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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好绕口 作者:事后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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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赖在他家不走,不让我抱着我就睡床边上,等他睡着了再搂,总之第二天他一定是在我怀里醒过来的。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不但不打我,连骂都不骂我一句,直接将我当成了空气,这情况也不知道是往好的发展还是往坏的发展。
何宇将门锁给换了,我再也进不去。赶巧碰上了冬天,我便直接在他家门口坐了一宿,何宇第二天大早开门见我就在他家门口,脸上的表情有了些波动,这时我要是再发场烧晕倒在他家门口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可惜身体太好,除了觉得困也没半点不适。
敖傲说该下剂猛药了,于是那天他扒了我的外套,让我只穿了件单衣就去了。那晚我连个盹儿都没打,被冻得来回跳脚,上下楼的人用一副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就是没个好心的人为我送件衣裳。
连着两夜,我终于感觉到自己在发烧,并且这烧来得过于猛烈,天还没亮我就已经倒在何宇家门口。隔壁邻居终于善心大发,为我敲开了何宇的门,说有人死在了他家门口要不要管。迷迷糊糊的我看见何宇穿着睡衣就出来了,在我脸上狠狠的拍了两下,愣是没将的拍醒。看到何宇终于理我,我心里的石头一落下意志也更薄弱,眼皮再也抬不起来了。
我这病看起来吓人,但其实也就是普通的伤寒发烧。唐诗扬听说我这病是怎么来的后,便不停的数落这点子出得有多烂,还不如一棍子下去将胳膊打折来得痛快,做为一个骨科医生,他能做到这般敬业那还真是没什么可说的。我原本是输完液就可以滚蛋的,但唐诗扬在中间做了些手脚,医生说我需要留院观察三天。
何宇白天送我过来便回去了,郝放稍微将我的病情说重了些,说是这几天生活不能自理,得留人陪夜。晚上,何宇果然来了,什么也没带,只给我倒了杯水,并说要是想上厕所支一声,接着便在旁边的看护床上睡了。
可惜这会儿没输液,要是有我能一咬牙给拨了。下半夜,我轻手轻脚的爬上了那张窄小的看护床,半个身子都悬在床沿。好在何宇一晚上没翻身,不然我准得掉地上去。第二天醒来我只觉得喉咙着了火,查房的医生给我量过体温后直纳闷我为什么发起了高烧。后来又去验了个血,竟是肺炎。
唐诗扬告诉何宇,他要再不原谅我明天就该烧出脑膜炎了,到时候我有个什么好歹哭的还是他。还没等到我有什么好歹,何宇便哭上了,病房里看热闹的几人很是识趣,走时还不忘记将门带上。我终于也做了件昨天晚上想做却没机会做的事,一手就扯掉了针头,揽过何宇的脖子就是一通乱啃。
我尝到了何宇的眼泪,很咸很烫,烫得我整颗心都像是刀子在剜。今日的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要是我能早点醒悟过来,一向要强的何宇也不至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流泪。我知道他这时已经原谅了我,可我却无法原谅自己,而我所能做的,无非就是在今后的日子尽量补偿他。
你们问我后来怎么样了?身为一个当局者,我无法描述出别人眼中的我们,但我觉得比起敖傲和郝放,我和何宇也不差什么。他不喜欢上班,那我就养着他,他不愿意做家务,那么就都让我来做,必竟是我欠他的。
爱情这种东西,不能深究细问,置身其中的时候你感觉不到,跳出来后你又会觉得那只是个美丽的假象。我会对何宇说我爱他,说的时候心里没有波澜,他却每一次都笑得山花烂漫。与其说我和他之间是爱情,倒不是说是两只遍体鳞伤野兽间的腥腥相惜,我们都愿意抛开倔强向彼此展露伤口,这种相知又能比相爱差多少。
我三十二岁这年,受敖傲的相约,我们四人去荷兰举行了一场婚礼,连戒指都是组团买的。因为离得太远,还以为参加婚礼的人会没几个,不曾想唐诗扬和宋颜撑出一个大横符游街,说是愿意的人都可以前来观礼,也托了他俩的福,我们的婚礼竟然上了当地的头条。
我的故事讲到这儿,再说下去便啰嗦了。我们都已经圆满,唐诗扬却还在求爱的路上。
第49章 番外
所谓的一见钟情,那一定是由身体某部份的冲动驱使而来的,等到欲望得到发泄,初见时的激动便会消褪。我对宋颜是一见钟情,但他有些特别,等我俩将该干的事情都干过后,本以为这冲动该消停下去了,可我不仅低估了他的爆发发力,更是没预见到他的持久力。
这一持久,就到了现在。
我的自我意识觉醒得较早,初中那会儿我便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人,言情小说里的套路我早就走了个遍。我的情感生涯也是尤为精彩,说能编著成书也不为过。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二,只不过没等到我们相约上高中上大学便劳燕分飞了。上高中那会儿,同宿舍有个和我一样的,还有一个未来跟我一样的,我虽不是个兔子,但一直秉承着不吃窝草的观念。齐季再好再优秀我都没动过他的念头,也可能是他没动过我的念头,反倒在我看来他同敖傲极有可能会成为一对。
我一再强调自己是同性恋,可身边的人一直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想是我平日就没个正形,又生得一副地痞无赖的相貌,说的话没可信度也在情理之内。我的生活虽然与他们有诸多不同,但在学习上却与他们一样认真,因为我知道像我们这类人,如是未来没有稳固的生活基础,生活一定会很艰辛。
听齐季说敖傲弯了后,我也没多惊讶,只是我一直以为就算敖傲要弯那也应当是弯在齐季身上。就高中那三年,他俩几乎是同进同出,睡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情,想来齐季也是没能耐,在敖傲身边待了二十几年,愣是没能发掘出他的潜在性。
各自念完大学后,我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城市发展,繁华的都市待惯了,就不再可能会去那三四线的小城市。敖傲被他爹逼去从政,一向无欲无求的他竟然拼死反抗起来,跑去大洋洲一待就是六年,幸亏我们这些高中室友都是些长情的人,不然早就疏远了。
我与宋颜的相识也是托了敖傲的福,也不管他当初是怀着怎么样的居心介绍我俩认识,但他的目的应该是达成了。自宋颜出现后,我的生活被搅得一团乱,竟然还捡起当年丢进太平洋的爱情手册,想查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我可能是真的爱上宋颜了。
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的我表面功夫还算做的到位,依旧摆出一副游戏人生的姿态与他周旋。齐季曾说我是禽兽与衣冠禽兽之外的品种,称之为禽兽不如,对于这个称号我是很满意的。多年来我也一直保持着这个本质,更是对宋颜做了禽兽不如的事。
和宋颜见面的第一天,我就将他给办了。在他挣扎喊叫的挣扎中我完全没去理会他的那句“老子也是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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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赖在他家不走,不让我抱着我就睡床边上,等他睡着了再搂,总之第二天他一定是在我怀里醒过来的。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不但不打我,连骂都不骂我一句,直接将我当成了空气,这情况也不知道是往好的发展还是往坏的发展。
何宇将门锁给换了,我再也进不去。赶巧碰上了冬天,我便直接在他家门口坐了一宿,何宇第二天大早开门见我就在他家门口,脸上的表情有了些波动,这时我要是再发场烧晕倒在他家门口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可惜身体太好,除了觉得困也没半点不适。
敖傲说该下剂猛药了,于是那天他扒了我的外套,让我只穿了件单衣就去了。那晚我连个盹儿都没打,被冻得来回跳脚,上下楼的人用一副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就是没个好心的人为我送件衣裳。
连着两夜,我终于感觉到自己在发烧,并且这烧来得过于猛烈,天还没亮我就已经倒在何宇家门口。隔壁邻居终于善心大发,为我敲开了何宇的门,说有人死在了他家门口要不要管。迷迷糊糊的我看见何宇穿着睡衣就出来了,在我脸上狠狠的拍了两下,愣是没将的拍醒。看到何宇终于理我,我心里的石头一落下意志也更薄弱,眼皮再也抬不起来了。
我这病看起来吓人,但其实也就是普通的伤寒发烧。唐诗扬听说我这病是怎么来的后,便不停的数落这点子出得有多烂,还不如一棍子下去将胳膊打折来得痛快,做为一个骨科医生,他能做到这般敬业那还真是没什么可说的。我原本是输完液就可以滚蛋的,但唐诗扬在中间做了些手脚,医生说我需要留院观察三天。
何宇白天送我过来便回去了,郝放稍微将我的病情说重了些,说是这几天生活不能自理,得留人陪夜。晚上,何宇果然来了,什么也没带,只给我倒了杯水,并说要是想上厕所支一声,接着便在旁边的看护床上睡了。
可惜这会儿没输液,要是有我能一咬牙给拨了。下半夜,我轻手轻脚的爬上了那张窄小的看护床,半个身子都悬在床沿。好在何宇一晚上没翻身,不然我准得掉地上去。第二天醒来我只觉得喉咙着了火,查房的医生给我量过体温后直纳闷我为什么发起了高烧。后来又去验了个血,竟是肺炎。
唐诗扬告诉何宇,他要再不原谅我明天就该烧出脑膜炎了,到时候我有个什么好歹哭的还是他。还没等到我有什么好歹,何宇便哭上了,病房里看热闹的几人很是识趣,走时还不忘记将门带上。我终于也做了件昨天晚上想做却没机会做的事,一手就扯掉了针头,揽过何宇的脖子就是一通乱啃。
我尝到了何宇的眼泪,很咸很烫,烫得我整颗心都像是刀子在剜。今日的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要是我能早点醒悟过来,一向要强的何宇也不至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流泪。我知道他这时已经原谅了我,可我却无法原谅自己,而我所能做的,无非就是在今后的日子尽量补偿他。
你们问我后来怎么样了?身为一个当局者,我无法描述出别人眼中的我们,但我觉得比起敖傲和郝放,我和何宇也不差什么。他不喜欢上班,那我就养着他,他不愿意做家务,那么就都让我来做,必竟是我欠他的。
爱情这种东西,不能深究细问,置身其中的时候你感觉不到,跳出来后你又会觉得那只是个美丽的假象。我会对何宇说我爱他,说的时候心里没有波澜,他却每一次都笑得山花烂漫。与其说我和他之间是爱情,倒不是说是两只遍体鳞伤野兽间的腥腥相惜,我们都愿意抛开倔强向彼此展露伤口,这种相知又能比相爱差多少。
我三十二岁这年,受敖傲的相约,我们四人去荷兰举行了一场婚礼,连戒指都是组团买的。因为离得太远,还以为参加婚礼的人会没几个,不曾想唐诗扬和宋颜撑出一个大横符游街,说是愿意的人都可以前来观礼,也托了他俩的福,我们的婚礼竟然上了当地的头条。
我的故事讲到这儿,再说下去便啰嗦了。我们都已经圆满,唐诗扬却还在求爱的路上。
第49章 番外
所谓的一见钟情,那一定是由身体某部份的冲动驱使而来的,等到欲望得到发泄,初见时的激动便会消褪。我对宋颜是一见钟情,但他有些特别,等我俩将该干的事情都干过后,本以为这冲动该消停下去了,可我不仅低估了他的爆发发力,更是没预见到他的持久力。
这一持久,就到了现在。
我的自我意识觉醒得较早,初中那会儿我便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人,言情小说里的套路我早就走了个遍。我的情感生涯也是尤为精彩,说能编著成书也不为过。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二,只不过没等到我们相约上高中上大学便劳燕分飞了。上高中那会儿,同宿舍有个和我一样的,还有一个未来跟我一样的,我虽不是个兔子,但一直秉承着不吃窝草的观念。齐季再好再优秀我都没动过他的念头,也可能是他没动过我的念头,反倒在我看来他同敖傲极有可能会成为一对。
我一再强调自己是同性恋,可身边的人一直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想是我平日就没个正形,又生得一副地痞无赖的相貌,说的话没可信度也在情理之内。我的生活虽然与他们有诸多不同,但在学习上却与他们一样认真,因为我知道像我们这类人,如是未来没有稳固的生活基础,生活一定会很艰辛。
听齐季说敖傲弯了后,我也没多惊讶,只是我一直以为就算敖傲要弯那也应当是弯在齐季身上。就高中那三年,他俩几乎是同进同出,睡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情,想来齐季也是没能耐,在敖傲身边待了二十几年,愣是没能发掘出他的潜在性。
各自念完大学后,我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城市发展,繁华的都市待惯了,就不再可能会去那三四线的小城市。敖傲被他爹逼去从政,一向无欲无求的他竟然拼死反抗起来,跑去大洋洲一待就是六年,幸亏我们这些高中室友都是些长情的人,不然早就疏远了。
我与宋颜的相识也是托了敖傲的福,也不管他当初是怀着怎么样的居心介绍我俩认识,但他的目的应该是达成了。自宋颜出现后,我的生活被搅得一团乱,竟然还捡起当年丢进太平洋的爱情手册,想查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我可能是真的爱上宋颜了。
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的我表面功夫还算做的到位,依旧摆出一副游戏人生的姿态与他周旋。齐季曾说我是禽兽与衣冠禽兽之外的品种,称之为禽兽不如,对于这个称号我是很满意的。多年来我也一直保持着这个本质,更是对宋颜做了禽兽不如的事。
和宋颜见面的第一天,我就将他给办了。在他挣扎喊叫的挣扎中我完全没去理会他的那句“老子也是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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