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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湛蓝水波映着清澄天空,微风送爽.拂荡在这个具国际标准规格的俱乐部游泳池畔。照说这会儿该是如置身天堂的享乐时刻。但唐诺的表情可不是那么回事!单手攀住池边横杠的他,一头黑发湿淋淋地滴着水,满脸不悦在他额际那道明显的伤疤相衬下,更有如恶魔般的凶恶!特别是在听到来者的离谱要求后,他那两道剑也似的浓眉不禁高高挑起。
    “你们说什么?!带孩子?”唐诺粗声粗气地一甩发上水滴“我打赌你们不敢再说一次!”
    唐海潮无奈地望了丈夫樊奇一眼、她挺了挺胸,算是给自己壮胆。早知道要有面对唐诺那远近驰名的坏脾气的心理准备。算了!反正受他的气是从小就受到大的,谁怕他!只怪老妈赶在她出生之前,先送给她一个豆腐心肠、魔鬼脸孔的大哥。
    “先别激动,我们想请你帮忙照顾一个孩子,只要很短很短的时间。”
    “照顾孩子?你们有没有搞错!我堂堂一个男子汉,你们要我当保姆?”这实在是太荒谬了!这两个家伙不但破坏了他的逍遥假期,还提出这种离谱的要求,亏他们还是他的胞妹和妹夫!不!慢着慢着唐诺发现了不对劲——孩子?哪来的孩子?海潮和樊奇结婚一年整,最大兴致就是为樊家和唐家制造新时代爱的结晶,但到现在一直苦无消息,这会儿又哪来需要他帮忙带的孩子?难道他们想孩子想疯了?
    “不要怀疑,你没听错。”海潮不自在的叹了口气。樊奇并没有忽略妻子的这个动作。
    “那你说清楚,是哪里来的野孩子?”唐诺转向在一旁纳凉的樊奇。“该不会是你从哪里偷抱回来的吧?还是你以前跟谁”
    樊奇差点没翻脸!什么都可以怀疑,就是绝不能怀疑他对海潮的忠诚!说来是风流浪子的现世报,在玩乐人间数十载后,怎么也没料到他会遇上一个标准克星唐海潮!一夜之间,樊奇的人生全盘改写(按他的说法是——樊奇两字从此可以倒过来写)。一旦重做人,樊奇简直比童子军还像童子军!过去上的债欠的情全归给海潮一人,一颗痴情的心绕着她转;她是他生命中的最爱。
    “老兄,拜托!没事少冤枉我,我还巴望着跟我可爱的老婆传宗接代,你别害我。”想当初,这个亲爱的老婆是他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外带求神拜佛打通周遭关节才追求来的,尽管他跟唐诺是拜把兄弟,唐诺这家伙可没帮上半点忙,光在海潮面前扯他后腿,说是要让老妹知己知彼,要让他凭实力表现!哼!若非他实力坚强加上诚心可感,也许现在还跟在心高气傲的海潮身后穷追!所以怎能让唐诺随便一句话就动摇他和海潮的感情!就算是白担心一场,他都要紧张得半死!谁叫他在乎呢!是他这辈子欠海潮的。
    只是,樊奇偷偷咬牙——唐诺啊!风水轮流转,只是时候未到,等哪天你也栽了,那才好看,嘿嘿!
    旁边的海潮则是好气又好笑。有时男人真的像长不大的孩子!尤其是她那风流潇洒的老公及故意装作威严的老哥!她翻翻白眼。“不开玩笑,是真的有一个孩子。”
    唐诺不是普通的不耐。“既然不是野孩子”
    海潮有时真受不了大哥讲话的不加修饰。亏他还是做生意的人,甚至到处吃得开。“记得杜威远吗?”海潮轻轻地说,然而她吐出的名字却有着不小的威力。
    唐诺蹙起了眉。
    杜威远。他当然记得这个名字!
    唐家的每一个人永远都会记得,记得这个人物曾经给唐家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或说他曾给海潮早熟的青春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当然,那个赛车手”
    那个赛车手——海潮脑里回荡着这几个字。事实上,自从消息传来,她还无暇思索,包括意外或——难过;她是真的没有办法去想。也许是太远了,他离开她的世界已经那么久,她已习惯脱离有他的生活,一如当初他所希望的那样
    没有人明白——一个人是否真的存在,已非想念或不想念的问题了。
    “是啊!那个赛车手”
    唐诺不由得紧张起来。“他回来了?”
    “他死了。”
    唐诺的脑子有三秒钟错乱!仿佛听到天方夜谭。传奇的杜威远,曾是多少人心目中的不败英雄、创造纪录与奇迹的能手,也是他和海潮的——而杜威远他?
    “半年前在阿姆斯特丹一场风云车赛出的事。事实上,他不出赛已经很久了,他的心脏负荷不了这种豪赌。半年了!而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消息”海潮停了下。“他把他的孩子留给了我,一个叫做千千的十三岁小女孩。她长得很漂亮呢,这里有照片”
    唐诺没空去理什么照片。“他的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要养也轮不到旧情人来接收遗孤吧?“
    海潮霎时脸胀红到极点!不是怕丈夫听了不是滋味;她和樊奇来此之前早有“充分、完善”的沟通,只是这要命的唐诺,他怎么就不会把话讲得好听一点、婉转一点呢?真是要命!要命加三级!
    “托孤!说托孤行吗?古人的美德,今人照样可以效法。”海潮叽叽咕咕。“我和樊奇已经商量过了,我们愿意收养千千,将她视为己出”
    唐诺闻言,不可思议地一把逮住樊奇。顾不得险些害他栽进池子里。
    “你该不会也被我满脑子见鬼的仁义道德、浪漫得无药可救的老妹给同化了吧?你怎么会准她”
    樊奇眼中只有爱妻。“我看不出有什么应该反对的理由,既然海潮决定了,我统统都接受。”
    他也无奈啊!谁叫他是不争气的“爱妻情深’?妇唱夫随嘛!廿一世纪的新爱情伦理由樊奇来身体力行。谁叫他上辈子欠她!只要是海潮想要的、想做的,他都心甘情愿,绝无二话!
    唐诺却是快气疯了!一个为所欲为的海潮还不够,再多个只要爱情、宠老婆宠上了天的樊奇成双作对!两个人一起昏头!他非敲醒这两颗在半空中作梦的脑袋不可。樊奇,你怎么也跟着海潮一起发疯?你们如果谨慎考虑过,就会知道一时的冲动要付出双倍的代价,这不是办家家酒”
    “所以你知道我们有多认真了。”海潮的语气温柔但不容反驳。“自从汤姆律师跟我联络上,我便坐立不安;我知道我非这么做不可。千千那孩子现在在美国,她母亲为生她难产而死,她已经在住宿学校里待了半年,只有汤姆律师去看过她。将心比心,千千有多可怜,你忍心让她一辈子流落异乡、甚至变成小野婆小太妹吗?想想一个女孩子美好光明的前途就这样毁在你的一念之间”
    唐诺知道她的母爱心肠一发不可收拾,然而他反驳不了她。她说得好像他只要一开口反对就无异成为残害小女孩的真凶!他不得不承认他已放弃投反对票了。真该死!该死的让海潮把他的弱点抓得一清二楚!但他只有认命。
    “好吧!你们高兴自找麻烦不关我的事,以后出了纰漏别说我没警告过你们。”他想想,还是不对劲,今天老有被暗算的感觉。“你们既然都决定了,还来找我讨论干嘛?有必要吗?”
    海潮婉转一笑。“有你支持,将来在爸妈面前也好交代。樊奇也赞成。”
    难怪要这样虚晃一招!“你不打算让他们知道?这不是你的作风。”
    “只是暂时。我想先该由我们来熟悉千千。”
    “你的意思是先由我充当实验品吧?”唐诺想不通他这天才老妹怎会动脑筋动到他头上来。二十六岁的唐诺根本没有应付小鬼头的经验,活像个粗旷的大男人!他宁可招架监狱的重刑犯,那还合适些;而现在他们竟要他去伺候一个青春期娇滴滴的小女生想了就很不对味。
    “要收养那个千千是你们俩的主意,干嘛拖我下水,充当什么保姆,难道还要泡奶换尿布不成?”
    “事情是这样的,”妻子偷偷挤眉弄眼示意他。樊奇只好出马当坏人。“我们早在六个月前就预订了在巴黎开场的纪念戏剧大赏套票,两个月内一连在欧洲十几个国家展开两百场演出,全世界名伶群集,这是世纪盛会,难再躬逢,错过可惜”
    “你们俩的意思就是——你们这对神仙眷属要去欧洲逍遥度假,而要把那个麻烦的小鬼丢给我,一缠就是两个月?”唐诺眯起了眼睛。
    樊奇祭出了最后法宝,虽然有点肉痛,但为了一圆海潮盼了许久的艺术假期,他也只有——拼了!伴着一声心痛叹息——
    “当然不会让你白白牺牲,算是个协定——‘大鑫’的年度约由你接了,行吧?”
    唐诺平空飞出一声响亮的口哨!眉飞色舞的得意样深藏不露;显然他也正使心机。“这我得考虑看看。”
    樊奇的眼光想将他千刀万剐!要不是爱妻在前,樊奇早就动手了。唐诺忍住爆发大笑的冲动。算了!不要再折磨他。唐诺装出很勉为其难的样子。“好吧,看在我老妹的份上,成交!”
    海潮根本不在意他们的角力,她只是高兴事情顺利解决,唐诺愿意支持她收养千千,她的欧洲之旅又得以成行,真是太完美了!“不准反悔唷,就算你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只怕想反悔也来不及了。”唐诺背过身去。“阿奇啊!你再这么爱我老妹下去,恐怕你的王国就快拱手让人了。”多少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五年前不务正业的混混唐诺突然“改邪归正”立志创业。从小就念放牛班长大的他没什么特长,独独对电玩一把罩;于是和弟弟唐瑞用五十万起家,结果情况发展得比想像中还顺利。两年半不到,他的公司变成超百人的规模,唐诺的成功跌破众人的眼镜不说,他的脑筋动得更是飞快,触角伸向电子传讯通信和开发。
    当业务蒸蒸日上时,唐瑞服兵役去了,唐诺更有如拼了命般一天花上二十小时待在公司里。在此时的扩展关键期,有“大鑫”的合约无异是强心剂;“大鑫”是超级大户“唐飞”单是吃下这张单子就够活上一年!而樊奇家传的“龙京”企业正是去年度的电子业风云企业,也是“大鑫”过去两年的合作对象。眼见唐诺着实是个杰出人才,樊奇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想挖角,只要他愿意把“唐飞”结束,投效到“龙京”最好的位子、多高的薪水随他开口。只是唐诺那肯?公司是他和唐瑞的心血浇灌出来的结晶;在唐诺眼里,男人可以没有爱人,却不能没有事业。所以根本没有放弃的道理。“唐飞”就是他的爱人。
    “还久咧,想抢?门都没有。”樊奇笑了。没错,比起唐诺兄弟,他没有太多野心,也许是自小财富与权力来得轻易的缘故,他看得淡漠一点,只想守成,其余慢慢发展就好。尤其自从婚后,他拥有海潮就万事足,海潮又是十足的梦想家和流浪派,两人一拍即合,天天沉浸爱情乡,把业务问题解决掉了就去游山玩水十天半个月,一切用电讯遥控,当一对快乐幸福小夫妻!
    “不保证。”唐诺跃出泳池。“好了,差事全交代了,你们什么时候走?”
    海潮满脸是甜蜜笑容。“下午二点的飞机。”
    “那个叫千千的小鬼何时来?”唐诺披上黑色海滩巾,拭干头发。
    海潮吞吞吐吐。“事实上,千千的班机预定在九点四十分到达,也就是说是在两不,三分钟前飞抵桃园机场”
    唐诺瞪着她。“什么?!”
    “我们已经派人去接她,我想事先来跟你沟通一下是有必要的”海潮越讲越小声,显然很心虚。
    唐诺抿紧了唇。真“事先”啊!他们真是算计得他用准准的!料定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他非答应不可!就算他死不同意,他们来狠的,先斩后奏。人都接来了,届时他们上飞机一走了之,唐诺还是会心软.充当苦力与保姆这就是他亲爱的妹妹和妹夫,他们发挥善心爱心,却要他付出代价的
    “千千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你会喜欢和她相处”
    手上的大哥大适时响起,海潮松一口气,终于可逃开唐诺那足置人于死地的眼光。孰料她没说两句,脸色遽变。“什么?千千失踪了?不可能!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平空消失?千千不会特技你们再找找!再努力的找!给我个交代!”海潮的面色越见沉重。“好,你们继续找,我们马上赶过去!”
    千千坐在速食店明亮干警的大玻璃墙侧,口中吸吮着冰巧克力奶昔,手上香脆的薯条一根接一根没停过;她那两条长长、漂亮的腿不住地在鲜黄色的小方几下摇呀摇、荡呀荡.一对大圆眼睛左瞄瞄右看看,机灵背后的笑意关不住,亮灿灿的要泼洒出来。
    哈!跟掉了人吧?!凭他们那几个三脚猫货色怎能绊得住她?趁他们还急得团团转时,她可以逍遥地逛上一阵!
    千千想起老汤姆律师临别时对她的谆谆教诲,不禁作出受够了的表情!她当然知道他是真心为她好,不像那些奇奇怪怪不知打哪儿突然冒出来的亲戚一样。自从爹地走了之后,世界上就只剩一个老汤姆真的关心她,可是他太老了,能为她尽的心有限;对于终于找到杜威远事先立下的遗嘱中提到的托付人;老汤姆感到终能不致辜负这位多年的雇主兼好友。他是这样叮咛千千的:
    “那位海潮阿姨,她是你爹地的好朋友,她愿意照顾你,这也是你爹地的心愿,你可要好好和海潮阿姨一家人相处啊!知道吗?记得常常写信回来,喏,住址在这里,要收好”千千噘起嘴,轻哼了一声。其实她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反正她一个人过惯了,将来一个人长大也可以;她不喜欢别人给她“恩赐”的感觉,那很不舒服。她是没见过那个海潮阿姨,只偶尔听爹地提过一次;爹地一向没什么朋友,更别说是女的朋友。不过,她不太好奇,丽丽院长一向说她早熟,世故得可怕,她才不承认!千千只是没遗传到多少人类的好奇基因罢了,她觉得任何事都不过如此,见怪不怪。
    啊!要说收养人的出现代表什么好处,那就是能甩掉那讨人厌的丽丽院长!已经在住宿学校待得快腐烂掉了!相信丽丽院长跟她一样深深庆幸!她那肥胖的身体再成天追着她跑、大呼小叫的话,不出三年,一定会心脏病发死翘翘!
    千千懒得多想,将奶昔一口吸尽。这时她身边有个男生的声音响起:
    “嗨!一个人吗?”
    她身边其他位置并没有人,那么那家伙就是在跟她搭讪了。千千一瞥那个男的,比她大概大几岁,一脸假扮酷哥的拙样,连胡渣渣都剃不干净!
    逊透了!真是一坨xx!千千心里冒出严重轻视。
    小毛头一只!凭这副德性也想泡妞?撒泡尿自己照照吧!
    “嘿!我在跟你讲话”那男生自以为是大情圣,很不知耻地靠近过来。
    “去跟薯条讲话吧!”千千冷不防将整包大薯条倒在他头上,赶快一溜烟跑掉,不见踪影。
    离开了速食店,千千晃呀晃,逛到一个冷清的小公园,她买了棉花糖、风筝和气球,走得累了.就坐在公园的银色铁凳上看夹着尾巴跑来跑去的流浪猫狗。在距她不远处,只有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小女生,蹲在地上不知看什么东西看得津津有味,发现千千在看她,女孩主动献宝,原来是台湾四小天王的写真相片册。
    “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千千不无失望。
    叫安琪的女孩对她很有好感。“你不喜欢啊?我还有四大天王跟l。a。波ys的精选,统统是帅哥!”
    “你真有钱。”千千对棉花糖的兴趣还大些。
    安琪不明就里。“买这些当然要有钱!我所有的零用钱都投资在我的偶像搜集上。我天天作梦梦到黎明在对我笑。”
    “我不知道连垃圾都能值钱。”千千耸耸肩。
    安琪好像当她是外星怪物、顽冥不灵的人种;只要是提到天王级人物和超级偶像黎明不尖叫疯狂的人都不正常,没有生存价值!“你真的不喜欢?怎么可能!没有人不迷他们!你好奇怪,我不要跟你讲话了。”她悻悻然地抱着那一大叠宝贝走开。
    “喂!你的刘德华不小心掉了。”千千捡起一张烫金的照片还她。“赶快抱回家,不然他会哭。”
    安琪忙不迭接回她的天王帅哥,头也不回地走了。
    千千不以为意地咬她的粉红棉花糖。其实她才真搞不懂那些偶像的魅力所在;当同龄的男孩女孩还在为男女天王呐喊失眠时,她早就过了那种迷恋期。事实上,从小到大,也没什么偶像让她为之神魂颠倒过,她还欣赏爹地多些。这也说不上是早熟,艺人会唱歌跳舞本来就天经地义,算是专长罢了,为什么就没有人崇拜修水管拼装冷气或补红砖道的本事呢?偶像充其量也只是长得出色一点,那么应该去崇拜偶像的爸妈生得好才对。她尤其怕看女生群看见男明星稍露个肚脐或根本没肌肉也没骨架的胸脯,便像发情小狗一样口哨尖叫不停的场面,很难为情。她们好像在荒岛禁闭很久,从来没见过男人。
    千千不是对男生不感兴趣,她只是不想把梦想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幻境,或把既定人物套框;她相信有朝一日她生命中的男主角出现时,她马上就知道了。
    一点灵犀,十分衷情。
    不用尖叫呐喊,不靠身材脸蛋。杜千千要爱情就是爱情。
    百分之百不掺杂质的爱情。
    就像她手中的彩色气球,完全飘升的感觉。
    草地上,和煦风中,千千独自拉扯风筝玩得陶然忘我,一成串缤纷气球如同热闹的虎头风筝,将天空和草地妆点得美丽至极!千千快乐的笑声飞散如银铃,一身粉红圆短裙旋开优美弧度,她跟自己玩得开心,顽皮起舞,将天大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压根儿忘了此时可能有人为了搜寻她,焦急得翻过了半边天——
    “风筝!风筝——飞呀!我飞!”千千喊道。接着又是一阵清脆笑声。
    完全不知道另一边草地上已经有一对眼光追随了她许久。
    直到她玩累了。意犹未尽地瘫在铁条椅脚下,也终于发现了那个倚在大榕树下、戴鸭舌帽的老男生。
    他真的是一个老男生了,起码比她大上长长一大截,不过看来并不讨人厌,对她也没有恶意。千千一向凭直觉看人,她相信自己的判断。那人有双深沉的眼睛,很艺术,很正派。
    “喂!你看我干嘛?”千千边说边走向他,在他面前停住。
    他笑了,笑容有些羞涩。
    老男生也会害羞?可见得真坏不到哪里去。千千暗暗打量。
    “哦。”
    “你这样看人是很不礼貌的,你不知道吗?”千千老气横秋地教训他。
    “对不起,小朋友。”
    千千快要跌倒!她最讨厌别人叫她这三个字,像在欺负地个子小!她目前虽然只有一百二十八公分高,可是这一年来她已经窜高五公分,并已有不断爬升的趋势和潜能,再加上她努力打听过她死去的妈咪超过一米六九,爹地也是巨人族首领,所以尽管人人都拿她当十岁不到的小孩子看,她对自己的将来发展可是十分乐观。千千都是这样给自己打气;她只是青春期来得晚一点罢了,有什么关系!她先发展脑部,将来再发育胸部,等她将来“一瞑大一寸”的时机到了,就是她扬眉吐气的时候!
    “我不是小朋友!”千千十分不屑。“我最痛恨人家叫我小朋友!你不懂称呼女性同胞一律通称小姐绝对不会出错吗?”
    都达笑了。“对不起,小小姐。我以为七八岁的小女孩不会在意这种事情。”
    千千双手叉腰。“什么?!七、八岁?我已经十三岁了!你对我的藐视是很大的错误,损伤我的自尊心!我真的不要跟你讲话了!”
    都达喊住她:“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不知道女生会这么在意这种只是你让我想到我女儿,如果她在我身边,应该也有你这么大了。”
    千千并没有真的生气,听到他用惆怅的语气提起他的女儿,勾起她心中淡淡的疑问。压根儿忘了刚才的计较。“你女儿?她也跟我一样大吗?”
    “不,她小一点,比她妈的整整小了两轮,她们同属兔,是最可爱的生肖。”
    “你看起来不像有那么大小孩的人。”
    都达忧郁的脸庞连笑容都染着一抹阴影。不知为何,千千直觉得他是个不快乐的人,老男生心底像打了千千结,那股黯淡怎么也化不开。
    “不,我已经很老了,所以看到你才让我更惊讶,你年轻得让我惊讶。”当都达无意间看见在草地上玩耍的她,心情激动得无以复加。他已经在这里画了一上午的画,画纸上寥寥落落;嬉闹的美丽女孩宛若一幅最天然、最引人的画。都达已许久没有这样的感动。
    他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孩子!她纤细的小小身子里却有着无比的青春气息与活力;看她自由自在地奔跑笑闹,粉色裙子、粉色笑靥,追逐着半空的缤纷气球,有如亮丽天使。
    慧黠的、闪耀的精灵天使!
    尽管还小,她已轻易攫取人们的注目眼光。
    完全地美丽。
    美丽的小孩;她美丽,不只美丽,她令人向往。
    都达感到眩惑。
    “你一定很爱你的孩子,既然爱她,为什么不跟她在一起?”
    “你还小,”他摇摇头。“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世界上的事并非都能如人所愿,人永远一直在犯错,就算弥补,也挽回不了遗憾,只是离当初的出发点越来越远。”
    “你犯了很多错吗?严重到连道歉也无济于事?”
    “是。我犯了很多的、很大的错。”
    “那么她们现在在哪里?”不知为何,千千觉得难受。
    “我不知道。”
    “她们决定不爱你了?”
    “她们可能反而希望我永远离开她们的世界,越远越好。”
    千千不晓得还能说什么好。这个忧郁的老男生对她倾诉了太多私人的隐痛,他们之间不像是陌生人,反而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友情。说来有些奇怪,不过千千感觉自己是懂得他的。她一侧头打量他,看见他身边的画具和油彩。
    “你是画家吗?”她上上下下着他、不带歧视地下了结论:“你一定很穷。”
    没想到他听了这话哈哈大笑。“没错,我是个穷人,穷到一无所有,只剩下这些纸笔和成堆发泡发烂的梦。“
    “你画得很差吗?不过我认为你长得很有画家的样子。”
    “得了,千万别在我头上安上画家两个字,顶多当我是个画画的人就行了。”
    “随你怎么说。”千千站起身,拍拍格上尘灰。“好啦!我发现我肚子又饿了,我要去觅食,不跟你说下去了,拜——”
    都达意外地唤住了她,他感到——舍不得?“你真的要走?这样就走了?”
    千千天真地点点头。“要走就走啦,说不定哪天很快又会在路上见面,或者经过小公园再来看你画画、跟你聊天,喏!”她卸下系在腕上的丝线圈,将一大串彩虹般的气球交到他手上。“这个送你。”
    都达拨开气球.还想说话,但哪里还有她的踪影?只留下那清朗娇美的笑声仍回荡在他耳边。都达心中掠过莫名怅惘。
    她真的像一场梦,像一阵风。
    那个美丽得令人印象深刻的孩子。他甚至忘了问她叫什么名字,会不会一别再无碰面机会而成为绝响?他没有邪念,只是想再见到她——
    都达望着满怀鲜艳气球,望得出了神。
    别说不信邪,当杜千千被捂住嘴、逮着丢进那部破烂的深蓝色裕隆车后座,她终于开始懂得了害怕:她被绑架了!
    都怪自己没把报纸社会版的新闻当真、如今——她根本玩得太高兴,忘了在路上漫游可能有多大的危险性;特别是千千这种本来就特别引人注目的人种,她那红润细嫩的肌肤和漂亮装扮正是有钱人家小孩的表徽。别说是一般绑匪,人肉贩子见了更是心花朵朵开,无异挖到金矿,靠这一个就能吃上了二十年。
    事既如此,危险都临了头,再悔恨或慌张都没用,千千强迫自己一定要镇定下来,观察情势再说。她听见那两个蒙面矮男人在前座交头接耳——
    “才仔,得干了!看来还不难,害我紧张得要死!”
    看来这两个是菜鸟!千千发现自己运气还不坏,她更竖起耳朵听下去。
    “怕啥?只不过向这小鬼的老子老妈借两个铜仔儿花花,小意思!看这小鬼花稍的,这一个准能捞上不少!”
    “你得把她绑紧点!免得财神爷飞了。”
    “安啦!够紧了,就算地插翅也难飞了。”
    “不过也不要太紧,把小娃娃弄伤了,搞不好赎金会七折八扣!”
    “旺角,你真你簦”芸?愕某稻秃茫?愿墩飧霭你嫌晌依础!?br />
    “要问清楚咧,这小鬼看来满精的!”
    “哎!闪啦闪啦!”
    一番话听得千千火冒三丈!尤其是“矮冬瓜”那三字,她发誓如果违到机会,必定痛宰这两个不知死活的臭家伙!要削得他们凄惨兮兮!一报他们污辱她的身高之仇!
    同时她也判断出这两个叫才仔和旺角的人只是小角色,很像刚出乡的乡下人;现在她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尽量和他们斡旋,争取有利情况,看能不能脱逃。
    只是她的双手被紧绑在背后,疼得难受。还有,她好想——尿尿!要不是怕让他们起“非份之想”她就会大声嚷嚷叫他们放她下车开水库放水。千千只有暂时忍耐,坐得规规矩矩,并把忍尿的痛苦算在他们头上。
    “可爱的小妹妹,”叫才仔的男人头转向她。千千觉得他面罩上两个眼洞露出的小眼睛真像是老鼠!“你叫什么名字呀?”
    千千朝他扮鬼脸。“老鼠!”
    他不信。“你怎么可能叫老鼠?没有人姓老的。”
    “我是说你像老鼠!”
    开车的旺角爆笑出声,才仔可不觉得好笑,脸阴沉下来,显然很没耐性。
    “你觉得好笑是不?一点都不好笑!说!臭小鬼!你叫什么名字!给我老实一点!否则我揍你一顿!看你还敢不敢泼皮!”
    “不要揍我!不要揍我!我好怕!怕死了!”千千歇斯底里胡喊一气。
    才仔很满意。“那你乖乖说你叫什么、住哪里,爸爸妈妈是在开公司还是开工厂?”
    千千细声细气。“你不会想知道的。”
    “废话少说!”
    “我叫杜牵牵,你记好,不要写错字哦,写错人家的名字是很没有礼貌的。我检查一下——”她凑过头去,很不满意地摇头。“错了!是牵牛花的牵!因为我妈怀我的时候梦见了一大片牵牛花”
    “梦见牵牛花干啥?”
    “我怎么知道?”她瞥瞥他。“大概是用来牵牛吧!”
    才仔半信半疑地改成了牵字。“敢骗我有得你臭小鬼好看!”
    “我家电话是三三一一九八七,再念一次、三三一一九八七,欢迎你们以后再打电话来找我,有十几个人绑架过我,后来都成了我的好朋友!”
    两个男人仿佛听见天方夜谭。这小鬼的行情这么好?遭绑架十几次?他俩对看了一眼。
    “什么意思?”
    “很简单的意思呀!说来要怪你们孤陋寡闻!你们一定没有固定看报纸的习惯,对不对?定时阅读报纸是每个国民很重要的、应尽的义务,好了,重点提示到这里就好,说到正题。”千千摇头晃脑,煞有介事。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们有一点常识,不可能不知道我是谁,我有名得很!我三岁就上了报,更别说我爹地妈咪,说出他们的名字包管你们吓得屁滚尿流!他们威震八方,没有人敢惹他们!这样吧,我先问,你们俩是混哪个道上的?”
    才仔和旺角又对看,心虚地闷不吭声。
    “好,我告诉你,你们可得坐好,别摔下来啊!”千千耀武扬威地。料定这两个小瘪三没见过什么场面。“杜威远!听过没有?就是有铁神龙之称的新任警政署长!我妈咪呢!外号叫无影神枪手——白素素!天道盟盟主白九山最宠爱的小女儿。我那凶狠的外公别说动手,连随便瞪你们一眼都能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从没有人动得了我,你们猜那些不长眼睛在路上绑架我的人怎么会变成我的好朋友呢?因为我都叫我外公把他们给废了!还规定他们每个礼拜跟我报告生活情况,不然我多无聊呀!对了,是废‘那里’,这你们一定知道吧?”
    千千洋洋洒洒说完这一大篇,一边观察他们变得越来越发土的脸色,知道自己的恐吓计谋奏效了——他们信了她的话!她表现出无限同情的模样——
    “我就说你们不会爱听的。”
    才仔始终觉得自己很霉,碰上一个刁钻小娃,再听清她的来历,更深信不疑。倒八辈子的霉了,出师不利!现在重要的是怎样把这个烫手山芋快快甩掉!
    “你这小鬼有没有说谎?”
    “你们看我的样子像是在说谎吗?”千千睁大无邪的大眼睛。
    “!”才仔吐出一阵狠狠的诅咒。
    “你们敢‘问候’我妈?!我外公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
    他们简直要跪地求饶了!
    “好吧!这一次我就当作没听见。算你们可怜,没张大眼睛,绑错了对象,不准再有下一次哦!不准再动坏脑筋!一被我知道,可就不像这次这么轻松了!”千千要他们松绑;她揉揉疼痛的双手,眼睛骨碌碌的转着,又在动脑筋了!
    才仔想想又心有不甘。“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不信的话去打电话嘛!”说实话,千千说到这里还有些紧张,因为她刚才胡诌乱编出来的那个电话号码早已忘光光了,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壮胆。“一打就知道,不过——你们真的要打吗?”她斜瞄他们,虚言恫吓:“一打可不知会有什么下场喔!连我都救不了你们了。照常理来说,平常的这个时候,我早就回到家了,搞不好我爹地妈咪早找我找翻了天!你们打电话正好自动送入虎口,连小命都保不住!”
    千千知道这一场仗她打赢了。
    “好吧,小鬼,今天算我们倒霉!”才仔吩咐旺角找个路边放她下去。“真***!浪费时间不说,还被个小鬼头恐吓!”
    千千才没这么容易了结呢!“我救你们一命,你们可不能亏待我!”
    “已经说要放你回家吃奶去了,你还要怎样?’才仔快被她给气炸了。
    “我才不吃奶,我要吃槟榔。”
    “什么?!槟”真不敢相信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娃娃竟然吵着要吃槟榔!
    “而且我身上没钱,你们得贡献五百块出来。”
    “开什么玩笑!你坑人啊?五百?五百块我们可以吃上几天!”
    千千又摆臭脸。“我爷爷一请我就是上万计的,拿你们五百算什么!给不给是随便你啦,我爷爷要是知道你们对我这么小气”
    旺角很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一张烂烂的五百块纸钞。“我就不信你这小家伙敢吃什么槟榔”
    “我找个槟榔摊买给你看!菁仔啦,还有包叶仔啦,我以前还都只吃高级专卖店卖的咧。今天委屈一下喂!就这里好了,停车停车!”
    破裕隆嘎地停在路边的槟榔摊。
    千千飞快跳下车子,在他们来不及发动前,将摊子旁堆置的大竹笼推落一地,然后她快步冲进隔壁的警察分局人叫大嚷:“绑架!有人绑架可爱的小孩子啊”值班的十数个员警迅速将困在竹笼阵中的两个蒙面歹徒顺利逮捕到案!沮丧的旺角和才仔马上接受侦讯;接着,成堆记者闻风而来采访绑架案的受害女主角兼擒凶小英雄!此时整个警局闹哄哄的,像是菜市场,而我们破案女英雄却没有出风头的心情,她一直受不了的喊着:
    “肚子饿!我肚子饿!我不要吃这种颜色苍白的便当!我要披萨!皇家之冠和海鲜口味的好吃披萨!”
    “冰淇淋!麦当劳的蛋卷冰淇淋!”
    “这不是顶呱呱的薯条,你骗我!你为什么骗我!”她甚至爬到了副队长头上去扯他的头发,报复他用杂牌薯条冒充她指名所要的薯条。
    就在这一片不可收拾的滔天大乱中,一句突如其来的暴雷响压倒众人,似狮怒吼:“别闹了!统统安静!”
    霎时现场一片鸦雀无声,像被坦克车辗过!
    进来的是一个高大又凶猛、脸上还有一道恐怖伤疤的人。
    从被绑架开始也没这么恐惧过;刚才还爬上爬下几乎把警察局屋顶给掀翻了的杜千千,被这个长相恐怖的凶男人给真正吓坏了!
    她立即嚎啕大哭,令人寒毛直竖地尖叫起来:“坏人!坏人来了!先奸后杀!先奸后杀!救命啊!”这一叫,连在后栋宿舍睡午觉的分局长都给惊动了。
    十几个紧张兮兮的小警察不由分说扭住唐诺,倒霉的唐诺百口莫辩怎会被当作现行犯?!
    门口又一阵骚动,是闻讯赶来的樊奇、海潮和他们的人;海潮看清现场,错愕不已,向分局长——也就是樊奇的表姑父陈强抗议:“怎么回事?我们是要来领人,不是赶来被关的呀!”
    唐诺真的是气炸了!
    脱离被警察追的日子已久,这次也是为了好心帮忙找那个失踪的小鬼而疲于奔命,结局竟是被莫名其妙地当作强暴犯!他究竟是招谁惹谁了!
    都是那个讨人厌的骄纵小鬼!胡闹一通害惨了他!看回去之后他怎么整她!
    然而那闯祸的小鬼一点也不知忏悔为何物,她和海潮一见投缘,亲热直扑海潮怀里。
    “你一定就是海潮阿姨!我爹地跟我提过你,他说你是最值得信赖的人!”
    海潮好喜欢这个看来又伶俐又聪慧的美丽孩子!千千长长睫毛下的那双漂亮大眼睛有着杜威远的神气,她似曾相识的眼睛!千千的个子虽娇小,却有着芭比娃娃一样的身材比例。真是令人一见就无限疼爱的可爱孩子。
    “千千,你失了踪,让阿姨和叔叔好担心!”
    “我不是故意要走开那么久的,对不起,害大家为我烦恼着急。”
    “没关系,重要的是我们找到你了,以后海潮阿姨不会再让这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阿姨,以后我真的要和你住在一起了吗?”
    “是的,阿姨还有樊叔叔会把千千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疼爱,你说好吗?”
    “我喜欢阿姨,阿姨好漂亮,身材好好,像模特儿一样标准。阿姨和叔叔一看就知道是对神仙眷侣,千千会很乖的待在叔叔阿姨家,保证不让你们再为我操心。”
    这是千千自下飞机后第一次觉得有人收养是挺不坏的主意,尤其她发现海潮是这么温柔又善解人意,待在樊家当然比住在那修道院一般的学校,天天和讨厌的天仇——胖丽丽院长捉迷藏斗智有意思多了!而且从樊奇一进门就保护海潮般站在她身后看来,他们一定过得很幸福。生活在这样一个美满健全的家庭里,对自己的身心发展最有帮助了!
    “千千真懂事。”樊奇同样给她由衷的赞美。
    “我很高兴爹地有你们这样的好朋友,我们会相处得很愉快。只要你们保护我,不要再让那个可怖的人出现就好了!”知道那个凶恶男人是海潮阿姨的亲哥哥,千千实在觉得不可思议!仙女一样的阿姨竟有一个长得像流寇草贼的哥哥!千千只希望往后的日子不会有很多机会看见他!
    她这话不说则已,一说海潮和樊奇难为极了!怎么告诉她,她未来的两个月就是得和这个“可怖的人”共度?
    果然,千千听得都快哭了!可是她不能多做要求,她事先跟海潮说了会乖巧,不会再让人烦心——
    “阿姨,你们一定要赶快回来哦!”千千巴不得能拖住他们,避开那个恐怖的人。
    樊奇声声催促快赶不上开车赴机场了,海潮来不及多说,只有托大哥多照顾小千千。一场忙乱总算平安收场,小夫妻俩快快乐乐上了逍遥之旅的路途。
    千千却心惊胆颤极了!她偷偷瞄向几乎足足有她两倍高、像能一口把她撕碎吞掉的唐诺,心中暗暗祈祷——
    她第一次感觉到命运的悲惨离她如此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