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小说 >半城 > 半城
错误举报

分卷阅读46

    。
    石头,已不再是石头了。
    反成了付云中的血,付云中的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三章
    飞声恍然想起,天元楼顶,一片狼藉。
    珍宝柜已被开了个干净,只有一个抽屉乏人问津,被扯了出来,内藏之物却是满满当当,全不曾被盗取。
    与付云中的鸡屎石像极,全是些形状各异,大小相似,黄不啦叽,绿不溜秋的石头。
    付云中这块石头,的确是前代青尊留给付云中的。
    但收集这种石头,绝不仅仅是前代,乃至诸位前代青尊们的爱好!
    “……不,它不是石头。”付云中想起什么,目光颤动,猛然抬头,看向飞声,“它是心脏!成年重明鸟的心脏!”
    一望无际,百里黄沙。
    身后不远处,被一剑剖开肚腹的巨大尸首。
    赤头,黄羽,喙爪锋利如刃,侧身躺着,早失声息的成年重明鸟。
    尸首肚腹里头,是分不清早已冷却,还是尚在流动的鲜血,绵延至少年身后,一个又一个蹒跚爬出的,小小的,黑红的脚印。
    小重明只知,一剑开腹,藏他于内,只能是谁所为。
    小重明只道,异兽胸腹只得这般大小,藏下了正拔高长大的十五岁少年,便再藏不下另一个成年男子。
    小重明只记得,在他爬出尸骨,穿过黄沙,越过缺了角的城墙头,昏倒在留着深重车辙印的戈壁滩上,被来往客商救回一条小命,还带往榆林客栈洗过澡上过药之后,才发现,脖子上多了一条绳子,串着这块石头。
    或是因了浑身血污掩盖,又或许是太过疲累无心他顾,不但后知后觉才发现了它,甚至还觉得,这块石头洗干净放了几天后,比刚发现时更小巧了些,也更黄不啦叽绿不溜秋越发难看了些。
    原来,归青俊不但斩杀重明,更是取下了巨鸟的心脏,挂在了小重明的脖子上。
    藏小重明于尸首之内,也不仅为避野兽啃噬,更是以重明鸟血肉之化血生肌的奇效,愈合小重明的伤口,让小重明活下去!
    这块石头,真是归青俊留给付云中的最后一样礼物,和唯一一样与云墟无关,与所有人和事都无关,只是一个父亲,送给他亲儿的礼物了。
    付云中与飞声皆彻悟。
    两人对视,不知是苦是乐,断断续续,各自笑了。
    飞声开口:“这是前代青尊归青俊送与你的……”
    “不。”付云中打断,扶着飞声臂膀,支撑着站起,“在我放下它前,它是。但现在,不是了。”
    飞声半搀半扶还得半拉着付云中,好不容易,付云中才算站得稳了,就着被搀扶的动作更凑近了些飞声,一额细汗,唇色泛红,笑得温暖,不再怀念,“它是你送我的。你送了我一命。”
    飞声听着,看着,眸光闪动。
    不知为何,慢慢,慢慢微笑了。
    精致而不浮华,清贵而不张扬。清正祥和、不怒自威里,多透出了一分容光饱满,温雅宁静。
    没有月色明净,没有树影婆娑。
    眉目半仰,嘴角轻勾。
    握紧付云中的手腕,也不知是他扶着他,还是他扶着他。
    曾以为陈年累月,非死即伤,飞声终于明白,只要眼前人犹在,迢迢河汉,终不会仅剩他一人。
    两人并肩而立,同时回眸,天地尽头。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
    丝绒方巾,随之扯落。
    齐安伏地埋头,却久不觉疼痛。
    不但不觉疼痛,还听见头上轻轻一声被打扰清梦般的,“咕唧。”
    齐安惊疑,不禁抬了抬头。
    项上人头,还好好地在。
    耳朵听得见。
    眼睛,分明瞧见眼前悠然站着的人主,背对着他掀去一块丝绒方巾,露出其下某长形物,却是一个,鸟笼。
    皇室御制,金银锻造,宽敞精致。
    里头,便是方才咕唧了一声的鹰状大鸟。
    体羽白色,背、翅具褐色斑点,身形硕大,格外威吓。
    成年白隼。
    只是困得快睁不开似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瞄了正呆呆望向他的齐安一眼,理都懒得理,又闭了回去。
    李忱也不逗弄鸟儿,任大鸟闭目睡去,叹息般道:“你瞧,多少年了,连这只归青俊送与寡人的白隼,都老了。”
    齐安愣得半张口。
    边人驯养鹰隼成习,虽然有灵性的大鸟不多,但云墟旧人皆道,青尊在时亦曾养过一只格外聪明忠诚的白隼,可惜随青尊离开云墟而销声匿迹,也不知飞往何处。
    若是当年那一只,算算年岁,也正是寿终正寝时候了。
    李忱的语气还是慢慢悠悠,继续道:“咱们都老了,怎的都任凭那帮少年人为所欲为了。你那些个小子,我那些个小子。哎……可不是,我本是叫唐持围上一围,逼上一逼,可你瞧,他忙着抢功,要赶在我去前换一顶更沉甸甸的乌纱帽,不惜勾搭上了关外头那些个如狼似虎的,还得我老人家在他后头时刻盯着,省得出了事,不好擦屁股。最新一封千里传书,这会儿还在我书案上等着我翻呢。他要敢再闹大些,我便是真挑错了人了。”
    说着,人主弃了端习惯了的架子,什么话都说出口了。
    齐安不禁笑了。似又对着当年落魄逃难时,满腹经纶,却平易近人的王孙公子。
    好一会儿,齐安才开口:“我曾对云中道,是对是错,并不那么重要。碌碌人世,汲营一生,搏命舍命,又有几人真是为的国家大义,儒书教条?尽忠、尽孝、报恩、报仇、为名、为利,不过人情而已。自个儿觉得该做,必须做,做到了底,便是你的侠,你的义了。”
    听着,李忱沉吟,点头:“甚是有理。”
    齐安道:“怪不得,陛下会放任阿姬曼回云墟了。”
    李忱始终背对齐安,瞧着鸟笼里半眯半睡的大鸟,此时“哦?”了一声。
    “是我老头子老了,没猜着陛下的心思。想来,阿姬曼不论软磨硬闯,找什么借口,陛下都会放她回去的。”齐安又笑得呵,呵,呵,“比少年人更年轻的,是陛下。比云墟人更开明的,是陛下。”
    听到此,李忱终于缓缓回过身,面上是和齐安像极的慈和与宽慰。
    而齐安看着李忱,道完最后一句:“您,是要放手,让云墟人,自己决定云墟的命运。”
    织锦繁复的绸缎衣袍,衬着李忱最简单而祥和的微笑:“是了。”
    说着,李忱回手,自宽敞精致的鸟笼底下,摸出一只细小环套来。
    鸟雀脚环,银制,略略发黑,显然多年未用。
    李忱探了一指入脚环中,取了一张更为细小的薄薄纸笺,摊开,道:“十二年前,归青俊决意去送死,便支了这只大鸟来寻我。这鸟儿格外通灵,不远千里,真找到了皇宫,寻到了我,也不知是怎么个驯法。脚环里夹着这封信。不长,十字。”
    李忱将信笺送至齐安跟前。究竟是老了,捏着薄纸的指节亦不自禁微颤。
    齐安的双眼也老花了,还得往后靠一靠,才瞧清纸上写的是何十字。
    一眼之间,清雅挥洒,半透疏狂,认出是归青俊的笔迹。
    再看一眼,格外工整,肃如敬拜,差些认不出亦是归青俊所写。
    笔笔入骨,字字恳切。
    叫不止二十年前就已见惯风雨,历经浮沉,皇帝老儿都动摇不了心神的齐安眼前一亮,久久难平。
    ――“请将天下事,还与天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四章
    将天下事,还与天下人。
    见此,李忱才心知肚明,青尊殒命。
    见此,李忱才多年旁观,不动云墟。
    见此,李忱才放归隐尊,派遣唐持。
    沙关之前,唐持神兵天降,真是受李忱之命,救云墟于水火的。
    但是李忱,终是撑不了太多时候了。
    他无法安心将空位无主,危机四伏的云墟城留给下一代帝王,他亦没有时间,等到天下人能解决天下事的一刻。
    而唐持自作主张,假传圣旨覆灭云墟,如何不在李忱意料之内。不过是添把油,加把醋,逼着天下人,也好好看着天下人,是如何解决天下事。
    “如今看来,倒是个不错的结局了。”李忱收回纸笺,折好,放回原处,“我倒是好奇,你为何,并不担忧付云中的安全。他,可是你最照拂,也最担忧的孩子了吧。”
    “是。”齐安笑道,“但云中跟我提过,他并未见过守冢人。那么调皮的孩子,该当早将云墟上下窜了个遍,包括葬剑冢外。冢内,应是不敢擅入的了。”
    “意思是……”
    “所以那班跟我一样的老不死们,该是早就认出云中了,才避而不见,留待他日。”
    李忱沉思不多会儿,不惊不动,仅苍老双眸最底下,掠起浮光般的数点晶亮:“四象天地,残存之躯。”
    齐安面上当即浮现敬佩之色:“陛下心智,齐安敬服。”
    李忱挥挥手:“你继续说。”
    “代代守冢人……他们不是守着葬剑冢里的死物,也不是守着云墟这座城,而是守着云墟城里青尊的后人,守着自己心中还日夜活着的遗憾、惭愧,与报偿之愿。云墟城毁了,跟他们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相反,他们定会在这危急关口,救云中,帮云中的。”
    李忱点头。
    齐安继续道:“何况,守着那些孩子的,不仅是几个老不死的守冢人,还有那么多愿意守护他们的,活着的人,还有那么多无法自保,已然故去,希望能留给后辈更多活路,更多希望的人。如果那些个孩子们依旧无法存活,或流散四方,我想,这是他们的选择,是他们的命运,亦是他们的幸运了。尤其是云中。即便逝去之时,他也定会是满足地笑着的。”
    李忱再次点头,微笑:“你果然,最喜欢云中了。”
    齐安亦笑,眉目间却是感慨的:“他很像他的父亲。我也喜欢他的父亲。但云中比他的父亲更温柔。”
    李忱静听。
    “云中的确是来终结的。”齐安说着,眸如亘古明镜,“但他是来生的,不是来杀的。他是来给予的,不是来剥夺的。不破不立,如此而已。”
    “不破不立,如此而已……”反复低吟此句,李忱忽而大笑,“好!好一个不破不立,如此而已!!”
    笑着,李忱并未看向齐安,而是眺望窗外太液,面上眸中乍现神光,居然比太液粼粼更为光彩夺目,一刹逼人。
    似是亦被点破了一个早该想透的道理,足以叫他放下一肩重担,生死由命,任凭天下,不破不立,如此而已。
    看着李忱如此,齐安笑得更为宽慰了。
    许久,李忱平复情绪,问向齐安道:“那云墟废城,你待如何?”
    齐安一怔:“……陛下是?”
    李忱面上犹带笑:“如多少年前般,你又教会了寡人不少道理,作为报答,寡人赐你一座废墟之地,倒也合情合理。”
    齐安双眸闪动,无语以对,深深一拜。起身,长长一叹,眼角竟湿润了,道:“我还以为,这辈子,再听不见金秋之时,厚厚落叶积于云墟各处,踏在其上,松软的沙沙声了。”
    “金秋云墟,人间仙境。”李忱轻笑,“那座城,是不能再叫云墟城了。”
    齐安点头:“闲暇无事,我倒也想过,什么时候云墟废了,无人要了,我老头儿还没咽气,便四处化缘,找些金主,将它重新休憩,改作寺院。我在里头当住持也好,扫地僧也好,也算是干回老本行,死得其所了。”
    李忱微微动容,叹道:“寡人一个金主便够了。当年差人将寡人御笔亲赐的‘大智寿圣禅寺’匾额抬到百丈禅寺去,你却已假托仙去。如今,寡人再赐一道……”
    “多谢陛下厚恩,却是不必了。”齐安笑得柔和,“陛下宽心,便叫这座城,不再光鲜,不再引人,只作为寻寻常常一个地方,生老病死,沧海桑田,即可了。这,怕也是四十代,不,是整整四十一代青尊的愿望吧。”
    “……你,已有计较?”
    “陛下觉着,‘红山寺’这个名字,可有够寻常?”
    李忱笑了声,点头。
    “陛下本自不愿多造杀孽,如今推作外族进犯,捉拿奸细,不得已为之,勉强能通,只需多做掩盖。战火已及,红石峡不会安生,单造一座庙宇,怕是遮掩不过。要不,陛下各处典狱里可还有些死囚犯人,一道送与贫僧,贫僧召集些能工巧匠,率领他们在红石峡谷摩崖刻石,题诗、记功、纪游、喻景、抒怀皆可。葬剑冢也留不得了,将入口处题字改个‘蛟窟龙窝’之类,倒也是个红石峡上,踏瀑赏景的好去处。”
    李忱不禁摇头苦笑:“你这是够快,已自称贫僧了。还趁火打劫,自寡人手里多救些死囚人命。”
    说着,李忱伸手,扶起齐安:“你想救的还有一路护送你至此的小子们吧。领头的,记得是叫明恩?”
    “明恩受云中之命,时刻守护着我。这孩子可比云中几个观察入微,此前差些跟重霄杠上。他是不知,重霄不过亦是一直观察着我,刺探着我罢了。”
    “重霄啊,就是……”
    “是了。但陛下放心,重霄这孩子心气最高,亦最淡薄,是不会为了云墟,而忤逆陛下的。若他能幸存,更可能的,是往更高更远的地方飞去了吧……”
    两人都老了,老得一弯腰,一说话,一抬手,一起身,都是各自哎嗨喘气。
    相互扶持,相视而笑。
    齐安还是笑着:“还望陛下成全。”
    “你一声成全,寡人可得答应你多少件事,”李忱指了指齐安,“你个老头子啊……”
    皆开怀,心有默契,望向窗外。
    两人都老了,老得身形佝偻,白发疏廖,哪怕哈哈大笑出红润脸色,也舒不开满面丘壑,和其中点点片片的老人斑。
    老得真正慈眉善目,再无需绵里藏针。
    老得终能在故去之前,得了一生的宽慰。
    太液送晚,波光粼粼。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五章
    “所以,你就借家书传信,做了云墟隐尊阿姬曼,和唐王李忱的眼线。”
    被江见清的目光锁住,李长帆眼眸震颤,半张口,好半晌,忽柔和了眉眼,无辜而无奈,苦笑:“……对。”
    道完,又补一句:“究竟是谁的眼线,我也不知了。”
    江见清看着李长帆,看啊看,看啊看,还是只能深深一叹:“看来你并非他们安插的人马,的确只是假作不知,聊些家常。”
    李长帆亦轻叹,皱着眉头道:“说来惭愧,我许久之后,才发现与我通信的已不是我家私塾先生了。还是自长安而来,因故意外路过云墟,前来看望的远房亲戚告知,道是先生两年多前,便已病故。”
    江见清道:“字迹却一模一样。”
    李长帆点头:“但假作先生,与我通信之人只是与我闲聊家常,仅此而已。而那位亲戚却告诉我,自先生去后,我本家早已日渐没落,却不知为何多蒙眷顾,官家照拂,江湖救急,重回生机。”
    “你惹不起,你也不想惹。”
    “是。他人皆道我是富家独子,来此避世逍遥,实则不是。我父亲早逝,遗愿嘱咐我拜入云墟,是深知我个性恬淡,争不过诸多叔伯家系,何况其中不乏为人狠戾者,是叫我早脱是非,明哲保身了。果不其然,先父离世不久,偌大家产多被侵占,几乎分崩离析,勉强维持。只我老母尚在长安,盼着我回去。如今云墟事了,我终也能回去,带着我母亲远离是非了。”李长帆看着远山,长长说着,眉目却是少见地飞扬,看向江见清,道,“问心无愧地回去。家书之中,不过我所能知,所能说之事,再无其他。”
    江见清笑了:“是。还有你身为文尊,多年积攒的财货,足以抛却家产,带着你老母亲前往别处,安享晚年。”
    李长帆也笑了:“对。”
    瞧着江见清一张眉清目秀,粉嘟嘟的圆脸,此时笑得又有些慢,有点呆,依然很可爱,李长帆几乎要以为方才字字千钧,气势慑人,从容不迫的少年是他看花了眼,想说什么,只脱口个“你……”字,却又不说了。
    江见清也不急,眨了眨不知是大智若愚,还是真呆傻可爱的大眼睛,看着李长帆,还略歪了歪头。
    李长帆真的什么都不说了。而是对着江见清,再次微笑,诚恳道:“见清,保重。”
    江见清倒是微讶,继而慨然道:“……心无芥蒂,一片纯然,方能泼墨山水,挥洒天地。无论是作为一个道人,还是一个文人,都挺适合你的,长帆。保重。”
    语声清越,通透如珠。
    李长帆朗声而笑,向江见清深长一揖,转身离去。
    江见清亦郑重回礼,目送李长帆离去。
    不多久,喊杀声起,云墟兵乱,第一道战火,点燃。
    江见清立于原处,静静看着。
    很久,很久。
    不发一言,默然旁观。
    似看着所有一切生死,起伏,轮回。
    身处化外,不过看着。
    看到天元楼塌,云墟覆灭。
    看到无处可看,而身后一道脚步声远远靠近。
    略带疲惫,仍是清丽绝尘的女声随脚步响起:“你,任李长帆走了。”
    不是问句。简单陈述,随口一提。
    “嗯。他不过传传信,也未做何奸恶之事。”江见清说着,仍是面对云墟废城,瞧着袅袅战火,炊烟般萦绕山谷。
    身后站定,是比江见清少年般的个子高了好些的清瘦女子笑了一笑,道:“那是因为你在。若非你一直盯着,防着,守着,将所有异动铲除在萌芽之刻,不论愿不愿意,李长帆一介文人怕也当不了文人。不论甘不甘心,隐尊或者唐王,等来的,怕也不是如今这个结局。”
    听到此,少年身形一僵,许久,一叹:“也是了。光凭一个李长帆,如何斗得过隐尊,甩得脱唐王。更有其余诸多势力,虎视眈眈。文尊这顶高冠,于云墟,还是能做很多事的。”
    “云中也好,飞声也罢,再加个重霄,或还有我,与礼尊师兄,最忽略了的人是李长帆,最看轻了的人,是你。仅凭一人之力,武功莫测,洞若观火,釜底抽薪,大智若愚,暗护云墟。尤其沙原腹地,追云成魔,千钧一发,枉我多少年闭关清修,功亏一篑,幸而有你力挽狂澜,镇伏古剑,救下苍生。”
    沙原腹地,凌峰夺剑,吐蕃发难,追云成魔。
    汇聚凌霄与重霄之力的“长风送云”,敌不过追云。而付云中以双手死死钳住追云剑,手臂狰狞得青筋虬曲盘结,血脉激跳欲裂,不自禁地颤,亦已到了极限。
    凌霄忽自人群中寻找江见清,用只能以乞求来形容的眼神,远远盯着这个看来不过十余岁,顶多加了个丹尊名号的少年,丝毫不放。
    以口型唤出了两个字:“剑”、“尊”。
    彼时江见清的眸光霎时一跳。
    凌霄无声的目光里便更多了数分即便被拒绝,亦是无可奈何的企盼、焦灼与荒凉。
    莫名被凌霄喊错了头衔,亦或自报了家门的江见清,忽而安静了下来。
    垂头,叹了一口气。
    乍然耀眼的光芒,不知何处生,不知何处灭,电光雷鸣,包裹四野。
    不似砸下了整块天地,而是自天地间再造天地。
    等众人回神,光芒已逝,天地已复。
    镇伏古剑,救下苍生。
    “不,我没那么大能耐。你也没有看轻我。”说着,江见清终于回头,苦笑着看向身后女子,“我倒是奇了,你究竟是何时开始,暗中注意了我的。”
    身后女子,黛衣,白靴,高冠。
    沾染血色,略显零落,疲惫之间,眉是淡的,唇是淡的,淡淡噙着的笑意,清水里,笑着,便是一直在笑着的。
    江见清微怔,眨了下眼。
    面前,不再有云墟剑尊。却多了个身为凌霄的凌霄。
    凌霄开口:“撷英会后,云中重伤,我于你房中照顾了他一会儿。见他睡了,便随意自你书架上取了一黄绢厚本。《云墟记事》,第三十五卷。”
    当日,安顿好了江见清,凌霄立于房中,自江见清乱七八糟堆于书架上的书中无意取了一本。
    黄绢厚本,保存极好。略有磨损,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誊抄替换。
    身为剑尊,凌霄一眼便认出,这是本什么书,本该藏于何处。
    无声摇头,也未声张,只是顺着偷书人阅书的痕迹,随手一翻。
    一百余年前,第三十五代青尊及其诸尊事迹,全部记载其上。
    正是画像页。
    与事迹页同样,青尊画像之后空白一页,才是礼尊、剑尊、武尊等人。
    一眼,凌霄绝世清丽,也绝世清冷的凤目,竟也讶然一睁。
    如今的凌霄后退一步,向着少年弯腰,躬身,眉目恭谨,深深一拜:“第四十代剑尊凌霄,拜见第三十五代剑尊镜清,俗名,江见清。”
    江见清看着凌霄。
    面上的苦笑终于渐次舒展,不再遮掩。
    直似个凌霄年纪,甚或礼尊年纪的江见清,看着个江见清年纪的凌霄。
    无语,无动,无挂,无念。
    忽而扬眉,江见清哈哈大笑:“要不是瞧见绢本上头第三十五代青尊被画得丑了,礼尊胡子画半截儿了,艺尊和真人一样美,我也不会一时兴起,偷了书来念念故人,顺带瞧瞧后人于我功过何论!”笑完,又摇头感叹一声,“果然,样貌虽是年轻不少,我还是不该挂着个真名回来呀……”
    凌霄轻笑,直身:“您这修为,可是已越过地仙了?”
    江见清笑而不答。
    凌霄亦不追问,继续道:“当年交回剑尊印信,云游江湖,而今,还是为镇护云墟,重回故地了。”
    江见清看向远山,却道:“不是的。”
    凌霄静听。
    “我不是为云墟来的。我是为天下来的。不是一样的么。许多你瞧不见的力量,都为天下而来。许多我也瞧不见的力量,怕也随时随地,为这天下而来,没准儿,此刻,正看着你我呢。”
    听见此句,本自沉思的凌霄一愣。
    “这天地,太大了。人能做的,太少。人做不到的,做得太错的,天地,也总有天地的办法。”江见清笑着,回眸看了眼凌霄,又是少年般古灵精怪,眸底,却是千万年四季更替,斗转星移,“这一次,人做得挺好,我也无需做太多,不是么。”
    凌霄微笑了,海棠绽放,如许美丽:“嗯。”
    两人一道回头,看向远处。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五十六章(大结局)
    毛乌素沙漠。腹地。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砂岩环绕,鬼神筑就,方圆之地。
    一人为六道或斜或直,或坐或卧的人影正对包围,相距十丈,却是与六人姿势截然不同,盘腿而坐,安然圆寂。
    黛衣,黑靴,高冠。
    与礼尊十分相似,甚而更为精致隆重的满身金线,边绣玉饰。
    还有那极为显眼,披垂而下,银白若雪的发。
    只少了身前一把深没入土,陪伴旧主十二年的素简玉柄长剑。
    风沙渐起。
    自男子身后,席卷至身前。
    第四十代青尊,归青俊。
    十二年风吹日晒,雨水摧折,竟不曾如付云中所担忧的,将归青俊的身躯侵蚀得面目可惧。
    毫不。
    如剑冢之中,依靠归云剑气保持生貌的归青尘一般,刻意将归云剑气留存体内,以定六合之阵的归青俊,安详微笑,盈润如生。
    今日之后,再无云墟,怕也再无人认得他,以惊诧、景仰、敬慕、遥望的目光包围着他了。
    他亦不再是青尊,而只是个名为付俊,早已故去的普通男子了。
    男子闭着眼,神容温柔,嘴角轻勾,蔑视尘寰的微笑,却恰似心有灵犀,一偿夙愿,在这日夜相交,长风四起之时,更温润飞扬。
    似应和这笑容,风儿,亦更大了。
    呼啸之间,吹起男子如雪长发,拨动男子袖口衣袂,不小心,将一物自男子衣襟之中,拂了下来。
    跌落沙地,留一道轻轻印痕。
    青缎作面,金绸滚边,细绣桃花。
    自不是护身符袋。
    而是一只小巧,精致,年深日久的香囊。出自一名比他更早逝去多年,烟作眉,雨作骨的江南女子之手。
    香囊跌落,袋口微松,却露出保藏其中,一小朵早已风干,却依旧完好的白梨花。
    浅染黄沙,沐浴风中,径自盛开。
    醉梦一场,终,做不到两自相忘。
    却也是终,他与她们,他与他们,他与不论云墟内外的人们,前尘过往,交付风中。
    风若有感,仿似和着不知何处,遥遥传来,人耳不闻,焚音入骨的歌声,舞动盘旋。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且交付轮回间,我生君未老,又春光
    ――再问君,讨落花
    ――――
    晚霞如荼,壮阔四合。
    付云中在前,飞声在后,迎着最后的一片晚霞,顺着山崖,缓缓往下走。
    因着伤势,付云中一步一步,走得甚慢。
    后头飞声不扶,也不催促,静静跟着。
    走得累了,付云中停了步,小心地深吸气,歇会儿。
    脑后传来飞声一声轻唤:“付云中。”
    付云中下意识回头,耳边唤声余音随飞声面孔,近在眼前。
    蜻蜓点水,一吻即分。
    付云中愣神。
    飞声直了身,淡笑着,眸光温柔,静静轻闪。
    眼底没有生杀,没有予夺。
    甚至也没有执着,没有放下。
    静悄悄执了付云中手腕,双掌相贴。
    眼前是付云中虚弱的面容。糊了好些额发的邋遢汗渍。鼻翼间随着微弱呼吸流动的风尘。
    刹那又似回了沙漠中央,镇服追云,却差些失去付云中之时。
    触及付云中尚且无力,至少自冰冷中逐渐温暖的掌心,握紧。
    没有惊涛骇浪,没有软玉香红,没有言语相激,没有暧昧挑逗。
    果真没有任何,能敌得过此刻紧握手心的实感。
    虽然,没人比飞声更清楚,即便来自巨鸟的心脏救回了付云中一命,付云中早已残败的躯壳,又能再撑过多少年月。
    可至少蜡炬尚未成灰。至少执在手中。至少还有微弱光亮,带着无尽希望,温暖胸膛。
    真如苏夕言所说,还有一个被付云中捡来的飞声,可以一直陪在付云中的身旁。
    直到陪不了了为止。
    不论那时,是何时。
    飞声红了眼眶,却微笑了:“你的答案呢。”
    付云中眨眨眼。
    这一次,换你跟我走。咱们去江南,开一溜儿的东西南北风。
    想起来了,付云中便笑了。
    他们原是亲惯了的。不论少时的亲昵,或其后的“做做样子”。
    若碰触是伪装,亲吻是表象,剩下的,还有什么。
    便以吾之心,唤汝之名。
    飞声,是执意要向付云中逼出一句真话,乞讨一个誓言了。
    不答,付云中勾过飞声后颈,吻上。
    飞声怔忡间,唇齿分离。
    付云中无声微笑,直直看进飞声眼底,眸光闪动。
    闪着的分明是跳跃的火焰,却柔和清寂,像极云墟城巅,亘古闪耀的星。
    不再飞了半城风雪,也不再春了一夜江南。
    至诚至性,至原至本。
    一身尊贵极致的墨袍,一顶盘云绣锦的高冠,即便狼狈至极,眼眸洒淡,神容温柔,嘴角轻扬。
    不再蔑视尘寰,真真切切,就在飞声眼前的微笑。
    清润温暖,安宁美好。
    似自身躯每一处盈盈发出恬淡的光,千载不息,即使终结。
    付云中微笑,开口。
    必争的寸土,终成农田良稼,壮牛肥羊,流水人家。
    两人身后,恢弘夕阳,尽染天际。
    从今往后,长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