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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末世之懒人养尸 作者:且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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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不上当,往建筑物多的地方钻,最后找到了一个小有规模的丧尸群混进去,彻底摆脱了追兵。

    过程有些惊险,但是结果不错,莫瑞斯跟着丧尸群走了半个小时,总算从新加入的丧尸大叔的兜里摸到了一把车钥匙,试过几辆车后成功开了一辆车的车门,高高兴兴地开着车去市区吃了个饱。

    吃饱以后就得考虑接下来怎么办了。

    威尔森不知道去了哪里,自己现在回去又不太认得路。

    莫瑞斯开着车在路上乱转,突然发现自己到了戈尔诺所在的影院附近。

    于是他下了车,去自己曾洗劫过食物的便利店找手电筒,没找到,反倒是在收银台上找到半根蜡烛。

    他攥着蜡烛在黑漆漆的影院门口犹豫了好久,最后从路过的丧尸小哥兜里弄来一个打火机,又从路边捡起一个不知从哪里吹过来的小盒子充当烛台,托着那半根蜡烛走进了连月光都无法透进去的影院。

    烛火照在过往的丧尸腐烂残缺的脸上,格外可怕,即使是莫瑞斯腿都有点发软。

    7号厅的大门依旧锁着,钥匙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莫瑞斯把烛台放到地上,捡起钥匙,借着昏暗的烛光对准了锁眼,一拧。

    铁链被撤下,门被推开,莫瑞斯重新端起烛台,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地上一片狼籍,撞得支离破碎的腐烂骸骨散落在门边,看得莫瑞斯心头猛跳。

    在放映厅里转了一圈,除去已经倒在地上的,再没有其他丧尸还在活动。

    坏了,该不会丧尸真的需要进食才能“活下去”吧?莫瑞斯哆哆嗦嗦地蹲下去辨认那些骸骨,试图把戈尔诺挑出来单独埋葬。

    这种心情就像是那年他养了一只乌龟,忘了给它冬眠的地方浇点水,第二年在干裂的泥土里用小铲子翻找它…

    正当莫瑞斯在一堆烂肉白骨里翻找时,他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一回头,一张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格外惊悚的丧尸脸出现在莫瑞斯眼前,距离近到仿佛对方一伸脖子就能把莫瑞斯的鼻子咬下来。

    莫瑞斯吓得差点把蜡烛扔出去,蹲在那里浑身颤抖了有几十秒才重新平静下来。

    “戈尔诺!”莫瑞斯叫了一声,发现眼前的丧尸居然像个人一样蹲着看自己,不禁喃喃道:“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戈尔诺并没有回答,而是把莫瑞斯推倒,张开嘴猛地咬上他的大腿,从上面撕下块肉来,嚼也不嚼地吞下去。

    莫瑞斯惊呆了,几秒后才发出一声惨叫,手脚并用地想逃走。

    他挣扎着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向外跑去,大腿伤口流出的血洒了一路。

    莫瑞斯靠着直觉摸黑跑出了影院,不幸被什么东西绊倒,仍然失魂落魄地在街道上爬行,惨白的月光照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凄惨可怜。

    与此同时,影院内的戈尔诺身上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他的牙齿和指甲脱落,长出了银灰色的新牙和漆黑的指甲,尖利而坚硬;四肢、腰部、颈部和头部的关键处覆盖上了坚实柔韧的肌肉;眼睛化作兽瞳。

    戈尔诺发出一声嘶吼,腿一蹬,离弦之箭般追向莫瑞斯。

    这是全美第一只高阶丧尸,后来经划分,行动迟缓的新转化丧尸为a级,经过二次进化的可跑跳丧尸为b级,关节灵活可攀爬丧尸为c级——而c级以上丧尸统称高阶丧尸,普通持枪士兵无法对抗,特种兵死亡率超过百分之五十。

    戈尔诺属于第四等级d级丧尸,具有兽化特征,速度、防御力、攻击强度和反应能力都远高于低阶丧尸,虽然智商依然不高于两岁小孩,但已经是强大的人型凶器,不需要结群活动。

    他的出现超越了丧尸现有的进化水平,是多重条件综合的结果。第一,他生前是异能者,可以吸收少量丧尸晶核;第二,他被b级丧尸啃咬转化;第三,他失去的肉量远少于其他丧尸,消耗热量很少;第四,他摄入了其他丧尸的晶核、异能者脑中形成的晶核以及…一种特殊体质人类的血肉。

    第17章 别扭

    莫瑞斯穿着褐色的长大衣,在死气沉沉而且此时格外寂寥的街道上缓步前行,手里抱着一只大大的泰迪熊。

    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地上都结了一层灰色的霜,只差一场雪,就能封起整座丧尸之城。

    莫瑞斯回过头,只见那只衣服和他的同类一样脏兮兮的高个子丧尸依旧跟着自己。

    除了戈尔诺,其他丧尸仍是对他视若无睹的,这么一想,莫瑞斯更是心中郁郁。

    虽然事后想起来多半是怪自己要把从人脑里取出来的东西随身携带,才激起了丧尸的凶性,但是……

    莫瑞斯狠狠地瞪了戈尔诺一眼。

    都怪你!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感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见爸爸!

    莫瑞斯把头转回来,气呼呼地跑进了一家大型连锁酒店,想找张柔软的大床窝一会儿,最好能打两个滚再劈个横叉最后把脸埋进毛茸茸的熊肚皮才消气。

    哪知这家酒店的门异常结实,莫瑞斯踢了许多脚都没开,最后沮丧地坐在地上,疯狂地蹭着泰迪熊棕色的毛毛,把头发蹭得乱七八糟。

    五分钟后,戈尔诺跟了上来,呆呆地站在莫瑞斯身边。

    莫瑞斯站起来,又踹了门一脚,权当泄愤,本是想去找别的酒店的。

    不料戈尔诺忽然明白了他的意图,飞起一脚踹塌了门。

    并没有很高兴(ーー;)

    莫瑞斯走进房间,在那张kingsize的大床上盘腿坐下,看着戈尔诺。

    终于得到关注的戈尔诺呲了呲他金属般的两排牙,露出一个显得不太友好但是十足喜悦的笑容。

    他把手伸到莫瑞斯眼前,摊开,只见手掌上是五六个沾着肮脏液体的椭圆小球,看上去就像几粒珍珠,颜色却要透明得多,大小也只有绿豆大。

    有点眼熟,该不会是…

    戈尔诺讨好地把它们塞进莫瑞斯新换的裤子的裤袋里,毫无疑问,这些就是之前咬了一口的补偿了,还你一颗再补上几颗,就不要再不理我了吧?

    可是莫瑞斯并不想要他百分之九十九是从其它丧尸脑子里抠出来的东西,觉得自己一会儿还得去换条裤子。在店员不帮忙拿货的情况下自己找到合适的码数是件很麻烦的事,莫瑞斯念此不由得更生气了。

    莫瑞斯扭过脸去不想看他,这让戈尔诺又困惑又着急,绕着床直打转。

    最后,戈尔诺见莫瑞斯干脆钻进被窝去躺着和泰迪熊亲热,低吼一声,飞快地跑出了房间。

    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戈尔诺的头发依然在生长,浅色的发丝在奔跑时扬起,矫健的身姿在街道与房屋间闪动,虽然全身很脏、部分肌肉狰狞地□□,但这奔跑的身影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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