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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所谓范儿

    酒吧之内,原本酒客们谈笑的声音,因为响起的旋律而安静了下来。
    有些不明觉厉。
    倒不是第一时间就在脑海里勾勒出歌词的画面感,乍然听到一首陌生歌曲旋律,大脑是需要去接收和体会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被一上来的舒缓旋律俘获。
    这旋律温暖里,带着丝丝愁绪,轻民谣的风格,这种格调简直过于致命。
    也说不上来好在哪里,许是词,许是曲,许是与当下后海歌手们与众不同的风格,也许是养眼的主唱,反正,就是心里赏心悦目的一种样子。
    喜欢即是正义!
    酒吧店内,散座上的几位少女,已经在举着手机录制着。
    而在酒吧门外,一旁经过的年轻结伴们,脚步因乐声而逐渐放缓,驻足朝内观望......
    麦克风前的林意,在唱完前半段歌词后,自我意识里也颇觉满意,不愧是没有经过后来酒精和烟枪熏染过的嗓子。
    随着手指在键盘上蹁跹,跟着旋律节奏,林意的身体也小幅度摇晃起来,酒吧舞台边沿的灯光由下而上照耀上去,露出半截的脚踝洁白晃眼。
    翻袖口、卷裤脚、毛毛边缘的袜子,细节之处,整个身型是打在酒吧内吊起的显示屏上,举止投足之间开始显露出一种叫做“范儿”的东西。
    而且是与当下后海流浪歌手的主流范儿不同。
    那主流范儿是什么呢?
    应该是这样的:不修边幅、破旧夹克、泛白牛仔裤、老圆头皮鞋......概括而言,是忧郁的丧,最为致命。
    所以,林意的这一身形象,像是主流里闯入了一个另类,随着开头的旋律一齐闯入客人们的眼里时,引发了一小波讨论:
    “啊,这主唱的打扮,还挺有个性的哈。”
    “是挺有个性诶,上来一句话不讲,就直接开唱的。”
    “阿巴,说不上来,不过,撑得起白衣的,得需要一张脸,主唱算是后海一条街上来脸帅的驻唱小哥了吧......”
    对于泡酒吧的年轻人而言,追求潮流个性的时尚,他们更为热衷。眼下,林意一身装束,对于年轻的审美,是是一种冲击。
    被人群包围、议论着的林意微微一笑。
    来之前,他就明白一个道理:后海老炮们活的就是一个范儿!
    你有范儿,就备有面儿,被人前追捧,就得竖大拇指。当你的范儿能够抓住旁人眼球的时候,那你就是万人迷。
    君不见,学生时代的高老师做事很盲流,但组乐队时,依旧有全校女生捐款。为什么?在范儿这方面,人家是不缺的,琴棋书画什么都会一点儿,小吉他也溜得飞起,小诗也到处飘,等这样的范儿塑造起来后,就很容易化名为利。
    这就叫:人活一身范儿。
    在这个还算讲究白衣飘飘诗人做派的审美年代,有范儿就是王道。
    当然,至于后来流量世界里牛鬼蛇神出来吼一嗓子也能万人追捧,那不谈,那已经进入到一个审丑审美的焦躁年代。所以啊,后来的新时代人,在反观前辈时,会不屑前人审美,但反过来,又何尝高明到哪里去?
    洞窟酒吧里,歌声在继续。
    “嗯?这是首什么歌?没听过呢......”
    卡座一旁,靠在内饰梁柱上的秦老板,嘴里呢喃着。
    看着眼前舞台中央这一幕,精致妆容的眼眸里,有种叫“意想不到”的神色。相比于林意营造出的范儿,她更加在意的是这段听着不错的旋律,嘴角勾起一抹妩媚的幅度。
    原本,开这个酒吧,就是满足自己心愿之举。而接纳在校兼职歌手,就是希望自己酒吧的驻唱少点江湖气,她喜欢年轻、朝气的东西。没有人不喜欢看漂亮的东西,她也不例外。可没想到,始于颜值的,却是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惊喜。
    “这首歌你听过没?叫什么?”
    秦老板随口向站在一旁的酒保小哥问道。
    “没有啊,好陌生的歌,但挺好听诶,不知道林哥从哪里找来的歌。”
    小哥也是一脸懵,混迹在后海酒场,每天耳濡目染,不谈有多高的音乐素养,但大大小小一些时下流行的歌,多少还是听过的。
    闻言,秦老板陷入一脸的沉思......
    台上。
    在前半段结束后,进入到间奏旋律部分。
    身体随着旋律而晃动的林意手指摁下转音键,眼睛看着台下观众,对着话筒笑着说道:“明天周日,可以把我们一起出去玩,改成我们去约会吗?”
    啪,拍桌子!
    范儿,不就出来了么?
    卡座间,没有人会想到林意会提出这么一嘴,此话一出,酒吧内人群气氛直接喷发。年轻的血液,开始沸腾。
    尤其是,发出邀请的人,还颜值顺眼。
    顿时一片“好呀”的声音响起。
    其中,女生的迎合也就罢了,而其中一些叫得辣么大声的男生,则是在出声的一刻就引发了身边哄笑。
    在相对封闭的酒吧空间里,此起彼伏的“好呀”声音一同爆发是什么感觉?
    这一刻,林意是感受到了。
    “新来的主唱也太会了。”
    “我可太喜欢这种调儿!”
    “想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呀,网上都没听过。”
    场面很热烈,一度有些失控。
    舞台上的林意沐浴在负责造氛围的灯光下,十指在黑白键盘上跳跃着哼唱起来,在台下观众的目光里像是开始氤氲起光环。
    听着周围响起的议论声,林意嘴角勾起。
    他还在唱。
    登台前最后一点儿也已经消失不见,有了前半段的熟悉,进入后半段,附奏的状态也更为轻松。
    他,已经掌控了全场!
    而洞窟酒吧里,从键盘和林意口中激发出的声音,成为绝对的旋律。
    等到一曲终了时。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哈?”
    “主唱,再来一遍吧。”
    “是啊,歌词都没有听清楚。”
    “旋律太好听了。”
    人群里,要求再唱一遍的诉求很快从单个人扩展到群体。
    他们承认自己被这首陌生歌曲给拨动了,直到此刻,耳畔仿佛还回想着刚才温暖和煦的旋律。
    那旋律仿佛是有魔性一般,明明只听了刚才一遍,就像是要扎根在脑海里生长,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