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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第十三次相亲189

    第273章 第十三次相亲189
    那位女同事平日里斯斯文文,说话轻声细语,时不时还会做小女儿态,颇有几分徐娘身,少女心的韵味,再加身形娇小,便更给人娇弱之感,实在不像是个能甩开膀子做疯狂事的人。
    不过“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似乎是真普世理,总能被现实老老实实的印证。
    这人在看到一位帅哥后,几乎瞬间就因兴奋过度分泌脑咖,使得整个人陷入如同吸入毒品的狂热迷乱状态,像一头无人可约束的发情野兽,将平时的斯文甩手扔到爪哇国去,恨不能马上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扑到对方身上。
    m君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当众如此露骨的追求一个男人。
    说实话,这在m君眼里不叫表达爱意,而是赤裸裸的卖弄情欲,简直就是在当众出丑。
    他甚至在十步之外,都闻到此女嘴角溢出的哈喇子的腥臭味。
    那味道极其难闻,就和餐馆附近下水道的味道一样,散发着一股子泔水与粪便混合后的腥膻腐臭味,像是一道清醒剂让m君看清了此人的真面目。
    这个女人平时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说起话来子曰诗云,时不时能说出一番封建伦理道德文章来,可实际上说到底不过是个色中饿鬼,一旦遇到美色就像狗看到肉骨头,只图一时间的口腹之欲,根本不顾及吃相,更不会考虑旁观者的感受。
    这种以色来支配大脑的女人并不罕见,色鬼自古就不是男人的专属称呼。
    晋朝的贾南风就是著名的女色鬼,也是中国历史上所有大一统以及偏安政权里最没品味的皇后。
    在帝制时代,贵族妇女豢养男宠并不是什么新闻。南汉皇帝甚至还和皇后妃嫔们共用一名叫玉郎的面首。
    但是,其他贵族妇女偷情也好,公然找情郎也好,所找男子总还有些出处,要么出自官宦之家,要么就是书香门第,或者就是朝中权臣。
    比如:大元权臣燕铁木儿权势如日中天时甚至能把皇后收入房中。
    就算其中,完全以色侍人者得富贵者,也多表现出不同凡响处。
    比如:战国时代秦国的文信候嫪毐,虽以腥膻之事闻名,却终成为能与君王争一日之短长的权臣,足可说明此人不是只会仰人鼻息的娼优。
    而贾南风在选面首一事上的品味,比之艳名远播的北齐胡皇后还不如。
    胡皇后最著名的面首昙献和尚好歹也是当时的著名高僧,北方佛教的领袖级人物,名望大约可与后世高阳公主爱慕的高僧相较,就算没有与北齐皇室的艳闻,也算得上是一个可入历史的人物。
    而贾皇后找男宠当真是別俱只眼,只爱从京城的无赖流氓中选其容貌俊美者,完全是只看皮囊,丝毫不顾及其他,自然对这些人形工具也不会有丝毫感情,多是偷着处死,给人的感觉她不是在偷情,而是在吃饭,那些男人也不是情夫,只不过是她嘴里的面包片罢了。
    当然,那位女同事还不至于做出贾皇后这等事来,毕竟她手里永远不会获得这位古人手里的无上权力。
    她没法像个皇后一样,派出成群结队的侍卫,去犄角旮旯搜罗美男,却可以当着几百人的面,向一位离异带孩子的男人大声喊出“娶我吧!”。
    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刻,m君就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为达目的,可以不要脸的人。
    有不少女孩会被类似的举动感动,认为这样做的人一定是一个勇敢的人。
    她们大概是对勇敢产生了误会。
    真的勇敢,应该是不惧怕死亡、不畏惧困难、不忌惮受伤,面对令人恐惧的一切,不退缩、不害怕、勇往直前。
    而当着一百人,一千人,甚至一万人喊一句“我爱你!”或者“娶我吧!”是一件需要克服恐惧的事吗?
    显然不是的。
    好多人喊不出来,不是害怕当众喊出来这事本身,而是觉得这样做有失体面。
    也就是说,要是有人真的这样做,他扔掉的不是恐惧,而是脸面。
    坦白说,这样做的人就是不要脸的人。
    在很多时候,脸面,或者说面子,是能让一个人保持善良的最后屏障。
    当一个人完全不讲脸面时,也就会丝毫不顾及社会舆论。
    此时的人相当于抛弃道德的外衣在大街上裸奔,一旦遇到可乘之机,就会肆无忌惮地实施心中的罪恶念头。
    那个男人的确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m君还是平生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见到这种人物。
    不夸张地说,那人就像是直接从韩国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阳光帅气。
    无怪那位女同事见到这人后几乎陷入癫狂的举动。
    那些故作矜持的女人们也都是忍不住一个劲暗自打量那人。
    那男人有这等容貌,再加上三十几岁的年纪,感情生活当然不会是一张白纸,大概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女人。
    有时候,m君很羡慕那些高大帅气的男人。
    他们与女人交往不需要过人的谈吐,也不需要付出多少金钱,只要行为正常,就能轻易获得女人的芳心。
    而形容不佳者,要想得到一位女性的认可,就非得大费周章一番不可,若是不幸未能如愿,还会被人嘲讽为“舔狗”或者“凯子”。
    m君觉得“舔狗”比“凯子”要卑贱。“凯子”这词侧重于强调因爱慕而眼盲。“舔狗”则意重于“狗”,实质上主要就是形容此人是贱骨头。
    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人绝不会成为“凯子”和“舔狗”。倒不是说人长得好看,智商就变高,而是因其容貌,只有别人当他的“舔狗”的份儿,没有他反过来给别人当“舔狗”的可能。
    这男人的脑子基本是正常的。他皱起眉头,当众拒绝了m君的同事,随后就快步穿出人群离去。
    那位着魔的女同事看着对方的背影,还大声喊出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说实话,当时m君都想装作不认识她,赶紧钻到人群里逃离此地。
    好在,她喊完后,一心都扑在那人身上,见那人已远去,便视众人如无物般独自离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