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姜哥的坦诚
lt;!--章节内容开始--gt;“你是为了那个白衣白裤的人抵罪吗?他跟香绣是什麽关系?我觉得你还是都说清楚的好,话都到了这个份儿上,再藏起半句来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我依旧淡淡的笑容看着姜哥。
“没有,那个不过是我雇佣而来的小孩,我怕我在这村子里没吃没喝最后饿死了也没报仇,所以会让他定期送吃的用的东西进来。”姜哥说这话的时候,故意低下了头。
在心理学上面讲,在一个人说谎或者极其不自信的时候是会下意识的躲避对方的眼睛。
当然,还有一种会故意的对上对方的眼睛,并且死死的盯着,那是怕对方不信任他,是极其自信的希望别人信任他的一种表现。
而姜哥就是第一种,他在躲避。
只过了几十秒钟,姜哥又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眼中的神色极其复杂。
姜哥明显是在垂头之后会觉得我不信任他,这才又抬起头,想要极力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
但这往往适得其反,他是在掩盖自己刚刚说的假话。
“让我来猜上一猜,他是史香绣的儿子?”我试探的说道,因为我刚刚注意到姜哥说过那是一个他雇佣来的孩子。
那个人的身高估计在一米六几,又很消瘦,所以我一开始没有分辨出男女。但从爬山的速度,估计年龄会很轻,动作很快。
而姜哥下意识的说了一句孩子,却正好暴露了。
一个比自己小一个辈分的人,会让人很自然的说成是孩子。
我是通过姜哥的语言和下意识的反应猜的,当然也不一定对,我就是想诈他一下,看看他的反应。
果然,姜哥眼中满是惊讶,半晌才开口道:“你……你怎么知道?”
但话一出口,姜哥便抽了自己一个嘴巴。
可话已经说出口怎么还有反悔的余地呢。
“看来我又猜对了。”我已经缓缓的说道。
姜哥快走了几步,我们来到一块空地,这里有石头做的桌子和小凳子,是供人休息的地方。
姜哥坐在石凳上,抚摸着石桌,一颗大大的泪水低落了下来。
“姐姐生前很喜欢这里,她经常会来坐上一会。”姜哥看着石桌出神。
“看来,今天你左右走的地方都是香绣喜欢去的地方,对吗?”我这才明白他为什么来来回回在林子里面溜达。
姜哥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是,昨天是姐姐的忌日,我想用这种方式祭奠她一下。”
我恍然大悟,早该想到的。
怪不得昨天见到姜哥碰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穿得是白衣白裤,原来是为了祭拜。
不知不觉已经在外面好几个小时了,天空一片淡蓝,眼看太阳就要升起了。
“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我对姜哥说道。
“好。”姜哥点点头同意了。
我跟姜哥往回小木屋的方向走去。
在路上,我突然问道:“姜哥,你为什么不杀王二春?”
“啊?没有机会吧。”姜哥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那个晚上,杀死他简直太容易了吧?”我快走几步截住了姜哥的去路。
“是啊,本来想杀了,但是他被我吓疯了,我也就不想跟一个疯子较劲了。”姜哥接着说道。
我蹙眉想了想,总感觉姜哥说的哪里有点不太对。
等我们走回到小木屋的时候,鬼气深深已经起来了。
也可能是因为担心我一夜没睡吧。
“姜哥,进屋说说吧?”我对姜哥说道。
就在这时候,姜哥低声对我说道:“我坦白杀李贵的事情,我也带你们出丰都村,求你不要说出关于那孩子的事情,行吗?”
“什么孩子啊?姜哥?”鬼气深深把脑袋探了过来问道。
当姜诗听到鬼气深深这句话的时候,可以说他的脸色是当时就变了。
“没……没什么,你听错了。”姜哥很拙劣的解释道。
“养芦花鸡的孩子?那我得当面谢谢他啊,要不是他的鸡,我们这些人都得饿死。”鬼气深深笑着说道。
本来鬼气深深就是一个大嗓门,他这样一说,刚走出门的彦林也听到,抬眼看了看我们。
随后,何博宇也走了出来,他瞥了姜诗我们几个一眼,拿着牙缸洗漱去了。
“不好意思。”我摊了摊手看着姜哥。
姜哥摇了摇头说道:“哎……”
在一旁啥都不明白的鬼气深深忽然说道:“姜哥,你说那个孩子会不会是杀人凶手?”
姜哥脸色立马变成了铁青,大声吼道:“你瞎说什么,那些人都是我杀的,都是我!我为了报仇行了吧!”
其实姜哥很少会变得这么没有理智,一共发生过三次,一次是对王二春,一次是我,一次就是现在。
看到他这么激动的样子,显然鬼气深深说中了什么。
“姜哥,你别激动啊,你这样似乎更加印证了什么。”鬼气深深更加咄咄逼人的说了一句。
姜哥也意识到自己刚刚情绪太过于激动,这样失控的行为会更加让人误会。
“你不要乱讲,根本没有什么孩子的事,从头到尾都是我在捣鬼,你们大家收拾东西,咱们尽快离开好了,至于我就留在这里自生自灭了。”姜哥叹了口气说道。
鬼气深深已经嗅到了真相的味道,又怎么肯轻易的放弃,他更加好奇的说道:“他是不是住在丰都村里被烧焦的那个房子里?要不咱们过去问问吧!”
“别,你们想知道什么,我跟你们说就是了。”姜诗一改以前的模样,忽然变得低三下四起来。
我拍了拍姜哥说道:“其实,话已经说道了这个份儿上,有些事情真相大白了也好。我相信他也是个可怜的孩子。”
“就是,一会大家一起去找他,还要感谢他的芦花鸡呢,味道好极了。”鬼气深深笑呵呵的说道。
其实,鬼气深深是个很大大咧咧的人,他看明白姜哥在极力的回护着那个孩子,但是具体在保护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而鬼气深深又是一个资深的灵异作家,作家最基本的嗅觉就是对任何事情都会充满好奇。
他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才会步步紧逼姜哥,说出了那番话来。
“小何,你说是不是?”鬼气深深对在刷牙的何博宇问道。
“唔……”何博宇的嘴巴里满是牙膏,只是敷衍的嗯了一声。
彦林却在这个时候走了过来,说了一句话,“天道轮回,因果报应。”
这倒是搞得我们几个人一头雾水了。
“哈喽,你们聊的如何了?”北宫恋花早就洗漱完毕,一下子蹦跶了过来。
“哟,北宫美女你来的正好,大家说要去感谢芦花鸡的主人,你去不去?”鬼气深深不怕事儿大的说道。
“那当然要去了,在哪儿啊?”北宫恋花一副忘性很大的模样。
我有时候都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有两个脑子,时而聪明绝顶,时而迟钝的可以。
我记得我之前跟她说过好多关于线索和案子的事情,她似乎都选择性遗忘了?
“就在丰都村里面,阴阳山的那边。”鬼气深深用手一指。
“哦,又翻山啊。”北宫恋花撅着嘴巴,一脸的不情愿。
姜哥看鬼气深深和北宫恋花两个人聊得越来越欢,脸色也越来越差。
“我去洗把脸。”姜哥的嗓子有些哑。
我看着姜哥有些落寞的背影,心里也不是滋味。
他能从这么一个穷山沟走出去,又是那样的家庭,想必得到现在的一切很不容易吧,可是报仇真的那么重要吗?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主旋律。
等姜哥洗完脸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整装待发了,既然选择剥开伤口那就一剥到底吧。
“你们真的要去?”姜哥有点心虚。
“有些人是该见见了,有些事情和话也都要说,姜哥你觉得呢?”我对姜诗说道。
姜哥自然是不情愿的,他那么痛快的认罪,说出真相,无非就是想保住那个孩子。
“走吧,姜哥。”鬼气深深轻轻推了姜哥一把。
姜哥身不由己的跟着我们出发了。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彦林、何博宇都跟了去,这一次算得上是集体总动员了。
除了不知现在什么情况的王二春,在这个村子的所有人都一起出发了。
在翻阴阳山的时候,我细细回味半夜时候姜哥讲的话。
他说没有杀王二春是因为没有机会,是被他给吓疯的。
这句话本来就是一个病句不是吗?
假如是没有机会杀人的话,那怎么有机会去吓唬他?
吓唬一个人远远比杀一个人难得多吧?
之前他将的之后,王二春作为香绣的小丈夫,明显是把香绣推入火坑的人之一,绝对的是杀之而后快的人选。
又怎么会轻易的饶了他?
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事情没有交代清楚。
我记得王二春说过,他在十九岁的时候娶了一门亲,从那以后他的媳妇就排斥香绣,不允许香绣住在他们家,所以赶走了香绣。
那么这个男孩子是香绣的儿子,他是香绣和谁的儿子?
只有一个答案可以解释的清楚,那就是……
“没有,那个不过是我雇佣而来的小孩,我怕我在这村子里没吃没喝最后饿死了也没报仇,所以会让他定期送吃的用的东西进来。”姜哥说这话的时候,故意低下了头。
在心理学上面讲,在一个人说谎或者极其不自信的时候是会下意识的躲避对方的眼睛。
当然,还有一种会故意的对上对方的眼睛,并且死死的盯着,那是怕对方不信任他,是极其自信的希望别人信任他的一种表现。
而姜哥就是第一种,他在躲避。
只过了几十秒钟,姜哥又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眼中的神色极其复杂。
姜哥明显是在垂头之后会觉得我不信任他,这才又抬起头,想要极力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
但这往往适得其反,他是在掩盖自己刚刚说的假话。
“让我来猜上一猜,他是史香绣的儿子?”我试探的说道,因为我刚刚注意到姜哥说过那是一个他雇佣来的孩子。
那个人的身高估计在一米六几,又很消瘦,所以我一开始没有分辨出男女。但从爬山的速度,估计年龄会很轻,动作很快。
而姜哥下意识的说了一句孩子,却正好暴露了。
一个比自己小一个辈分的人,会让人很自然的说成是孩子。
我是通过姜哥的语言和下意识的反应猜的,当然也不一定对,我就是想诈他一下,看看他的反应。
果然,姜哥眼中满是惊讶,半晌才开口道:“你……你怎么知道?”
但话一出口,姜哥便抽了自己一个嘴巴。
可话已经说出口怎么还有反悔的余地呢。
“看来我又猜对了。”我已经缓缓的说道。
姜哥快走了几步,我们来到一块空地,这里有石头做的桌子和小凳子,是供人休息的地方。
姜哥坐在石凳上,抚摸着石桌,一颗大大的泪水低落了下来。
“姐姐生前很喜欢这里,她经常会来坐上一会。”姜哥看着石桌出神。
“看来,今天你左右走的地方都是香绣喜欢去的地方,对吗?”我这才明白他为什么来来回回在林子里面溜达。
姜哥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是,昨天是姐姐的忌日,我想用这种方式祭奠她一下。”
我恍然大悟,早该想到的。
怪不得昨天见到姜哥碰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穿得是白衣白裤,原来是为了祭拜。
不知不觉已经在外面好几个小时了,天空一片淡蓝,眼看太阳就要升起了。
“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我对姜哥说道。
“好。”姜哥点点头同意了。
我跟姜哥往回小木屋的方向走去。
在路上,我突然问道:“姜哥,你为什么不杀王二春?”
“啊?没有机会吧。”姜哥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那个晚上,杀死他简直太容易了吧?”我快走几步截住了姜哥的去路。
“是啊,本来想杀了,但是他被我吓疯了,我也就不想跟一个疯子较劲了。”姜哥接着说道。
我蹙眉想了想,总感觉姜哥说的哪里有点不太对。
等我们走回到小木屋的时候,鬼气深深已经起来了。
也可能是因为担心我一夜没睡吧。
“姜哥,进屋说说吧?”我对姜哥说道。
就在这时候,姜哥低声对我说道:“我坦白杀李贵的事情,我也带你们出丰都村,求你不要说出关于那孩子的事情,行吗?”
“什么孩子啊?姜哥?”鬼气深深把脑袋探了过来问道。
当姜诗听到鬼气深深这句话的时候,可以说他的脸色是当时就变了。
“没……没什么,你听错了。”姜哥很拙劣的解释道。
“养芦花鸡的孩子?那我得当面谢谢他啊,要不是他的鸡,我们这些人都得饿死。”鬼气深深笑着说道。
本来鬼气深深就是一个大嗓门,他这样一说,刚走出门的彦林也听到,抬眼看了看我们。
随后,何博宇也走了出来,他瞥了姜诗我们几个一眼,拿着牙缸洗漱去了。
“不好意思。”我摊了摊手看着姜哥。
姜哥摇了摇头说道:“哎……”
在一旁啥都不明白的鬼气深深忽然说道:“姜哥,你说那个孩子会不会是杀人凶手?”
姜哥脸色立马变成了铁青,大声吼道:“你瞎说什么,那些人都是我杀的,都是我!我为了报仇行了吧!”
其实姜哥很少会变得这么没有理智,一共发生过三次,一次是对王二春,一次是我,一次就是现在。
看到他这么激动的样子,显然鬼气深深说中了什么。
“姜哥,你别激动啊,你这样似乎更加印证了什么。”鬼气深深更加咄咄逼人的说了一句。
姜哥也意识到自己刚刚情绪太过于激动,这样失控的行为会更加让人误会。
“你不要乱讲,根本没有什么孩子的事,从头到尾都是我在捣鬼,你们大家收拾东西,咱们尽快离开好了,至于我就留在这里自生自灭了。”姜哥叹了口气说道。
鬼气深深已经嗅到了真相的味道,又怎么肯轻易的放弃,他更加好奇的说道:“他是不是住在丰都村里被烧焦的那个房子里?要不咱们过去问问吧!”
“别,你们想知道什么,我跟你们说就是了。”姜诗一改以前的模样,忽然变得低三下四起来。
我拍了拍姜哥说道:“其实,话已经说道了这个份儿上,有些事情真相大白了也好。我相信他也是个可怜的孩子。”
“就是,一会大家一起去找他,还要感谢他的芦花鸡呢,味道好极了。”鬼气深深笑呵呵的说道。
其实,鬼气深深是个很大大咧咧的人,他看明白姜哥在极力的回护着那个孩子,但是具体在保护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而鬼气深深又是一个资深的灵异作家,作家最基本的嗅觉就是对任何事情都会充满好奇。
他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才会步步紧逼姜哥,说出了那番话来。
“小何,你说是不是?”鬼气深深对在刷牙的何博宇问道。
“唔……”何博宇的嘴巴里满是牙膏,只是敷衍的嗯了一声。
彦林却在这个时候走了过来,说了一句话,“天道轮回,因果报应。”
这倒是搞得我们几个人一头雾水了。
“哈喽,你们聊的如何了?”北宫恋花早就洗漱完毕,一下子蹦跶了过来。
“哟,北宫美女你来的正好,大家说要去感谢芦花鸡的主人,你去不去?”鬼气深深不怕事儿大的说道。
“那当然要去了,在哪儿啊?”北宫恋花一副忘性很大的模样。
我有时候都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有两个脑子,时而聪明绝顶,时而迟钝的可以。
我记得我之前跟她说过好多关于线索和案子的事情,她似乎都选择性遗忘了?
“就在丰都村里面,阴阳山的那边。”鬼气深深用手一指。
“哦,又翻山啊。”北宫恋花撅着嘴巴,一脸的不情愿。
姜哥看鬼气深深和北宫恋花两个人聊得越来越欢,脸色也越来越差。
“我去洗把脸。”姜哥的嗓子有些哑。
我看着姜哥有些落寞的背影,心里也不是滋味。
他能从这么一个穷山沟走出去,又是那样的家庭,想必得到现在的一切很不容易吧,可是报仇真的那么重要吗?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主旋律。
等姜哥洗完脸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整装待发了,既然选择剥开伤口那就一剥到底吧。
“你们真的要去?”姜哥有点心虚。
“有些人是该见见了,有些事情和话也都要说,姜哥你觉得呢?”我对姜诗说道。
姜哥自然是不情愿的,他那么痛快的认罪,说出真相,无非就是想保住那个孩子。
“走吧,姜哥。”鬼气深深轻轻推了姜哥一把。
姜哥身不由己的跟着我们出发了。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彦林、何博宇都跟了去,这一次算得上是集体总动员了。
除了不知现在什么情况的王二春,在这个村子的所有人都一起出发了。
在翻阴阳山的时候,我细细回味半夜时候姜哥讲的话。
他说没有杀王二春是因为没有机会,是被他给吓疯的。
这句话本来就是一个病句不是吗?
假如是没有机会杀人的话,那怎么有机会去吓唬他?
吓唬一个人远远比杀一个人难得多吧?
之前他将的之后,王二春作为香绣的小丈夫,明显是把香绣推入火坑的人之一,绝对的是杀之而后快的人选。
又怎么会轻易的饶了他?
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事情没有交代清楚。
我记得王二春说过,他在十九岁的时候娶了一门亲,从那以后他的媳妇就排斥香绣,不允许香绣住在他们家,所以赶走了香绣。
那么这个男孩子是香绣的儿子,他是香绣和谁的儿子?
只有一个答案可以解释的清楚,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