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皇后怨(20)
暗香和疏影哽咽着端起酒杯,对我说道:“今日以满酒敬小姐,愿小姐远离烦忧,岁岁安康好。”
我吸了吸鼻子,也哽咽道:“好,我也以满酒敬你们,愿你们能早日寻得良人,岁岁安康好。”
语罢,我们三人一起饮了这杯酒。
我看着空空的酒杯,有些惆怅的想到,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们三人最后一次饮酒。
“好了,先吃菜,菜都快凉了。”
“恩,小姐也吃。”
这一顿饭,我们吃的很是温馨,但我心里有了一种预感,这样的日子不久了。
又一日,我是被暗香和疏影叫醒的,两人有些焦急的看着我,“小姐,你发烧了。”
我怔了怔,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有些烫人,怪不得一大早的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我安慰着两个丫鬟,“没事儿,我现在去太医院闹一场,保管他们乖乖的给我开药吃。”语罢,我站起了身,可是刚站起来,身形便不稳的晃了晃。
“小姐,还是由我们去吧,刘太医还在太医院呢。”
我摇摇头,“我现在这样的身份,还是不要连累他为好。暗香,疏影,为我更衣,我亲自去太医院。”
我的语气很坚定,暗香和疏影拗不过我的意见,只得照我的想法去做。
但是,她们却也是坚持要陪我去太医院的。
当我们把门打开的时候,我怎么也没想到,站在外面的,除了一个宣旨的公公,还有一溜的御林军。
李公公说道:“娘娘,今日圣上要在午门处斩赵家谋逆,圣上说让您也同去观看。既然娘娘穿戴好了,那便跟着杂家一起去吧。”
我想,我没有擦胭脂的脸应该是苍白的,我感觉到,我紧握的拳头在微微颤抖,但我还是笑道:“好,本小姐便同你过去。”
“可是,小姐得了风寒,现在怎么能去午门?”
“暗香,本小姐能去,放心。”
昨日的雪很小,今日的雪却很大,我在暗香和疏影的陪同下,在御林军的监视下,一步一步的往午门走去。
这一路很长,又很短,我感觉到额头愈发的烫,也感觉到身体的微微颤抖,何时,我竟然这么怕冷了。
午门,身穿白色囚衣的族人跪了一地,我听到了他们的哭声,听到了他们的哀嚎,听到他们就算到了此刻,也依然维护着父亲,维护着赵家的名声。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用牙齿狠狠的咬了下舌尖,血腥味让我清醒了片刻。
赵菀菀,你要看着,看着自己的族人将会被自己的丈夫杀死,看着自己的仇人在鲜血面前开心的大笑,而你,却没有任何办法解救他们,甚至,你早已经放弃了去救他们。
我的步伐加快了些,我走上高台,在李宣的身边坐下,怒道:“男宠,这大冷天的,你叫本小姐来这里做什么?别以为本小姐宠爱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哼,小心本小姐休了你。”
我的声音很大,我想,午门外围观的百姓们应该都听到了吧,当年他们十里红妆来送我,大多数人都是认识我的。因为,我也曾在京都的街头打马狂奔。
果然,我这话一出,全场静默了,族人们的哭声停了,百姓们也静默了。
然后,嘈杂声顿起,我听到他们说,当年的赵三小姐,今日的废后,疯了。
赵将军被佞臣污蔑,圣上宠信奸妃,大夏军神的女儿,他们曾经十里相送的皇后娘娘,疯了。
同时,我也听到,李宣咬牙切齿的声音:“赵菀菀,你给朕闭嘴。”
我回道:“男宠,你给本小姐闭嘴,本小姐要将你浸猪笼。”
他听了,便要伸手打我,而我却握住了他的手腕,“放肆,你竟敢以下犯上,别以为你长得好看,我就不敢拿你浸猪笼。”
李宣的手停了,他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在他的记忆里,骄傲如我,怎么会去装疯卖傻。
可是,李宣啊,你当真不知,我爱着你的五年,是如何让自己对你的爱卑微到了骨子里。
人群中的一个书生跪下,朗声说道:“陛下,赵将军是冤枉的,陛下圣明,莫要听信奸臣之言,残害忠良。草民以死谏陛下,诛奸臣,杀妖妃,信忠良。”
他这一跪,所有的百姓都跪了下来,齐声大叫道:“诛奸臣,杀妖妃,信忠良。”
那个领头的书生模样的人我是认识的,我十岁时在西北的边陲遇上了他。那时,他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少年,衣衫褴褛,瘦骨嶙峋,连挖草根都没有力气。我觉得这样一个大好男儿被饿死未免太可惜,便让他入了军营。他也算争气,不过十多年的时间,就成了父亲麾下的一名亲兵。
而现在,我忽然不敢去看他,我知道,当年的十岁少年依旧会在大好年华死去,我不后悔劝父亲造反,但我愧对于所有因此而流血牺牲的人。
人群中的少年最后往高台上看了一眼,似是想起了当年就在荒凉的塞北边上,红衣鲜活的少女打马从奄奄一息的他身边经过,一个馒头,一份提携,让他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
如今,少女已经长大,而他,也只能远远的望着她。知道她过得不好,他恨不得骑马进宫杀了那个昏君。将军去了西北,原本也想要带上他,但是他拒绝了,他选择成为她的线人,用另一种方式守护着她。
如今,若自己的死能够帮上他,他也是开心的。只是,她还会不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还记得,当年塞北边上。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不好意思的回答:“我叫狗剩。”
她嫌弃的瞥了瞥嘴:“狗剩?多难听的名字,以后你要是进了军中,肯定会被人取笑的,不如,我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可好?”
他高兴的答道:“请小姐赐名。”
她摇头晃脑的想了半天,笑道:“就叫北风,如何?塞北的风不同于中原,它狂,它傲,北风,我为你取名为北风,愿你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就如同塞北的风一样,肆意,张扬,还有自由。”
…………..
北风重重的往地上磕了一个头,他感觉到额头上鲜血淋漓,但他依旧努力的将视线望向高台,别人以为他是看着那位昏君,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要再看一眼高台上的红衣女子,他看到她嘴唇一张一合,那一刻,他笑着闭上了眼睛。
而我,在他倒地的那一刻,无声的唤了一声北风,我在心里对她说了一声对不起。对不起,我救了你,也害了你,若有来生,再还你。
我吸了吸鼻子,也哽咽道:“好,我也以满酒敬你们,愿你们能早日寻得良人,岁岁安康好。”
语罢,我们三人一起饮了这杯酒。
我看着空空的酒杯,有些惆怅的想到,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们三人最后一次饮酒。
“好了,先吃菜,菜都快凉了。”
“恩,小姐也吃。”
这一顿饭,我们吃的很是温馨,但我心里有了一种预感,这样的日子不久了。
又一日,我是被暗香和疏影叫醒的,两人有些焦急的看着我,“小姐,你发烧了。”
我怔了怔,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有些烫人,怪不得一大早的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我安慰着两个丫鬟,“没事儿,我现在去太医院闹一场,保管他们乖乖的给我开药吃。”语罢,我站起了身,可是刚站起来,身形便不稳的晃了晃。
“小姐,还是由我们去吧,刘太医还在太医院呢。”
我摇摇头,“我现在这样的身份,还是不要连累他为好。暗香,疏影,为我更衣,我亲自去太医院。”
我的语气很坚定,暗香和疏影拗不过我的意见,只得照我的想法去做。
但是,她们却也是坚持要陪我去太医院的。
当我们把门打开的时候,我怎么也没想到,站在外面的,除了一个宣旨的公公,还有一溜的御林军。
李公公说道:“娘娘,今日圣上要在午门处斩赵家谋逆,圣上说让您也同去观看。既然娘娘穿戴好了,那便跟着杂家一起去吧。”
我想,我没有擦胭脂的脸应该是苍白的,我感觉到,我紧握的拳头在微微颤抖,但我还是笑道:“好,本小姐便同你过去。”
“可是,小姐得了风寒,现在怎么能去午门?”
“暗香,本小姐能去,放心。”
昨日的雪很小,今日的雪却很大,我在暗香和疏影的陪同下,在御林军的监视下,一步一步的往午门走去。
这一路很长,又很短,我感觉到额头愈发的烫,也感觉到身体的微微颤抖,何时,我竟然这么怕冷了。
午门,身穿白色囚衣的族人跪了一地,我听到了他们的哭声,听到了他们的哀嚎,听到他们就算到了此刻,也依然维护着父亲,维护着赵家的名声。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用牙齿狠狠的咬了下舌尖,血腥味让我清醒了片刻。
赵菀菀,你要看着,看着自己的族人将会被自己的丈夫杀死,看着自己的仇人在鲜血面前开心的大笑,而你,却没有任何办法解救他们,甚至,你早已经放弃了去救他们。
我的步伐加快了些,我走上高台,在李宣的身边坐下,怒道:“男宠,这大冷天的,你叫本小姐来这里做什么?别以为本小姐宠爱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哼,小心本小姐休了你。”
我的声音很大,我想,午门外围观的百姓们应该都听到了吧,当年他们十里红妆来送我,大多数人都是认识我的。因为,我也曾在京都的街头打马狂奔。
果然,我这话一出,全场静默了,族人们的哭声停了,百姓们也静默了。
然后,嘈杂声顿起,我听到他们说,当年的赵三小姐,今日的废后,疯了。
赵将军被佞臣污蔑,圣上宠信奸妃,大夏军神的女儿,他们曾经十里相送的皇后娘娘,疯了。
同时,我也听到,李宣咬牙切齿的声音:“赵菀菀,你给朕闭嘴。”
我回道:“男宠,你给本小姐闭嘴,本小姐要将你浸猪笼。”
他听了,便要伸手打我,而我却握住了他的手腕,“放肆,你竟敢以下犯上,别以为你长得好看,我就不敢拿你浸猪笼。”
李宣的手停了,他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在他的记忆里,骄傲如我,怎么会去装疯卖傻。
可是,李宣啊,你当真不知,我爱着你的五年,是如何让自己对你的爱卑微到了骨子里。
人群中的一个书生跪下,朗声说道:“陛下,赵将军是冤枉的,陛下圣明,莫要听信奸臣之言,残害忠良。草民以死谏陛下,诛奸臣,杀妖妃,信忠良。”
他这一跪,所有的百姓都跪了下来,齐声大叫道:“诛奸臣,杀妖妃,信忠良。”
那个领头的书生模样的人我是认识的,我十岁时在西北的边陲遇上了他。那时,他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少年,衣衫褴褛,瘦骨嶙峋,连挖草根都没有力气。我觉得这样一个大好男儿被饿死未免太可惜,便让他入了军营。他也算争气,不过十多年的时间,就成了父亲麾下的一名亲兵。
而现在,我忽然不敢去看他,我知道,当年的十岁少年依旧会在大好年华死去,我不后悔劝父亲造反,但我愧对于所有因此而流血牺牲的人。
人群中的少年最后往高台上看了一眼,似是想起了当年就在荒凉的塞北边上,红衣鲜活的少女打马从奄奄一息的他身边经过,一个馒头,一份提携,让他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
如今,少女已经长大,而他,也只能远远的望着她。知道她过得不好,他恨不得骑马进宫杀了那个昏君。将军去了西北,原本也想要带上他,但是他拒绝了,他选择成为她的线人,用另一种方式守护着她。
如今,若自己的死能够帮上他,他也是开心的。只是,她还会不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还记得,当年塞北边上。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不好意思的回答:“我叫狗剩。”
她嫌弃的瞥了瞥嘴:“狗剩?多难听的名字,以后你要是进了军中,肯定会被人取笑的,不如,我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可好?”
他高兴的答道:“请小姐赐名。”
她摇头晃脑的想了半天,笑道:“就叫北风,如何?塞北的风不同于中原,它狂,它傲,北风,我为你取名为北风,愿你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就如同塞北的风一样,肆意,张扬,还有自由。”
…………..
北风重重的往地上磕了一个头,他感觉到额头上鲜血淋漓,但他依旧努力的将视线望向高台,别人以为他是看着那位昏君,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要再看一眼高台上的红衣女子,他看到她嘴唇一张一合,那一刻,他笑着闭上了眼睛。
而我,在他倒地的那一刻,无声的唤了一声北风,我在心里对她说了一声对不起。对不起,我救了你,也害了你,若有来生,再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