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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不认识瑞」的仆役。
    「管家从来说起少爷的时候,从来不在前面加名字,毕竟我们只有一个少爷,不是吗?」众口一词,咬定事实。
    与猎魔人的例行性大战在即,梅尔斯夫人又不知道因着什么缘故,滞留精灵族不归,被疑问纠结着的瑞,整天都臭着一张脸。
    好在没几天的功夫,莫里终于暂时摆平了他的族人,说服他们暂时退出与猎魔人的战争后,他第一时间的跑过来探访我们。
    「瑞,我查了一下,情形很怪,我们全族上下,竟然没有任何关于菲尔吉斯的记忆,那些年轻人可以了解,他们出生之前,菲尔吉斯就已经死了,但是我父亲,我叔叔,所有应该见过菲尔吉斯的,通通都不知道他的存在。」
    「我觉得,我的记忆可能出了一点问题。」莫里看起来很是挫败,他的第一怀疑对象也是我,「见鬼,连穹,洛笛对我们做了什么?」
    「这几天,我在洛笛住的地方走了好几圈,试着回想他的记忆,隐约记得他小的时候很受欺负,一出门就会跟族里的孩子发生冲突。」
    「那么这些孩子中,有没有瑞?」莫里充满希望的看着我。
    「没有,我不记得有瑞,梅尔斯夫人经常会去探视洛笛,偶尔会带着她的孩子,那个孩子,夫人叫她『菲尔吉斯』?」
    「那时候,瑞在哪里?」
    「我不知道,你们俩的记忆如果正常的话,瑞那个时候,应该是住在精灵族吧!」
    「你这么一说,一切不就又回到了原点。」莫里放弃他的贵族形象,对我翻了个白眼。
    「也不全然是这样,如果穹被唤醒的洛笛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也许可以问一问母亲,老管家的记忆是怎么回事?」瑞的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子。
    「梅尔斯夫人什么时候回来?」
    「我已经让风精灵稍口讯过去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
    话刚落,窗外就飘来了一阵宜人清风,风中传来少女低柔的嗓音,「瑞,女王说大劫难即将到来,让你设法阻止,公主在三天前拜祭了灵泉后就离开了。」
    「什么大劫难?外祖母是指的是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吗?母亲有没有说她接下来要去哪里?」瑞的冷静早已消失了踪影,焦急的追问着传讯的风精灵。
    「我不知道,公主临走前说她要设法找到传说中的人类大贤者,询问有关大劫难的事。」清风过后,少女的身影渐渐淡去。
    「太好了,这下又扯了可笑的人类贤者,这事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弄个明白?」莫里看起来和瑞一样焦躁,「连穹,你要上哪儿去?」
    「左右没什么事好做,既然大贤者是人类,我打算去问问奥南,他住在哪里?然后去拜访一下,说不定能遇到梅尔斯夫人。」
    穿好外套,我正打算瞬移,结果同时被瑞和莫里拽住,「我们跟你一起去。」
    比起焦头烂额的瑞和莫里,奥南的状况显然要好的多。
    在发现舌绽莲花摆不平非要开战的猎魔人同伙后,此人做了一件釜底抽薪的人品事――偷偷转移了那群战争狂人的武器储备。
    就这样,在所有猎魔人都跟无头苍蝇似的寻找他们不翼而飞的猎魔工具之时,奥南同学正无比惬意的窝在家里研究着偶像剧的精髓。
    他老兄最近赶流行学中文,美女老师新教的句子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套在偶像剧上,就是肉麻戏看多了,没准这辈子追到我的概率会比上辈子大一些。
    而且此刻我的不请自来,正好印证了他的唐诗理论,所以在瑞和莫里表现出他们有正事要谈的态度后,奥南收起偶像剧动作,充满了十二万分的珍惜和小心翼翼。
    「在得知了洛笛的可怕本性后,依然还能维持牛皮糖精神,死缠烂打到底的人,我打从心底致以十二万分的敬意。」
    在奥南深情款款的凝视我的目光中,莫里依旧不改他冷嘲热讽的毒舌本性。
    坐在他旁边困惑了好几天,最终把原因归咎于洛笛的瑞维持他的冰块脸,却很是心有戚戚点头同意了莫里。
    看来这两只已经达成了受害者统一战线,被孤立的我不得不勉为其难的坐到他们俩的对立面,奥南同学的旁边。
    「你们来问我大贤者的事,还真是问对了人,我虽然不知道大贤者在哪里?但是那个知道怎么找到他的人,我倒是认识的。」
    简单的一句话,彻底的吸引了我们三个的注意力,奥南笑了笑,「连穹,还记得三十年前那美味的苹果馅饼吗?」
    他说完,我也跟着笑了起来,「千年的记忆几天内充斥脑海的感觉如何?」看来这小子似乎从头到尾都想了起来。
    「糟透了,最初几天简直乱成一团,稍一整理,便是头痛欲裂,只好找点事来分散注意力,等它慢慢的消化。」
    「这才是你看偶像剧的根本原因吧!为了放松大脑。」莫里一针见血的戳破真相。
    「好了,把情况弄清楚再说,先去找小道士一家!」看来小道士姐姐的苹果馅饼不是一般的出名,居然连瑞都知道。
    「这是当然的,他们家这些年都飘着苹果馅饼的味道,想不出名也很难。」奥南挤挤眼,「关于大劫难的事,我虽然并不清楚详情,但是显然风家人是知道的,这些医者近期游走在异族和猎魔人之间,四处呼吁众生携手,共抗劫难。」
    「难怪无痕最近一副忙碌的样子,还叫我没事别去烦他。」被老婆冷落了n天莫里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那我就不跟你们去找小道士了,先去风家问问情况。」
    说完,也不等我们做出反应,便嗖的一下消失了踪影,完全是爱妻如命,归心似箭的模样。
    搭上最新式的粒子客机,千里迢迢跑回国内的我们第一件事并不是探访,当然也不是打电话预约上门时间,而是忙着找酒店睡觉。
    没办法,晕机这个万恶的毛病永远是我的死穴,就算换成了超音速的,该吐该晕的还是跑不掉,我当然不能抱着马桶在公共厕所吐到地老天荒。
    瑞不得已的找了家旅馆把我丢进去,以他的性子,当然是第一时间的解决问题,立马上门寻找小道士一家。
    但是奥南坚持要留在旅馆照顾吐得七荤八素的我,而瑞出门没多久,就在街头遭到了猎魔人的围殴。
    他老兄论单打独斗固然是一把好手,但是对方用人海战术,到底还是让他受了点伤。
    就这样我养病,他养伤,唯一好手好脚的奥南要担负起护卫我们俩安全的责任,暂时也没法出门。
    在旅馆睡了几天后,生性热情的金发老兄在奥南的电话呼唤下,主动的找上门来,开车接我们去他家小住。
    「这两个是战俘,战俘懂吗?日内瓦公约听说过吗?什么,没听说过?没听说过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身为猎魔人头子的奥南满满的义正词严,斥退了冲上来要把我和瑞拖到阳光下暴晒成灰的同伙们,跟着我们一同钻进车子。
    瑞看起来很是郁闷,但他有个优点,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恒久的忍耐一切看不顺眼的状况,你看他把我放在眼皮底下那么久就知道了。
    到了小道士和金发老兄家,还没开门,烘烤过的奶油夹着苹果的香味就从门缝间飘了出来,一开门,果然就见茶几上正放着两个新鲜出炉的苹果派。
    金发老兄笑着招呼我们在沙发上坐下,内室里走出来的青年男子穿着白色的运动服,眉目间依稀看得出三十年那个小道士影子。
    大概是修习道术的关系,三十年的光阴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多大的痕迹,与他的鬓间夹了银丝的姐姐姐夫不同,小道士看起来,依然是刚刚长大的样子。
    「严格来说,我今年的确是只有二十六岁。」在奥南搭着他的肩膀,八卦的问起驻颜之术的精髓后,小道士摇了摇头,掐灭了关于人类不老的神话。
    「我在送凤族小公主回去的时候,在亚空间被一股乱流被卷了进去,等我挣脱出来后,才发现雾团裹着我落到了印度,而且距离我出发的时间,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你是说,你遇到了时空隧道,那玩意儿真的存在?」奥南惊讶的要命,差点连我们上门的初衷都忘了,一叠声的追问人家时间旅行的感想。
    小道士向来跟他投缘,加上自身的遭遇实在离奇,多少有点困惑,所以基本上奥南问什么,就答什么,两人在一旁讨论的不亦乐乎。
    莫里和瑞虽然对这件事也有点儿好奇,但由于自己那边的困惑还没解决,所以暂时也顾不上别人。
    金发老兄向来热衷于研究魔法史,千年来的猎魔人战争他都能如数家珍,关于人类大贤者的事,他肯定是有所耳闻的。
    没想到在瑞道出了来意后,向来有魔法研究狂美称的金发老兄,却出乎意料的说出了让我们失望的消息。
    「虽然被称为大贤者,通晓天地间的万事万物,但到底他是人类,寿命不会过百,所以在千年之前,大贤者就已经过世。
    「传讯的风精灵不是说,梅尔斯夫人去找大贤者了?如果大贤者千年前就去世,夫人怎么会不知道?还是说大贤者有继任者?」
    「名为贾斯汀,克罗博,人类唯一的大贤者,古往今来,就只有一个,他没有继任者。」金发老兄对我摇了摇头。
    「你们要去哪儿?」我正在那边困惑,瑞和莫里却已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起来一副要出发的样子。
    「去找母亲,她在通灵族。」瑞一说完,我马上恍然大悟,大贤者既然去世了千年,唯一能跟他沟通的,自然只有通灵族人。
    通灵族聚居在瑞士的苏黎世湖畔,于是跟金发老兄告别后,苦命的我不得不跟着瑞和莫里再度搭飞机回欧洲。
    幸运的是,我们到达通灵族后,梅尔斯夫人依然还未离去,也许风精灵早就将我们的行踪告诉了夫人,在看到我们的时候,夫人并未丝毫的惊讶。
    「菲尔吉斯,我的儿子,你终于来了。」她从沙发上起身,拥抱了一下瑞和我,对着奥南柔和的笑了笑。
    「母亲,我是瑞,哥哥在千年前就去世了,你又忘了吗?」瑞皱着眉头,纠正梅尔斯夫人的称呼,神色间却有些习以为常的无奈。
    「儿子,几百年来,你一直以为,你哥哥去世后,我因为过于思念他,心神恍惚,经常将你误认作他,是这样吗?」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梅尔斯夫人叹息道,「就算你母亲疯了,整个血族与狼人族,也不可能跟着你母亲一起发疯的吧!」
    「这便是莫里与我常年不回族里的原因吗?因为大规模的催眠并不可能对所有的族民都起作用,可是母亲,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孩子,你还没记起来吗?」夫人怜爱的看着瑞,「这样做的并不是我,而是你。」
    「是我?您是说,我催眠了我自己和所有知情的族民,还牵扯上了狼人族,设计了三十年一次的猎魔人战争,目的就是毁灭转世的奥南,来为死去的哥哥报仇?」
    「不,不是这样,奥南被他父亲施加了神的祝福,他生生世世都会是人类,你可以杀死他,但永远无法毁灭他。」
    梅尔斯夫人竟然是知道这件事的,见我们都吃惊的张大嘴,她微微的笑了一下,眼底却溢出了一丝哀伤,「很诧异我会知道是不是,还有更令你们惊讶的事呢!」
    「我,斐雪儿,梅尔斯,出生精灵族,嫁给前任血族族长后,只生过一个孩子,我的儿子全名为菲尔吉斯,梅尔斯。」
    「我的孩子,你并没有哥哥,」夫人低低的道出了令我们大吃一惊的真相,「你一直都是独生子。」
    梅尔斯夫人的话与在族里遇到的诡异情况一对照,一切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可如果瑞的哥哥是不存的,如果他从来就没有出生过,那他也就不会死去,这样的话,那这三十年一次的猎魔人战争,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梅尔斯夫人,还有各位,请速速离开这里,大贤者刚下了预知,这里即将形成一个新的裂缝,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还来不及将最大的疑惑问出来,四面八方就传来了紧急的说话声,仿佛无数的窃窃私语,在耳边絮叨,顷刻间,就静默了下来。
    「快,马上瞬移离开。」梅尔斯夫人在这一片静默中脸色大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念起了瞬移的咒语,咒声未完,风精灵已先一步将我们卷到了空中。
    空间在我们面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的开始扭曲,耳边轰然作响,像是经历了一场巨大的爆炸。
    等我们回过神来,早已瞬移到了十公里之外的一座山头,这点距离大约是集体瞬移的极限,夫人看起来精疲力竭,堪堪将我们置于危险之外。
    而不远处,我们原来所处的那片住宅区,早已在那巨大的轰鸣声中,炸出了一个直径五公里的大坑,地下水倒灌入坑中,形成了小小的湖泊。
    至于那些雪白的房屋,与停泊在屋前的车子早已在坍陷的前一秒,就莫名的消失在了我们的面前。
    如果不是风精灵先一步的将我们卷了出去,这会儿,我们大概也会跟那些可怜房子与车子一起葬在了新生的湖底。
    第十九章
    「众生必须互相争战,互为仇敌,如此一来,为了生存,各自就会不断变强,才能在大劫难到来之前有所准备,不致覆灭。」
    在通灵族人的另一处居所,添加了无数魔法材料的壁炉里,熊熊的火光中,印出了一道模糊不清的身影,正是大贤者贾斯汀,克罗博的魂魄。
    瑞既然从未有个死去的哥哥,那么他为之复仇的动机压根儿就并不存在,那么所谓的三十年一次的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又是因何而起。
    这大概是此时此刻,对于瑞,奥南还有我来说,最想弄清楚的一件事了。
    既然遇到了号称通晓古今所有事理的大贤者,又是和洛笛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这个天大的疑问,自然是要问上一问的。
    没想到大贤者虽然给出了答案,但是这个答案也未免太过荒谬绝伦了吧!
    听他的老人家的意思,似乎是说,由于将来会遇到一场超级大灾难,大家必须先经历几番自相残杀,从中得到磨练,最终才有机会在大灾难中幸存下来。
    就为了这么个未知的所谓大劫难,各部族冒着亡族的危险,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互相残杀了整整一千年。
    这个大贤者真的不是冒牌货吗?还是他脑筋秀逗了?
    而且最诡异的是,脑子秀逗似乎还不只大贤者一个,瑞和奥南在深思过后,竟然点点头,同意了大贤者的观点。
    「喂喂喂,你们俩没问题吧?」扯了扯瑞的袖子,自从回了族里一趟后,他一直都有点怪怪的,完全不像我认识了几百年的那个未来血族族长。
    不过几天的功夫,这家伙脸上出现的表情,比这几百年来都要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现在,他就在做一件平常绝不可能做的事。
    瑞竟然在试着向我解释,大贤者那句不负责任的话里所蕴含的真正意思。
    「穹,你一直都很爱看电视,还记得几十年前,全息影像没有普及的时候,你窝在沙发上,看得那个草原上的控制羊群数量的纪录片吗?」
    「嗯,记得,人类为了羊群的生存,消灭的那片草原上所有的狼,结果导致羊群大量繁殖,不但啃光了所有赖以生存的青草,且由于没有了天敌的威胁,羊群不再疲于奔命,丧失了危机感的同时,也变得孱弱不堪,差点灭绝。人类见状,再度将狼群放回了草原,羊群的数量开始下降,青草有了足够的时间生长,在狼群追猎下,羊群为了生存,也变的更加的强壮和敏捷。」
    「所以连穹,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大贤者所说的,众生必须互相争战的原因。我们与猎魔人之间互为狼羊,为了生存,彼此为敌,才会进化的更快。」
    「明白了,简单的说,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是瑞,你不是一直都说看电视和玩网游浪费时间,而且这两者都很无聊么?」
    奇怪了,我看电视的时候,他不一直都在专注的翻阅医学书籍么?
    「因为你在看,所以偶尔我会扫两眼。」他淡淡道。
    「你不只是扫两眼吧?不然怎么过了几十年,那个电视节目我都快忘了,你还能清清楚楚的记得,顺便帮我回忆起来?」
    瑞不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耳根似乎有一点红,这万年冰块脸也会脸红?天要下了红雨了吗?
    「菲尔吉斯,孩子,你想起了吗?」天下没有谁会比一个母亲,更加了解儿子,梅尔斯夫人注视着显然神色迥异于往日的瑞,眼中含着热泪。
    「是的,母亲,我是您的独生子,抱歉,让你担心了这么久。」瑞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轻拥住夫人,带着满身的歉意。
    「穹,有一些事,是你该知道的。」待夫人收起了眼泪,瑞才松开手臂,他侧身望着我,眼底的深情不容错认,轻声道,「再见,洛笛。」
    「再见,菲尔吉斯。」下意识的回了他一句,被掩埋在层层催眠,重重谎言下的往事,终于得以浮上水面。
    真相远比想象中,更加令我难以承受。
    千年前那一场席卷了整个欧洲,最终迫使猎魔人与血族狼人族和解的大海啸,与所谓的魔兽的脚印,并不是出自洛笛的手笔。
    那是一个征兆,一个天裂的征兆,预示着大灾难的来临,在所有的人类,乃至于异族都无知无觉的时候,洛笛是最先知道的一个。
    但是那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深爱的奥南是一个人类,人类的寿命最多也不过短短数十年,从征兆出现,到大灾难最终毁灭世界,起码还有百年的光阴。
    奥南死后,他不觉得自己还会想要活下去,那时管他洪水滔天,还是天裂吞噬这个世界,都不关他的事了,不是吗?
    如果不是大贤者找上门来,洛笛大约会一直抱着这个笃定的想法,继续当做不知道世界即将毁灭这回事。
    但是向来预言精准无比的大贤者,在找到洛笛的第一句话却是,「明日晨时,格威茨堡两公里外会形成新的天裂缝隙。」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完全打破了洛笛安稳的心情。
    格威茨堡是座灰色的古堡,座落在风景优美的英伦近郊,外部戒备森严,内在却装修布置的无比奢靡华美。
    这几日,各国的国王与领主们,正聚集在那座古堡里头,商讨如何应对莱茵河与伏尔加河倒灌与席卷整个欧洲的大海啸,身为公爵的奥南,桑切斯也在其中。
    一旦古堡的两公里外形成了裂口,极有可能,将附近存在的农庄牛马,房屋田地,乃至于坟墓,所有的活物和死物都会吞噬进去。
    事关奥南,洛笛自然不能坐视,天裂足以令所有的魔法师与异族们速手无策,却难不倒几乎领略了所有自然元素规则的洛笛。
    调集了周遭所有的魔法元素与能力,耗费了大量的精神力,他封闭了那个会造成时空紊乱,将一切卷进未知处的裂缝。
    大贤者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完全没有动手帮忙的意思,即使他有同样的能力。
    洛笛向来聪明,看着大贤者什么都不说,只是整日在他身边晃悠,便已明了一切。
    「你已预知到,就算不是今日,也会是明日,他注定是要被天裂吞噬进去,从此与我分离的,是不是?」
    大贤者点了点头,眼中有着微微的同情。
    「若是我封住了所有的天裂呢?你知道我有这个能力。没有裂口,奥南自然安然无恙,你向来准确的预知岂不是出错?」
    「我知道你做的到,所以才会来找你,天裂并不是那么容易封住的,即便你耗尽所有的精神力暂时封住,千年之后,它还是会再度重临。」
    「你不可能对这个世界见死不救,所以即便我不动手,你也会设法封住裂口,那么你预知到的奥南会陷入裂口与我分离,不一定就是在近期,有可能是在千年之后,是吗?」
    「对,但是我的封印能力并不如你,要封住所有的裂口,对我来说需要不短的时间,你能保证,这段时间里,奥南能一直在你视线所及之处,安然无恙吗?洛笛,你敢跟我赌吗?」
    洛笛的确不敢。
    他与奥南之间不同的立场,彼此的身份都注定了,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待在一起,奥南纵然爱他,却也有他的家族使命。
    「或许,我可以提供你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但能解决这个世界的威胁,也能暂时消除你们之间的所有阻碍。」
    大贤者不愧是大贤者,永远知道对着合适的对象抛出合适的诱饵。
    不久之后,洛笛和奥南一起出现在了格威茨堡的会议上,以解决当前的灾难为借口,迫使欧洲各国的君王领主麾下的猎魔人们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了停战的决定。
    洛笛遵守约定,耗费了他所有的精神力,花了几天的时间,封住了所有的天裂缝隙。
    精神力的恢复需要不短的时间,尤其在他这样剧烈的消耗到几乎枯竭,很有可能到死都无法恢复过来,他很可能终身都没法再施展任何有杀伤力的法术。
    不过洛笛依然很高兴。
    这可能是他一生当中最为高兴的日子。
    他与奥南之间的恋情,因着彼此的身份,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阻碍,像是完全看不见未来,如今猎魔人与血族狼人们终于停战,他们终于能在这得来不易和平中安然厮守。
    自小的生长环境使然,洛笛从来就不是个擅长沟通的人,他很少说话,也几乎不会表达内心真正的想法。
    出于安全考虑,大贤者也没有将他耗尽精神力,才挽救了这个世界(虽然他的初衷,不过是不想与心爱的奥南分离)的伟大事迹公之于众。
    洛笛不提,大贤者不说,奥南自然是无从知晓整件事的真实状况,也不知道身边的情人如今已脆弱到随便一个凡夫俗子,就能置他于死地。
    他见识过洛笛的能力,欧洲所有的君王和领主们也领略过了洛笛的能力,更因着洛笛出众的容貌,不堪的流言渐而喧嚣尘上。
    那场大灾难的始作俑者便是这个被称为魔法界第一人的美貌男人,如果这些不是他一手造成的,他又怎么做到让一切都恢复原状的呢?
    所有人类和异族不约而同的认定了这个想法,虽然美得连月光都为之失色,但碍于洛笛展现出来的强大的法力,自然是没人敢去惹他的。
    可是奥南不同,他是公爵,听命于国王,需要宫廷应酬,那些宫廷贵妇人仗着身份,可是没有什么不敢在背后说三道四的。
    这冲冠一怒为蓝颜的可笑传言,让他闻名于宫廷,连国王和王后看他的眼神都是暧昧的,更别提来自于桑切斯家族的压力。
    他们是猎魔人世家,又是大领地的领主,纵然他是公爵,他的父亲依然是家主,有召开家族会议,命令他离开那个半血族魔法师的权利。
    奥南顶住了压力,也忍下了所有的一切,他真心的爱着洛笛,不想做任何让情人不快的事情。
    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些流言和压力的杀伤性远不止于此。
    不同于洛笛对于自己相关的一切都无动于衷,奥南爱着洛笛,却也在意他周围所有的人,大约出身猎魔人世家的关系,奥南与所有的人类贵族都不同。
    在血族与狼人的来袭击的时候,他亲眼见到如花的少女被吸干成干尸,也见过幼小的孩子挣扎着惨死在尖利的爪牙下。
    生存这样的艰辛,所以每一条人命,都很宝贵,因为死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活下来的亲人只能徒然的痛苦嚎哭。
    奥南理解洛笛想要跟他厮守的心情,但是内心深处,却也对这不顾一切的,将整个欧洲都卷入灾难,害死无数人命的手段,深深的抵触。
    但他不愿意伤害洛笛,甚至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一句,只是默默的将所有的抵触埋在心底。
    他不说,洛笛自然不知道他有这个心结,况且猎魔人与血族狼人之间的和平终未能长久,新的麻烦分走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无暇他顾。
    起因很简单,不过是一个克制能力较差的血族,过度的吸食了一名贵族少女的鲜血,导致了少女半夜惨死床头。
    少女所在的家族是另一个猎魔人世家,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家中最疼宠的小女儿遭了不幸,理所当然的是要报复。
    就这样一来二往,黑夜间的彼此猎杀行动,再度拉开了序幕,所有的猎魔人家族都被卷了进去,桑切斯家也未能幸免。
    事态逐渐恶化,到半数族人连同妻子都遭了毒手,几乎被灭族后,奥南年迈的父亲终于孤注一掷,用了神的祝福。
    亲朋的惨死,与老父的牺牲,今日的兄弟,很可能明日就被转化成了恶魔的同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逝去,不知不觉的诱发了奥南的心结。
    当日里那场席卷整个欧洲的海啸,带走的生命更多,对着如今的一切,洛笛为了顺利的跟他在一起,会不会重演一次同样的灾难。
    死在面前的人实在太多,多到他所有的记忆里,都充斥了死亡与杀戮的阴影。
    他总是不由自主的去回想,若是没有与洛笛在一起,父亲是不是就不会用这么决绝的方式来逼迫他,让他失去世间的最后一个血亲。
    洛笛有这样强大的魔法,又是这样美貌,假以时日,总会遇到另一个对他好的,不是吗?
    他强迫自己转身离去,将号称魔法界第一人的情人,独自留在他的领地上,那掩埋了无数猎魔人与血族狼人族尸体的领地上。
    以洛笛的能力,谁敢对他不利?谁又有能力对他不利呢?
    奥南走的很是放心。
    但被仇恨冲昏了头的的猎魔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
    即便知道眼前这个美貌的男人是个强大的魔法师,举手投足间轻易的就可以毁灭周遭所有的一切,但他是半个血族,说不定,也有血族的弱点呢?
    大不了,也就是被杀死,到时候可以与父母亲朋团聚。
    被杀尽了亲人的猎魔人早已孤注一掷,无论如何,都要试上一试。
    没想到,一切竟然竟出乎意料的顺利,他们轻轻松松的就逮住了落入陷阱里的洛笛,打昏过去,捆住手脚,当然也封住嘴,这样他不能念咒。
    甚至顺利到奥南公爵回来换马匹,都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被缚的前任情人,就视而不见的策马而去。
    笑话,洛笛要施展魔法,根本就不用念咒,以为封住他的嘴就没事了吗?
    奥南对此,再清楚不过了。
    这群猎魔人被仇恨冲昏了头,杀戮起来毫不手软,也不辨真假,不放过任何有可能被血族和狼人同化的嫌疑人。
    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路人惨死在这群所谓正义者手中,洛笛即便收拾了这些下三烂,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罪过。
    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洛笛,看到的,便是奥南不管不顾,匆匆而去的身影,张口想喊,却被脏布团塞住了口。
    围着他的男人正戒备的打量着他,眼底是深切的惊艳和恶狼般的贪婪,斟酌着,试探着,犹豫着,既担心他随时挣脱束缚置他们于死地,又垂涎着他的容貌和身体。
    奥南像是有重要的事要做,连着几天都没有回来。
    随着时间的过去,邪欲终于战胜了戒备,猎魔人们打量着洛笛,这个奥南公爵的前任情人长得实在太美,如今不知道什么缘故竟然毫无抵抗力的落在了他们手上。
    对血族何必怜惜客气呢?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一个拥有稀世美貌,却毫无自保之力的半血族,落入几个早已在仇恨中丧失了心智的猎魔人手中,能有什么下场呢?
    至少在十天后,洛笛依然是活着的,不但活着,而且因着血族父亲遗传的体质,在奥南回来的前一刻,伤口都已愈合。
    堡外似乎有疑似狼人的踪迹出没,那群猎魔人玩了个痛快,也到底是要干活的,倾巢而出,跑去猎魔了。
    奥南回来的时候,伤口愈合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