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错误举报

分卷阅读26

    的生命推到了尽头,铡刀应声而落,顿时鲜红的血飙了出来,玉兰的头颅被活生生地切断,在地上滚了几圈,鼻梁上的墨镜抖落下来,人们看到一双骇然的眼睛,惊恐而又不甘地瞪着世界。
    人群中瞬间陷入到了死一样的沉寂,一秒钟过后,有人喊了一句:“操,死人了,死人啦!”
    场面顿时慌乱了起来。杨东也愣在那儿,仿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可它就是发生了。他看上去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他手忙脚乱地把玉兰的尸体和脑袋装进了一个旅行袋,辨明了方向,朝着小志所在的这栋楼跑来。
    没人敢拦着他,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
    小志再也忍不住了,看到这一幕,他尖叫着站了起来。
    巨大的刺激让他的脑袋像是被过了一层电流,痛疼瞬间爆发到了极点,他捂住脑袋,眼泪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疼痛给他带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一刹那,从小到大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像电影快切镜头一样闪光,包括那些他曾经遗忘掉的,他从来没有觉得人生如此完整过,镜头很快就放到了他在东山上的那一晚,一切的一切,他全都记起来了。
    林涵和阿中被突如其来的喧哗吓了一跳,循声跑了过来,看见双眼血红的王小志,仇人相见,怒火顿时燃起。
    “是他!”林涵认清了,“就是他杀了苏巧。”
    他奔了过去。
    小志抬起头看见跑过来的林涵,像是遇到了救命稻草,他嘴里喊着:“我想起来啦,我想起来啦,我看到的根本不是人!”
    说实话,林涵根本没有听到小志嘴里在说些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林涵飞起一脚,小志顿时往后仰去,后脚跟绊到了台阶,等林涵反应过来,小志已经无法避免地落下楼去了。
    刘从严刚刚爬到二楼,就听见外面的呼叫声,“死人啦,死人啦!”
    他顿觉不妙,赶紧再折出门口。小区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包括杨东。刘从严脑子里全是王小志,难道这小子又发疯了?!
    他拉住其中一个行人,“怎么回事儿?”
    “死人了!”
    “谁死了?”
    行人哆嗦得说不出话来,指指杨东的背影,他已经跑进了小志家的单元门。刘从严回过头来看,自己刚刚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你说清楚点儿!”
    话还没说完,就听“砰”的一声巨响,楼房背后传来了重物掉下来的声音。人群涌了过去,刘从严放开行人,赶紧赶过去,扒开人群,就发现王小志躺在草丛中。
    刘从严弄了老半天才搞明白,就在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了两条人命,而另一个受害者正是卖艺的小女孩。支援的警察赶到了现场,迅速控制了局面,第一时间把王小志送到了医院。另外,又堵住了杨东进入的那个单元门。
    这个节外生枝冒出来的事情,让警察摸不着头脑,听群众的描述,这只是一场意外。可杨东的反应剧烈,警察堵门口喊话,杨东站在二楼楼道的窗户口对底下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她复活。”
    警察晕得不行。
    看到他情绪激动,神志不清,想强行把他拉出来,可杨东手里不知道何时多出来一把螺丝刀,负隅顽抗,戳伤了一个警察,达子不得已开了枪。
    于是,从此以后,s市的老居民都知道电厂宿舍区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
    1993年的时候,一个江湖艺人,亲手用铡刀铡死了自己的女儿。他把女儿的尸体带进31栋2单元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父亲被警察击毙了,可女儿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
    有人说曾在深夜看见过一个穿着白色布衣的小女孩,把脑袋提在手上,鼻梁上还挂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传说这就是那具尸体变成的无头厉鬼,成天游荡在那栋楼里,和居民们一起生活。
    那栋楼里的人,受不住这个传说陆陆续续地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毫不知情的外乡人。
    这个传说愈传愈广,经过添油加醋变成了一个著名的灵异事件。在很多人信以为真的同时,亦有更多受过唯物主义思想影响的青年,认为这只是老一代人没文化以讹传讹的结果。
    他们在饭后笑谈着这个故事,从来没有把它当真……
    只有s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当初经办此案的人员,和少部分相关知情者清楚,这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市公安局泛黄的档案袋里,简短清晰地记载着此次意外事件:
    ……误杀女儿的杨东,神志不清,嘴里喊着:“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杨玉兰复活。”警方试图上前控制住他。可杨东行为显然不受神智控制,甚至用螺丝刀把上前的警察刺成重伤。为了自身安全,当时的刑警孟达开枪击毙了杨东。
    事后,警方对31栋2单元展开搜查,一直没有发现杨玉兰的尸体,对邻居们的走访也无结果,尸体下落不明。
    紧挨着这份档案的边上,有一份记载s市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在最后的结论中总结道:犯罪嫌疑人王小志,不慎坠楼,在下坠的过程中碰到了三楼的衣架,所以并未死亡。他被送进医院,成了植物人。
    日转星移,很快,近二十年就要过去了。
    第七章 神秘的老“八哥”
    时间,2011年深秋。
    经过一夜的颠簸,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说“回”,是因为仅仅一年前,他来过这里。
    那次的停留很短暂,可记忆并不美好,可以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次造访,一年之后,当他下定决心重回s市,是带着“一定要找到真相”的决心来的。
    虽说因为周炳国事件导致的后遗症已渐渐褪去,马路也恢复了工作。可周炳国的临终遗言,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脏。
    这是内伤,久治不愈,症状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马路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是那幕骇人的场景,一台巨大的铡刀,铡刀落下,小女孩的头颅应声落地,双眼直愣愣地盯着他……他就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与其这样生不如死,不如干脆请半年长假,来一探究竟。
    马路出了车站大厅,广场也刚刚苏醒,人们慵懒地走着,几个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围了上来,问:“要住宿不?”
    马路摇摇头,他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来到市公安局门口。然后拿出手机,找达子的号码。
    来之前,他和达子通过电话,上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几句话,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中间他们聊过几次,主要是了解当年杨东案的细节。
    聊后才知道,周炳国误传了两个信息:第一,受害的那个女孩并非陌生人,而是杨东的女儿,叫杨玉兰;第二,杨东也不是山西人,当初有人把他当作路边一个操着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术士,后来证实是两个人。
    听说马路要来,达子显得很热情,说一定要去找他。
    电话打通后,马路等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从大门走了出来。达子现在是市刑警队队长,梳着背头,很有派头。
    他远远地冲着马路打招呼,马路这次不是公干,所有的费用自理,达子把他带到公安局边上的公安定点宾馆。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话说的!”达子拍拍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着,我还有事儿,回头约时间吃饭,你要想了解点什么,需要什么支持,就来找我,别客气。”
    马路身上发生的事儿,这边公安局多少也有点了解。所以马路要来了解情况,没人会拦着。
    达子走后,马路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视,想自己的问题。
    一年来,马路在脑子里无数次地把事情的经过捋了又捋,周炳国的临终遗言说,铡刀下的那个女孩,之所以尸体找不到,是因为她死而复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机究竟何在呢?杨东和杨玉兰都已经死了,也没人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当年给附近的郊县发过认尸的信函,但无果,现在时隔二十年,就更没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到事发地看看,马路想着。
    上次来的时候,s市给马路的印象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铺过一层一样,和现在通透的感觉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
    马路抬头看看对面这栋破旧的老楼,感觉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
    居民们吃喝拉撒,过着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就成天和他们同住,却不知道在哪儿,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后来没找过吗?”
    “当然找过,可找不着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后来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反正他们也不住这儿。”
    马路又问:“我听说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吗?现在这楼里绝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不知情,反正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信。就算信也没办法,谁让这里便宜呢,出于钱上的考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您不怕吗?”
    “我?”老头哈哈笑起来了,他又提起鸟笼子,“你问问它,咱们怕不怕?”
    那鸟又把眼睁开,像是听懂老头说话似的,猛然间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马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行为再次把老头惹得大笑起来,“你看看,连它都知道。”
    马路尴尬地笑笑,继续问道:“大爷,我再问一句,那你住在这楼里,二十年来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没?”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么?”
    “我不知道,随便,就是那种,那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头歪着脖子嘿嘿阴笑,笑得马路起鸡皮疙瘩,鸟突然扑腾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这回却是老头反应大了起来,他吓了一跳,狠狠地拍着鸟笼子,“瞎叫什么!”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偷偷瞄着马路,正好被发现。
    本来马路不会怀疑的,但老头鬼祟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老头见马路正狐疑地看着自己,迅速把头别过去了。
    那鸟受到惊吓,在鸟笼子扑腾得更厉害了,身上本来不多的羽毛,扑腾下来好几根,变得更丑陋了。
    马路有种直觉,这老头和鸟,都向他隐瞒了什么。
    再过一个月,刘从严就要退休了。
    刘从严这辈子没当官的命,干了几十年,最多也就干到个刑警队队长,自从五年前主动退居二线,基本就算是赋闲了。
    他也乐得清闲,当官的有当官的烦恼,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乐子,知足是福,一辈子和歹徒刀光剑影,能够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了达子,人家现在是刑警队队长。
    说实话达子还是挺能干的,当年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一直跟在刘从严的屁股后面,那时候刘从严没少骂他,一转眼的工夫也能独当一面了。
    刘从严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恰逢达子从门口回来。
    “师父!”老远的地方达子就招呼着,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续着当年的称呼。
    刘从严点点头以示回应,“你还不走?”
    达子来到了跟前,“还走不了,刚才接到个电话,说是有起命案。”
    刘从严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来,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会嘛,而且现在机会也比以前多得多,大伙都忙着挣钱,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发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儿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达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么困难,再来麻烦您。”
    “小兔崽子,嫌弃师父老了是不是?”刘从严开玩笑道。
    “这哪敢,哈哈,”达子嬉皮笑脸地说道,虽说对外一脸严肃,可在师父的面前,他还保持着多年前的模样,“我是怕累着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况后,直接上您家汇报去。”
    刘从严没强求,况且他还真有事儿,今天女婿请客,涮羊肉。
    告别了达子,刘从严出了公安大楼的门。左拐步行了两百米的样子,进了一个新建的小区。他按着门牌号,一栋栋过去,然后走进了一扇门。
    爬到三楼,按了门铃,就听见阿多的声音,刘从严不由得笑了起来,果不其然,门一开,阿多就扑了出来,“外公!”
    刘从严抱起阿多,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去。
    阿多贴在他耳边悄悄说:“外公,你跟妈妈说说,我明天不想去幼儿园。”
    刘从严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这忙外公帮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儿园。”
    阿多嘟起嘴来。刘从严像变魔术样的,从口袋里摸出个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亲外公一下!”刘从严把玩偶伸到阿多够不着的地方。
    阿多捧着刘从严亲了一口,亲得刘从严心花怒放。
    “下来,别累着外公,”女婿站在客厅里,对刘从严笑笑,喊了声,“爸!”
    刘莎从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端了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开了电磁炉,把暖锅放上去,“来,阿多,到妈妈这儿来。”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刘莎没反对,但也没留下来陪刘从严,而是端了碗面条,到里房看电视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别缠着外公,你这样抱着外公,外公没法吃饭了。”
    “没事。”刘从严摆摆手,把阿多放在膝盖上。
    “爸,咱们喝酒!”林涵开了酒盖。
    对于林涵这个女婿,一开始刘从严并不同意,而且这种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刘莎和林涵都还是小屁孩儿。因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牵连了进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为,就被警察摸了个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个叫杜文中的小子,声称那个精神病,在天台突然发起疯来,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楼的。
    一个刑警队队长有几百种办法对付一个街头混混,别说他有嫌疑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就算没这一出,刘从严照样有法子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刘莎也被卷了进来。
    开始刘莎找他主动谈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自从把她接回来之后,这个小姑娘基本就没和自己说过话,现在一口气儿说了那么多关于林涵的,不得不让刘从严重视了。
    聊了半天,刘从严明白过来,原来刘莎是喜欢上那混子了。他当然不同意。然而刘从严转念一想,刘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这事处理好了,没准能够成为和她合作的筹码。
    于是,刘从严就在这上面动了点脑子。
    不过就算他再宠着刘莎,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处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最终林涵因为打架斗殴,被劳教了两年,对公对私都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根据合作的内容,刘从严帮了刘莎这么大的忙,她必须上高中,而不是如她当年说的那样找个技校。
    刘莎同意了,高中毕业之后,刘从严又托了关系,把她弄进了s市的一个师范学院,念了个大专,出来后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这条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码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刘从严也就放心。
    关于林涵,刘从严起先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孩儿青春期互有好感罢了,时间一长也就淡了。
    没想到林涵劳教两年之后,刘莎又去找他了。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到结婚。林涵小时候是学舞蹈的,因为劳教荒废了两年,出来后本来想重新捡起来,练了一年多最终还是放弃了。他去学了个驾照,开起了出租。
    中间刘从严反对过几次,但都没成功。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刘从严一辈子没结过婚,把刘莎当亲生女儿看,加之对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后拗不过,也只能承认了这桩婚事。
    又过了几年,还是通过刘从严的关系,把林涵安排进了市车管所工作。
    不过说起来,要不是林涵,刘从严和刘莎的关系肯定比现在要僵得多。虽说刘莎现在仍然不会主动和他说话,但起码默认了他这个父亲的存在,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刘从严也就放心了。
    晚上刘从严喝得挺高兴,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儿。半斤不知不觉就下了肚,电话这个时候响了,是达子来的。
    “什么事啊?吃饭也不让我好好吃。”刘从严笑说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问题,要师父出马?”
    达子在电话那头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他说:“师父,我觉得您还是过来看看吧,没准您得推迟退休了。”
    s市精神康复医院,就是以前的精神病院,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关压疯子的地方。人们知道它在军民公路靠近牛头山入山口的西侧,曲径通幽,环境优美,一不留神容易被当作干部疗养用的庄园。
    但人们不知道,破败的s市马尾水看守所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康复分院。说是分院其实就是医疗室的扩充。
    它位于整个看守所南端一栋楼的底层。拢共加起来只有四五个房间,平时这里还兼着犯人的健康问题。在分院走廊的最深处,有一间也许是s市戒备最森严的病房。
    起初的时候,病房的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站岗,到后来,这些岗位才慢慢被撤销,但仍有两道铁门,隔着和外界的联系。
    任何要进入病房的人,无论是探访,还是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也可以这么说,所谓的康复分院其实就是为病房里的一个病人单独开设的。
    1993年王小志从天台跌落之后,被警方控制。但因为证据不足(除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纽扣,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证据),以及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司法程序一直无法进行。
    严格地讲,这起连环杀人案,在理论上其实一直没有结案。这就涉及一个关于王小志安置的法律问题。如果他当时摔死了,倒好办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医院自然不可能结束他的生命。没有审判就不是罪犯,监狱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关押。
    监狱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让他回家,而当时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忧。
    作为s市建国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醒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风血雨。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就在看守所里设置了这个所谓的康复分院。
    当时,警方和王小志从美国回来的母亲,签订一份收容协议。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既不违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终只是因为精神障碍,而被强制收容),又借用看守所的森严防止意外发生――实际上王小志就是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了。
    在医院稳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进了看守所。若干年来一直靠着打点滴,寂寞而又安静地活着。直到2001年,当一个巡房的医生发现他手指在微微颤动。
    谈不上什么奇迹,王小志的苏醒是循序渐进的。中间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个桌子上涮火锅了。这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叫医生来解释,照样解释不通,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还年轻,身体机能恢复过来了。
    王小志醒了之后,开始引发一点小小的震动,那时候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八年,s市再也没有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无论从官从民,都基本默认王小志就是当年的凶手,这一醒,就意味着当年终止的司法程序还要接着往下走。
    约莫一年之后,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动,自己进食排泄,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警察才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王小志只会说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想起来了。”
    医生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来了。”
    这前后矛盾、莫名其妙的逻辑说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伙都愿意案子不明不白地这样下去。于是王小志也就只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康复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们早已把当初这个风云人物忘记了。看守所所长也已经换了四任。
    现任所长姓张,当他下午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纳闷,怎么市公安局里的那么大人物,要来见一个关在笼子里已经近二十年的废人呢?
    刘从严放下达子的电话,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阿多吓了一跳,刚准备往嘴里塞的丸子,从勺子里掉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从严。
    刘从严反应过来,刚才有点过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脑袋,但脸上的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松懈。
    林涵问:“怎么了?”
    刘从严摇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点疑惑不解,老爷子退居二线已经有段时间了,有啥事儿让他这样克制不住?但还是喊了一声:“刘莎,爸要走了。”
    刘莎闻讯从房里出来,嘴里也没说什么,安静地站在门框旁,算是告别。
    刘从严到门口换上鞋,然后打了招呼,“你们吃吧,多多,外公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外公再见!”
    林涵说:“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刘从严拒绝了。
    见刘从严走后,刘莎才走到客厅的饭桌旁,她坐下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炖的汤也不喝。”
    这次体检,刘从严查出来血脂高,医生说,平时要多喝点芦笋汤。
    刘从严下了楼,直接打了个车到了事发地点。达子远远地在路边等着他了。刚下车,达子第一句话就是:“这下麻烦了。”
    2011年11月8日,s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杀人案。尸体发现者是两个钓鱼的钓友,他们在本市的阳明水库垂钓,随身还带着打鸟的气枪。
    中午的时候,从草丛里钻出来一只臭鼬,其中一个钓友端着枪跟上去,射杀了它。正当他兴致勃勃扒开草丛,找到猎物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只臭鼬的嘴里叼了一只新鲜的人耳。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水库西侧的山坡展开了搜查,结果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被山上的小动物破坏得很严重。市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赴现场,侦破此案。
    据查,死者名叫陈铭泽,29岁,s市移动公司盛夏路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已婚。11月7日晚,与丈夫拌了两句嘴之后,于十一点左右,赌气回娘家,之后下落不明,直至尸体发现。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警方有理由相信,陈铭泽是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