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4章 初见海兰珠
“云真人就在归化,夫人早些去归化与他相会。”
李自成与吴克善聊了几句,然后向海兰珠行礼告辞。
云真人多尊贵的身份,在草原呆了几个月,身边连个暖床的女人都没有。
王宫里倒是有很多。
可云真人洁身自好,根本碰都没碰一下。
甚至将林丹汗的福晋,以及其他后宫女子,全都赏赐给了立功的将士们。
因此将士们对云真人敬佩而又感激万分。
海兰珠来了,云真人晚上总算不会寂寞了。
海兰珠:“我并非是……”
李自成转身上马,率众向东疾驰,直奔敖汉部而去。
科尔沁部众人,目送众人远去,眼眸中始终充满敬畏。
一直等皇家骠骑兵走远,满珠习礼才愤愤然地说道:“想杀谁,就杀谁,简直就是把咱们蒙古人,当成了待宰的牛羊!”
吴克善摇头说道:“谁的拳头厉害,谁就能主宰其他部族的命运,这就是大草原啊!”
接着他又是一阵感慨:“三年前,明军只能死守长城、关隘,不敢踏入塞外一步。”
“现在明国的骑兵驰骋漠南,没有一个部落能够与他们争锋。这变化,实在是太快了啊!”
“云逍子,难道真的是长生天派到凡间的神仙?”
海兰珠一阵神往。
这不正是自己仰慕的英雄吗?
这次去归化,一定,一定要拿下他!
队伍一路西行。
数日后,来到距离归化仅有一百多里的哈素海。
哈素海,汉语的意思是黑水湖,这里是敕勒川平原的最低部位。
眼看天色将晚。
吴克善下令就在湖边找合适的地方扎营。
一阵狼嚎声传来,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草原的狼多,在这里遇到狼群并不稀奇。
队伍循声而去,走不多远,就见一座土丘下,围着七头狼。
土丘上有十几个汉人。
看样子像是一群明国的商人。
只是他们手持刀剑、火枪、强弩,显然不是什么寻常的商人。
一名年轻的汉人被护在中央,应该是身份最为尊贵的人。
“杀狼,救人!”
吴克善迟疑了一下,命令手下出手救人。
部族要想生存,想日子过得好,以后少不了跟明国商人打交道。
多一个朋友,也就等于是多一条路。
数十名蒙古骑士纵马飞驰而出,箭矢如雨点般落向狼群。
五头狼当场被射杀,剩下的两头仓皇逃窜而去。
土丘上的汉人并未放松警惕,如临大敌一般看着科尔沁人。
反倒是那年轻人,从从容容地站在那里,从始至终都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好像一切都不被他放在心上。
“我们来自科尔沁部,朋友来自哪里?”
吴克善上前,十分友善地用汉话同众人打招呼。
“原来是科尔沁的朋友,多谢援手!”
那年轻人挥挥手,其他人纷纷收起兵器。
这人正是云逍。
归化城中的大小事务,全都交由洪承畴和满桂打理,云逍只负责拿主意,动嘴皮子,因此最近闲得很。
于是他常带着护卫出城游猎。
前一世他曾经到哈素海旅游,被当成是肥羊宰。
今天到哈素海,本打算尽兴游玩,倒是没人敢宰云真人,却遭遇到了狼群。
其实以护卫们的实力,狼群根本威胁不到他们。
并且还有五百勇卫营精锐,就在两三里之外,只需发出求援信号,很快就能赶来。
没想到科尔沁人出手相救。
马上就要会盟了,云逍正打算了解一下蒙古各部的态度,于是打算跟这些科尔沁人聊聊。
吴克善十分客气地问道:“我是科尔沁台吉吴克善,请问朋友的姓名,从哪里来?”
“你就是科尔沁部的台吉吴克善?”
云逍了解到吴克善的身份,也是颇为意外。
这位是吴克善,那个女子想必就是海兰珠了……惊艳!
“看什么看?”
满珠习礼狠狠地盯着云逍,“无礼的明国人,再乱看我姐姐,挖掉你的眼珠子!”
云逍笑了笑,问道:“这位美丽娇艳的姑娘,应该就是草原明珠海兰珠了?”
海兰珠在大明住了数月,回去后又开始练习汉话,因此听得懂云逍的话。
如此俊俏的男人,竟然这样夸赞自己,海兰珠‘咯咯’笑了起来,四周瞬时变得明媚了几分。
这女人,比林丹汗的大福晋漂亮多了……云逍朝海兰珠点点头。
满珠习礼又是怒目而视。
“是的,她就是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我的妹妹,海兰珠。”吴克善傲然说道。
接着又郑重地提醒道:“朋友,希望你对我的妹妹保持应有的尊重,因为她是你们明国大真人、逍遥侯云逍子的未婚妻子!”
我怎么不知道……云逍一阵愕然,又看了海兰珠几眼。
吴克善询问云逍的底细。
云逍自称萧云,是来自大同的商人。
“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吴克善半信半疑,商人怎么可能随身携带兵器,并且还有火器。
云逍笑着答道:“我是做军火生意的。”
吴克善愕然道:“军火?难道是火枪?这怎么可能?”
他当然清楚,明国对火器管控极为严格。
不可能对外售卖,更不可能由商人对外售卖。
“台吉还不知道,明国即将在草原推行的政令?”
云逍笑着一番解释。
等会盟之后,大明会向草原部落开市,销售各种商品,其中就包括火器。
没错,的确是火器。
不光有火枪,还有火炮。
大明军队中装备的火枪、火炮,已经被崇祯式步枪和神威逍遥炮替代。
替换下来的那么多火枪、火炮,全部销毁,不免太可惜。
因此云逍决定出售给草原部落。
天底下最赚钱的生意,除了印钞票,就是卖军火了。
这也是云逍给军器局和兵仗局,开拓的一条财路。
当然了。
并非是所有蒙古部落,都有资格购买大明的火器。
忠诚于大明,遵从朝廷政令的,想买多少,就卖多少。
不听话?
那么恭喜你,就等着其他部落,拿着火器去对付你吧。
向草原出售军火,除了赚钱,云逍还包藏了祸心……不,马上就汉蒙一家亲了,云真人又怎么可能有什么坏心思?
等蒙古部落拥有了火器,就会产生依赖。
笨重的红夷大炮,在草原上只适合守城。
并且有了火器,就必须建火药厂。
蒙古部落喜欢迁移。
打仗的时候,总不能也带着火药厂,和重达数千斤的大炮,一起迁移吧?
单凭这一样,就把蒙古部落固定在封地上。
以后要是造反咋办?
那就尝尝大明火器的降维打击吧!
李自成与吴克善聊了几句,然后向海兰珠行礼告辞。
云真人多尊贵的身份,在草原呆了几个月,身边连个暖床的女人都没有。
王宫里倒是有很多。
可云真人洁身自好,根本碰都没碰一下。
甚至将林丹汗的福晋,以及其他后宫女子,全都赏赐给了立功的将士们。
因此将士们对云真人敬佩而又感激万分。
海兰珠来了,云真人晚上总算不会寂寞了。
海兰珠:“我并非是……”
李自成转身上马,率众向东疾驰,直奔敖汉部而去。
科尔沁部众人,目送众人远去,眼眸中始终充满敬畏。
一直等皇家骠骑兵走远,满珠习礼才愤愤然地说道:“想杀谁,就杀谁,简直就是把咱们蒙古人,当成了待宰的牛羊!”
吴克善摇头说道:“谁的拳头厉害,谁就能主宰其他部族的命运,这就是大草原啊!”
接着他又是一阵感慨:“三年前,明军只能死守长城、关隘,不敢踏入塞外一步。”
“现在明国的骑兵驰骋漠南,没有一个部落能够与他们争锋。这变化,实在是太快了啊!”
“云逍子,难道真的是长生天派到凡间的神仙?”
海兰珠一阵神往。
这不正是自己仰慕的英雄吗?
这次去归化,一定,一定要拿下他!
队伍一路西行。
数日后,来到距离归化仅有一百多里的哈素海。
哈素海,汉语的意思是黑水湖,这里是敕勒川平原的最低部位。
眼看天色将晚。
吴克善下令就在湖边找合适的地方扎营。
一阵狼嚎声传来,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草原的狼多,在这里遇到狼群并不稀奇。
队伍循声而去,走不多远,就见一座土丘下,围着七头狼。
土丘上有十几个汉人。
看样子像是一群明国的商人。
只是他们手持刀剑、火枪、强弩,显然不是什么寻常的商人。
一名年轻的汉人被护在中央,应该是身份最为尊贵的人。
“杀狼,救人!”
吴克善迟疑了一下,命令手下出手救人。
部族要想生存,想日子过得好,以后少不了跟明国商人打交道。
多一个朋友,也就等于是多一条路。
数十名蒙古骑士纵马飞驰而出,箭矢如雨点般落向狼群。
五头狼当场被射杀,剩下的两头仓皇逃窜而去。
土丘上的汉人并未放松警惕,如临大敌一般看着科尔沁人。
反倒是那年轻人,从从容容地站在那里,从始至终都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好像一切都不被他放在心上。
“我们来自科尔沁部,朋友来自哪里?”
吴克善上前,十分友善地用汉话同众人打招呼。
“原来是科尔沁的朋友,多谢援手!”
那年轻人挥挥手,其他人纷纷收起兵器。
这人正是云逍。
归化城中的大小事务,全都交由洪承畴和满桂打理,云逍只负责拿主意,动嘴皮子,因此最近闲得很。
于是他常带着护卫出城游猎。
前一世他曾经到哈素海旅游,被当成是肥羊宰。
今天到哈素海,本打算尽兴游玩,倒是没人敢宰云真人,却遭遇到了狼群。
其实以护卫们的实力,狼群根本威胁不到他们。
并且还有五百勇卫营精锐,就在两三里之外,只需发出求援信号,很快就能赶来。
没想到科尔沁人出手相救。
马上就要会盟了,云逍正打算了解一下蒙古各部的态度,于是打算跟这些科尔沁人聊聊。
吴克善十分客气地问道:“我是科尔沁台吉吴克善,请问朋友的姓名,从哪里来?”
“你就是科尔沁部的台吉吴克善?”
云逍了解到吴克善的身份,也是颇为意外。
这位是吴克善,那个女子想必就是海兰珠了……惊艳!
“看什么看?”
满珠习礼狠狠地盯着云逍,“无礼的明国人,再乱看我姐姐,挖掉你的眼珠子!”
云逍笑了笑,问道:“这位美丽娇艳的姑娘,应该就是草原明珠海兰珠了?”
海兰珠在大明住了数月,回去后又开始练习汉话,因此听得懂云逍的话。
如此俊俏的男人,竟然这样夸赞自己,海兰珠‘咯咯’笑了起来,四周瞬时变得明媚了几分。
这女人,比林丹汗的大福晋漂亮多了……云逍朝海兰珠点点头。
满珠习礼又是怒目而视。
“是的,她就是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我的妹妹,海兰珠。”吴克善傲然说道。
接着又郑重地提醒道:“朋友,希望你对我的妹妹保持应有的尊重,因为她是你们明国大真人、逍遥侯云逍子的未婚妻子!”
我怎么不知道……云逍一阵愕然,又看了海兰珠几眼。
吴克善询问云逍的底细。
云逍自称萧云,是来自大同的商人。
“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吴克善半信半疑,商人怎么可能随身携带兵器,并且还有火器。
云逍笑着答道:“我是做军火生意的。”
吴克善愕然道:“军火?难道是火枪?这怎么可能?”
他当然清楚,明国对火器管控极为严格。
不可能对外售卖,更不可能由商人对外售卖。
“台吉还不知道,明国即将在草原推行的政令?”
云逍笑着一番解释。
等会盟之后,大明会向草原部落开市,销售各种商品,其中就包括火器。
没错,的确是火器。
不光有火枪,还有火炮。
大明军队中装备的火枪、火炮,已经被崇祯式步枪和神威逍遥炮替代。
替换下来的那么多火枪、火炮,全部销毁,不免太可惜。
因此云逍决定出售给草原部落。
天底下最赚钱的生意,除了印钞票,就是卖军火了。
这也是云逍给军器局和兵仗局,开拓的一条财路。
当然了。
并非是所有蒙古部落,都有资格购买大明的火器。
忠诚于大明,遵从朝廷政令的,想买多少,就卖多少。
不听话?
那么恭喜你,就等着其他部落,拿着火器去对付你吧。
向草原出售军火,除了赚钱,云逍还包藏了祸心……不,马上就汉蒙一家亲了,云真人又怎么可能有什么坏心思?
等蒙古部落拥有了火器,就会产生依赖。
笨重的红夷大炮,在草原上只适合守城。
并且有了火器,就必须建火药厂。
蒙古部落喜欢迁移。
打仗的时候,总不能也带着火药厂,和重达数千斤的大炮,一起迁移吧?
单凭这一样,就把蒙古部落固定在封地上。
以后要是造反咋办?
那就尝尝大明火器的降维打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