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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主厨重生日记 作者: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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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阴暗,没比楼道亮多少,都靠卧室和厨房的窗户采光,单人沙发上有条扭成麻花的毯子,再往里,卧室朝阳还算宽敞些,有衣柜有桌椅,但就一张单人床。
江洵无所适从地站在门口,他想不到世上有人住在这样憋闷狭窄的房子里,而他现在也要住在这里,体验另一种人生。
似乎,有点烦躁。
万礼把沙发两头一掰,又从沙发底下抠出床腿立住,一张简易的单人沙发床就弄好了。
他回头跟江洵说:“不用这么拘束,你以后就睡这了,沙发套和毯子我都是洗干净的,不脏。嗯,但你得先去洗澡。”
江洵这场车祸,是他20岁这年,初次进入国内的厨师行业。他刚从外地见了个业内大厨,坐车回a市本家。
只不过当年车祸没爆炸,司机也活得好好的,他们得救了。
而现在,他浑身乏力,头晕脑胀,整个人像土堆里刨出来的一样。
“哦对,得给你找换洗衣服。”万礼回卧室翻衣柜,找出一套他的衣服,他犹豫了一下,只拿了t恤和运动裤出去。
内裤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万礼的穿衣品味跟江洵完全不一样。万礼热衷于简约,色系也稳定在黑白灰。而万礼则不是,他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花里胡哨,脖子上挂着金属长链做装饰,给江洵的黑t恤上还画着老虎,运动裤倒是正常。
条件有限,讲究不了那么多了。江洵狠狠心进了卧室,他太需要洗个澡了,洗掉这一身污渍,也正好想想未来。
卫生间和浴室是一个。花洒比较堵塞,放出来的水都汇成一束,浇在身上就像有个棍子不停地在戳皮肤,江洵叹气,告诫自己要隐忍。
万礼勤劳地把沙发床给江洵铺好,等江洵洗澡出来,他噗嗤就乐了。
江洵比他高,这他看得出来。但是江洵还比他壮,骨架比他大,穿在他身上宽松的t恤,穿在江洵身上成了贴身款。运动裤他穿着肥,但是江洵穿着正好,可是长度却短了一截,露出江洵的一段脚踝。江洵趿拉着万礼的拖鞋,被万礼笑得尴尬。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万礼算一个,江洵也算一个。俩人打扮得如出一辙,但江洵硬生生把非主流穿出了清俊感。
万礼抹了把自己的毛寸,有点羡慕江洵的气质和健康,他起身往外走:“你休息吧,我去把昨天剩的桔子处理了,等会儿带你买衣服。”
等万礼出了门,江洵才往沙发上一躺。
悲催的,不够长,脚丫子还悬空着。
但这都不是问题,他太累了,很快就睡死过去。
万礼忙活一下午,把余货打折甩卖,开着空了的电动车回来,江洵还在熟睡。
万礼有点不忍心叫醒他,但是天气冷了,夜市改成了傍晚市,他们得早点出门。
“喂,醒醒,出门了!”万礼用脚背撞了几下江洵的小腿。江洵茫然地转醒,看清万礼时颇为失望。
他还以为自己回去了呢。
夜市的嘈杂和纷乱给江洵灌溉了太多的烟火气,他一言不发地跟着万礼,看万礼在前面大声杀价。最后,万礼给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制备齐了,统共花了一百元。
江洵已经跨过了不想说话的阶段,到了生无可恋的境界。
万礼挺高兴,他觉得江洵这人老实,话少,吃苦耐劳,手艺还不错,况且长相也好,到时候让他在前堂多亮相,女顾客肯定乐意来。
“晚上是你下厨呢?还是你跟我一起吃白米饭配榨菜呢?”万礼稍微仰头看向江洵。
“我下厨。你想吃什么?”江洵的职业病,就是别人一提吃饭他就想问对方吃什么。
万礼一乐,故意抬杠:“这话说得,我想吃什么你都会做呀?”
江洵没听出来揶揄,他只是木着脸点点头,自然而然地回:“是啊。”
“自信啊。”万礼发现这孩子坦率得挺可爱:“那走吧,咱买菜去,今晚先熟悉菜单。”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做菜。
第6章 第六章
万礼以为江洵没主见,没想到挑食材的时候他根本插不上话,只有掏钱才能刷存在感。
说是熟悉菜单,但不可能菜单上的每一样都要提前做一遍。所以万礼选了两道卖得多的菜。
炒土豆丝,和小炒肉。
两个人拎着食材从后门进了厨房,万礼自告奋勇地做了米饭,之后就自觉地站在一边看江洵。江洵没有半句废话,系上围裙就开始干活。
小炒肉里的肉,江洵挑选的是五花肉,更能出香也更嫩。但五花肉不能太肥,肥容易腻,要恰到好处的五花三层,肥瘦相间。
江洵把五花肉切成整齐的薄片,放进一个大碗里,加生抽,料酒,胡椒粉腌渍。下一步切香芹,为了更入味,香芹要斜着切,增大刀口的面积。
青椒去籽儿切成条,葱姜蒜末装好,又多切些菱形小片的葱姜单独装,就算备好了料。
江洵没急着炒肉,而是紧接着处理起土豆。
万礼总觉得,炒土豆丝这道菜很不科学。土豆要削皮,要切丝,整个过程麻烦的要命,一盘菜却卖不到几个钱。可是,看江洵切土豆丝,就像看一场精彩的表演。
江洵的目光专注,表情认真,手下的动作快而有序,去皮的土豆冲洗一下,放在另一个案板上先切成均匀的圆片。圆片再码成一列,他手起刀落,只听一阵紧凑的“当当当”,圆滚滚的土豆就散成了丝。万礼根本数不清他切了多少刀,因为在万礼眼中,江洵的切丝过程,只是一连串刀锋的残影。
土豆丝浸水去掉多余的淀粉,这边的五花肉也腌渍的差不多了。
江洵开火,待锅底有了温度放油,油不是很多,加温片刻便倒入腌好的五花肉煸炒,肉的香味随之释放,万礼本来不饿,闻到肉香立马饿了。
有了油锅的加热,五花肉本身的油脂开始渗出,表面会渐渐变干,边角也会呈现焦黄色,这时,江洵端起炒勺,把五花肉盛了出来。
万礼知道菜没做完,但他看到五花肉的成色,很想拿筷子先尝两口,好在他没那么馋,忍住食欲继续看。
江洵放下锅,用锅里剩下的油爆炒葱姜蒜末,香味一出,又加豆豉和适当料酒,炒了两下入香芹,青椒,不能炒太久,在香芹和青椒变软入味时,再把炒好的五花肉倒进去,加一点点老抽提色,翻炒出锅。
换一口锅炒土豆丝。
土豆丝最难的部分就是切丝,炒起来其实很容易。油热了下刚才切好的菱形葱姜爆香,再放土豆丝翻炒,土豆丝变软就加调料。
出锅装盘,米饭装碗,两个人的晚饭完成了。
万礼算是相信江洵会做菜了,他看江洵年纪不大,手艺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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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阴暗,没比楼道亮多少,都靠卧室和厨房的窗户采光,单人沙发上有条扭成麻花的毯子,再往里,卧室朝阳还算宽敞些,有衣柜有桌椅,但就一张单人床。
江洵无所适从地站在门口,他想不到世上有人住在这样憋闷狭窄的房子里,而他现在也要住在这里,体验另一种人生。
似乎,有点烦躁。
万礼把沙发两头一掰,又从沙发底下抠出床腿立住,一张简易的单人沙发床就弄好了。
他回头跟江洵说:“不用这么拘束,你以后就睡这了,沙发套和毯子我都是洗干净的,不脏。嗯,但你得先去洗澡。”
江洵这场车祸,是他20岁这年,初次进入国内的厨师行业。他刚从外地见了个业内大厨,坐车回a市本家。
只不过当年车祸没爆炸,司机也活得好好的,他们得救了。
而现在,他浑身乏力,头晕脑胀,整个人像土堆里刨出来的一样。
“哦对,得给你找换洗衣服。”万礼回卧室翻衣柜,找出一套他的衣服,他犹豫了一下,只拿了t恤和运动裤出去。
内裤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万礼的穿衣品味跟江洵完全不一样。万礼热衷于简约,色系也稳定在黑白灰。而万礼则不是,他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花里胡哨,脖子上挂着金属长链做装饰,给江洵的黑t恤上还画着老虎,运动裤倒是正常。
条件有限,讲究不了那么多了。江洵狠狠心进了卧室,他太需要洗个澡了,洗掉这一身污渍,也正好想想未来。
卫生间和浴室是一个。花洒比较堵塞,放出来的水都汇成一束,浇在身上就像有个棍子不停地在戳皮肤,江洵叹气,告诫自己要隐忍。
万礼勤劳地把沙发床给江洵铺好,等江洵洗澡出来,他噗嗤就乐了。
江洵比他高,这他看得出来。但是江洵还比他壮,骨架比他大,穿在他身上宽松的t恤,穿在江洵身上成了贴身款。运动裤他穿着肥,但是江洵穿着正好,可是长度却短了一截,露出江洵的一段脚踝。江洵趿拉着万礼的拖鞋,被万礼笑得尴尬。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万礼算一个,江洵也算一个。俩人打扮得如出一辙,但江洵硬生生把非主流穿出了清俊感。
万礼抹了把自己的毛寸,有点羡慕江洵的气质和健康,他起身往外走:“你休息吧,我去把昨天剩的桔子处理了,等会儿带你买衣服。”
等万礼出了门,江洵才往沙发上一躺。
悲催的,不够长,脚丫子还悬空着。
但这都不是问题,他太累了,很快就睡死过去。
万礼忙活一下午,把余货打折甩卖,开着空了的电动车回来,江洵还在熟睡。
万礼有点不忍心叫醒他,但是天气冷了,夜市改成了傍晚市,他们得早点出门。
“喂,醒醒,出门了!”万礼用脚背撞了几下江洵的小腿。江洵茫然地转醒,看清万礼时颇为失望。
他还以为自己回去了呢。
夜市的嘈杂和纷乱给江洵灌溉了太多的烟火气,他一言不发地跟着万礼,看万礼在前面大声杀价。最后,万礼给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制备齐了,统共花了一百元。
江洵已经跨过了不想说话的阶段,到了生无可恋的境界。
万礼挺高兴,他觉得江洵这人老实,话少,吃苦耐劳,手艺还不错,况且长相也好,到时候让他在前堂多亮相,女顾客肯定乐意来。
“晚上是你下厨呢?还是你跟我一起吃白米饭配榨菜呢?”万礼稍微仰头看向江洵。
“我下厨。你想吃什么?”江洵的职业病,就是别人一提吃饭他就想问对方吃什么。
万礼一乐,故意抬杠:“这话说得,我想吃什么你都会做呀?”
江洵没听出来揶揄,他只是木着脸点点头,自然而然地回:“是啊。”
“自信啊。”万礼发现这孩子坦率得挺可爱:“那走吧,咱买菜去,今晚先熟悉菜单。”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做菜。
第6章 第六章
万礼以为江洵没主见,没想到挑食材的时候他根本插不上话,只有掏钱才能刷存在感。
说是熟悉菜单,但不可能菜单上的每一样都要提前做一遍。所以万礼选了两道卖得多的菜。
炒土豆丝,和小炒肉。
两个人拎着食材从后门进了厨房,万礼自告奋勇地做了米饭,之后就自觉地站在一边看江洵。江洵没有半句废话,系上围裙就开始干活。
小炒肉里的肉,江洵挑选的是五花肉,更能出香也更嫩。但五花肉不能太肥,肥容易腻,要恰到好处的五花三层,肥瘦相间。
江洵把五花肉切成整齐的薄片,放进一个大碗里,加生抽,料酒,胡椒粉腌渍。下一步切香芹,为了更入味,香芹要斜着切,增大刀口的面积。
青椒去籽儿切成条,葱姜蒜末装好,又多切些菱形小片的葱姜单独装,就算备好了料。
江洵没急着炒肉,而是紧接着处理起土豆。
万礼总觉得,炒土豆丝这道菜很不科学。土豆要削皮,要切丝,整个过程麻烦的要命,一盘菜却卖不到几个钱。可是,看江洵切土豆丝,就像看一场精彩的表演。
江洵的目光专注,表情认真,手下的动作快而有序,去皮的土豆冲洗一下,放在另一个案板上先切成均匀的圆片。圆片再码成一列,他手起刀落,只听一阵紧凑的“当当当”,圆滚滚的土豆就散成了丝。万礼根本数不清他切了多少刀,因为在万礼眼中,江洵的切丝过程,只是一连串刀锋的残影。
土豆丝浸水去掉多余的淀粉,这边的五花肉也腌渍的差不多了。
江洵开火,待锅底有了温度放油,油不是很多,加温片刻便倒入腌好的五花肉煸炒,肉的香味随之释放,万礼本来不饿,闻到肉香立马饿了。
有了油锅的加热,五花肉本身的油脂开始渗出,表面会渐渐变干,边角也会呈现焦黄色,这时,江洵端起炒勺,把五花肉盛了出来。
万礼知道菜没做完,但他看到五花肉的成色,很想拿筷子先尝两口,好在他没那么馋,忍住食欲继续看。
江洵放下锅,用锅里剩下的油爆炒葱姜蒜末,香味一出,又加豆豉和适当料酒,炒了两下入香芹,青椒,不能炒太久,在香芹和青椒变软入味时,再把炒好的五花肉倒进去,加一点点老抽提色,翻炒出锅。
换一口锅炒土豆丝。
土豆丝最难的部分就是切丝,炒起来其实很容易。油热了下刚才切好的菱形葱姜爆香,再放土豆丝翻炒,土豆丝变软就加调料。
出锅装盘,米饭装碗,两个人的晚饭完成了。
万礼算是相信江洵会做菜了,他看江洵年纪不大,手艺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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