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捉贼记(2)
众所周知,建奴强于征战,麾下八旗,乃最精锐的存在,这也是大明在辽东之地,被打到丢盔弃甲的原因。
然建奴在另一方面,做得更为出彩,那便是在大明这边,光撒暗桩,用战场缴获的钱财,收买大明的官员、将领。
从沈阳之战开始,一直到广宁之战结束,在此期间,有多少次,大明虽处于危急之下,然却不至于转瞬即逝间,就被逆转了战局。
这一切的一切,都离不开一个人,第一个投效建奴的汉奸,李永芳!
“这就是所查到的所有线索了,多是些没太大用处的东西。”
秦进忠皱着眉,递给秦兴宗一份文书,说道:“唯一有用的线索,就是军器局大使赵广生,可眼下这家伙死了。”
“是吗?”
秦兴宗接过这份文书,便故作不在乎地翻看起来,败家子,那就要有败家子的气度,不然怎么张扬呢?
“老东西啊,你这北镇抚司的掌刑千户,当得属实是不咋样啊。”
秦兴宗看完手里的文书,随手丢掉身旁桌案上,拿着象牙扇,说道:“这有用的线索一个都没有。
本少爷真是想象不到,你平日里都是怎么查案的,连最基本的暗查,都做不好,你说说你,还能干些什么。”
“逆子,你皮痒了是吧!?”
秦进忠瞪眼怒喝道:“别以为来了北镇抚司,老子就不敢收拾你了,就算你做到指挥使,那也是老子的崽!”
坐在一旁的李新武、顾宗杰等人,此刻或扣着手指,或淡定地喝着茶,就好像自己不存在一般。
开玩笑,这个时候他们站出来冒头,那不是摆明找刺激的吗?
虽说他们喜欢追求刺激,但可不想被人拿刀追着砍啊。
“你瞅瞅,说你两句,还急眼了。”
秦兴宗翘着二郎腿,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气大伤身,老东西,你要是有气,那等抓住这帮狗东西,拿他们撒气就是了。”
“哼,说吧,你准备怎么行动?”
秦进忠冷哼一声,坐到一旁的官帽椅上,冷然道:“这次,老子麾下死了几个弟兄,这件事情绝不算完。
眼下咱们面对的对手,若真像你先前所讲的那样,那很大可能就是建奴所谴派的暗桩,可如何查,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问题。”
在猜出自己可能遇到的对手,是哪一个群体的前提下,但又不清楚具体是谁时,没有掌握太多线索下,想查明一些真相,这本身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别的姑且不提,单单是一个京城,住着百万众人口,那么多坊,就算是把厂卫全都派出去,查到猴年马月,都不可能查出来。
更为关键的一点,在锦衣卫的内部,还有很大的可能,安插着他们的人手,这真要是有任何异动,那行踪都在人家的掌控之中。
“良卿贤侄啊,本少爷考你个问题。”
被自家顽固老爹盯着,秦兴宗神情自若,拿着象牙扇,指向魏良卿说道:“假如你是建奴谴派到京城的暗桩,那首先会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这……嗯,若是这样的话,侄儿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自己伪装个尊贵的身份!”
被点名的魏良卿先是一愣,随后想了想说道:“再一个,就是要寻一个隐秘的地方,作为自己身份所居之地。
说书人常说的那句话咋说来者……对!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咱大明,对读书人那是很优渥的,有了这样的身份,不管是去什么地方,都是带着一定便利的。”
“聪明!”
秦兴宗一敲象牙扇,笑着说道:“在孤立无援,身处敌国腹地的前提下,所做的一切举动,都是围绕着便于掌握全局,不被人觉察到什么的前提下。
那么,成为我大明的读书人,无疑是最方便的事情。
现在我们就能明白一点,穷酸之地他们肯定不会去,过多出现的人,就叫他们的行踪有所暴露。
同样,有权有势的地方,他们也不会去住,这样过于扎眼了,他们会选择看起来不扎眼,但有有一定地位的场所居住。”
秦进忠听到这里,脸上露出惊奇的神情,显然他没有想到,自家这个纨绔儿子,竟然能联想到这些,细细品味一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宗杰贤侄,本少爷也考你一个问题。”
秦兴宗接着又继续问道:“你说,在筹谋大事情之际,需要召集其他人,来商讨相应细节。
并且还要跟工部下辖的军器局大使,有着相应的联系,把具体的事宜交接好,那应该去什么地方呢?”
“这个……”
兴奋的顾宗杰,想了想,拍手说道:“叔儿啊,这个简单啊,要是本少爷的话,肯定去教坊司之类的风俗之地啊!”
“切~”
李新武、魏良卿听到这里,皆不屑地瞅着顾宗杰,显然他们心里猜到,顾宗杰就是单纯好这一口,所以才会讲出这些话。
“你们这是啥意思啊,本少爷说的是实情啊!”
顾宗杰不满地抗议道:“咱大明的读书人,最喜欢去的是啥地方?那不就是风花雪月场所吗?
一个个嘴上之乎者也,非儒家子弟所去之地,可他娘的,本少爷去了那么多地方,见到最多的就是读书人了!”
“宗杰贤侄说得没错。”
秦兴宗一展象牙扇,点头赞同道:“若本少爷是建奴暗桩头子,在商讨要务的时候,一定去风花雪月之地,为啥?一个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另一个就是不扎眼啊!
找一个雅间,想说点隐秘的话,谁能听到?所以这也就给我们接下来,指明了要展开行动的方向了!”
顾宗杰昂着下巴,带有挑衅地看向魏良卿,显然就是想表明,瞅瞅,本少爷随便动动脑子,那都比你厉害。
“你打算怎么做?”秦进忠皱起眉头,看向自家逆子,说道,显然对秦兴宗的这番分析,内心深处是认可了,毕竟这是唯一能走的路,也是能解释通的路。
然建奴在另一方面,做得更为出彩,那便是在大明这边,光撒暗桩,用战场缴获的钱财,收买大明的官员、将领。
从沈阳之战开始,一直到广宁之战结束,在此期间,有多少次,大明虽处于危急之下,然却不至于转瞬即逝间,就被逆转了战局。
这一切的一切,都离不开一个人,第一个投效建奴的汉奸,李永芳!
“这就是所查到的所有线索了,多是些没太大用处的东西。”
秦进忠皱着眉,递给秦兴宗一份文书,说道:“唯一有用的线索,就是军器局大使赵广生,可眼下这家伙死了。”
“是吗?”
秦兴宗接过这份文书,便故作不在乎地翻看起来,败家子,那就要有败家子的气度,不然怎么张扬呢?
“老东西啊,你这北镇抚司的掌刑千户,当得属实是不咋样啊。”
秦兴宗看完手里的文书,随手丢掉身旁桌案上,拿着象牙扇,说道:“这有用的线索一个都没有。
本少爷真是想象不到,你平日里都是怎么查案的,连最基本的暗查,都做不好,你说说你,还能干些什么。”
“逆子,你皮痒了是吧!?”
秦进忠瞪眼怒喝道:“别以为来了北镇抚司,老子就不敢收拾你了,就算你做到指挥使,那也是老子的崽!”
坐在一旁的李新武、顾宗杰等人,此刻或扣着手指,或淡定地喝着茶,就好像自己不存在一般。
开玩笑,这个时候他们站出来冒头,那不是摆明找刺激的吗?
虽说他们喜欢追求刺激,但可不想被人拿刀追着砍啊。
“你瞅瞅,说你两句,还急眼了。”
秦兴宗翘着二郎腿,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气大伤身,老东西,你要是有气,那等抓住这帮狗东西,拿他们撒气就是了。”
“哼,说吧,你准备怎么行动?”
秦进忠冷哼一声,坐到一旁的官帽椅上,冷然道:“这次,老子麾下死了几个弟兄,这件事情绝不算完。
眼下咱们面对的对手,若真像你先前所讲的那样,那很大可能就是建奴所谴派的暗桩,可如何查,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问题。”
在猜出自己可能遇到的对手,是哪一个群体的前提下,但又不清楚具体是谁时,没有掌握太多线索下,想查明一些真相,这本身就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别的姑且不提,单单是一个京城,住着百万众人口,那么多坊,就算是把厂卫全都派出去,查到猴年马月,都不可能查出来。
更为关键的一点,在锦衣卫的内部,还有很大的可能,安插着他们的人手,这真要是有任何异动,那行踪都在人家的掌控之中。
“良卿贤侄啊,本少爷考你个问题。”
被自家顽固老爹盯着,秦兴宗神情自若,拿着象牙扇,指向魏良卿说道:“假如你是建奴谴派到京城的暗桩,那首先会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这……嗯,若是这样的话,侄儿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自己伪装个尊贵的身份!”
被点名的魏良卿先是一愣,随后想了想说道:“再一个,就是要寻一个隐秘的地方,作为自己身份所居之地。
说书人常说的那句话咋说来者……对!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咱大明,对读书人那是很优渥的,有了这样的身份,不管是去什么地方,都是带着一定便利的。”
“聪明!”
秦兴宗一敲象牙扇,笑着说道:“在孤立无援,身处敌国腹地的前提下,所做的一切举动,都是围绕着便于掌握全局,不被人觉察到什么的前提下。
那么,成为我大明的读书人,无疑是最方便的事情。
现在我们就能明白一点,穷酸之地他们肯定不会去,过多出现的人,就叫他们的行踪有所暴露。
同样,有权有势的地方,他们也不会去住,这样过于扎眼了,他们会选择看起来不扎眼,但有有一定地位的场所居住。”
秦进忠听到这里,脸上露出惊奇的神情,显然他没有想到,自家这个纨绔儿子,竟然能联想到这些,细细品味一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宗杰贤侄,本少爷也考你一个问题。”
秦兴宗接着又继续问道:“你说,在筹谋大事情之际,需要召集其他人,来商讨相应细节。
并且还要跟工部下辖的军器局大使,有着相应的联系,把具体的事宜交接好,那应该去什么地方呢?”
“这个……”
兴奋的顾宗杰,想了想,拍手说道:“叔儿啊,这个简单啊,要是本少爷的话,肯定去教坊司之类的风俗之地啊!”
“切~”
李新武、魏良卿听到这里,皆不屑地瞅着顾宗杰,显然他们心里猜到,顾宗杰就是单纯好这一口,所以才会讲出这些话。
“你们这是啥意思啊,本少爷说的是实情啊!”
顾宗杰不满地抗议道:“咱大明的读书人,最喜欢去的是啥地方?那不就是风花雪月场所吗?
一个个嘴上之乎者也,非儒家子弟所去之地,可他娘的,本少爷去了那么多地方,见到最多的就是读书人了!”
“宗杰贤侄说得没错。”
秦兴宗一展象牙扇,点头赞同道:“若本少爷是建奴暗桩头子,在商讨要务的时候,一定去风花雪月之地,为啥?一个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另一个就是不扎眼啊!
找一个雅间,想说点隐秘的话,谁能听到?所以这也就给我们接下来,指明了要展开行动的方向了!”
顾宗杰昂着下巴,带有挑衅地看向魏良卿,显然就是想表明,瞅瞅,本少爷随便动动脑子,那都比你厉害。
“你打算怎么做?”秦进忠皱起眉头,看向自家逆子,说道,显然对秦兴宗的这番分析,内心深处是认可了,毕竟这是唯一能走的路,也是能解释通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