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言情小说 >她像只狐狸 > 她像只狐狸
错误举报

第143页

    陆霂尘将门打开,霜绮急忙的甚至都来不及见礼,快步跑进内室。
    “县主,阮小姐出事了。”
    姜禾闻言,与刚走进内室的陆霂尘对视一眼,她站起身双眉紧蹙的看向失了方寸的霜绮。
    “你慢慢说,到底出了何事?”
    第102章
    “县主落水后,附近的宫人们还未完全离开。有宫人听闻荷花池那边传来争执声,遂以前去查看。
    只是待人赶到时,看到的却是宜安公主用匕首刺伤了阮小姐,并将其推入池中。”
    姜禾越听越讶异,她双眉微皱的看向陆霂尘,眸光莫名。
    “后来如何?”
    陆霂尘缓步走近姜禾,将她扶坐在床榻边,看向霜绮,目光却是不离姜禾。
    霜绮是个聪明人,瞬间明了陆霂尘的意思。
    “后来,宜安公主不知为何也落了水。宫人们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她们二人带上来。
    如今,阮小姐在贵妃宫里,张太医也已经去了,暂时还没有别的消息传出。至于宜安公主……”霜绮抿唇,避开姜禾看来的视线,“宜安公主暂时还未醒。她在长乐宫,淑妃受皇上之令陪着呢。”
    “她未醒?到底发生了何事?”
    姜禾手指轻捻,眸中快速滑过一抹深思。
    “霜绮,你随我去趟贵妃宫中。”
    片刻后,姜禾出声。
    她轻叹一声,转身抱住了陆霂尘,在她颈窝中轻蹭。
    “她们也真是的,一点儿都不让人消停。陆姐姐等我回来后,我们就直接回家好不好?”
    “好。”
    陆霂尘轻拍着姜禾后背,但目光却是注视着旁边所立的霜绮。在霜绮比了个手势后,她眼中凌厉神色乍现。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陆霂尘将姜禾放开,抬手捧住了她的脸颊,低头抬眼凝视着姜禾眼睛,郑重其事的叮嘱。
    “记住,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在。不许再自扰了。”
    “嗯。”姜禾点头,扑哧笑出声。
    她歪头看向陆霂尘,似乎有些不太满意的嘟了嘟嘴。
    额上传来温热的触感,姜禾眼睛猛地张大。她愣愣的看着近在咫尺的陆霂尘,一时未反应过来。
    “怎么?禾儿今日当真要与我在这蕙兰阁耗上一天?”
    鼻尖被轻捏,姜禾这才回过神来。
    她看着陆霂尘微微歪头挑眉而笑的揶揄笑容,摊手耸肩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才不呢。我要回家。”
    “嗯。去吧。”
    陆霂尘看着霜绮替姜禾梳好发髻后走出房间的身影,眸中的温柔霎那间被凌厉冷意取代。
    她起身走到窗前,远眺着窗外的荷花。
    房门被人打开,脚步声响起。
    陆霂尘并未回转身去看来人是谁,平静淡然地负手而立。
    “宜安公主处究竟发生了何事?”
    “阮小姐是看到阮小侯爷离席时紧随其后的。
    只不过行至半路,看到了宜安公主身边的宫人鬼鬼祟祟的出现在附近,阮小姐直接跟了上去。只是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宜安公主发现了。这时,池边传来宫人们喊县主落水的惊呼。阮小姐本想趁着人多逃离,不料却被宜安公主阻止。她们在荷花池边纠缠,直到阮小姐出言不逊,说起……”
    “说。”
    陆霂尘侧身看向身后人,英气逼人的面容上无端有种冷意乍现。
    身后之人待看清陆霂尘双眉微皱的凛然神色,再不敢犹豫,垂头避开她的目光缓缓将当时的话语转述出来。
    “阮小姐不忿宜安公主盛气凌人,说起了宜安公主爱慕张二公子不得,甚至被张氏家族避之不及的事情来。
    看着宜安公主愈发怒气冲冲的模样,阮小姐火上浇油,甚至谈起了少主。……说是,怪不得宜安公主至今还未能收服得了您。还说……县主于少主是块蜜糖,而宜安公主只不过是棵路旁的野草。且,就算县主不要少主,少主也断不可能屈服于宜安公主。
    就是这句话使得宜安公主怒气爆发,她不知从假山哪处摸出一把匕首,想都没想的就刺了过去。阮小姐不敌,被宜安公主刺了两刀。
    最后一刀时,阮小姐不知为何不慎落水,这才惊动了附近还没有完全撤离的宫人。”
    陆霂尘转身看向宫人,眉头轻蹙,眼睫低垂间不失凌厉凛然。
    “玟音,我曾说过,我把你放在宜安公主身边,是为了规避一切未知之数的。如今这番场面……可并不是我要看到的结果。”
    “玟音知错。是玟音辜负了少主的期许。”
    玟音赶忙躬身拱手行礼告罪。
    陆霂尘却轻笑出声,她缓步走向玟音。将她扶了起来。随后坐到了一旁的软榻上,拎起茶壶倒了一杯茶。
    “宜安公主又是因何昏迷?”
    “回少主,是阮小侯爷。”
    陆霂尘抬头看向玟音,眉头紧皱,眸中滑过一抹探究和深思的莫名。眼睫轻闭间,已恢复如常。
    “罢了。你想个办法脱离出来。另,暗中假借他人身份通知张氏家族,告知他们,宜安公主心怡张二公子,但定国公府横插一脚。看他们如何抉择吧。”
    “少主是想……”玟音话音恰到好处的停顿,她在陆霂尘看来的目光中拱手垂首。
    “是。谨遵少主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