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狼人杀 > 狼人杀
错误举报

特殊篇 他和她

    其实,她是个既幸运却又不幸的孩子。
    何谓幸运?
    她生长在富贵家庭,父亲是大城市里首屈一指的富豪,声名显赫,以至于她从降生开始,就注定了会是千金小姐,享尽荣华富贵。
    何谓不幸?
    五年前,她10岁,刚上三年级,父母离婚了。她本有个小两岁的弟弟,只是法院判给了她妈,她则跟着爸爸一起生活。从此之后,家里那欢声笑语,就彻底消失了。
    她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妈妈在时,每天都会带着她和弟弟在花园里散步,玩各种各样的游戏,像老鹰抓小鸡啦、抓迷藏啦,跳方格子啦,等等等等,晚上睡觉前,也会给她们姐弟俩讲许许多多的童话,一直哄着他们睡觉。
    那时候,妈妈跟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做人,要有良知,要知道感恩,要乐于助人,要懂得关照比自己弱小的同胞;而身为一个女孩子,更要懂得体贴人,照顾人。当时的陈雨年纪虽然小,懵懵懂懂的,却也把那些话牢记下了。
    直到,妈妈离开后。
    她再也没有听到过童话,再也没有玩过游戏,再也没法像一个正常孩子一样成长。
    每天堆到她面前的,是数不清的各种书籍,礼仪书、舞蹈书、音乐书、外语书……林林种种的十几门课程,每一门课程分配了一名专业老师,对她进行着一对一的辅导,把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一整天下来,除了吃饭上厕所,不能离开房间半步。
    她曾哀求过她爸,希望可以得到一点自由的空间,但每次她爸总会气得额上青筋裸现,暴怒道:“我陈家不需要只会异想天开的废人,你妈那种凡事为别人着想的性格,在这残酷的世界是根本行不通的!你既然是我的女儿,那就必须要做好觉悟,乖乖按照我的方式活,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
    于是,她认命了。
    十岁到十五岁之间,五年的时间里,她没有去上学,却已经把整个小学的教学内容全部学会,除此之外,她还会两门外语,琴棋书画,虽不说样样精通,但也略有小成,在待人接物前,更是温婉有礼,不矜不伐,透着浓浓的大家闺秀气息。
    她爸对此极为满意,也终于答应让她在暑假里,好好地放松一段时间。
    于是——
    那年夏天,她来到了那个小山村里。
    村子很破旧。
    但是有山、有水、有清风;也有鸟,有鱼,有白云。
    所有的所有,都是大城市不曾具备的。陈雨第一天来,站在外婆家门前,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心情出奇的好。
    不知为何,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里,她一直紧绷着的神经,总是可以得到舒缓,除了外婆,没有人认识她,没有那些繁杂的课程,没有那些老师严厉的目光,更没有那股如山般的压力。
    她偷偷一个人大哭过一场,几乎哭了一天一夜,似乎把这些年积累的委屈和压抑,通通都释放了出来。
    然后,她卸去了自己的伪装,解放出了自己的天性,不时像个疯丫头似的在山间田野里撒开脚狂奔,不时又像个假小子一样,跟村里那些小男孩厮混在一块,让得整个村子仿佛都能听见她银铃般的笑声。
    直到那天。
    她在村尾一家破旧小屋前,看到了一个浑身长毛的男孩子,脖子被绳子拴在了老树上,静静在地上坐着,不时抬头看天,偶尔低头望地,眼里是对这个世界的深深好奇和渴望。
    村里的孩子路过时,都会指着他,说各种难听的话,骂他是怪物,是野兽,是畜生。
    每当如此,长毛男孩虽不会还嘴,但却会蜷缩在树根下,哪怕那些孩子拿石子打他,把他打得头破血流,也是不发一言,甚至连动都不动一下,眼里无神而空洞,是一片死灰的颜色。
    陈雨站在远处,悄悄看着。
    看到远处飞来一只色彩斑驳的蝴蝶,在男孩头顶飘啊,飞呀,然后他就会眼睛发亮,绕着老书跑啊,追呀。结果额头狠狠撞在了树上,蝴蝶也飞远了,不由得一屁股坐下,看着蝴蝶消失的方向怔怔出神。
    过了不久,他又活跃起来,就地捡来一块方形的石子,用手捏着,当成是汽车,在地上推呀推,嘴里快乐地喊着:“嘟嘟,嘟嘟……开快点,再开快点啦。”
    渐渐地,他仿佛是饿了,再也没有力气走动,便倚在树根下,脸色发白着,奄奄一息。冷不丁又看到,头顶的树干趴着一只知了,他蹑手蹑脚绕到后面,手掌快速一捂,就这么捉到了,雀跃地跳起来,兴高采烈嚷道:“知了知了鸡肉味啦,真美味,咯嘣脆……”
    在此之前,陈雨一直觉得老天对自己很不公平,但看到长毛的男孩之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比他幸运一万倍。
    起码,她不愁吃,不愁穿,出门在外,也总会迎来各种尊敬、羡慕、赞赏的目光。却不像他,吃不饱、穿不暖,只能自己一个人自娱自乐,还被人视为怪物,受尽了唾弃与白眼。
    老树下的这一片小小的空地,仿佛已经是他的全部了。
    陈雨开始觉得心酸,不由得想起了,很久之前,她妈妈教育她的那些话。
    于是,她开始去接近那个男孩,从最初的抗拒,到慢慢接纳,再到最后的形影不离。
    两人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
    通过逐渐深入的了解,陈雨觉得他跟自己更像,同样没有妈妈,同样无法从父亲那里或得关爱,而且,男孩还跟她弟弟一样,名字中有着一个海字,于是她亲切地叫她小海,他也会喊她一声阿雨,虽简简平凡,却又包含着别样的感情。
    渐渐地,小海变得开朗起来了。
    陈雨又开始教他读书认字,从最基本的拼音教起,仿佛不知疲倦,往往一教就是一整天,而小海的记忆力也极强,几乎是过目不忘,无论是什么内容,她只要讲上一遍,他就能倒背如流。
    就这样,两人的感情愈发深厚,除了上午的学习之外,两人就开始了满世界的疯玩,上山掏鸟窝、下山逮鱼儿,累了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晚上也依偎着一起,去看那点缀了漫山遍野的萤火虫。
    那短短的两个月里,是陈雨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她已经彻底把小海放在了心里,牢固得再也无法割舍。
    否则在中秋节那天晚上,她差点被那个酒鬼糟蹋,失魂落魄回到家之后,面对她爸那审讯般的目光,她也不会咬紧牙关,半字不提。因为她明白,一旦她爸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他的手段,不光那个酒鬼跑不掉,就连小海也会难逃一死。
    当然,因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她也曾恨过、失望过,但是在后面整整四年的时间里,却又尽数释怀了。
    否则她也不会在偶然得知,小海去了五中读书后,会瞒着她爸,也悄悄跟着转学过来。
    她一直都没有忘记,那个夏天,那段短暂的回忆,还有那个有着一身她看起来,其实非常漂亮的灰白长毛的男孩,只是因为自己严格的家教,还有不近人情的父亲,她一直把那些东西埋藏在心底,不敢随便触碰。哪怕在四年后再次重逢,她也如愿见到了刘海,她仍旧只能表现出一副冰冷模样,不敢跟他有任何交集。
    有时候,相逢不如不相逢,相逢,又何必曾相识。
    茫茫四年里。
    他的苦,她不懂。
    她的心,他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