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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喝了杯假茶 作者:说书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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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叶清友:“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穿我的。你介意吗?”
我疯狂摇头。
我拿着叶清友的衣服飘进了洗手间,浑身上下沐浴的不是热水,是幸福。
昨天晚上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突然就住进叶清友家里了,怎么突然就睡在叶清友床上了,怎么就突然穿他穿过的衣服了!四舍五入我和叶清友是不是已经开始婚后生活啦哈哈哈哈哈哈。
想得美。
我洗完澡出来一边扣着叶清友的茶人服上的盘扣,一边吐槽自己想得太多。盘扣扣到最上面一颗,突然发现颈侧有一块淤红。
现在才几月份啊,春寒都还没走吧,蚊子就猖獗起来了吗。我一边把最后一颗盘扣扣上,一边想着绝对是和光茶舍门口种了太多植物的锅。
天气很好,阳光穿过叶清友家种满多肉的窗台照在茶客厅里,整间屋子都非常明亮。我洗完澡神清气爽,在叶清友对面坐下:“叶师兄,这里是你家?”
“对,我大二就搬出来了,一直住在这里。”叶清友说,“这里就在和光楼上,去茶舍也很方便。”
啧啧啧,同样是出租屋,叶清友这里就干净整洁得像样板房一样,再看看文白桦那儿,那是什么狗窝。
叶清友说:“我旁边这里有书柜,你可以自己过来看看。有什么感兴趣的书可以自己拿去看,在我这里看不完的借走也没关系。”
“这么好?”我一边说,一边走到他旁边。
说是书架,其实是一扇近似博古架的展示柜,一边展示着各式茶器和存茶,一边是书架。书也分门别类地放好,有茶书、美术画册,还有各种文学书籍。我在茶书那一栏扫了两眼,发现别的种类都很齐全,唯独没有普洱茶的专著。
我抽了一本《闲情偶寄》走。叶清友似乎并不意外我会选择这样的书籍,淡淡地说了一声“文震亨的《长物志》也不错”,便低下头去看他自己的书了。我去选书的时候他烫了个新杯子放在我的座位前,给我斟了一杯暗橘色的茶水。我在桌子对面摊开《闲情偶寄》,心思却并不完全在书上,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去偷窥叶清友。
光斑落在他青灰色的棉麻衬衫上,清爽利落,看起来却又很暖和。他低头看书的时候神色那么专注,心无旁骛,仿佛俗尘里的一切都不能将他从他自己的那个小世界里扯出来。
我昨天晚上对王大祝说的话是真心的。我不会去追他,我也不敢去追他。这样一个霁月清风的人,风骨磊落的人,我怎么敢去玷污。
我哪里配得上他?我是一个低俗的,庸庸碌碌的凡人,可他不是。
他是谪仙啊。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落,我赶紧低头喝了一口茶。
这一口下去我愣住了。
很难形容那是一种什么味道。和过去我所喝过的所有茶品都不一样,它的滋味是一种稳重的甘甜,香气却无比惊艳。一瞬间我脑子里炸开花,联想到了很多东西:被腐蚀得字迹模糊的简牍,武侠故事里锈迹斑驳的刀,或者是江湖十年飘摇的夜雨。我对这种香气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当我推开藏书楼的旧门时,这种温柔的、泛黄的,书卷文字被岁月沉淀的香味就会扑面而来,将我整个笼罩在其中。
那是一种古老的香味。
我端着茶杯的手在颤抖,几乎要握不稳茶杯,我急切地问叶清友:“叶师兄,这是什么茶?”
“湖南的安化黑砖,二零一一年的陈茶。”叶清友回答。“这是茶舍前两天新进的茶品,我也是第一次试泡。我平时很少请人喝黑茶,因为黑茶的制作工艺导致它有一股特殊的陈化味,一般的人可能会接受不了……怎么,你很喜欢这款茶?”
“我很喜欢它的味道……”我用颤抖的声音说,看向杯中的目光几近狂热。“不,应该说我很爱它。”
我喜欢一些旧的东西,古老的东西。
比如说外公的书房角落里发黄的旧书,比如说那些散在地上的、发了霉或者被蚀出虫眼的纸片,比如说被千年时光沉淀过的文字。我从的时候开始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当他们在楼下玩泥巴,或者摘树叶子串烤串的时候我在看书。三国演义,红楼梦,甚至于小学生很难理解的楚辞。有人说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沉重的东西,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有人说买书是这个世界上最划算的买卖,我也再赞同不过。
花两顿饭的价钱,你可以买几千年的时光走。
我不断地执着于那些离我久远的、逝去而无法被重现的美好,并且在这条路上孤独地往前走着。我是那么想再一次看见它们,即使无法将它们传承下来、或者重现它们的辉煌,哪怕隔着玻璃展示窗望一望也好啊。
然而我又是一个那么害怕孤独的人,我不断渴求能够被理解,不断希望有人能懂得我近乎狂热的向往和我一起往前走,但是没有。
所以我才对陆姐说,我那么向往那个年代。
那个人与人之间语言可以相互沟通,思想可以相互交融的,和而不同的年代。现在社会是发展了,科技是进步了,可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变得好像那么遥远。再也没有人会用泛黄的信纸给多年不见的挚交写一封信聊诉相思之情,没有人愿意花一辈子去考证一个典故的真实出处。电灯代替了烛光,邮件代替了信封,浏览器代替了纸质书。大世界的齿轮推动下,所有人都在急匆匆地往前走,我像一颗固执的顽石一样被淹没在洪流里,连一点浪花都激不起来。
所以我喜欢黑茶的味道。那种古老的、沉默的香气,是我一直所热爱的东西。
所以我喜欢叶清友。我第一眼就能看出他与我是一类人,同样执着在人迹鲜少的道路上。唯一不同的是,我几乎被俗世的洪流洗褪了颜色,他却能在他那条孤独的路上走得那么坚定、那么从容。
我当初突然转修美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最开始我是想学文,想写一辈子小说,我对我爸妈说我想学文科,想读中文系想读历史系,我爸妈都觉得我疯了,因为在他们看来中文系和历史系根本找不到工作。
于是我决定曲线救国。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中国人的本性就是中庸,如果你觉得房间太暗太闷了,想开一扇窗透气,屋里的其他人也许不会同意。但是如果你说要把屋顶拆了,那么他们就会同意开一扇窗户来调停了。我准备先拆了屋顶——我私自跑去学了美术,并做出一副热爱艺术热爱得要死要活的样子。我觉得这样我爸妈应该就会同意我读文科了,毕竟比起艺术生来,学文科好歹是个传统的文化生。
结果万万没想到,我画画画的还可以,反而是文化课成绩一落千丈,实在抢救不回来了——我拿着只考了十五分的英语试卷回家的时候,我妈哭着骂我,信不信我拿张答题卡正踩一脚反踩一脚得分都比你高!
为了能够上一间重本,我就被我爸妈赶鸭子上架地撺掇去学美术了。
这个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两个道理:第一,你永远无法理解家长对文凭上有“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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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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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叶清友:“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穿我的。你介意吗?”
我疯狂摇头。
我拿着叶清友的衣服飘进了洗手间,浑身上下沐浴的不是热水,是幸福。
昨天晚上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突然就住进叶清友家里了,怎么突然就睡在叶清友床上了,怎么就突然穿他穿过的衣服了!四舍五入我和叶清友是不是已经开始婚后生活啦哈哈哈哈哈哈。
想得美。
我洗完澡出来一边扣着叶清友的茶人服上的盘扣,一边吐槽自己想得太多。盘扣扣到最上面一颗,突然发现颈侧有一块淤红。
现在才几月份啊,春寒都还没走吧,蚊子就猖獗起来了吗。我一边把最后一颗盘扣扣上,一边想着绝对是和光茶舍门口种了太多植物的锅。
天气很好,阳光穿过叶清友家种满多肉的窗台照在茶客厅里,整间屋子都非常明亮。我洗完澡神清气爽,在叶清友对面坐下:“叶师兄,这里是你家?”
“对,我大二就搬出来了,一直住在这里。”叶清友说,“这里就在和光楼上,去茶舍也很方便。”
啧啧啧,同样是出租屋,叶清友这里就干净整洁得像样板房一样,再看看文白桦那儿,那是什么狗窝。
叶清友说:“我旁边这里有书柜,你可以自己过来看看。有什么感兴趣的书可以自己拿去看,在我这里看不完的借走也没关系。”
“这么好?”我一边说,一边走到他旁边。
说是书架,其实是一扇近似博古架的展示柜,一边展示着各式茶器和存茶,一边是书架。书也分门别类地放好,有茶书、美术画册,还有各种文学书籍。我在茶书那一栏扫了两眼,发现别的种类都很齐全,唯独没有普洱茶的专著。
我抽了一本《闲情偶寄》走。叶清友似乎并不意外我会选择这样的书籍,淡淡地说了一声“文震亨的《长物志》也不错”,便低下头去看他自己的书了。我去选书的时候他烫了个新杯子放在我的座位前,给我斟了一杯暗橘色的茶水。我在桌子对面摊开《闲情偶寄》,心思却并不完全在书上,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去偷窥叶清友。
光斑落在他青灰色的棉麻衬衫上,清爽利落,看起来却又很暖和。他低头看书的时候神色那么专注,心无旁骛,仿佛俗尘里的一切都不能将他从他自己的那个小世界里扯出来。
我昨天晚上对王大祝说的话是真心的。我不会去追他,我也不敢去追他。这样一个霁月清风的人,风骨磊落的人,我怎么敢去玷污。
我哪里配得上他?我是一个低俗的,庸庸碌碌的凡人,可他不是。
他是谪仙啊。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落,我赶紧低头喝了一口茶。
这一口下去我愣住了。
很难形容那是一种什么味道。和过去我所喝过的所有茶品都不一样,它的滋味是一种稳重的甘甜,香气却无比惊艳。一瞬间我脑子里炸开花,联想到了很多东西:被腐蚀得字迹模糊的简牍,武侠故事里锈迹斑驳的刀,或者是江湖十年飘摇的夜雨。我对这种香气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当我推开藏书楼的旧门时,这种温柔的、泛黄的,书卷文字被岁月沉淀的香味就会扑面而来,将我整个笼罩在其中。
那是一种古老的香味。
我端着茶杯的手在颤抖,几乎要握不稳茶杯,我急切地问叶清友:“叶师兄,这是什么茶?”
“湖南的安化黑砖,二零一一年的陈茶。”叶清友回答。“这是茶舍前两天新进的茶品,我也是第一次试泡。我平时很少请人喝黑茶,因为黑茶的制作工艺导致它有一股特殊的陈化味,一般的人可能会接受不了……怎么,你很喜欢这款茶?”
“我很喜欢它的味道……”我用颤抖的声音说,看向杯中的目光几近狂热。“不,应该说我很爱它。”
我喜欢一些旧的东西,古老的东西。
比如说外公的书房角落里发黄的旧书,比如说那些散在地上的、发了霉或者被蚀出虫眼的纸片,比如说被千年时光沉淀过的文字。我从的时候开始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当他们在楼下玩泥巴,或者摘树叶子串烤串的时候我在看书。三国演义,红楼梦,甚至于小学生很难理解的楚辞。有人说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沉重的东西,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有人说买书是这个世界上最划算的买卖,我也再赞同不过。
花两顿饭的价钱,你可以买几千年的时光走。
我不断地执着于那些离我久远的、逝去而无法被重现的美好,并且在这条路上孤独地往前走着。我是那么想再一次看见它们,即使无法将它们传承下来、或者重现它们的辉煌,哪怕隔着玻璃展示窗望一望也好啊。
然而我又是一个那么害怕孤独的人,我不断渴求能够被理解,不断希望有人能懂得我近乎狂热的向往和我一起往前走,但是没有。
所以我才对陆姐说,我那么向往那个年代。
那个人与人之间语言可以相互沟通,思想可以相互交融的,和而不同的年代。现在社会是发展了,科技是进步了,可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变得好像那么遥远。再也没有人会用泛黄的信纸给多年不见的挚交写一封信聊诉相思之情,没有人愿意花一辈子去考证一个典故的真实出处。电灯代替了烛光,邮件代替了信封,浏览器代替了纸质书。大世界的齿轮推动下,所有人都在急匆匆地往前走,我像一颗固执的顽石一样被淹没在洪流里,连一点浪花都激不起来。
所以我喜欢黑茶的味道。那种古老的、沉默的香气,是我一直所热爱的东西。
所以我喜欢叶清友。我第一眼就能看出他与我是一类人,同样执着在人迹鲜少的道路上。唯一不同的是,我几乎被俗世的洪流洗褪了颜色,他却能在他那条孤独的路上走得那么坚定、那么从容。
我当初突然转修美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最开始我是想学文,想写一辈子小说,我对我爸妈说我想学文科,想读中文系想读历史系,我爸妈都觉得我疯了,因为在他们看来中文系和历史系根本找不到工作。
于是我决定曲线救国。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中国人的本性就是中庸,如果你觉得房间太暗太闷了,想开一扇窗透气,屋里的其他人也许不会同意。但是如果你说要把屋顶拆了,那么他们就会同意开一扇窗户来调停了。我准备先拆了屋顶——我私自跑去学了美术,并做出一副热爱艺术热爱得要死要活的样子。我觉得这样我爸妈应该就会同意我读文科了,毕竟比起艺术生来,学文科好歹是个传统的文化生。
结果万万没想到,我画画画的还可以,反而是文化课成绩一落千丈,实在抢救不回来了——我拿着只考了十五分的英语试卷回家的时候,我妈哭着骂我,信不信我拿张答题卡正踩一脚反踩一脚得分都比你高!
为了能够上一间重本,我就被我爸妈赶鸭子上架地撺掇去学美术了。
这个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两个道理:第一,你永远无法理解家长对文凭上有“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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