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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阿姊喜欢逛街,燕云朝在黑暗中注视着她,语调欢快道,那我明天不走了,陪阿姊出去玩玩可好?
    明恬悚然一惊,身上的困意消失了大半。
    皇太子出宫是有公务在身的,可不能被朝朝搅合,万一到时候在官驿、或是别的地方惹出事来,那麻烦可就大了。
    思及此,明恬转了个身,双臂一伸,环绕住了燕云朝的脖子。
    我喜欢逛街?明恬心念微动,顺着燕云朝的话问了下去,那朝朝说说看,阿姊还喜欢什么?阿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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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燥意
    阿姊是朝朝最喜欢的人。
    燕云朝抱着明恬的身体, 目光痴迷道:阿姊喜欢看书,喜欢逛街,还喜欢骑马, 就是不喜欢朝朝。
    说到后面,燕云朝语气低落一瞬, 很快又欢快起来:不过阿姊现在喜欢朝朝了,是吧。
    明恬轻弯了弯唇角:是的。
    同时她心中有些异样,只因燕云朝口中的这个阿姊, 跟她的喜好似乎还挺像的。
    她的父亲是当朝大将军, 祖父年轻时也是从战场上摸爬滚打下来的武将,明恬自幼耳濡目染,自然没少骑射。
    只是后来, 一朝风云变幻,明恬被迫入道观修行, 她再也没有机会触碰那些她曾经很喜欢的东西。
    那个意气风发、活泼明媚的少女,再也回不来了。
    燕云朝轻咬着她的唇角,兴奋道:朝朝以前做梦都不敢想有这么一天。
    阿姊是他的了, 还成为他的妻子, 和他这么紧密。
    明恬心想,看来他真的很喜欢他的阿姊。
    可既然这么喜欢, 为什么还会把她这个替身当做珍宝呢?
    朝朝, 明恬轻声唤道,若是你发现有人冒充阿姊, 骗取你的信任,你会怎么办呢?
    燕云朝一怔, 面颊往后偏离一寸, 盯着明恬的眸中露出不解, 随后道:我会杀了她。
    他亲昵地抚了抚明恬鬓角的碎发,语调幽幽道:阿姊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至宝,谁都不能胆大妄为,冒充阿姊。
    他觉得阿姊肯定是想试探他的真心,于是愈发抱紧了明恬,小心翼翼地亲吻她轻颤的眼睫。
    阿姊,朝朝只喜欢阿姊一人,谁都不能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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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鸣声响时,天色依然漆黑一片。
    明恬察觉到身侧窸窸窣窣的动静,是燕云朝在起身穿衣。
    他动作非常小心,很少会惊醒她。而今天之所以明恬在这时醒来,是因为她一整晚都有心事,几乎没有睡熟。
    但她不想这时候与燕云朝打招呼,于是她仍然闭着眼,呼吸平稳,假装还在熟睡。
    等燕云朝由内官们服侍着收拾停当,推门离开的时候,明恬便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她在心里盘算这段日子以来朝朝出现和离开的时辰。
    除了上次赵家小姐入宫,引得朝朝提前出现之外,朝朝夜里来找她的时间基本维持在了一个固定的时段。
    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这似乎与皇后娘娘和皇太子的期望并不相符。
    当初在清平观时,皇后娘娘说,只要减少朝朝发作的次数,尽量安抚,朝朝就会渐渐沉睡,沉睡之后,才能慢慢地与皇太子融合。
    可仅仅这样,似乎是不够的。
    明恬伸出手臂,轻轻地搭在身侧的软枕上。
    那里又一处凹陷,还残留着朝朝方才待过时留下的热度。
    她记得朝朝昨夜对她说过的话,若说心里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朝朝现在心智不够健全,记忆也有所残缺,因此才不能认出他真正的阿姊,可若有一天他认出了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朝朝在认出之前,使两个皇太子合二为一,回到正轨。
    这样,富有理智的皇太子,才不会怪罪于她的假冒。
    明恬乱七八糟地想了一通,直到天色开始转亮,才困意袭来,沉沉睡去。
    中途锦绣进屋,想叫醒她,却被明恬含糊着赶走了。
    明恬素日在淑景殿就是这般随意,想睡就睡,现在出宫来了,也还是这样。
    锦绣便不再打扰她,直到下午申时左右,明恬才养足精神,唤了锦绣进去服侍起身。
    负责招待她的官员夫人李氏战战兢兢地守在外面,慌忙让仆婢们张罗了吃食送来,生怕有哪里伺候的不好,就惹怒那位从京城过来的大人。
    明恬倒是没折腾什么,她本就不是爱与人为难的性子,更何况她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夫人,没必要与李夫人交往过多。
    明恬很快吃饱喝足,惦记着皇太子允诺她的出去游逛,便带了锦绣和福忠跟在身侧,往赤县最热闹的街市行去。
    当地才刚举办过一场庙会,小贩们都在收拾着摊位,结束这些天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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