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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就埋在化粪池里

    虽然因为失恋这个契机,让我住进这栋小公寓,一夕之间所有念旧的往事全都归零,再找不到一星半点阿疏留下的踪影,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人活着,抬头挺胸向前看,是非常正常的事。儘管没人教会我,我仍然想得很通透。
    对了,阿疏就是我那个无缘的前男友,还是唯一一个前男友──说浪漫点就是我的初恋情人。
    可惜缘分只负责将那个对的人带到我面前,从不负责我们的天长地久,我凭藉一己之力毁了这段双方曾苦心经营的感情,不知道他在酒肉朋友面前诅咒过我没有。
    带着为数不多的家当,搬进这栋不太起眼小公寓。我从玄关一路逛到最底的墙壁,只能说房东真的好佛心。大家电小家电通通有,包网路包水电瓦斯费,一个月只收三千元租金。比我当年大学宿舍还便宜啊,是不是有诈,该不会闹鬼吧?
    行李不多,全都随便扔在地上,整个箱子大剌剌的敞开着,我皱眉瞟了一眼,下定决心有空时一定会好好整理。但谁知道呢,独居的好处就是这样的,就算一个礼拜没洗澡,也不会有人知道的啊。我想怎样邋遢我就怎么来,姐做自己不行吗?
    但独居的坏处也是这样的,我挺怕我因为用电不当,触电身亡,死了一个礼拜也没人知道。最后因为旷职多日,老闆叫人事发来资遣书迟迟寻不到人,房东见信箱的信满到溢出,心生疑竇,拿着钥匙开门,这才发现尸体都长蛆了……侦探小说都是这么写的嘛。
    从冰箱里拿出一罐不晓得放了多久的可乐,转开瓶盖往嘴里灌。哇,好开心啊,这什么神仙地方,居然供应我最喜欢的可乐,真是幸运哪。大概是房东先生买的吧,我妈帮我去跟房东签约回来曾告诉过我,这整栋楼只有我和他住。老妈转达得特别详细,她说楼梯跟客厅还有厨房啊小阳台啦都是共用的,但房东住楼上,个性低调,没事不会往楼下跑,基本上碰不到。
    我那时心想房东先生低调这种话是老妈自己观察出来的,还是房东先生自己说的?又不是名人,是能高调到哪去啊。
    我把可乐喝完,拿着空瓶去流理台冲洗乾净,找了个乾净的大袋子充当暂时的资源回收处。
    嗯,如果房东先生发现冰箱少了一罐可乐怎么办呢?我想了想,有出去的话,还是买回来赔他吧。最好在他发现之前,呵呵。
    好好喝啊,我忍不住又打开冰箱,拿出第二罐可乐。
    啜饮着冰冰凉凉的汽水,迎着初夏的微风,栖息在小阳台上,眺望远处,好不愜意。早知今日能够如此快活,我干嘛住在破旧的五千元公寓里呢,扣除无价的旧爱回忆,每个月还亏了两千啊。
    老妈说狼心狗肺这句成语就是用来形容我这种女人的,我本来想要激动的反驳一下,却苦思不着一个具说服力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只好当作没听见。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星期,生活用品也越积越多,一路从私有领域蔓延到了公用区域。不擅长整理收纳的我,东扔一个零钱包西扔一支口红,东西常常找不到。那位好心的房东先生大概是看不下去了,每回我下班返家都能看见客厅变整齐了,我遗失的东西好好的摆在客厅茶几上。
    第一次被体贴时,我还以为遇上了变态,吓得衝回了房里,结果开门后立刻被我乱扔的包包绊倒,下巴撞到地淤青一片。趴在地上不断东张西望的我,发现房里还是跟出门前一样凌乱不堪,简直是缩小版资源回收场──我便安心了。
    看来房东先生并没有趁我不在家,潜入我闺房,偷拿我胸罩之类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传了封讯息向房东先生道谢,他很快回了我类似举手之劳不必客气那样的礼貌用语。感觉他真是个彬彬有礼的人。
    房东先生似乎不喜欢与人打照面,我从没正面撞见过他。两人最开始的交集是这样的──我搬进来的第一天,夜里睡得不是很安稳,隔天早早就起了床,那时已见他在我房门黏了张便利贴,上面写着:『欢迎你入住,有事可传讯息给我。这是我的手机-09xxxxxxxx』
    身为精打细算小资女,我立刻用这串数字去搜寻通讯软体,顺利找到了他的帐号,与他加了好友。用通讯软体打电话和传讯息都是免费的,坚持省小钱花大钱的我感到很愉悦。
    我马上传讯息跟他打招呼:『房东先生您好啊!(挥手)』
    他很快回了:『嗯,睡得好吗?』
    为了不让亲爱的房东先生有压力,我告诉他我睡得很好。
    『我传一张这附近的地图给你,出门搭车买东西先参考着用。』
    很快的,我就收到了他传过来的图片,真不是盖的,居然是手绘版啊!要不要这么用心啊~~~
    真想不通前一位房客怎么捨得搬走呢。咦?该不会是被房东杀了,尸体就埋在化粪池里吧?推理小说都是这么写的啊。
    啊,不对,想起来了,我貌似是他第一位房客。
    第一位总是特别的嘛,接下来进驻的每一位,房东先生在评估对方时都会拿我出来当衡量范本。呵呵,我好得意。
    我拿着那张图,离开公寓按图索驥的走,顺利的找到了生活百货卖场还有便利商店,买齐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还在他打星号推荐的饮料店买了一杯芋头牛奶,心满意足的结束冒险之旅,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回到公寓。
    要说小公寓哪点不好,大概只有离公司比较远这一点吧。原本住的小套房距离公司只有五分鐘车程,如果阿疏载我去上班,每天都可以睡到打卡前半个小时才起床。但现在,通勤时间拉长到半个多小时,我觉得每天都睡不饱,肝火有点旺盛啊!
    唉,怎么又想到阿疏了,别想了、别想了,搞不好人家已经交到新的女朋友,早把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