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梦黄粱 > 梦黄粱
错误举报

第87页

    梁风抿唇忍住心里的躁意,仍是缓声说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贺颜信誓旦旦:“怎么,这条路去洗手间只有你能走我不能走?”
    梁风抱臂无声地又叹了口气,目光示意贺颜看一侧的牌子:“洗手间在这条路的反方向,我是来抽烟的。”
    说着,她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沈颐洲的烟盒,又问贺颜:“你要真是去洗手间,现在就不应该在这。”
    话已经说得这样明白。
    贺颜也冷冷地笑了起来,实在没什么好装的。
    语气讥讽:“你现在可是风光。”
    梁风抿唇没有说话。
    “可你以为你和洛生有什么区别吗?”贺颜大步靠近梁风,她不及梁风高,可从下而上看过去的目光却是睥睨的、不屑的,“你以为你在二叔身边就算是待得久的吗?他身边人来人往我没见哪个能真的留下来的。”
    “我没觉得我能真的留下来。”
    “撒谎!”贺颜厉声回她,“你们这些捞女最会装清白,看到有钱的男人就忍不住扑上去,谁知道你有没有已经给哪个老头子生过孩子了!”
    梁风仍平静回她:“没有。”
    “贺颜,”梁风忽然喊她名字,她声音并无特别的起伏,轻声道,“沈颐洲是你二叔。”
    安静的走廊里没有风,光照均衡的人造灯光从贺颜的头顶泄下,也将她眼里一瞬的错愕与惊恐照亮。
    “我知道你们虽然是很远的亲戚,但左右,算得上是有血缘关系。”
    贺颜面色瞬间惨白,嘴唇翕动了几下却不知道说什么。
    梁风的耳边出现轻微的蜂鸣,她身子往后退了退,语气重回温和:“其实你不必这样记恨我,你说的没错,我和洛生没什么区别,我也没那个能耐永远地待在沈颐洲的身边。说不定你很快就不会再见到我。”
    贺颜神色缓慢从惊愕中恢复,冷声道:“你要去哪里?”
    梁风轻轻地笑了笑:“我这样的捞女去哪里又有什么关系?”
    梁风说完就转身往回走,转过拐角,就看见沈颐洲微微倚靠在墙边,面色带笑捉住她手腕。
    贺颜随后走出,面孔惊恐地站在原地:“…二,二叔……”
    沈颐洲的笑脸在转过去的瞬间消逝,冷冷看她一眼:“和贺忱说,我们先走了。”
    说罢,就牵着梁风朝楼下去。
    梁风想拉住他说自己外套还在包厢内,沈颐洲就抬了抬自己的另一条胳膊——上面整齐地搭着两件外套,她的和他自己的。
    “你怎么……”
    沈颐洲把她的外套递给她:“看见贺颜出去,就知道这顿饭是吃不安宁了,早走早清静。”
    “你都听到了?”
    沈颐洲偏头看她,直问:“你要去哪?”
    梁风一愣,才知他问的是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心跳在一瞬落空,她话语干涩:“胡说的。”
    沈颐洲没什么情绪地笑笑:“我怎么觉得你像是真有地方要去?”
    梁风讪讪地也笑:“什么时候沈老板不需要我了,我自然是要走的。”
    “我几时说过这样的话?”沈颐洲再看过来的目光已有几分清冷,话语也不客气,“又是谁叫你把自己和其他人随便比?”
    他话里质问的语气,像是百分之百都是她的错。是她不识好歹,认不出他百分百的深情。
    可是沈颐洲的深情又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她什么时候真的弄明白过?
    刚刚被贺颜羞辱的委屈在一瞬间翻涌,横亘在她的胸口。
    “我原本不就是接她的班嘛。”梁风低声应道。
    “你就是这么看你自己看我的?”他语气里冷到了骨子里。
    梁风的手臂还被他拉在手里,可她已无法再继续下去这个话题。
    气氛莫名变得难熬,不上不下,呼吸也断断续续,碎成一地狼藉。
    其实她就服个软,说自己随口胡诌的这事就过去了。沈颐洲根本也不是真的要来兴师问罪。
    可当下的一刻,无言的酸涩像是一颗难以咽下的苦橘,横亘在她的嗓口,叫她无言以对。
    电梯门“叮”地打开,梁风跟在沈颐洲的身后朝车库走去。
    四处安静,只有他们亦步亦趋的脚步声。
    梁风忽然止步把自己的手臂抽出来,轻声喊他名字:
    “沈颐洲。”
    沈颐洲蹙眉,停下脚步看她。
    昏暗的停车场里,她安静地站在原地。
    柔软的针织裙摆散成一朵摇曳的百合,瘦而薄的肩头不知是因为冷还是什么,竟在微微地发颤。
    她像是有话要说,所以长久的凝视,仿佛是在酝酿一场并不令人愉快的对话。
    一种莫名的烦躁从沈颐洲的心底烧起。无端的,脑海里此刻又响起她刚刚说的那句话:
    “我没觉得我能真的留下来。”
    沈颐洲分明觉得她这句话是认真的,可他并不知道为什么。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下一秒,沈颐洲就抬步走向梁风,重新捉住她的手腕。
    “有什么事,回家再说。”
    梁风嘴唇重新抿起,可脚步还未踏出,一声响亮的“小风”便响起在这安静的车库。
    梁风回头,看见了严琛。
    他倚靠在不远处的墙边,一身黑色。单手抄在夹克的口袋里,用脚踩灭了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