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借我一双慧眼
“姐姐,你跟夏以南真的分手了?”
小区外面的健身角,林妙和知秋各坐一个秋千架,一边慢悠悠地晃荡一边聊天。这里平时总被小孩子占据,很少有空着的时候,只有这会儿才清净下来。
“本来是真的分手了,但现在我又有点糊涂了。”确切地说,是夏以南临走之前说的那几句话给了她很大的触动。
这个人,千不好万不好,却有一点不能抹杀,那就是:很专情,很执着,不管两个人的关系僵到什么地步,决不轻言放弃。甚至连吵嘴打架,他都可以理解成一种沟通的方式,若因此而提出分手,在他看来只是“小题大做”。
林妙有时候也很疑惑,他这样到底是痴情呢,还是天生的固执使然?有多难改变他对他妈妈的愚孝,就有多难改变他对自己的执着。这个男人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都那么明显,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同时又觉得难以割舍。
各方面综合评议起来,林妙更愿意认为,他其实就是固执。
但专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固执?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痴情的人分两种:一种是痴迷于爱人的形象;一种是痴迷于自己的形象——痴迷于自己的情圣形象。夏以南属于哪种呢?
知秋见她迟疑,急得直劝:“夏以南妈妈的事我也听表姨说过一些,姐姐,那样的家庭你千万别掺合进去啊,那分明就是一个乱泥潭,你要是一脚踩进去了,小心一辈子陷在里面不得脱身。”
“你又知道了,小孩子。”林妙脸上笑嗔着,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知秋年纪虽小,说话却挺到位的。她不由得打量起幽暗光影里那张尚带稚气的俊脸,长得帅就算了,脑子还灵光得不行,嘴巴也能说会道的,简直就是天生的祸水嘛,专门生下来为害众花痴的。
知秋噘起嘴:“别把我当小孩子,你知道我多高了吗?我昨天去量过一次,178了,你的夏以南才175吧,我现在就比他高了,到明年我肯定超过180的。”
“嗯,我家知秋最高,最帅,行了吧。”
“本来就是,你有这么高这么帅的弟弟,找男朋友是不是很有压力?”
“为什么我会有压力?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人来跟我弟弟比美。”
“起码,不能太差吧。”
“夏以南太差吗?”
“本来不是太差,但加上他那个妈,就是了。”
林妙不言语了,妈妈的那句话再次如魔音穿脑,在她耳边清晰地响起:“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个bh的妈,他早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根本轮不到你。”
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优质帅男,怎么说都是抢手货。如果没有这个妈妈拖累,赶走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夏以南,也许真的早就死会了吧。
有利就有弊,任何负面的东西仔细分析,都有它的正面意义,是这样吗?
如果把这事理解成bh的夏妈妈帮她保住了夏以南,让他得以留着单身身份等她,她心里是不是会好受一些?
又坐了一会儿,林妙站起来说:“晚了,我们回去吧,你早点洗了睡,什么都别想。姐姐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与你不相干的,姐姐会自己处理好。你的任务是读书,你只要把书读好,不让姐姐操心,就是帮了大忙了。”
知秋不依了:“谁说与我不相干?姐姐的任何事都与我相干。姐姐要是觉得憋屈的话,我去把那老太婆死揍一顿替你解气,好不好?或者把夏以南死揍一顿?我早就想揍他了。”
林妙吓了一跳,这么斯文俊美的孩子难道竟有暴力倾向?她着急地问:“你这么喜欢揍人吗?”
“不想揍别人,只想揍夏以南。”
“为什么?”
“因为我看他不顺眼。”
林妙总算松了一口气,知秋的话听到后来,已经完全是小孩子的赌气话了,她笑着推了他一下:“好了,别瞎扯了,揍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有我告诉你,夏以南的妈妈可不是老太婆,人家年轻得很,实际年龄不到50,看起来不到40。”
知秋马上接口说:“既然这么年轻,何不找个男人嫁了呢?她有人管着了,就不会老缠着你们没事找事了。”
林妙睁大了眼睛:“就连你都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是啊,谁都会这么认为吧。其实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怕你笑我。”
“什么话呀,还藏着掖着的。”
“说了你不许笑哦,你总把我当小孩子,其实我们这样年纪的男孩,什么都懂了。”
“好了,快说吧。”
知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你说夏以南他妈妈年轻漂亮,又没老公,难道她就没……野老公?说了你不许笑嘛,这个词又不是我发明的,乡下人都这么叫,城里叫什么?外遇,姘头……”
林妙在他头上狠敲了一下:“拼你的头啦,越说越不像话了。不行,我明天要去拜访你的班主任,详细询问你在学校的表现,天那,你都学了些什么呀?怎么这些烂词一个一个从你嘴里冒出来。”
知秋举起手做投降状:“饶命啊姐姐,是你太纯洁了,这些词哪里需要学,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会说了,乡下的孩子哪个不会呀。”
两人笑闹着走上楼。
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林妙还在不自觉地想着知秋的话,一面想一面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得了,才十几岁就什么都懂,最要命的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单身的漂亮女人肯定有野老公。
这个词让林妙在心里打了一个突。夏琼在外的名声确实不好,虽然那些都是陈年旧事,她当上副局长又上了一点年纪后,似乎收敛了很多。可一个本质放荡的女人,真的能做到洁身自好吗?
要是她有个固定情人,或干脆嫁人,自己和夏以南之间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夏琼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的妈妈,她得到了幸福,他们才能真正幸福。
问题是,谁也没法强迫夏琼,甚至连提建议都必须小心翼翼,格外注意用词的技巧性。要夏琼走向婚姻是难的,她这样阅人无数、经历复杂的女人,很难再相信一个人。而且她的性格也应该是很要强很独立的那种,如果她肯依附于人,光凭她的长相,多少人抢着要啊,她年轻的时候都没嫁了,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所在。
正胡思乱想间,电话铃声响起,林妙看是欧阳的电话,马上接通,可电话那端传出的却是一句莫名其妙地话:“你要干什么?”
接着是怪物老总洪江刺耳的笑声:“何必明知故问?你又不是没干过。”
“我现在不干了,其实以前我也从没愿意过,每次都是你强迫我的!”
“都是我强迫你的呀?没办法,我就喜欢这调调,我就喜欢看你在我的身下挣扎,知道我为什么总忘不了你,换了别人就容易厌弃吗?因为他们都乖乖地听我摆布,甚至喜欢上了我的粗暴,我不陪他们玩他们还不爽呢。可是这样我就索然无味了,我可不是给他们提供享乐的工具,我是他们的主宰!所以,你只管大声骂,大力地挣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欢,哈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欧阳家离她家那么远,洪江又是大老板,手里捏着她的饭碗,即使很近她也不敢过去当“护草使者”啊。紧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拨响了欧阳家的座机。
座机只唱了半句歌词就被人掐了,林妙无计可施,最后一咬牙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缩头乌龟般躲进被子里。
也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门抓小偷,结果只看见两个男人躺在一起表演妖精打架,他们会怎么想?林妙也知道这个办法不妥,可一时半刻真的想不出别的法子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欧阳是有意向她求救,还是无意中按响了她的手机?
大概半个小时后,问题有了答案。欧阳发来一条短信说:“谢谢你,他走了。”
“那你有没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么问了。
“有,在警察来之前就已经被他……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来了。我只是想借此向他表面态度,让他以后别再纠缠。”
“你就不怕他炒你鱿鱼?”
“不怕,他虽然有很多怪癖,有时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没脑子的人。相反,他比绝大多数人聪明。聪明的人分得清公和私,决不会因私废公的,”
“那就好。”
林妙关掉手机,人比先前更清醒了,几乎毫无睡意。欧阳那么明白地告诉她,在警察到达之前,他已经被怪物老总那啥了,而他认为这并不重要。其实他的话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老情人,那种事对他们也只是家常便饭,多一次少一次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门向他表明态度:我们玩完了,你以后别再缠着我,不然我报警抓你!
林妙以为自己多少会在乎欧阳和怪物老总之间发生那种事,可不论是刚看到他短信的那一瞬间,还是这会儿冷静地反思,她都没有一点吃醋的感觉。
为什么呢?他们平时那么暧昧,现在欧阳当面承认“失身”,她竟毫无异样感?
而要是换个主角,比如,刚才是夏以南向她承认,他跟别的女人或男人发生了关系,她又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根本不用比较了,因为只要稍微想一想那种可能,她就快被醋淹死了。
这种领悟让她暗叫糟糕,郁闷无比。
她躺在床上仔细回忆和欧阳认识后的点点滴滴,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暧昧和爱情真的是两回事。
真爱一个人,会心存畏惧,会患得患失,反而没办法那么自然地打情骂俏,没办法成天暧昧,却又井水不犯河水地住在一个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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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音公主,故太后义女,伤太后之薨,哀毁过度,三月而殁,随葬昭仁陵。——天佑皇朝承泰三年九月大事记
…………………………………………
稚龄十四,继母谴嫁;三年未育,婆母难容,十七岁为下堂妻。
泪未干,忽而受封公主,太后疼爱有加,皇弟眷恋依赖,一时备极尊荣。
未二年而宫廷巨变,小皇帝杀叔王,夺兵权,逼太后自尽。公主哀痛悔恨,绝食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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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千不好万不好,却有一点不能抹杀,那就是:很专情,很执着,不管两个人的关系僵到什么地步,决不轻言放弃。甚至连吵嘴打架,他都可以理解成一种沟通的方式,若因此而提出分手,在他看来只是“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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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面综合评议起来,林妙更愿意认为,他其实就是固执。
但专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固执?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痴情的人分两种:一种是痴迷于爱人的形象;一种是痴迷于自己的形象——痴迷于自己的情圣形象。夏以南属于哪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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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知道了,小孩子。”林妙脸上笑嗔着,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知秋年纪虽小,说话却挺到位的。她不由得打量起幽暗光影里那张尚带稚气的俊脸,长得帅就算了,脑子还灵光得不行,嘴巴也能说会道的,简直就是天生的祸水嘛,专门生下来为害众花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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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会有压力?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人来跟我弟弟比美。”
“起码,不能太差吧。”
“夏以南太差吗?”
“本来不是太差,但加上他那个妈,就是了。”
林妙不言语了,妈妈的那句话再次如魔音穿脑,在她耳边清晰地响起:“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个bh的妈,他早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根本轮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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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欧阳家离她家那么远,洪江又是大老板,手里捏着她的饭碗,即使很近她也不敢过去当“护草使者”啊。紧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拨响了欧阳家的座机。
座机只唱了半句歌词就被人掐了,林妙无计可施,最后一咬牙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缩头乌龟般躲进被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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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怕他炒你鱿鱼?”
“不怕,他虽然有很多怪癖,有时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没脑子的人。相反,他比绝大多数人聪明。聪明的人分得清公和私,决不会因私废公的,”
“那就好。”
林妙关掉手机,人比先前更清醒了,几乎毫无睡意。欧阳那么明白地告诉她,在警察到达之前,他已经被怪物老总那啥了,而他认为这并不重要。其实他的话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老情人,那种事对他们也只是家常便饭,多一次少一次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门向他表明态度:我们玩完了,你以后别再缠着我,不然我报警抓你!
林妙以为自己多少会在乎欧阳和怪物老总之间发生那种事,可不论是刚看到他短信的那一瞬间,还是这会儿冷静地反思,她都没有一点吃醋的感觉。
为什么呢?他们平时那么暧昧,现在欧阳当面承认“失身”,她竟毫无异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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