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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过了告别早会,考试的阴影好像一团巨大的乌云,无声无息一下子罩住他们头顶上的一片青天。早会的翌日已是所谓的lastday——他们最后的一天上课天,然后已经是年假,之后就是mock,也就是高考模拟试。
    lastday那天全然没有上课气氛。林春一回到课室,只见人人手执相机,举着v手势,跟不同的人轮流拍照。看看黑板,写着大大的两个字「lastday」,旁边还画了无数图案,也有人将自己的大名签上去,角落处有几个白粉笔大字:「大志专用区」,那龙飞凤舞的笔跡正是戴志。前面被人用蓝色粉笔加上「白痴」二字,字体方正,是李旭的字。下面却真有人将自己的「大志」写上去,什么「做下一个李嘉诚」、「统治世界」、「沟尽(註一)全港美人」,颇有点无聊的小儿风格。
    林春还未放下书包,戴志就从后扑上来,笑着说:「喂喂喂,书kai子,lastday还这么迟回来!别说废话,趁秋秋未回来,先拍张亲热照吧!」
    「你在说什么……」林春昨晚仅睡了几小时,大脑还未如常运转。戴志勒着林春的脖子,脸几乎贴着林春的,比了个v手势,随意叫一个路过的人替他们拍照。林春无奈苦笑,拍完一张,戴志又要换甫士,将林春推倒在墙上,一手压着他的肩,一手掂着他的下巴,逼他微微抬起头,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林春又无奈地配合,刚拍完,眼角就瞄到一个迅速逼近的人影,下一刻便被人强拉过去,不用看也知道拉他走的人是谁。
    戴志咭咭地笑得很乐,陈秋气得怒目圆睁,差点便要抡起拳头打戴志。戴志笑着躲避,用手护着头说:「冷静点嘛,你分明知道我对他没那个意思!真不爽的话,你就去搞……」
    「妈的!你就是看准我不可能去搞我哥,才常常这样毛手毛脚的……」
    「书kai子,救命啊,你的『亲夫』要将我谋杀掉了!!!」
    林春连白眼也懒得给他们,就绕过他们,走回自己的位子放下书包,放他们在一边廝杀。甫坐下,桌上便铺了一件班衫——每年陆运会,各班都会设计一件班衫,上面不外乎写上班名和画些白痴图案,这年的班衫是白底红字,上面用行书写着「七甲传人」。只见李旭拿着一綑墨水粗笔,机械式地说:「签名签名,选一支笔,红橙黄绿青蓝紫啡黑。」
    「是你的?」林春也不意外,中五时,很多人也有拿自己的班衫回来,叫同学和老师签名,但大多只有女生会这样做。林春选了支黑笔,在袖口位签个「春」字,听李旭说:「不是我的,是王秀明的。我没什么事可以为他做,就叫阿真将秀的班衫拿给我,我打算叫全级的人、全校老师,再加上足球队的人签名,便权当是礼物送给他。」
    林春心想,李旭对王秀明真有心,只是李旭不知明白不明白王秀明对他的意思,便淡然说:「你真是廿四孝朋友,为朋友做到这个份上……我猜你日后交了女友之后,也一定是廿四孝男友。」
    「嘻嘻,」李旭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说:「真交到女友再说罢!也不知道秀何时才肯交女友,我又答应过他不能比他早交女友……」
    「你不觉得这约定很奇怪吗?说真的,你就是私下交了女友,他也不知道。他知道了,也没什么所谓,你们日后也会各自成家立室。」
    「不行,」李旭收回班衫,笑叹着:「他一定会感觉到。秀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好像什么事情都走不过他的法眼,上次我生病又瞒着他,事后他才告诉我,他早就感到有点不妥,也猜到七八成。」
    林春看李旭还是那么固执,便换个方法试探:「今天lastday,你会找中六那个女生拍照吗?叫什么名字来着……好像是姓陈的?也是中文学会的……」
    「陈水红。」李旭没有多想就说了出来,他托托眼镜,说:「老实说,我原本也想找她拍张照片留念的,可是今天太多事做了……先要在早会时间内找全班同学签名,第一个小息上五楼找理科班的人签名,第二个小息和午饭时间去找老师和足球队的人,放学时又要找不同的人拍照。我打算找王秀明的朋友拍照,贴到那本女优相簿去,连同今年的班相送给他。」
    「你真是为他做了很多事。」林春一顿,抬起眼睛,认真地问:「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为什么自己愿意为王秀明做那么多事?」
    「哈?」李旭一副犹在梦中的样子,然后又托了托眼镜,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囉。」
    「王秀明是你最好的朋友,却要求你不交女朋友,难道不是蛮不讲理吗?你就不觉得他阻着你去追求幸福吗?」
    李旭沉默了一会儿,凝望桌上的木纹,林春发觉他的样子比中六时要疲累得多。前阵子,李旭一下子轻了接近十磅,衬衣穿在身上,显得他瘦得似个衣架子。后来,他们私下跟王秀明传短讯,说李旭瘦得脱形了,王秀明才打电话给李旭,语气稍重的要他吃好、穿好、睡好,说他不要见到一个乾瘦如柴的李旭。李旭就傻傻地听话,一天到晚不停吃,才回復到本来的体重。可是,微弱的晨光打落到他脸上,使他的轮廓看起来更突出,光影交叠,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一双眼睛累得无神,如同两个深深的黑洞,想必是这几天又为王秀明计划着什么,每天都熬夜。
    忽然,李旭的眼睛放出一种光彩,他侧着头看窗外稀薄的阳光,唇畔有一抹浅得近乎没有的笑容,一种淡薄的光似是罩住他的身子,他说:「什么是幸福呢?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秀得了这个病,真是不幸透顶了,他六合彩未中过一次,平时也会卖旗、带阿婆过马路,算不上有什么功德,但也绝不是恶人。忽然就得了这个病,我有想过,上天真的很不公平。可是,透过这个病,他却看到人性的另一面,看到身边的人有多关心他、多重视他,他花了很短的时间,就能看清一个人用几十年才看清的事……
    「这是某种形式的幸福吗?我也不知道。自他得了病后,我也不知发生什么事,有时晃晃神,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下午,什么事都没心情做。真的,我也不明白……以前不觉得他是这么重要,等他走了,才发觉我生活中每个细节,都跟秀有关。他离开了,我就感觉到生活失去了很大的一块……说不清那『一块』到底是什么,就是很空洞。
    「每当我空虚得受不了,就会设法替王秀明做点事。拍video,做饰物,做剪贴簿,拿他的班相叫人签名,跟别人拍照……然后我便幻想自己很快就能见到他,或者是透过我所送他的东西,跟他有间接接触。例如我碰过这件班衫,再交给王秀明,王秀明再碰这件班衫,我跟他便彷彿在无形之中有了接触,使我稍为释怀,这种痛苦之中的满足感,是不是微小的幸福呢?所以我……」
    他揉了揉发痛的额角,低吟:「惨了,昨天晚上想了太多,结果四点多才睡,今天又一早赶回来叫人签名,前后睡了两小时而已,头很痛……」
    林春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知道该不该点明这一切,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插手。只好嘱咐李旭这天要多休息,并趁上课前跑到canteen,替他买罐咖啡提提神。林春不知道陈秋一直尾随住他下去,经过地下的男更衣室时,猛然被人拉进去,一抬头就被陈秋轻吻了一下,陈秋说:「气死我,你怎么就跟戴志伟疯!」
    「你还记掛着这点东西。」林春哭笑不得。幸好更衣室里无人。陈秋孩子气地鼓起脸,垂眸凝视林春的唇,梦囈似地说:「你第一天识我吗?我一向小气、心胸狭窄,你是君子我小人。」
    「我跟你其实差不多,都是小人而已。若我真是君子,就看不上你了。」林春圈住陈秋的腰,靠住身后的墙,完全没想过会不会有人闯入来,就跟陈秋吻起来。大概这天是lastday,他们便觉得生活好似解禁了,可以去尽情荒唐、尽情犯错,哪管会否被人抓到,也要吻着对方,一解那噬骨的渴望。
    註一:沟女,就是「把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