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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男人[快穿] 第169节

    现在也只能在心里说句抱歉,还得扯起他们这面大旗作幌子。
    “你爹的战友和你们家还有联系呢?”
    原本有小心思的人这会儿也老实了。
    林满老子的战友这会儿要是还活着,恐怕都是领导级别的人物了吧,要不然,也弄不到这么珍贵的自行车票。
    而且林满都说了,那边寄来了几张票,除了自行车票,其他票据恐怕也很珍贵,没准直接把缝纫机票,手表票,还有买收音机的工业券也都凑齐寄来了。
    就算不是自行车票那么珍贵的票,有一张自行车票,也足以见得那边对林满的重视和爱护。
    拥有这样一层背景的林满好像被镀上了一层光环,再也不是传言中克父克母的丧门星了。
    这样的消息以前怎么从没听说过呢?
    大家心里懊恼,早知道林满还有这样的背景,早些年就应该想办法和她搞好关系,没准那个时候,她还没想着招赘呢。要是娶了她,将来生了孙子孙女,还能借着这份旧情攀关系去当兵当工人。
    林满坐得贼板正,抬头挺胸迎接周围的瞩目。
    没错,她就是这样一个有能力,有人脉的女人,嫁给她绝对能享福。
    林满觉得人和动物一样,想求偶,就得把优势给亮出来,动物尚且知道用健硕的体型,美丽的外表以及搭筑好的巢穴吸引异性,更何况人呢。
    她虽然是女尊世界过来的人,心底里也更接受女主外,男主内的生活方式,可不代表她就不懂,在这个世界里,女人挣钱养家的家庭里的男人,是会被外界看不起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她要是不亮出本事,凭什么要求别人过被人耻笑又穷苦的日子呢。
    她的男人,她肯定要养得白白娇娇的,把那些外界嘲讽的声音,都转变成羡慕到滴血的嫉妒。
    “林满丫头,说起来我们两家还有点渊源呢,我和你娘没嫁人前还是一个村的小姐妹,那会儿经常一起上山挖野菜采野菌,当年你娘走了,我哭了大半宿,现在看你长大了,还这么能干,我真替你娘感到高兴。”
    说话的女人林满以前没见过,可见所谓的小姐妹也是有水分的。
    “你三胖哥,也就是我家老三,去年初中毕业,招兵的时候就差了那么一点点没通过,你能不能找你那几个叔叔疏通疏通?就咱们两家的关系,这个忙你可一定要帮啊。”
    那人殷切地看着林满,骡车上的其他人也有些以东。
    这样的非分请求,在林满准备拿她爸的战友扯幌子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
    “呵呵,婶子,我林满也是实在人,就不跟你客套了,我实诚的说吧,人情这种东西那是越用越少的,别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你这位我娘生前的小姐妹了,就算是我家实在亲戚家的孩子,我也不会用上这份人情。”
    林满干脆利落的拒绝。
    “当年那些叔叔们就想让我进部队,但为了照顾我奶奶,我拒绝了,现在这些人情关系,我都是给我将来的孩子准备着的,当然,我也不是让那些叔叔犯错误走后门,我相信我生出来的孩子肯定能继承我的本事,我也会打小教育他,将来不论是当兵也好,还是念书当工人,考干部,他都不会比别人差,这些人情关系的用处,是不让他们被开后门的人挤出来。”
    林满身后无形的尾巴甩得飞快,恨不得双手搭在宋辰的肩膀上,和他四目相对,然后认真的告诉他。
    将来他俩的孩子不论是当兵当工人还是当干部,她这个亲妈都有本事让他达成所愿。
    林满的求偶优势,都已经画大饼到下一代的前途上了。
    刚刚那个借口和林满母亲关系好,却被林满指出从未见过的女人觉得这会儿周围人都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打量着她,顿时臊红了脸。
    又顾忌林满的本事,不好撒泼。
    旁人虽然觉得林满这话直,可也不是没有道理,人情越用越薄,当然要留给最重要的人用。
    说一千道一万,除了后悔还是后悔,居然错过了一个金饽饽一样的儿媳妇。
    其实……舍一个儿子当上门女婿也没啥问题,就当是生了个闺女呗,将来外孙外孙女出息了,自家脸上也有光,而且儿子嫁的好,也能帮衬娘家。
    越想越觉得就是那么回事,有几个老太太开始在心里思忖起这件事的可行性。
    还有几个年轻些的媳妇,考虑着回去说服公公婆婆把家里没成家的兄弟嫁出去,这样家里还能少一个人分家产呢。
    骡车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男人,除了宋辰,就连那几个大城市来的男知青们都有些意动了。
    乡下农活太繁重,要不是家里还有点补贴,他们真的撑不下去,可随着下乡时间越来越长,回城的希望遥遥无期,家里人的感情也在变淡,寄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少。
    也不是没有男知青扛不住,选择娶当地的姑娘做老婆,这样一来,日子能轻松许多。
    但嫁出去当上门女婿,还没有过先例。
    再说了……
    几个男知青的视线从林满身上划过,他们也听说了林满一巴掌让人原地旋转三十圈,一人大战一家族的辉煌战绩,此刻看了眼林满比男人还结实的身板,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要是真的和林满结婚,到时候有机会回城,又不能带上媳妇一起回去的情况下,恐怕能回城的,只有一具尸体了吧。
    这种女人,应该不接受离异,只接受丧偶。
    唯独宋辰,在林满一番长篇大论后,更淡定了。
    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扑鼻而来的求偶的信息素。
    宋辰表示林满用对方法看对人了。
    他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可能是真心的,只有他单纯喜欢姐姐的有钱有势。
    第114章 六零赘婿(十) 救人
    不知道自己十分正确的把路走宽了的林满也在心里思忖着自己刚刚的那番表现。
    能力、财力、人脉……这些在她们国度里女子娶夫该有的优势, 她已经全都亮出来表现了一遍,也不知道宋辰吃不吃这套。
    如果不吃……那只能硬塞了!
    但目前为止,林满的自我感觉十分不错。
    刚刚她分糖的那点小心思, 别人可能没有注意到, 但宋辰作为被偏爱的当事人,不可能没有感觉。
    他收下了那一把糖果,脸上也没有露出羞恼的情绪。
    他还吃了一颗!
    既然不讨厌,那肯定是喜欢的!
    林满顿时觉得未来可期。
    骡车一路稳稳当当到了城里,大家目的不同,也就四散着分开了,说好了一个时间在这个位置集合, 过了时间的,到时候就得自己腿着回去了。
    这趟进城的人主要目的还是去供销社买东西, 再加上还有林满这个要“提车”的大户,一时间大伙儿都围着她,恨不得在林满挑自行车的时候给点建议, 好像自己也参与了买车这件大事一样。
    宋辰进城的目的和他们不同, 既不是买东西,也不是去国营饭店打牙祭, 而是为了卖他带来的那筐草药, 这得去收购站,和供销社不在同一个地方。
    倒是有几个大娘, 这趟来特地带了自家这段时间攒着的几十个鸡蛋准备拿去收购站卖钱, 但因为有林满“提车”这件更稀罕的大事摆在眼前, 也决定了将卖鸡蛋的事情往后推迟一下。
    到最后, 去收购站的, 只剩下宋辰孤零零一人。
    林满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宋辰离去的背影, 心里还有些说不上来的委屈。
    主角走了,路人甲全齐了……
    所以是永久还是凤凰呢?他不去选选,自己将来要骑的自行车吗?
    ******
    宋辰带来的这一筐草药当然是货真价实的,大部分都是原身之前就攒下的,还有一部分是他来到这具身体里后断断续续采摘回来简单处理过的。
    在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主线任务以及小敬业发布的一些打卡任务后,宋辰就在思考该寻找一条什么样的事业路线,还要在不破坏原身人设的前提下进行。
    年代背景的世界,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了,虽然每个年代小世界的设定细节上有所出入,但大致情况还是相同的。
    这个年代很疯狂,除了混乱的社会秩序外,人与人之间的戒心也全所未有的强,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全民皆兵(侦查兵)毫不为过。
    一旦他的身上出现原身不可能拥有的本领,被有心人记住,很有可能会被举报间谍。
    好比他之前经历的第一个世界,之所以他凸显出写文章的能力却没有被怀疑,是因为原身本身就具有初中学历,识字,且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再加上他在那个世界登报的文章主要胜在内容新颖且符合时代特色,文章遣词造句上,其实十分平庸,真正的文化素养不高,但因为行文流畅,通俗易懂,更方便绝大多数普通人诵读,这才有了一定的读者基础。
    但这个能力是不可能出现在这具身体上的,因为原身根本就没有上过学,只是在扫盲班学了一些基础文字,这个情况下,要是他能写出一篇能够上报的文章,绝对会被怀疑真实身份。
    他也不可能借口村里哪个已经死去的长辈或者牛棚里关着的那些文化人教授,因为上阳村拢共就那么大,村子里一点风吹草动都瞒不了那些精明且善于观察的女人们,而原身的生活轨迹,是摊开呈现在身边人眼里的。
    后者就更不用说了,私底下向那些反动分子学习,这是深怕自己死的不够快呢。
    写文章这条路被堵死,那么搞发明,搞机械维修之类的工作就更不用说了,但凡宋辰能够在这具身体年幼的时候过来,他都不至于这么被动。
    现在看来,唯一能合理化的就只有原身的医术,久病成良医,自古有之。
    宋辰活了那么多世,对各行各业其实都有所涉猎,不为谋生,只为了兴趣,加上他那恐怖的智商,说是兴趣,其实和精通也没什么区别了。
    之前他还经历过一个古代世界,在他的疯狂砸钱下,折腾来不少古方,其中就有中医相关的方子。
    原身的医术其实相当粗糙,因为之前给他看病的大夫本身也是个半吊子。
    宋家条件一般,加上他本人也不受重视,之前老太太还活着的时候,就带他去村里一个老郎中那里看病,对方是早年战乱逃过来的,自称是某家药馆的坐堂大夫,实际上只是年轻时候在大夫身边学了几年,帮忙抓药的药童,在师傅身边学了点皮毛手段,后来因为战乱颠沛流离到他们这儿后,以此作为谋生手段。
    只不过村里人让他帮忙看的也都是一些小病小痛,一堆不怎么会出错的药灌下去,那些年也没出过什么问题。
    老太太过身后,后娘当家也不愿意花钱给他看病,原身想活着,就干脆按照记忆中的样子上山自己采药,实在找不到的药草,他就拿其他药草去找老大夫换。
    可能是可怜他的处境,那个老大夫也交了他一些药草的炮制方法,以及治疗风寒之类病症的万能药方。
    这些年原身有什么不适,就是靠自己配的那些不怎么对症的药熬下去的,村里人也都知道他在老大夫那里学了点本事,只是不清楚他到底学到了什么程度。
    原身十一岁的时候,老大夫去世,公社里也有了自己的卫生站,还给每个生产大队配了一名受过培训的赤脚大夫,大家有更靠谱的大夫帮忙治病,更加不会好奇原身到底有多大本事。
    “这次的蒲公英梗处理的不够好,价格上要次一等,金银花品质不错……”
    药材收购的柜台上,工作人员整理着宋辰拿来的那些药材,按照药材品质分好等级。
    原身身子骨差,根本不敢往深山里去,因此能采来的大多也只是一些普通草药,这一次的蒲公英梗因为还没晾晒干透,所以品质上低了一等。
    满满一筐的草药,结算后也就三块七毛三分钱。
    现在普通正式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普遍在二三十块,听起来三块七毛三分好想不算少,但这一筐草药可是原身两三个月的时间攒起来的,其中除了采摘,还有挑拣晾晒的过程。
    所以想靠山脚那片已经被翻找的差不多的野生草药发家致富,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
    宋辰从柜员手中接过钱放进背篓,又将一些因为品质不够收购站不要的草药盖在了那些零散的钱票上,慢吞吞的离开了收购站。
    他并没有直接回骡车集合的地方,而是有目的性的在城里游荡。
    他先是去了机械厂,接着又去了食品厂……最后在药厂大门口的公告栏上停留了一会儿。
    “想看招工的消息呢?”
    门卫大爷从门岗里探出头来,他看起来五十出头的模样,左手袖子空荡荡的,眼神凌厉地打量着宋辰这个有些眼生的家伙。
    “是啊大爷,我采了点草药拿去收购站卖,那里的同志们说药厂最近在招工,我有点中医基础,可以来药厂试试。”
    宋辰的眼神不受控制地盯着他缺失胳膊的那一侧,似乎意识到这样的眼神很不礼貌,也很戳人伤疤,他又极力控制着自己不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