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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剑光只一瞬

    明时,魏忠贤得宠,无恶不作,弄权误国。他手下多诌媚之士,搏击清流,献谗希宠,无所不至,无耻已极,专为魏阉屠杀异己,陷害忠良。
    其中田尔耕在忠贤时掌管锦衣卫,狡黠阴贼,心狠手辣,广布侦卒,罗织贤良,锻炼严酷,入狱者卒不得出。
    时夏之令身为朝官,持正任事,上书弹劾魏忠贤种种作为。魏忠贤即令田尔耕诬夏之令贪赃,逮刑部大狱而烹杀之,之后斩草除根,将夏之令全家逐一杀害。
    但夏之令任官时,好与江湖中侠义之士结交,且有恩于豪杰之士。他冒死收集魏阉和田尔耕贪敛枉法种种罪证,大胆弹劾之时,己抱必死之心,故将魏田之削夺平民百姓之证据,交给他的儿子单想公子和女儿相思姑娘,投奔一夜乡的“淮南王”朱胃。由于朱胃是皇帝老子的亲属,既有实力又有正义感,只要他们能及时投靠“淮南王”大致可保性命,只要魏阉走狗罪证在手,终有雪冤平反的一日。
    不过,田尔耕手下广布,不久即擒住单想公子,施以极刑虐杀。
    只剩下相思姑娘,还匿伏荆湘一带,不得进发。
    ──以上都是方快安得悉的讯息。
    以他的判断:相思姑娘理应是躲在“大胃王”王大卫府邸里。
    他猜对了。
    也只有以“大胃王”的武林地位和宫廷交情,田尔耕才不大好动土动到他的脚下,动手动到他的头上来。
    纵是王大卫跟夏之令有深交,对相思姑娘又极赏爱,但总不能照顾相思过一辈子。何况,自从他收留了相思和她两名婢仆──大鼓和小鼓之后,亦已备受压力;招惹魏公和他的“魏家阁老”──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是谁都没这胆量的事。
    相思姑娘迟早都得离开王府。
    这虎山之行,迟早都要走这一趟的了。
    “大寂之剑”方快安没有直接进入王府找相思姑娘。
    他只等。
    等相思姑娘出来。
    ──他始终是武林人物、江湖好汉,本来决不屑与朝廷贵胄结交。
    是以他守候于“七日亭”
    他在“七日亭”苦候了六天,发现有一个患气喘病的王孙公子和一个说话总是文绉绉的读书人总是在附近闪闪缩缩。
    他决定要在相思姑娘出现之前先行解决这两个鹰犬走狗。
    没想到,他想要解决这两人的时候,这两人也正要解决他。
    而且还要互相解决。
    这一场格斗十分凶险。
    三人旗鼓相当,谁也没办法胜得了谁。
    而且三人都互不信任。
    但三人都不想丧在这里。
    这虽是浊世浑流,举世皆非,但在他们心中,仍有大是大非,仍要做一番大事;什么都没办到,就这样死了,他们不甘心。
    所以三人都暂时撤退。
    改为在暗中保护相思姑娘。
    第七天,相思姑娘果然出现了。
    她和男仆大鼓,女婢小鼓惶惶恓恓地经过“七日亭”的时候,就遭到了伏袭。
    那时锦衣卫的精锐部队,一共有三十八人。
    负伤的方快安,并没有因伤而怯。
    他仍伏在暗处,一见相思姑娘遇险,立即出手。
    他在武林中有一个外号。
    外号当然不是自己封的,自己给的外号传不开来流不广远,外号通常都是人家叫起来的。
    他的外号就叫“以寡击众”
    他向来就习惯以一人之力力抗群敌。
    “孤掌而鸣”已成为他的风格。
    “敌众我寡”已成为他的惯例。
    他为救忠良之后,以及保住相思姑娘手上的恶人罪证,以便有一日用这些如山铁证来使田尔耕这也害了他全家的恶徒伏法,他可全不怕对方人多。
    可是对方人不但多,武功也高。
    ──一对八人也许不算什么,一战十八人就吃力得很。
    可对方是有三十八人。
    个个都是高人。
    不过,他不怕死。
    而且有人更不怕死。
    ──那就是那个身着重裘,走两步路喘三口气,两颊给病火烧得像喝醉了酒般的王孙公子!
    那王孙公子竟抢先出手。
    他的武器很奇特。
    他也很拼命。
    他一拼命的时候,就脱掉他身上的厚厚、重重、大大、长长、蓬蓬、松松、垮垮的兽皮毛裘。
    毛裘就成了他的“武器”
    你可别小看了这一张“兵器”:一个锦衣卫的头给那一下打得像砸开了的椰壳,一名鹰犬的手给一拧一扯间右臂看来像条抽掉了骨节的蛇,一名爪牙的腰给横的一记就成了两截,还有一名挡头使的是快利厚重的“白虎追日大刀”也给他的毛裘一招横扫卷飞到不知哪儿去。吓得那在田尔耕手下享有大名的挡头不敢再上前“围剿”
    ──原来是友。
    非敌。
    既然是友,方快安再不犹豫。
    再不必考虑。
    他一跃而下。
    加入战团。
    ──助那王孙公子一臂之力!
    他飞身下去助人一臂之力之后,也有人跃身杀入战团助他半臂之力。
    来人是谁?
    原来竟是那个看来酸溜溜,说话文绉绉,平时举措拖泥带水的书生。
    那书生的武器也很“特别”
    他用的是方便铲。
    ──这通常是行者、头陀、出家人才使用的武器。
    可是这看去“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用的竟是这等耗力奇巨、杀力奇大无匹的兵器。
    这独门兵器,在昨日之战时,这书生并未使用。
    相同的,那病王孙也未亮出他的杀手锏:毛裘。
    方快安也一样。
    可真巧的,他的绝门兵器,也是到现在才施展开来──他的兵器一点也不“奇异”
    他用剑。
    他的剑看去很平凡,但每一剑划出,均发出极其亮丽、极其寂寞的剑光。
    剑光只一瞬。
    然后是血光。
    血在人的生命喷溅而出的瞬间也是极其亮丽和寂寞的,竟如剑光一样。
    在这样的“阵容”下,那三十八名锦衣卫,绝对也完全讨不了好,甚至也讨不了活,到最后,不死只有抱头鼠窜,求生的只有自己讨饶去了。
    方快安可无所谓,但那王孙公子可一个都不饶。
    最心狠手辣的,还是那个白衣书生。
    他还要追击,非要赶尽杀绝方休。
    “恶人对好人赶尽杀绝,好人却对恶人常常网开一面,”事后,这白衣书生这样解说:“所以坏人一向比好人多。如果我们想有一日这世上的好人至少并不比坏人少,那么,在这一点上,咱们得要向坏人学习。”
    打退了那一干“攻袭者”之后,这三人已十分了然对方的身分。
    因为他们的兵器和绝招。
    在前一天的交手里,三人都怀疑对手的真正身分,所以也就没有真正出手,没有亮出真正的看家本领和独门兵器来。
    只要一亮出这绝活儿,大家都知道:
    这病郎君正是近年来率领江湖义士与魏忠贤一群狐群狗党处处为敌的“病王孙”公孙重眉。
    那白衣书生则是当朝先后让魏阉罗织罪名惨杀的两名朝廷之士──白惕余和居不疑的儿子和义子──“冚家铲”白居不易。
    两人都是对抗魏阉集团的中流砥柱。
    还有方快安,也一样。
    ──有他们在,魏忠贤和他的爪牙们无论如何得志得势,仍得寝食难安。
    他们都情知能力有限。
    但依然争取。
    仍然对抗。
    ──只要有一口气在,仍然要持正卫道,激浊扬清,哪怕剑光只一瞬,也要烛照大地,雷震天下。
    毕竟,许多刹那加起来,便是永恒;永恒也只不过存身于许许多多的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