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芝诺
第17章 芝诺
权衡之平物,动则轻重差;
其于静也,锱铢不失。
水之鉴物,动则不能有睹;
其于静也,毫发可辨。
在乎人,
耳司听、目司视,动则乱于聪明;
其于静也,闻见必审。
在他们的邻桌,一个身材魁梧且健美可观的汉子站了起来。
走到了萨哥拉面前,说道:“这个面具好漂亮啊。”
苏格拉底感觉来者不善,便抢先道:“这就是一个纯白的面具,有什么好看的?”
汉子说:“甘受和,白受采。正因为纯白才有一切的可能性,这正符合‘阿一不’的‘阿’之深义,素而后绘的道理,这位小兄弟不会不懂吧?”
惭愧,震惊。
苏格拉底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看着如此粗壮的汉子居然能说出如此文雅高深的词汇,并且自己只能涨红了脸,却无力反驳。
“阁下莫非要学‘智者派’辩论吗?”萨哥拉见多识广,一语中的。
“智者派”是最近在埃利亚城邦兴起的一个流派,他们的初衷是采取辩论的方式来讨论“逻格丝”,以寻找思维的正确形式。
“逻格丝”一词至少有语言,阐释,比例,分寸,逻辑,理性,规律,命运等八种含义。并且理不辩不明,开始时大家都热衷于采取这种方法寻求真理。
可是到了后来出现了一批所谓“智者”,专门以教人“辩论”为生。他们擅长推理和语言技巧,思维敏捷,能言善辩,教授如何掌握论辩术,修辞学,并收取高昂的费用。由于在比较发达的城邦,无论辩论,诉讼还是演说都要用到这些,一时便成为了最时髦的学问。这群“智者”所形成的团体就叫“智者派”。
苏格拉底当年在埃利亚城邦求学的时候,巴门尼德就严禁苏格拉底学习这些。并警告说——辩论不仅无法通往真理之路,而且会让人远离‘存在’,最后只能走上意见之路。
这个汉子微微一怔,笑着说道:“虽然我钻研辩论术,但我不屑于和那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为伍,我辩论就是为了找寻真理。有时我也用一些‘诡辩术’,但我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有的事情虽然自以为知道对错,但是要证明却是极不容易的。”
苏格拉底说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就和几何里的泰勒斯定理和毕达哥拉斯定理一样,只要学过,就很好证明。”
“生活可不只有几何。”这个汉子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鸡蛋,继续道,“你看这个生鸡蛋上,有没有羽毛?”
“当然没有!”苏格拉底不屑地说。
“我可以证明它有。”这个汉子自信地说。
“不可能!”
“那打赌!”
“赌什么?”
“赌这位先生刚刚获得的这个‘漂亮’的面具。”
苏格拉底看了一眼萨哥拉,不知道应不应该答应这个赌注。因为苏格拉底已经证悟了“努丝”,虽然他的智力告诉自己,鸡蛋绝不可能有羽毛,但是‘努丝’却告诉他,他这次打赌必将失败。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大脑明明觉得会赢,心里却知道不安。
萨哥拉点了点头。他是“努丝”学说的创始人,自然“心”更加强大。他点头倒不是因为他觉得会赢,只是他也想知道面前这位强壮的汉子,是怎么论证鸡蛋有毛的。只要有一丝诡辩,凭他的武艺,谁也无法夺走这个面具。
这个汉子说:“这个鸡蛋如果不从母鸡屁股下拿走,正常情况下21天之后,会不会孵出小鸡?”
“会的。”
“小鸡身上有没有毛?”
“有的。”
“无中能不能生有?空中能不能生毛?”
“不能。”
“小鸡是从哪孵出来的?”
“鸡蛋。”
“小鸡有没有毛?”汉子又问了一遍。
“有。”
“空无中能不能生毛?”
“不能!”
“小鸡从哪来的?”
“鸡蛋中孵的。”
“那鸡蛋到底有没有毛?”汉子的问题结束了。
苏格拉底的冷汗流了下来。想着大哥刚刚才得到心仪女子所赠的面具,马上就要失去,是个人都会恼羞成怒的。很明显,苏格拉底也是个人。
“你这是诡辩!这怎么可能?”苏格拉底大声吼道。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失态,也是唯一一次。
萨哥拉毕竟不凡,他脸上很平静,但是他的眼神里澎湃着火一样的热情,努丝在燃烧。他知道,这不是诡辩,只是这个领域真理还没有触及。
果然,二千多年后的胚胎学和基因学共同证明了“蛋有毛”是一个真理,只是这个毛藏在蛋的极深极微之处。
萨哥拉,张开双臂,拥抱了这个汉子。并将面具递给了他。
这个汉子显然也很激动,并没有接这个面具,而是说道:“英雄不夺人所爱,我用这个面具换一枚飞针吧。你的飞针是我见过最酷的武器。”
萨哥拉从怀里取出了三枚飞针,赠给了这个汉子。“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基本的贵族修养。
“伙计,你怎么称呼?”萨哥拉爽快地问道。
“我叫——芝诺。”这个汉子腼腆一笑,似乎他也知道,这个名字显得娘了一点。
阳光,久违的阳光。天终于放晴了。
路上多了一个同伴,本来应是大大的好事,可苏格拉底这些天却总是觉得别扭。因为芝诺听说他们要去找恩培先生,便说他也去爱菲斯,并且显得很高兴。但是又没说去干什么,而大哥也没有问。
前面就是爱菲斯城邦了,除了斯巴达,几乎所有的城邦都是有墙的。爱菲斯城邦的城墙虽然古朴,但依然高大,依稀可以领略到当年老城主赫拉克的风采。
城楼上的牌匾,用爱菲斯语言写着“你来了么”这个和古朴的城墙完全不搭的现代用语。原来当年赫拉克老城主为了发展经济,同时展现自己城邦的良好治理,有意用当时的流行语来欢迎远道而来的外邦人。
“来了就是爱菲斯人!”这句话也在整个大陆流行,的确论移民的宽容和旅游外交政策的宽松,爱菲斯绝对是整个泰西数一数二的。赫拉克老城主早已经过世,赫拉克利特当年在火岛上学成,对“活火”的兴趣也远超政治,终日喜欢和一群小孩在一起,观察他们的“天真灵气”,便把王位让给了自己的族弟。纵然如此,爱菲斯仍然保持了开放包容的传统,也成为了各色富商和艺术家最喜爱的城市之一。
富人多的地方,往往骗子也多。这不,有一个身穿白衣,面色也白净的“市民”走了过来。围着这三人转了一圈,然后指着苏格拉底说:“小兄弟,你这面相是牛耳狮鼻,未来贵不可言啊。”
从青春期后,这是唯一一次别人在长相上夸奖自己。可是一想到大哥常说——在外闯荡,不是人人可信的。苏格拉底还是推辞道:“我出身平民,虽说不是多贫寒,但也非大富大贵之人,先生说笑了。”
这个“市民”继续说:“我说的贵不可言,可不是世俗的富贵,而是尊贵。未来哪怕是超级的富豪,恐怕都愿意用自己毕生的财富,换取和您喝半天茶来聊天。您行行好,给我一枚银币吧?”
“原来是一个说大话的乞丐啊,乞丐都穿得这样好,最是可气。”苏格拉底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这个“白衣乞丐”拦住了他,说道:“你可不要把我当成叫花子,刚才我泄露天机,可是要有祸的,所谓‘相不空看,卦不白起’,如果不给怕是不行。”
还没等萨哥拉生气呢,芝诺就已经不耐烦道:“你只有一个人,我们有三个人。你难道要硬抢不行?”
白衣乞丐微微一笑,说道:“爱菲斯城邦虽然宽容,但还没有到强盗横行的程度,何况巡视卫队就在不远处治安巡逻。你们可知道在爱菲斯,最有名的文化名人是谁?”
“当然是赫拉克利特,这还用问?”芝诺没好气地说。
“赫拉克先生的名言很多,最有名的又是哪一句?”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白衣乞丐看了下抢答的苏格拉底,赞道:“这么年轻,就对哲学感兴趣,怪不得面相上贵不可言呢!你把一枚银币给我,我可以‘合法’的把它拿走。”
苏格拉底看了一下萨哥ls哥拉点了点头,大家都想看看这个白衣人有什么手段。
白衣人接过银币,问苏格拉底,道:“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苏格拉底回答道:“因为河水是川流不息的,时时迁化,新新不住。第二次再踏入时,已经不是以前的河水了。河流就是由河水组成的,既然河水不同,便不能算是同一条河流了。”
“妙,妙,妙!”白衣人称赞道,“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理解,请受我一拜。”
什么时刻最危险,最没有防备?后世有一门心理学的标准答案是——人在受到恭维和赞美的时候。苏格拉底正在享受这种赞美,当表示恭维的这一拜结束之时,这个白衣人突然地转身跑开了。
“我的银币……”
萨哥拉毕竟不凡。只见他略一伸腿,这个白衣人已经摔倒。显然,他是时刻戒备的。无论是谁,有这么一个大哥,是一定要感谢“逻格丝”的。
白衣人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说道:“为何不让我走?”
“你还拿着我的银币呢!”苏格拉底提醒道。
“现在的我不是刚才的我。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你也不可能两次遇到同样的我。之前的我拿了你的银币,和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呢?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日的衣服。”白衣人说道。
苏格拉底目瞪口呆,不知应该怎么说,怎么办。
芝诺喜欢辩论,甚至诡辩。但不喜欢为了利益,甚至坑人的诡辩。这也是他不愿意与“智者派”为伍的主要原因。只见他撸起袖子,露出了健美的身材,健壮的臂膀,将这个白衣人放倒,拳打脚踢。
“丑八怪!”周围真正的市民议论道。只是不知他们指的是这个“骗子”的面目,还是芝诺粗鲁的暴力行为。
看着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的白衣人,不,现在已经是“灰衣人”了。芝诺说:“拿着那枚银币去看看脸,可不要想着去告诉巡逻队。因为我会用你的逻辑在法庭上辩护——当日打你的我并不是在法庭上出现的我!”
“殴打一个历史学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说完这句话,白衣人一瘸一拐地走了。
莫非这个“白衣乞丐”不是骗子,而是一名历史学家?一想到“白衣”这个词,萨哥拉不由得想起了他的二弟——恩培多克勒。恩培先生每次出诊之时,都穿白衣。而在那个时候,史官都是穿青衣的,象征着青史留名。努丝带来的强大预感告诉自己,这个穿白衣的历史学家,绝非那么简单。
苏格拉底也在想,他们总算是到了爱菲斯,可具体要去哪找他二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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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权衡之平物,动则轻重差;
其于静也,锱铢不失。
水之鉴物,动则不能有睹;
其于静也,毫发可辨。
在乎人,
耳司听、目司视,动则乱于聪明;
其于静也,闻见必审。
在他们的邻桌,一个身材魁梧且健美可观的汉子站了起来。
走到了萨哥拉面前,说道:“这个面具好漂亮啊。”
苏格拉底感觉来者不善,便抢先道:“这就是一个纯白的面具,有什么好看的?”
汉子说:“甘受和,白受采。正因为纯白才有一切的可能性,这正符合‘阿一不’的‘阿’之深义,素而后绘的道理,这位小兄弟不会不懂吧?”
惭愧,震惊。
苏格拉底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看着如此粗壮的汉子居然能说出如此文雅高深的词汇,并且自己只能涨红了脸,却无力反驳。
“阁下莫非要学‘智者派’辩论吗?”萨哥拉见多识广,一语中的。
“智者派”是最近在埃利亚城邦兴起的一个流派,他们的初衷是采取辩论的方式来讨论“逻格丝”,以寻找思维的正确形式。
“逻格丝”一词至少有语言,阐释,比例,分寸,逻辑,理性,规律,命运等八种含义。并且理不辩不明,开始时大家都热衷于采取这种方法寻求真理。
可是到了后来出现了一批所谓“智者”,专门以教人“辩论”为生。他们擅长推理和语言技巧,思维敏捷,能言善辩,教授如何掌握论辩术,修辞学,并收取高昂的费用。由于在比较发达的城邦,无论辩论,诉讼还是演说都要用到这些,一时便成为了最时髦的学问。这群“智者”所形成的团体就叫“智者派”。
苏格拉底当年在埃利亚城邦求学的时候,巴门尼德就严禁苏格拉底学习这些。并警告说——辩论不仅无法通往真理之路,而且会让人远离‘存在’,最后只能走上意见之路。
这个汉子微微一怔,笑着说道:“虽然我钻研辩论术,但我不屑于和那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为伍,我辩论就是为了找寻真理。有时我也用一些‘诡辩术’,但我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有的事情虽然自以为知道对错,但是要证明却是极不容易的。”
苏格拉底说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就和几何里的泰勒斯定理和毕达哥拉斯定理一样,只要学过,就很好证明。”
“生活可不只有几何。”这个汉子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鸡蛋,继续道,“你看这个生鸡蛋上,有没有羽毛?”
“当然没有!”苏格拉底不屑地说。
“我可以证明它有。”这个汉子自信地说。
“不可能!”
“那打赌!”
“赌什么?”
“赌这位先生刚刚获得的这个‘漂亮’的面具。”
苏格拉底看了一眼萨哥拉,不知道应不应该答应这个赌注。因为苏格拉底已经证悟了“努丝”,虽然他的智力告诉自己,鸡蛋绝不可能有羽毛,但是‘努丝’却告诉他,他这次打赌必将失败。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大脑明明觉得会赢,心里却知道不安。
萨哥拉点了点头。他是“努丝”学说的创始人,自然“心”更加强大。他点头倒不是因为他觉得会赢,只是他也想知道面前这位强壮的汉子,是怎么论证鸡蛋有毛的。只要有一丝诡辩,凭他的武艺,谁也无法夺走这个面具。
这个汉子说:“这个鸡蛋如果不从母鸡屁股下拿走,正常情况下21天之后,会不会孵出小鸡?”
“会的。”
“小鸡身上有没有毛?”
“有的。”
“无中能不能生有?空中能不能生毛?”
“不能。”
“小鸡是从哪孵出来的?”
“鸡蛋。”
“小鸡有没有毛?”汉子又问了一遍。
“有。”
“空无中能不能生毛?”
“不能!”
“小鸡从哪来的?”
“鸡蛋中孵的。”
“那鸡蛋到底有没有毛?”汉子的问题结束了。
苏格拉底的冷汗流了下来。想着大哥刚刚才得到心仪女子所赠的面具,马上就要失去,是个人都会恼羞成怒的。很明显,苏格拉底也是个人。
“你这是诡辩!这怎么可能?”苏格拉底大声吼道。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失态,也是唯一一次。
萨哥拉毕竟不凡,他脸上很平静,但是他的眼神里澎湃着火一样的热情,努丝在燃烧。他知道,这不是诡辩,只是这个领域真理还没有触及。
果然,二千多年后的胚胎学和基因学共同证明了“蛋有毛”是一个真理,只是这个毛藏在蛋的极深极微之处。
萨哥拉,张开双臂,拥抱了这个汉子。并将面具递给了他。
这个汉子显然也很激动,并没有接这个面具,而是说道:“英雄不夺人所爱,我用这个面具换一枚飞针吧。你的飞针是我见过最酷的武器。”
萨哥拉从怀里取出了三枚飞针,赠给了这个汉子。“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基本的贵族修养。
“伙计,你怎么称呼?”萨哥拉爽快地问道。
“我叫——芝诺。”这个汉子腼腆一笑,似乎他也知道,这个名字显得娘了一点。
阳光,久违的阳光。天终于放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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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是爱菲斯城邦了,除了斯巴达,几乎所有的城邦都是有墙的。爱菲斯城邦的城墙虽然古朴,但依然高大,依稀可以领略到当年老城主赫拉克的风采。
城楼上的牌匾,用爱菲斯语言写着“你来了么”这个和古朴的城墙完全不搭的现代用语。原来当年赫拉克老城主为了发展经济,同时展现自己城邦的良好治理,有意用当时的流行语来欢迎远道而来的外邦人。
“来了就是爱菲斯人!”这句话也在整个大陆流行,的确论移民的宽容和旅游外交政策的宽松,爱菲斯绝对是整个泰西数一数二的。赫拉克老城主早已经过世,赫拉克利特当年在火岛上学成,对“活火”的兴趣也远超政治,终日喜欢和一群小孩在一起,观察他们的“天真灵气”,便把王位让给了自己的族弟。纵然如此,爱菲斯仍然保持了开放包容的传统,也成为了各色富商和艺术家最喜爱的城市之一。
富人多的地方,往往骗子也多。这不,有一个身穿白衣,面色也白净的“市民”走了过来。围着这三人转了一圈,然后指着苏格拉底说:“小兄弟,你这面相是牛耳狮鼻,未来贵不可言啊。”
从青春期后,这是唯一一次别人在长相上夸奖自己。可是一想到大哥常说——在外闯荡,不是人人可信的。苏格拉底还是推辞道:“我出身平民,虽说不是多贫寒,但也非大富大贵之人,先生说笑了。”
这个“市民”继续说:“我说的贵不可言,可不是世俗的富贵,而是尊贵。未来哪怕是超级的富豪,恐怕都愿意用自己毕生的财富,换取和您喝半天茶来聊天。您行行好,给我一枚银币吧?”
“原来是一个说大话的乞丐啊,乞丐都穿得这样好,最是可气。”苏格拉底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这个“白衣乞丐”拦住了他,说道:“你可不要把我当成叫花子,刚才我泄露天机,可是要有祸的,所谓‘相不空看,卦不白起’,如果不给怕是不行。”
还没等萨哥拉生气呢,芝诺就已经不耐烦道:“你只有一个人,我们有三个人。你难道要硬抢不行?”
白衣乞丐微微一笑,说道:“爱菲斯城邦虽然宽容,但还没有到强盗横行的程度,何况巡视卫队就在不远处治安巡逻。你们可知道在爱菲斯,最有名的文化名人是谁?”
“当然是赫拉克利特,这还用问?”芝诺没好气地说。
“赫拉克先生的名言很多,最有名的又是哪一句?”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白衣乞丐看了下抢答的苏格拉底,赞道:“这么年轻,就对哲学感兴趣,怪不得面相上贵不可言呢!你把一枚银币给我,我可以‘合法’的把它拿走。”
苏格拉底看了一下萨哥ls哥拉点了点头,大家都想看看这个白衣人有什么手段。
白衣人接过银币,问苏格拉底,道:“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苏格拉底回答道:“因为河水是川流不息的,时时迁化,新新不住。第二次再踏入时,已经不是以前的河水了。河流就是由河水组成的,既然河水不同,便不能算是同一条河流了。”
“妙,妙,妙!”白衣人称赞道,“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理解,请受我一拜。”
什么时刻最危险,最没有防备?后世有一门心理学的标准答案是——人在受到恭维和赞美的时候。苏格拉底正在享受这种赞美,当表示恭维的这一拜结束之时,这个白衣人突然地转身跑开了。
“我的银币……”
萨哥拉毕竟不凡。只见他略一伸腿,这个白衣人已经摔倒。显然,他是时刻戒备的。无论是谁,有这么一个大哥,是一定要感谢“逻格丝”的。
白衣人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说道:“为何不让我走?”
“你还拿着我的银币呢!”苏格拉底提醒道。
“现在的我不是刚才的我。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你也不可能两次遇到同样的我。之前的我拿了你的银币,和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呢?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日的衣服。”白衣人说道。
苏格拉底目瞪口呆,不知应该怎么说,怎么办。
芝诺喜欢辩论,甚至诡辩。但不喜欢为了利益,甚至坑人的诡辩。这也是他不愿意与“智者派”为伍的主要原因。只见他撸起袖子,露出了健美的身材,健壮的臂膀,将这个白衣人放倒,拳打脚踢。
“丑八怪!”周围真正的市民议论道。只是不知他们指的是这个“骗子”的面目,还是芝诺粗鲁的暴力行为。
看着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的白衣人,不,现在已经是“灰衣人”了。芝诺说:“拿着那枚银币去看看脸,可不要想着去告诉巡逻队。因为我会用你的逻辑在法庭上辩护——当日打你的我并不是在法庭上出现的我!”
“殴打一个历史学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说完这句话,白衣人一瘸一拐地走了。
莫非这个“白衣乞丐”不是骗子,而是一名历史学家?一想到“白衣”这个词,萨哥拉不由得想起了他的二弟——恩培多克勒。恩培先生每次出诊之时,都穿白衣。而在那个时候,史官都是穿青衣的,象征着青史留名。努丝带来的强大预感告诉自己,这个穿白衣的历史学家,绝非那么简单。
苏格拉底也在想,他们总算是到了爱菲斯,可具体要去哪找他二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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