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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女人看看熟睡男人的脸,就这样想,这陌生人竟格外地对她体贴温柔,委屈了这些年,是否要走运了?女白
    真奇怪,男人不许我爱上他。
    他差不多是跪下来求我,叫我不要被他的身家性命财产所蒙蔽,他说自己其实一无是处。
    但我又不是喜欢他的职业他的单位他的家具他的衣服,我只是真心喜欢他的人,这对他有什么害处啊?
    照逻辑,他应该顺水推舟善加利用才合乎情理,他可以指使我替他洗衣煮饭抹地抹车,甚至打字和做ài,明明有益于他,偏他就是吓得语无伦次。
    为什么只见过三次面上过三次床便不可以有爱?中国的诗词歌赋个个故事都是一见钟情啦,难怪他骂我脑袋生在大腿中央,一做ài便爱上别人。
    我承认呀,我是容易爱上人的女人。但为什么他不去想想,我对他有万分好感才肯睡到他床上。
    他大概以为他的床上功夫太好而令我爱上他。在别的男人身上不是不可能,但他这个情况便困难了点。我是因为了对我体贴对我温柔对我礼貌而产生极大好感,而在做ài的时候那好感令我感到做ài的神圣和伟大,因而发觉爱上了他。
    我把我的理论告诉他,他竟然再骂我一次脑袋生在大腿中央,我气了,气得哭了。难道我不配有爱吗?抑或我的理论太艰深,他听不明白,只好说来说去都是那一句。
    我是把咖啡和果汁倒遍他家的地毯才离开的。气是下了,然后我想究应不应学ada和cindy那样铁石心肠,只动欲不动情,那样便可雄霸武林,百毒不侵。又或是像那些北方妹那样顺道赚钱,那么大概可以中和一下每次被拒爱的伤。
    玩了这一段日子,睡过不少陌生的床,也爱过不少陌生的人,为他们哭过,被他们利用过,但结果,还是悟性不够,学不到ada、cindy她们的两成功力。
    始终相信做ài是神圣的,要喜欢一个人才可以做啊!既然早已喜欢了,因做ài那种奉献感而爱上人,不足为奇嘛!
    为什么说我在做ài后爱上男人是脑袋生在大腿中央呢?无论做多少次爱都不会爱上别人的女人才是把脑袋安置在腿中央,只顾享受,精密妥当!
    男白
    真正的爱,只有两次。
    第一次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学校的舞会结识。
    她小我一岁,中五毕业,打算会考后读秘书课程。
    那个时候的女孩子都流行长直头发。她戴了个头箍,穿了条连身白纱裙,很美丽,也很抢手。
    我是到舞会中段才请她跳舞,我牵着她的手后她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知道她已喜欢了我,而我也一样,不期然地喜欢上她。
    我留在香港读中七,而她,乖乖纯纯地完成她的秘书课程。我们很快乐地过了一年,然后我去了美国读大学。
    没有说过等不等对方,但在机场时我们都哭成泪人。而每当心情不好或意志薄弱时,一想起她便忍不住哭起来,在美国头一年往往如是。
    然后听说她拍拖了,然后听说她结婚了,而我的初恋也完了。她没有等我。纵然我的心中只有她。
    完成了硕士才回港,期间断断续续结识了几个女孩子,最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和一个刚出道的女律师拍起拖来,而且一拍便是四年,还准备结婚。
    她是个优秀的女子,漂亮得来大方,聪明而有礼貌,对我脾气也不错,无论工作压力有多大,也不会发泄到我身上来。
    所以我们从没争吵过,永远都很有默契似的。
    然后,不知是否太平静太融洽,我开始不想要她。
    我怀疑爱的滋味如何,至少也应有初恋时那种梦回魂牵,但我对她完全没有,只是很平静很安逸。我和朋友讨论过,他们都说理想的婚姻生活便是这样,纷纷劝我快点结婚。于是,我向她求婚,筹备婚礼。然后,我拒婚,我告诉她,我大概不适合婚姻生活,所有人都说平静便是理想,但我要求更多。
    于是,她崩溃了,躺进医院一个月,然后飞到英国去。
    而我,自知欠了她,但还是有点无动于衷。
    我不是冷血,只是,我但愿我的生命活泼刺激而多变。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想开始玩玩大概还不太迟。
    disco内很多女孩子很吸引我。
    她们活泼精灵醒目全享受胸襟豁达,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短暂的,所以知情识趣,开开心心。
    这两年来,总共有过十来个这样的女孩子,最短暂的是一晚,最长的约一个月。
    不知道她们当中有谁为我和她们的关系哭过,而我虽真心喜欢她们,但更进一步的触动,却未曾有过。
    或许,是投资的时间不够。要爱上一个人,时间是必须的。
    一个又一个,不单是为性。而是,女孩子总是可爱,听听她们说话,看看她们的笑脸,有助减轻压力,身心愉快。其后,大家愿意的话,可以来一场性爱,我也和女孩子一样,晓得如何享受当中的温馨。
    也曾想过从中发展一段固定的,但缘分,永远可遇不可求,我不会介怀她们的过去,也正如我希望她们不要介意我的历史,但还没任何一个女人可以令我有那种心情时,还是继续开开心心好了。
    今早离开我家门的女人骂我脑袋长在大腿中央,只会和女人上床。我没有反驳她,只是看着她把咖啡和橙汁倒在我的太平地毯上,然后急急穿回衣服离开我家。这太平地毯也旧了,大概要换也是时候。
    她说她爱上了我,我也不知能否相信。女人的情感都脆弱而不可理喻,她爱上了我也不出奇,本来有人爱不会是坏事,但她的急进令我觉得虚假。
    其实我颇喜欢她,她可爱、漂亮、说话有趣,若然关系拖长一点,我或许会真的爱上她也说不定。
    女人都以为男人怕听我爱你,但其实男人也爱听的,只在乎时间是否适合,人选是否像样。
    毫无预兆下说爱我,我吓了一跳,下意识以为她要威胁我。她离开我家门时还流着泪,当时看到只觉可笑,但回想起来又怪可怜的。
    今晚拨个电话给她吧,解释是不必了,想她不会明白。若她真是那样容易爱上男人的女人,我倒有兴趣知道她可以爱我爱多久。
    thewhitekiss
    绮媚奇怪,怎么ford这阵子突然喜欢上喝牛奶。
    一箱一箱地买回来,由早喝到晚。
    绮媚问ford,ford回答:“牛奶有益健康。”
    而事实是,因为夏笙喜欢喝牛奶。
    夏笙是ford公司的同事,很高很漂亮,梳一头gel得贴服的短发,鼻尖尖,唇略厚。
    她喜欢喝牛奶,空闲的时候,她总举着一杯,或站或坐,悠悠闲闲地喝。
    那嘴唇,给满满地涂白了。
    ford很爱看夏笙喝牛奶的画面,他觉得很性感。
    那晓有滋味的白唇,真想冲前吻下去。
    办公室的故事一向浓缩而具挑逗性,这一对,也没例外。
    ford是公司的中上管理阶层,而夏笙是电脑部的主将。大多数时候,由日到夜,高挑优雅的夏笙坐得端正地望着电脑,输入一个又一个方程式,冷静而沉着,充满理智性的美丽。
    ford的房间刚好对着夏笙的背影,有时候以笔尖顶着下颚,一望就是半个钟。
    他很喜欢她,高不可攀的喜欢。
    办公室的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一样,很甜很甜,然而,很辛苦。
    他和她间中会说说话,她倚在桌边叉着手,礼貌地,优游地,有一句没一句地,微笑地应着。
    办公室的闲话家常。“你的领带很好看,是polo的吗?”
    “是herme's。”了说。
    她于是笑了:“真没用,居然看不出来。”
    又或是:“看了pulpfiction没有?”
    她会说:“嗯,我买了影碟,可以不停地看,很喜欢。”
    他问:“最喜欢哪一段?”
    “五元一杯奶昔的那一段。”她想了想,然后说。
    他讶异:“我也是一样。”
    一分钟、两分钟。擦身而过的微笑,没有目的的交谈,构成了喜欢一个人的因由。
    大概是感觉,由少少的好感开始,然后原因不明地发大又发大。
    有时候ford会对着办公室洗手间的镜子傻笑,怎么夏笙的眼神,愈来愈叫他招架不住。
    爱上一个人是否就这样的无聊,看着自己的样子会想起她,看着绮媚的样子也一样想起她。
    绮媚在碗碟堆中转过脸来,问他:“干吗?望着我笑。”
    他的笑容却刹那间收起了。他知道他其实不是望着绮媚笑。
    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了。甜而辛苦。
    鲍司的饭宴,他俩坐在不同的饭桌,而一有机会,ford会把握来望她。偶尔夏笙发现了,眼珠一溜,给他一个不远不近的笑容。
    心就是那样给凝住。
    爱一个人是否就是这样。那只不过是个微笑。
    ford在默默地享受着,甜蜜的,专注的,自私的。
    有一回,绮媚抱着他胸膛,问他:“ford,你是否喜欢了别人你
    他望着天花的吊灯,这样回答身边人:“我不是喜欢上别人。”
    是爱上了别人。
    绮媚垂下眼。可以怎样做?
    而那困在办公室的感情,在一个巧合下,给带到深邃的晚上。
    ford和朋友去disco玩,在香水味、酒气、烟味、汗味之间,他看到他的夏笙。她喝得很醉很醉,给两个男人抱着。
    于是,ford离开了他的友人,站到一个合适的位置,留意夏笙的一举一动。
    她双手抱着酒,时而迎脸高笑,时而把头埋在身边男人的胸膛,但双腿早已站不稳,男人一放松手,她便左摇右摆。
    不是日间沉静专注的女人。
    在差不多半个钟头后,夏笙俯下身作了个假呕吐,她身边的两个男人交换了眼色,准备把她带走。
    没有考虑到她是随同友人而来或是什么,ford走前去告诉其中一个男人:“我是夏笙男朋友,我来照顾她好了。”
    男人望望他又望望夏笙,笑着应了两句便把夏笙交给他。
    他要了杯牛奶,让夏笙握着暖暖的牛奶杯。
    她喝了一口,眼泪就汩汩流下。在他们躲着的一角,他放胆地拥抱她,没说话。
    她抬起眼来,迷迷糊糊地,吻了ford的唇。
    whitekiss。
    他的拥抱却放松了。
    那夜,他把她送回她那简洁的家,她央求了抱着她不放开,他答应了,抱着她看着她睡去,看了一个晚上,在天刚亮之时他才离开。
    天是青绿色的迷濛,空气清甜湿润。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情,是罕有的忠实、罕有的好。
    他很快乐。
    然而在假期完毕以后,夏笙却没有和ford说起那个晚上的事,如往常般的温柔体贴礼貌,沁着一层薄薄的隔膜。
    ford在失望之余,怀疑她是否喝得太醉了,根本不知道那是他。
    这女人,不知道一星期七天会醉多少晚。不知道醉后会有多少个男人也归家。
    日间夏笙的背影,变得复杂沧桑。
    ford躲在洗手间洗脸。不快乐的夏笙,他决定,应该爱她更多。
    牛奶混过了蜂蜜胶着的日子,那甜腻,纯淡了、平和了。
    拥有过那whitekiss,知道她更多,擦身而过的一分一秒,比从前来得满足。
    在他仍然默默一步一步走的时候,在一个临下班的黄昏,夏笙走进whitekiss的办公室放下一个印度式的礼物盒。
    正在伏案的ford抬起头来之时,刚刚接触到夏笙温婉微笑,她没说话没交代,在他面前转身离开。
    ford打开盒子,内里是一串门匙。
    原来夏笙一直知道那个夜里,吻过抱过的是他。
    门匙,明显不过的暗示。
    那个晚上,ford使用了那串门匙,开闸开门的动作,从未如此刺激神秘过。
    大厅内是她,换了便服,坐在地上看影碟。
    她对他轻轻笑,那笑容不重不轻,就如平常在公司那样。
    ford坐到夏笙身旁,两人一时间没说话,像小学生那样排排坐。
    然后,夏笙柔和地拥抱ford的腰,把头枕在他的肩膊上。
    ford轻轻把她推开。
    夏笙望向他,带着幽怨:“我只是因为寂寞。”
    ford叹了口气,这样告诉夏笙:“我没有打算做任何事。”
    她就那样低下头来,望着自己的手指。
    “还以为你一直喜欢我。”
    他扫了扫她短发,站起身离去,放下她的门匙。
    ford回家,绮媚正在摆台准备晚饭。由向绮媚打招呼,到坐下来食而不知其味,ford明白,他是真的喜欢夏笙。
    只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不肯占她便宜。
    ford放下碗筷,迷迷惘惘地微笑。
    绮媚问:“ford,你是否喜欢上别人?”
    ford终于点下头来。
    不知,那个她会否明白。
    浴室
    阿黑以为小白有病,她每天如厕起码三句钟。
    每逢傍晚归家,阿黑总见小白进进出出浴室,除了吃饭的半小时可以坐定定,小白差不多是每隔十五分钟进浴室一次。
    于是阿黑永远不能好好说完一天发生的事,也不能明明确确地向小白倾吐心事,久而久之,两人生活无话,而阿黑以为小白生直肠癌。
    到了后来,小白甚至不肯和阿黑一起睡,她搬到浴室去,睡在浴白里。
    那是难得吵架的一夜。阿黑设计稿件给新上司改了又改,后来改无可改,新上司居然亲自落笔画了一张,并且语带侮辱,阿黑在公司六年了,新上司却不能过他的一张设计草图。
    小白则是自由撰稿人,不爱靓衫不爱一切花钱的兴趣,最爱懒惰,皆因不爱钱只爱懒,小白每天就是睡懒觉过日子,不事生产云游太虚。
    就是在平常的一天,阿黑回家看见小白软脚软地看着电视时,忍不住向她大喝一声:“我每天在外面捱得那么辛苦,你却当我透明,不是半天不出声就是躲在厕所里!”
    小白却只是望了望阿黑,继续看她的电视。
    阿黑心一酸,上前抽起小白的衣领。小白原本已是又白又小,加上短头发和现在给阿黑抽起的构图,活像两小兄弟在打架。
    小白自己也觉得有点像,她在心中想:“若是兄弟也不错,比做情侣好。”
    然后她故意说:“又给上司批评了?”目光无限鄙夷。
    阿黑的心更酸。最爱的是面前的女人,然而她从不分享他的忧伤、他的辛苦。
    那夜他俩便分开睡,小白搬到浴白里。阿黑看着她的怪行,头颅痛到天明。
    然而他不会知道,那夜小白也不好过,她在铺了毛毯浴白内哭了半晚,刚才口里没安慰阿黑,其实心里替他难过,看来那名上司还会继续整治他。
    小白搬进浴室,阿黑忙着应付公事,那次吵架以后,阿黑小白没有和好过。
    阿黑以为小白发晦气,一两天后便会睡回床上,谁知在睡了数天后,小白竟然把浴室布置成睡房,在瓷盘上放了自己的照片,在瓷墙上挂mone的poster,而浴白给铺了被褥和放了枕头,成了她的睡床。
    小白把浴室喷粉红色,她准备在小小气窗前挂厘士窗帘。阿黑啧啧称奇,不明白她何以会如此创新。
    三年前初初认识她的时候,她明明是个正常的女孩,她在大专读传理系,希望从事广告创作,热爱流行曲和小说,在中五时拍过一次拖,开朗得来带点含蓄,是典型的清纯大专生。
    拍拖的日子也顺利甜蜜,到艺穗会看话剧、到赤柱饮啤酒、到长洲做ài,她温纯伶俐好笑容,那时候阿黑还恐怕小白太过温婉,这种女孩子长久下去会令人沉闷。
    谁知现在她有床不睡有房不住,看来又是人不可貌相的另一案例。
    因为小白霸占了浴室,阿黑迫于无奈光顾楼下公共浴室,戆居而且不卫生。在与一众阿伯齐齐擦背的同时,阿黑便决定回家后要与小白讲清楚,既然大家也住在一起了,这样斗下去也不是办法。
    谁知小白就像没听到一样,她把浴室门关掉。这几天她在里面种兰花。
    她对兰花说:“宁可在这里,在外面呼吸不了。”
    阿黑站在门外,非常的不明所以。
    可以预料,他俩的关系只会更坏。
    在家没有浴室可用,又不想用公共浴室,于是最后阿黑借了一名女同事的浴室洗澡,打搅人家多了,顺其自然地热络起来,也名正言顺地神差鬼使,阿黑多了个女朋友。
    这名女同事可爱活泼,但从前阿黑并没有想过会与她发展,现在天天一起共用一个莲蓬头,阿黑才开始思想她的优点。
    至少她简单直接,也不会用浴白当睡床。
    但老实说,阿黑对她没有爱的感觉--甚至,只刚刚触及喜欢。与当初投资在小白身上的感情,差天共地。
    有时候看着女同事吃吃笑的脸,阿黑会想:这样也好,小白终归会妒忌,一定会改变过来。
    可是,不知是否看错的关系,小白似乎比以前多笑容了,阿黑可以从厅中听到小白在浴室的歌声。
    “这算是什么呢?”阿黑咬着三角形西瓜雪条,自己问自己。
    小白照样关在浴室中,阿黑在外面也有了人,然而小白阿黑没有真正的分开,甚至没有提及这样的事,偶尔饭桌上碰到,闲话家常互不越轨,反而有种宁静的和谐。
    阿黑便想,大概小白已不再爱他。
    大概明眼人也会这样想,小白已不再爱阿黑。
    因为,他们没有看见她在午夜的泪。小白为阿黑哭,小白为与阿黑的这段感情难过。
    她还是爱他。
    虽然证据确凿,虽然她不关心他与别的女人在一起,虽然她搬进浴室里,但她依然爱他。
    所以她宁可搬进浴室,也没有离开他。
    其实在很久以前,小白已留恋浴室的了。
    每逢遇上和阿黑吵架又或是闹情绪,小白总会下意识地躲进浴室,起初是洗脸、刷牙、刷头发、挤暗疮、剪指甲,后来变成听音乐、跳健康舞、练卡拉ok,甚至对着窗外写生和练书法,总之就是不肯出来。
    是在一次小白发现阿黑半掩房门,偷看她的日记薄后,她心惊胆跳,扑进浴室里躲了两个小时。然后她发觉,原来在这段关系中,她最害怕失去的是私人空间。
    就是这一次,阿黑越轨偷看她的日记,导致无比的震撼,久久平伏不了,以致以后每天,小白也要到浴室躲一躲。
    同居一年多,睡在一起吃在一起,由好奇新鲜变成厌恶退缩。
    不是故意的,小白由小至大也没有着意做过任何决定,她只是感觉到,全世界所有地方,就是厕所最好。
    唯一真心笑的时候是如厕的十多分钟,完全是自己的,别人分享不了,绝对的私隐。
    她没有告诉阿黑,起初是害怕他会误会她变心,后来发觉没有必要,是阿黑变心了。
    小白生性敏感,阿黑的敏感度却不及她的一半,而且她一天不表白,阿黑根本不会知道她害怕、不满、难以忍受的是什么。
    只知道这段感情失败了,当初无限憧憬,换回来是浴室被占据的下场。
    长此下去,不难担保阿黑真的不再回来。小白何尝不知道,但她宁愿疏离,也不希望强行被别人霸占空间。分手是说不出来了,还是爱阿黑,怎样硬生生分开?若阿黑决定了断这段关系,就由他开口好了。
    分开总有万千理由,有些理由很感人,有些理由很傻,有些很狠心,而小白和阿黑分手的理由,则充满浴室的气味。
    小白在努力的洗擦浴白。躲在浴室的时候,心情总是很好的。
    她想,或许她不应和别人同居,当然更加不适合结婚,更或许她不应恋爱,不应做一切与别人分享空间的勾当。
    她在浴室内的小小气窗望出去,映入眼帘的是空白的天。她微笑,或许她甚至不适合做人。
    有些事情总是难以明白的。她不知道。
    只有我的眼睛你未曾看过
    参加那个派对是因为失恋。
    维森不想再牵涉到真正的感情,他只想要不会伤心的性。
    现场是烟雾弥漫的郊外三层式别墅,整整三层面积共六千尺的地方全用作是夜派对这用。
    维森的朋友去过,都赞不绝口。他们说那里要什么有什么,要男要女,悉听尊便。
    阵阵腥香的气味,烟草、大麻、女人、汗香、精液。起初维森不习惯,墙边、地上一对对的赤裸男女旁若无人地干,耳畔是呻吟声和妖异迷幻的音乐。
    与他同来的两名男性同伴已纯熟地走到单身女郎身边兜搭,而维森则在沙发上喝了点coke,high了一半的眼睛看着完全high了的人。
    他摇晃着身体走上二楼,有个露了一边乳房的黑白混血儿拉着他的脚不放。他暂时还不想要,他摔开她。
    脚下、身边是一具具赤裸的肉体,强壮地抽动、虚弱地承受,维森惊醒自己要小心步过,别坏人美事。
    就在二楼露台前的墙角,他发现了两个男人正亲吻一个眼睛蒙上黑布的女人,他们万般讨好地深吻她的耳珠、她的颈项、她有乳头、她的下体。
    她三七着面迎起,像个时装中的女模特儿那样摆着姿势站立,让男人攀附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