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西非初相识
时卿又做梦了。
她梦到自己回到了过去。
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她脑子里从头到尾又过了一遍,有关斯迪夫留给自己的印象,也就一点一点清晰起来了。
那个五官已渐变模糊的男人,在记忆里极鲜明地活过来了。
*
六年前,时卿第一次见到斯迪夫时,她的身份是安娜,在无国界医院当医生。
那一年,时卿出国,去了西非,本来是想当无国界医生的,但是,院长不放心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不许,只让她到某个公立医院报到,做一个临床医生,不为别的,就为了多积累点工作经验。
院长是好意,他知道她恋爱失败,想换个环境,整理心情,所以才遂了她的心愿,公费支持她出来走一走。但,做无国界医生,免谈。
院长说:“你是个好苗子,需要好好培养,所以,不能意气用事。治病救人,哪里不行?非得跑到那种地方。是,那种地方是需要医生,但是,你的天份可以用在更重要的工作上面,可以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以及医学价值……”
院长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做无国界医生,生死是自负的。
那种地方,没有社会秩序,也没有任何一个组织会为医生的安全负责,太过危险。
时卿很听院长的话,就顺从了他的安排。
可是,她只在公立医院做了一周时间,觉得那工作甚是无趣。
正好,在这期间,她认得了一个无国界医生:安娜——安娜也是A国人。
她跑来公立医院见朋友,见完朋友,就打算去无国界医院帮忙。
安娜告诉她:“战区的平民太需要人道主义帮助,太需要医疗救助……那里实在是太缺人太缺人了。可是这世上的人啊,都喜欢过安逸的生活,又有几个愿意跑到那里活罪受……”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安娜伤了脚。
时卿给她看了看,确定她的伤,没三四个月,是好不了的,正好,她男朋友也不赞同她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而当时,韩焰正在疯狂地找时卿。
时卿不想被他找到,只想安下心来好好考虑考虑人生,重新规划一下未来,所以,她决定藏起自己,以安娜的身份去当无国界医生。
做无国界医生,也是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文件的,得到这样一个身份,才能自由出入战区。
时卿没办法做这申请,因为院长已经和某些部门的人打过招呼,不许她以身犯险。
为了实现自己这个愿望,她向安娜借了身份,也借了脸孔——她手上有一部机器,可以制造出头套,而这头套上的五官,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就这样,在安娜的同意下,时卿奔赴了战区。
在无国界医院,时卿亲眼见证了战争的残忍和可怕。
她无比同情身陷在战区、苦苦挣扎的西非平民。
而无国界医院在帮助这些平民的同时,常常要面对医疗资源紧缺这样一种窘状。
在这里,所有人的日子都过得很辛苦,但是,所有人都很努力地想要活下去。
来了无国界医院第三天,她遇上了君织夏——这位小姐姐是被她的保镖给背来这里的,那时,她受了伤,脚崴了,而时卿成了她的医生。
在交谈过程中,知道彼此都来自同一个国家,二人便成了朋友。
君织夏是一个非常善于交际的人,她叽叽喳喳,很能说话。
时卿在和君织夏认得几天后,这位有钱的女继承人,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就让人送了一大批医疗物资进来,解了医院燃眉之急。
君织夏虽然是个任性、骄纵的大小姐,但她做起慈善来,真的是担起得那句话:有钱就是任性。
*
来到无国界第七天,迪斯夫来了。
他在战区救了几个西非孩子回来,自己也受伤了。
西非的6月到8月,属于冬季,气温凉爽,在10几度左右,迪斯夫穿着一身牛仔,长头发,长胡子,脸上带疤,粗壮的手臂上,血淋淋的,伤口很深。
他走进医疗帐蓬时,时卿对此人的第一眼印象是,这个人不是善茬。
脸上的疤,是扭曲的,很狰狞,再加上裸露的四肢都有伤,其他医生都不敢接待他。
她观察了一下,见没有人搭理他,就走上去询问了起来:“你身上这伤是怎么来的?”
用的是西非语。
斯迪夫瞟了一眼她,才懒懒接话,用的却是母语,问:“A国人?”
“看来我们是老乡。”时卿也用了母语。
“难得在这种医院遇上一个东方面孔的医生。但你看着不像医生。小姑娘,你确定你会处理伤口吗?”他在怀疑她的医学水平。
时卿笑了笑,并不见怪:“会不会你试试就知道了。这伤,应该是被野狗咬的吧!”
上面有狗毛。
西非的野狗,凶残的很。
“看来有两下子。”
“那得打疫苗。伤口很严重,还需要挂几天点滴。”
她给他清理了伤口,发现伤口深的地方都能看到骨头了。
消毒时他没哼一声。
缝合时,因为麻醉剂没了,她本想等出去采购医疗物资的人回来后再缝的,但他说:“没事,缝吧,没两针的,我要是哼一声就是孙子……”
她缝了。
他面不改色。
第一次见面,时卿对斯迪夫的认知是:
这是个硬骨头的男人。
就这样,他也成了她的病人。
但他根本不是一个听话的病人。
养伤时,他成了无国界医院的志愿者,见他们忙不过来,什么样的忙,他都会帮。
搬物资,分配食物,哄病孩,打扫卫生……只要需要他帮忙,他什么都愿意干,而且,他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当志愿者的。
比如,谢长风就不大爱管闲事。
时卿觉得斯迪夫看着古里古怪的,却是一个很会温暖他人的人。
又因为,他是医院中难得一见的黄种人,所以,她看到他时会倍感亲切——而且,他们可以用母语聊天,这在异国他乡,会有一种遇见亲人的感觉。
所以,他在医院养伤的日子里,他们相处的很融洽。
这期间,她叫他:“老迪”,他叫她:“小医生”。
有过一次,她连续为两个病人做手术,忙到没功夫吃饭。
等下了手术台,她是又饿又累,坐在露天一张椅子上一动都不想动。
当时,已是午夜时分,她很想弄点东西来填填肚子,可那种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感,令她全力乏力。
适时,斯迪夫捧着一碗刚出锅的面过来,笑着问:“嗨,小医生,要不要来一碗地道的家乡面食?”
来了西非后,时卿一直在吃本土食物,说真的,她吃东西并不挑剔,可西非的食物,她是真的吃不惯。
但是,在战地医院,食物是一种奢侈品,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想吃国内的各种美食,那简直是做梦。
便是在这样一个午夜时分,在她饿得难受的时候,忽来了一碗国内的面食,这与她真是一种天大的惊喜。
“想不到你会做美食?”
她毫不客气,直接就接了过来。
“而且,你哪来这么多食材?还用了这么一只讲究的汤碗?”
碗很大。
汤很靓。
食材很丰富。
而且,颜色搭配得特别好看。
重点,还给配了红汤辣子。
那香辣的味道,当真是久违了,害她差点就流口水。
“今天下午去买的。我好像有听到你和君织夏说要吃面,我正好去了市区,找了好几家超市,才买齐食材,又买了几只漂亮的汤碗……晚上的时候,君织夏让谢长风做了几碗面来吃,你那会儿在动手术,就没给你留,刚刚我看你出了手术室,一直捂着胃,觉得你应该是想吃东西了……”
斯迪夫这个人吧,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实际上呢,真的是一个超细心的男人。
“面看上去不错,这碗也不错。”
“嗯,吃面就得有仪式感。碗必须大,汤必须靓,面必须Q。这样才有一种吃私房精品面的氛围。”
呵呵,这人,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却在吃食上出奇的讲究。
有时,她会觉得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因为,一个连温饱都有问题的人,是不在乎什么仪式感的——
他呢,骨子里有一种讲究,做事很有原则。
只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或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人,并且,心怀正能量的人,才愿意无条件去帮助别人。
但她没有细问他的过去。
这里是临时搭建的医院,在这里,所有人都是过客。
他们的关系很纯萃,就是:病人和医生的关系,或是病友之间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不用延伸到私人的过往上面。
正所谓萍水相逢,不问出处。
“哎,快吃,给个评价。”
他笑着催促了一声。
她吃了一口,神奇地发现,这碗面好吃得不得了,美眸跟着就亮堂了起来:
“超好吃啊!这汤是用鸡和大骨熬制的,里头还放了一些干贝,但又经过了一些特别的处理,所以没有腥味。这些蔬菜是下面时放着,鲜嫩鲜嫩的,非常好吃……”
她抬起头,笑眯眯说:“斯迪夫,你在国内是不是当过厨子啊?”
“我可不会随便给人做好吃的。”斯迪夫笑了笑,甚是懒散地望着星星:“这辈子,我好像没给别人做过吃食。你很荣幸,有幸成为品尝我美食的第一人。”
“那你为什么给我做?”
“因为你是医生。医生要是病了,还怎么照顾别人。”
这个理由,暖到她了。
她笑了笑,很捧场地就把一大碗面吃了一个干干净净,连一点渣渣都没剩。
她没告诉过斯迪夫,这么些年来,他是第一个做面给她吃的男人——韩焰不会厨艺,也不喜煮东西,更不爱辣子。他讨厌辣味。
以前,她倒是常做食物给韩焰吃。
他们在一起时,要么就是她下厨,要么就是他点私房菜。
而今天这碗面,麻辣辣的滋味道,是她这些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面。
非常非常吊她胃口,是她喜欢的味道。
“好吃,以后,还能尝到你的手艺吗?”她有点期待。
“嗯,这得看我心情。”
他笑笑,把空碗接过去,“不过,你的光盘行为,对我倒是一种莫大的鼓励。以后若有机会,一定再做给你吃。至于今天这一顿,就算是我对小医生你这段日子以来照顾我的谢礼……我的伤好得差不了,得走了……”
医院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会不断地接收新病人,又会不断地和病人们告别。
有些是死别。
有些是各奔东西。
她想着以后不能再在医院见着他了,有点遗憾,但还是很职业地叮咛了一句:“嗯,记得以后别再受伤哦……”
“那就难了。我是一天不打架,身上就痒痒,说不定过几天我又会跑来找你了……”他开了一句玩笑,挥挥手:
“你太累了,快去睡觉吧!”
她想,她对他的印象就是那会儿开始变得深刻起来的。
一个会做一手美食的奇怪流浪汉。
时卿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因为年轻,所以,会被美好的皮相所迷惑——之前,她喜欢韩焰,他长得好看就是其中一个挺重要的原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姐儿爱俏,这是亘古不变的。
但是,遇上斯迪夫之后,她忽觉得,一个人皮相上的好坏,真的不该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心灵美好,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第二天,她发现斯迪夫果然走了,没和任何其他人告别。
君织夏他们也不知道。
她曾跑来问:“那个刀疤脸呢?哪哪都找不着。今天来了那么多货,他生着那么大一身力气,也不知道来帮帮忙……”
时卿说:“走了。”
时卿知道,来医院的人,都是来看病的。而来这无国界医院的,全是战争当中的无辜平民。他们一批一批地来,一批一批地离开。离开后,他们会往更安全的地方迁徙,不会在原地逗留。
所以,他们再遇上的概率不会太大了。
那时,她以为,斯迪夫会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她医生生涯中最普通的病人,此一别,便再不会相见。
结果,她发现,她与他的缘份却是异常的深厚。
没过几天,他们又见面了……
------题外话------
本章四千字。明天见。求票票,求红豆……
她梦到自己回到了过去。
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她脑子里从头到尾又过了一遍,有关斯迪夫留给自己的印象,也就一点一点清晰起来了。
那个五官已渐变模糊的男人,在记忆里极鲜明地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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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时卿第一次见到斯迪夫时,她的身份是安娜,在无国界医院当医生。
那一年,时卿出国,去了西非,本来是想当无国界医生的,但是,院长不放心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不许,只让她到某个公立医院报到,做一个临床医生,不为别的,就为了多积累点工作经验。
院长是好意,他知道她恋爱失败,想换个环境,整理心情,所以才遂了她的心愿,公费支持她出来走一走。但,做无国界医生,免谈。
院长说:“你是个好苗子,需要好好培养,所以,不能意气用事。治病救人,哪里不行?非得跑到那种地方。是,那种地方是需要医生,但是,你的天份可以用在更重要的工作上面,可以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以及医学价值……”
院长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做无国界医生,生死是自负的。
那种地方,没有社会秩序,也没有任何一个组织会为医生的安全负责,太过危险。
时卿很听院长的话,就顺从了他的安排。
可是,她只在公立医院做了一周时间,觉得那工作甚是无趣。
正好,在这期间,她认得了一个无国界医生:安娜——安娜也是A国人。
她跑来公立医院见朋友,见完朋友,就打算去无国界医院帮忙。
安娜告诉她:“战区的平民太需要人道主义帮助,太需要医疗救助……那里实在是太缺人太缺人了。可是这世上的人啊,都喜欢过安逸的生活,又有几个愿意跑到那里活罪受……”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安娜伤了脚。
时卿给她看了看,确定她的伤,没三四个月,是好不了的,正好,她男朋友也不赞同她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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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无国界医生,也是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文件的,得到这样一个身份,才能自由出入战区。
时卿没办法做这申请,因为院长已经和某些部门的人打过招呼,不许她以身犯险。
为了实现自己这个愿望,她向安娜借了身份,也借了脸孔——她手上有一部机器,可以制造出头套,而这头套上的五官,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就这样,在安娜的同意下,时卿奔赴了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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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国界医院在帮助这些平民的同时,常常要面对医疗资源紧缺这样一种窘状。
在这里,所有人的日子都过得很辛苦,但是,所有人都很努力地想要活下去。
来了无国界医院第三天,她遇上了君织夏——这位小姐姐是被她的保镖给背来这里的,那时,她受了伤,脚崴了,而时卿成了她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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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卿在和君织夏认得几天后,这位有钱的女继承人,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就让人送了一大批医疗物资进来,解了医院燃眉之急。
君织夏虽然是个任性、骄纵的大小姐,但她做起慈善来,真的是担起得那句话:有钱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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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战区救了几个西非孩子回来,自己也受伤了。
西非的6月到8月,属于冬季,气温凉爽,在10几度左右,迪斯夫穿着一身牛仔,长头发,长胡子,脸上带疤,粗壮的手臂上,血淋淋的,伤口很深。
他走进医疗帐蓬时,时卿对此人的第一眼印象是,这个人不是善茬。
脸上的疤,是扭曲的,很狰狞,再加上裸露的四肢都有伤,其他医生都不敢接待他。
她观察了一下,见没有人搭理他,就走上去询问了起来:“你身上这伤是怎么来的?”
用的是西非语。
斯迪夫瞟了一眼她,才懒懒接话,用的却是母语,问:“A国人?”
“看来我们是老乡。”时卿也用了母语。
“难得在这种医院遇上一个东方面孔的医生。但你看着不像医生。小姑娘,你确定你会处理伤口吗?”他在怀疑她的医学水平。
时卿笑了笑,并不见怪:“会不会你试试就知道了。这伤,应该是被野狗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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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的野狗,凶残的很。
“看来有两下子。”
“那得打疫苗。伤口很严重,还需要挂几天点滴。”
她给他清理了伤口,发现伤口深的地方都能看到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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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合时,因为麻醉剂没了,她本想等出去采购医疗物资的人回来后再缝的,但他说:“没事,缝吧,没两针的,我要是哼一声就是孙子……”
她缝了。
他面不改色。
第一次见面,时卿对斯迪夫的认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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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也成了她的病人。
但他根本不是一个听话的病人。
养伤时,他成了无国界医院的志愿者,见他们忙不过来,什么样的忙,他都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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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当志愿者的。
比如,谢长风就不大爱管闲事。
时卿觉得斯迪夫看着古里古怪的,却是一个很会温暖他人的人。
又因为,他是医院中难得一见的黄种人,所以,她看到他时会倍感亲切——而且,他们可以用母语聊天,这在异国他乡,会有一种遇见亲人的感觉。
所以,他在医院养伤的日子里,他们相处的很融洽。
这期间,她叫他:“老迪”,他叫她:“小医生”。
有过一次,她连续为两个病人做手术,忙到没功夫吃饭。
等下了手术台,她是又饿又累,坐在露天一张椅子上一动都不想动。
当时,已是午夜时分,她很想弄点东西来填填肚子,可那种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感,令她全力乏力。
适时,斯迪夫捧着一碗刚出锅的面过来,笑着问:“嗨,小医生,要不要来一碗地道的家乡面食?”
来了西非后,时卿一直在吃本土食物,说真的,她吃东西并不挑剔,可西非的食物,她是真的吃不惯。
但是,在战地医院,食物是一种奢侈品,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想吃国内的各种美食,那简直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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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会做美食?”
她毫不客气,直接就接了过来。
“而且,你哪来这么多食材?还用了这么一只讲究的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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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颜色搭配得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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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香辣的味道,当真是久违了,害她差点就流口水。
“今天下午去买的。我好像有听到你和君织夏说要吃面,我正好去了市区,找了好几家超市,才买齐食材,又买了几只漂亮的汤碗……晚上的时候,君织夏让谢长风做了几碗面来吃,你那会儿在动手术,就没给你留,刚刚我看你出了手术室,一直捂着胃,觉得你应该是想吃东西了……”
斯迪夫这个人吧,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实际上呢,真的是一个超细心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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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人,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却在吃食上出奇的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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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没有细问他的过去。
这里是临时搭建的医院,在这里,所有人都是过客。
他们的关系很纯萃,就是:病人和医生的关系,或是病友之间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不用延伸到私人的过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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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吃啊!这汤是用鸡和大骨熬制的,里头还放了一些干贝,但又经过了一些特别的处理,所以没有腥味。这些蔬菜是下面时放着,鲜嫩鲜嫩的,非常好吃……”
她抬起头,笑眯眯说:“斯迪夫,你在国内是不是当过厨子啊?”
“我可不会随便给人做好吃的。”斯迪夫笑了笑,甚是懒散地望着星星:“这辈子,我好像没给别人做过吃食。你很荣幸,有幸成为品尝我美食的第一人。”
“那你为什么给我做?”
“因为你是医生。医生要是病了,还怎么照顾别人。”
这个理由,暖到她了。
她笑了笑,很捧场地就把一大碗面吃了一个干干净净,连一点渣渣都没剩。
她没告诉过斯迪夫,这么些年来,他是第一个做面给她吃的男人——韩焰不会厨艺,也不喜煮东西,更不爱辣子。他讨厌辣味。
以前,她倒是常做食物给韩焰吃。
他们在一起时,要么就是她下厨,要么就是他点私房菜。
而今天这碗面,麻辣辣的滋味道,是她这些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面。
非常非常吊她胃口,是她喜欢的味道。
“好吃,以后,还能尝到你的手艺吗?”她有点期待。
“嗯,这得看我心情。”
他笑笑,把空碗接过去,“不过,你的光盘行为,对我倒是一种莫大的鼓励。以后若有机会,一定再做给你吃。至于今天这一顿,就算是我对小医生你这段日子以来照顾我的谢礼……我的伤好得差不了,得走了……”
医院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会不断地接收新病人,又会不断地和病人们告别。
有些是死别。
有些是各奔东西。
她想着以后不能再在医院见着他了,有点遗憾,但还是很职业地叮咛了一句:“嗯,记得以后别再受伤哦……”
“那就难了。我是一天不打架,身上就痒痒,说不定过几天我又会跑来找你了……”他开了一句玩笑,挥挥手:
“你太累了,快去睡觉吧!”
她想,她对他的印象就是那会儿开始变得深刻起来的。
一个会做一手美食的奇怪流浪汉。
时卿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因为年轻,所以,会被美好的皮相所迷惑——之前,她喜欢韩焰,他长得好看就是其中一个挺重要的原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姐儿爱俏,这是亘古不变的。
但是,遇上斯迪夫之后,她忽觉得,一个人皮相上的好坏,真的不该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心灵美好,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第二天,她发现斯迪夫果然走了,没和任何其他人告别。
君织夏他们也不知道。
她曾跑来问:“那个刀疤脸呢?哪哪都找不着。今天来了那么多货,他生着那么大一身力气,也不知道来帮帮忙……”
时卿说:“走了。”
时卿知道,来医院的人,都是来看病的。而来这无国界医院的,全是战争当中的无辜平民。他们一批一批地来,一批一批地离开。离开后,他们会往更安全的地方迁徙,不会在原地逗留。
所以,他们再遇上的概率不会太大了。
那时,她以为,斯迪夫会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她医生生涯中最普通的病人,此一别,便再不会相见。
结果,她发现,她与他的缘份却是异常的深厚。
没过几天,他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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