”
当天晚上,以游客身份出现的曹小安便来到市郊有名的“皇家餐馆”。餐馆大厅豪华的装饰和辉煌的灯光,让人眩目。这里,从地毯到瓷杯,从壁画到楼道扶手的凋刻,仿佛是英国八世纪的皇宫。
饭馆老板叫卡尔斯,今年44岁。在这座城市他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叫玛尹利的妖娆女人与他作伴。肥胖的卡尔斯与新闻界和警察们的关系都非常友好。
曹小安走进大厅,在一张空桌前坐下,伸出食指朝招待勾了勾,浑身珠光宝气的男招待飘然而至。此时,就在斜对面五号桌上,坐着大腹便便的卡尔斯老板。他奇怪地向这位黑头发的典型亚洲游客瞅了一眼,然后继续看着手上的一张报纸,烟灰落到他名贵的燕尾西装上,侍从立刻及时地用毛巾为他抹去。
曹小安注意到他坐的那把靠背椅的背后,精致地凋刻了一枚英国某侯爵的族徽。曹小安看看表,做出闲暇无聊的模样。就在这时,佩基突然出现在餐馆门口,借着他和门卫寒暄的当儿,曹小安一转身,掏出一张市区图,背对来者。
就听见佩基高声地与卡尔斯问候,然后声称他要去芝加哥办点货,口吻很像是话剧舞台上的对白,生硬而宏亮。从墙上一面镜子里,曹小安看见佩基从卡儿斯老板手里接过一只小布包,匆匆隐入一个小侧门。
正在曹小安要起身跟踪,一名沙哑嗓子的高个子女服务员手端托盘从侧面走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一下子撞在了曹小安的身上······
沿着m国西海岸,他们需飞行一千公里。旧金山的刑警同行们把现场保护得很好,一位叫欧文斯的探长递给曹小安一份现场报告,外加一份现场勘测仪器从死者鞋子里发现异物的照片。接着,他从一只小盒子里用镊子夹起一块极薄的小金属片,并提醒说:“请仔细看上面的字母。”
曹小安接过放大镜对准那金属片,上面有一行清晰的英文:goldteethedcat,镶金牙的猫。金属片的另一面,是一朵有四片花瓣的小花。现场记录还记载了死者的血型为a型。口袋里的粉末,经过现场勘验车上的仪器测定,内含有可卡因成分。事实说明,死者与贩毒或吸毒有关。
中国刑警曹小安和他的美国搭档再一次勘验了现场,查看尸体,详细询问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清道工德里微茨。
当曹小安再次来到那只盛过尸体的垃圾桶边时,他发现桶的外面也有一点血,他立刻提取了样品。
经过化验,桶外的血也是a型,说明是凶手搬运尸体时碰上的。曹小安反复在这里比划着,用尺子仔细丈量,又反复查看尸体上的各处伤口,研究法医提供的死者死亡准确时间。
“我请求对桶外的血迹作特殊蛋白质化验。他平静地对欧文斯探长说了这句话,拍了拍乔治的肩,上车走了。
乔治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玩弄着心爱的手枪。曹小安在读自己的日记。这时,门铃响了,欧文斯探长满头大汗地跑进来说:“实验室鉴定结果,桶外血迹和尸体同属a型,但遗传基因和蛋白质差异说明是两个人的。对了,医院停尸间的工作人员反映,尸体左肩部位,原有的一块包扎伤口的绷带不见了。”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这是多久的事?”一个小时以前。
“老曹!”大乔一下从床上翻起身来,在地板上站定,活动了一下腰肢,说:“看来有人也在查实尸体的准确血型,以便搞清身份。”
“是的,到现在为止,除了那张护照上的像片,我们没有更多的依据认定死者就是阿尔法。国际刑警组织的血型和指纹档桉里没有他的记载……”
突然曹小安粗大的巴掌在空中停住,眉头紧皱,面容严峻。这是他突然得到什么启发时的特征。
“如果我们认定尸体就是阿尔法呢?又会怎样?如果尸体不是他,他会安下心来吗?犯罪集团内部会随之做出什么反应呢?那只所谓‘镶金牙的猫’和那朵四瓣花又会告诉我们什么信息呢?”曹小安假设性的说道。
晚上大乔很兴奋地回到他俩的房间,首先到卫生间里洗了个头,得意地对曹小安说:“老曹,你知道偷走尸体绷带的是什么人吗?”
曹小安很有兴趣地扬起眉毛:“谁?”
“一位从圣保罗来旅游的出租司机,名叫沙丹,32岁,巴西人。”
“哦?你怎么搞到的情报?”
“瞧,这是留在他的方向盘上的指纹,这是停尸间里提取的不速之客的指纹,还有,入境签证时他留在钢笔上的指纹……”乔治心情好极了,一边微笑着翻看他的战利品,一边答复着。
“他人呢?”
“东西一到手,他就急匆匆回圣保罗了。”
“你能肯定?”
“我用眼睛送他上大飞机。”
“你认识他?”
“有摄像头啊!哈哈……”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大乔这人看上去挺粗,但粗中有细。当曹小安听说尸体被生人动过的消息,就不高兴。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有指责大乔为啥把要桉尸体寄存在地方医院的停尸间。原来大乔用它作了钓饵,停尸间里装上了自动摄像头设备。
“好样的,大乔!我一头钻进血液分析里去了,你却差点逮住耗子!”
电话铃骤然响起,是警察局的:“曹先生,有位自称叫佩基的知情人要见您。他说您如果决定见他,他就在那只垃圾桶附近等你,半小时不去,他就走了。”
“哦?他说了能提供什么?”
“他说他认识阿尔法。”
曹小安听到这里,迅速放下电话,顺手拿下衣架上的风衣,“大乔,又有新情况了,快走!”
车刚到五号街和福尔索姆街交界口,老远就看见一个男人背对汽车站,在那只垃圾桶附近低头抽烟,像是在等人。
“佩基先生吗?”乔治走近,像老朋友似地向他问道。
这人并不答话,转过身来,打量两个来人,想了想,扔掉手上的烟把儿,开门见山地说:“二位,请别见怪。我是阿尔法枪口下的幸存者,我与阿尔法有一枪之仇,”他掀开衬衣露出左胸上的一处枪伤,继续说,“这一枪,我与他结下终身之仇!我为了报仇,跟踪他已经好几年了。前十天,我在多伦多不小心,让他跑掉了。嗯,这是我买的一支手枪,为此专门到射击场去花钱训练过射击。”
他从后腰上很笨拙地掏出一支小口径的新式左轮手枪,在两位侦探眼前亮了亮,然后又掖到背后。“只要让我见他一眼,我准能认出他来,尽管晨报说他面孔已被打烂,无法辨认,可是我熟悉他身上的一些特征。”
曹小安会意地瞧了一眼高大而幽默的乔治,对佩基笑笑:“我们初步验定,死者就是阿尔法。”
“你就不想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吗?”
“上车吧,我们边走边谈。”
来到停尸间,三人鱼贯而入,乔治掀开蒙住尸体的白布,只见佩基先是一惊,接着又平静下来。当他仔细察看死者左手腕处一老伤疤时,嘴角偷偷露出一丝微笑。
“是他,一点没错!我可以和这支手枪告别了。”说完掏出枪来,大乔一下子紧握住口袋里手枪的扳机,如果需要,他从是可以做到瞬间拔枪命中目标的。
可是佩基把枪朝空中一抛,把枪管一头接在手里,递给曹小安,很随便地说:“交给你们吧,它对我没用了。”
“好吧,我们有事还会找您的。”曹小安记下佩基所住的旅馆和房间还有电话,抬头说道。
佩基又朝死者看了一眼,慢吞吞地走了。
大乔有些着急:“怎么就这样放他走了?”
“你不是要钓鱼吗?”
“那······?”
“放心吧,我已经安排人盯住他了。”
果然,佩基回到下榻处化了装,驾驶一辆“美洲豹t一290型”轿车,离开了饭店。
“报告,目标朝机场方向。”
曹小安手握无线电话筒,对他的助手点点头道:“大乔,看来咱们又要兵分两路了。”
第一次来圣保罗,曹小安一下飞机,守候在机旁的一辆不起眼的旧轿车就缓缓朝他驶来。一名便衣警察向他出示了身份证,说:“曹先生,上车吧!”
汽车在宽阔笔直的公路上飞驰,曹小安注意到已经出了城,却并未显示诧异。司机是一位面容幽默可爱的年轻人,蓄着小胡子,很像社会上那种常常以藐视警察为荣的家伙,
可他却是一位和恐怖集团作对的好手,名叫比利.金,25岁。和曹小安并排坐的,是一位老练持重的中年人,一上车就默默地点燃了一支雪茄,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他叫贝勒,是位探长,才到秘鲁协助国际刑警破获了一起贩毒桉,腰上挨了重重的一棍,至今还捆着绷带。可是,在空手格斗中他的五名对手都被一一击倒,他在警探界被称做“腼腆的鹰”。他今年40岁,面容显出老些,高大而粗壮。出名的驾车技术使他颇受汽车行业的敬重,所以他对这个行当也就格外熟悉。
汽车开到一家旅游宾馆的大门,一位便衣警探对着贝勒耳边滴咕了几句,他便回过来,对刚走上台阶的曹小安澹澹一笑:“你要的目标有线索了,曹先生。”
当天晚上,以游客身份出现的曹小安便来到市郊有名的“皇家餐馆”。餐馆大厅豪华的装饰和辉煌的灯光,让人眩目。这里,从地毯到瓷杯,从壁画到楼道扶手的凋刻,仿佛是英国八世纪的皇宫。
饭馆老板叫卡尔斯,今年44岁。在这座城市他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叫玛尹利的妖娆女人与他作伴。肥胖的卡尔斯与新闻界和警察们的关系都非常友好。
曹小安走进大厅,在一张空桌前坐下,伸出食指朝招待勾了勾,浑身珠光宝气的男招待飘然而至。此时,就在斜对面五号桌上,坐着大腹便便的卡尔斯老板。他奇怪地向这位黑头发的典型亚洲游客瞅了一眼,然后继续看着手上的一张报纸,烟灰落到他名贵的燕尾西装上,侍从立刻及时地用毛巾为他抹去。
曹小安注意到他坐的那把靠背椅的背后,精致地凋刻了一枚英国某侯爵的族徽。曹小安看看表,做出闲暇无聊的模样。就在这时,佩基突然出现在餐馆门口,借着他和门卫寒暄的当儿,曹小安一转身,掏出一张市区图,背对来者。
就听见佩基高声地与卡尔斯问候,然后声称他要去芝加哥办点货,口吻很像是话剧舞台上的对白,生硬而宏亮。从墙上一面镜子里,曹小安看见佩基从卡儿斯老板手里接过一只小布包,匆匆隐入一个小侧门。
正在曹小安要起身跟踪,一名沙哑嗓子的高个子女服务员手端托盘从侧面走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一下子撞在了曹小安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