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扎古力的身世
草原深夜,冷的出奇,不时在远处传来几声狼吠,那声音听起来,不免多了些凄凉。那应该是头独狼,它应该也是孤独的吧。
此时的扎古力,听着丽莎讲着关于自己的事情,浑浊的眼睛之中,有如冰封的潭水一般的平静。他本该是急切的想知道,该是激动的。但是,经历了今天卡萨玛老人的事情,他现在反倒平静无比。
卡萨玛和丽莎两人相依为命,就在这个小小的部落之中生活。
那年,羌国和泾国大战,羌国首领塔挞下令“非吾族类,皆可诛之”。
那年,卡萨玛老人带着丽莎,就在那战场之外的地方,他们是想趁着拼杀结束,等到了天黑的时候,去找些东西带回家去。
那是一场屠杀,泾国的部队最后无一幸免,羌国大胜,晚上他们就安营扎寨庆祝去了。
天已经黑了,挂满了一颗颗的星星。父女两人偷偷跑了去,就在那些士兵的身上找着可以用的东西,运气好了,还可以找到些银钱。
丽莎正在翻着一个泾国士兵,脚踝却被什么抓了一下。饶是她胆子再大,也被吓坏了。叫喊了一声,引来了卡萨玛的注意,急忙跑过去捂着她的嘴巴,要是被人发现了,肯定就完了。
丽莎指了指那刚才有东西抓自己脚踝的地方,两人仗着胆子慢慢的靠了过去。
“唔....啊...”那里赫然是一个人,此刻那人却没有死,而是在轻声的念着什么。
卡萨玛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举起手里的弯刀就要砍下去。这人一看就是泾国的人,身上的衣服不难分辨。
“阿爸,不要。”丽莎拉住了卡萨玛举起的手。
“这是泾国人,我的小丽莎。”卡萨玛作势又要去砍。
“阿爸,他还活着呢,长生天可见,你怎么可以杀了他呢。”
“可是,现在不杀,他也是会死了的。”
“我们救他吧,阿爸。”
“可,可他是泾国人,若是被发现,咱们也会被杀了的。”卡萨玛不敢听丽莎的话。
“阿爸,你就听我的吧,咱们都不说,就没人知道了。”
最后,卡萨玛只好妥协了,给那人换了身羌国人的衣服,带回了家,这就是后来的扎古力。
只是他醒了以后,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从前的事情,无奈,就把他留下了,加上丽莎确实喜欢这个‘扎古力’哥哥。
这一晃,便是几年过去了,他们早已把彼此当做了自己的家人了。
只是卡萨玛那时便发现,这人和别的泾国人不同,那日发现他时,身上的衣服明显与旁人不同的。
“扎古力哥哥,你看这个。”丽莎说完,从自己脖子里取出一个东西。扎古力一看,正是丽莎每日脖子里带的一个吊牌。
“扎古力哥哥,其实,这个东西,就是当时你带着的。丽莎喜欢,就自己留下了。”
扎古力伸手接过,借着月光,勉强可以看到那吊牌的样子,从前他是没有多加留意的。
那是一块黑铁制成的牌子,上端是虎头造型,下端方方正正,两侧是规则的花纹,这牌子不大,却分量十足。
正面是泾国的问题,扎古力认出是“黑骑”两个字。再去看背面却简单了许多,通体光滑,没有什么修饰,只有个大大的字:“让”。
这牌子刚被丽莎取了出来,此刻尚且留有她的体温,握在手里暖暖的。
“扎古力哥哥,这是你的东西,丽莎还给你。”丽莎说完就要把脖子的绳子取下。
“不,这东西扎古力哥哥不要,还是丽莎戴着吧。”说罢,把那吊牌又放了回去。
只是这暧昧的动作,惹得丽莎小脸一红,扎古力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连忙假装咳嗽了一下。
“扎古力哥哥,今晚,你就抱着丽莎睡觉好不好。丽莎怕冷。”小丫头不等扎古力回答,直接和先前一样,倒在了扎古力的怀中。
只是此刻的两人,全不知道明日在哪里。家被毁了,卡萨玛被杀了,他们现在就和那远处的孤狼一样吧。
扎古力一夜未睡,心里有着太多的思绪,有关自己的,关于丽莎的,关于胡尺蛮的,更有关于自己和丽莎接下来该要去往何处的。
“复仇!”这是扎古力内心里最深处传出的声音。
那该死的胡尺蛮,杀了他们的家人邻居,毁了他们的家园,抢走了他们牛羊和粮食,复仇,是现在扎古力唯一能想到的事情,至于自己的身世,恐怕暂时没有机会知道了。
第二日一早,带着丽莎骑马去寻找胡尺蛮的营地去了。
草原上的人时常换地方扎营,所以想要寻找也是需要些时间的。不过幸好,胡尺蛮为人蛮横无比,常四处掠夺牧民的部落,一路走来,又看到了三四处被烧杀之后的地方,冬天来了,在草原上有限的生活条件里,弱肉强食早就是自祖辈传下来的规则。想要活下去,就要用自己的热血来争取。
所幸,这倒是给了扎古力他们便捷,可以沿着这些被掠夺过的地方,一步步的找到胡尺蛮的营地所在。
两人骑马,听到远处有着阵阵的呼啸之声。这是草原人的规矩,总要喊上几声才能彰显出那男人的气魄。
“看来,就是这里了。”扎古力心里说了一句,再看看丽莎,安排她原地等着自己,然后一个人偷偷的潜了过去,想要确认一下,那是不是胡尺蛮的营地。
靠近之后发现,那里有着十几个毡房,三五成群的人聚集在火堆旁,还有些拿着武器四周走动,想来是在巡逻吧。
放眼望去,人不在少数,却没有看到胡尺蛮的身影,但是扎古力可以肯定,这就是他们的所在,因为胡尺蛮部有些鲜明的标志,那就是,他们的马身上会涂有白色颜料。
“必须要好好计划一下才可以。”扎古力又在四周看了一会,这才离开去找丽莎。
两人商量之后,才确定了一个冒险的计划。
他们连夜回了趟之前生活的部落,尽管那里早已被烧杀一空,但是还是有些东西可以被利用的。他们各自换了身衣服,不是从前骑马时候的打扮,而是一副普通牧民的模样,这才带了些仅有可以找到的粮食出发了,再度去往了胡尺蛮的营地。
这天,胡尺蛮的营地前面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看样子,老实巴交的,只喊着要见胡尺蛮首领。
那巡逻的人推脱不过,只好去禀报了胡尺蛮。
“谁要找我呀。”一个满脸胡茬的男人走出了那个最大的毡房。
“胡尺蛮首领,胡尺蛮首领。”那两个人赶紧跑了过去,趴在地上行礼。
“你们是什么人,找我什么事情呀。”胡尺蛮说着还打了个酒嗝,想来刚才没少饮酒。
“胡尺蛮首领,救救我们这两位可怜人吧,长生天可见,你一定会大发善心的。”那男的边说,还叩了几个头。
“哦?那你说说,为什么事来找我呀。”胡尺蛮坐在了一旁的台阶上。
那男人说,自己的家人和部落里的人,都被别的部落杀光了,两兄妹出去打猎,才躲过一劫。但是,现在两个人家没了,食物也没有了,就没有了去处。听说胡尺蛮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更是最善良的人,就像是草原上长生天的化身一样。
这一通夸赞,把胡尺蛮说的心花怒放,自己本就是臭名远扬的人,不想今天会有人这样讲自己,加上刚才喝了许多的酒,就大手一挥,留下了这两个人在自己的部落里,男的需要和他们一起出去战斗,女的则和部落里其他的女人一样,给他们做饭喂马。
这被留下的两个人,正是扎古力和丽莎。
他们的计划就是这样,先想办法来到胡尺蛮的身边,再找机会杀了他。毕竟,这领地里面有太多人,想要硬拼,肯定是不行的。
现在第一步计划成功,就该是第二步。因为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胡尺蛮天生身上有着异味,所以一直讨不到女人,哪怕现在可以抢来很多的人,但是那些人无一不是嫌弃他身上的味道。
丽莎想,用自己来靠近胡尺蛮,让他放松戒备。起初扎古力是不同意的,但是拗不过丽莎坚持,只好同意,只说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一晚,胡尺蛮把领地里所有人都喊了来,吩咐下去宰杀了牛羊,准备许多的美酒,只说是有一件大事情要宣布......
这一晚上,胡尺蛮的部落之内热闹非凡,随处可见的是吃肉喝酒的人,大家一个个兴高采烈,虽然不知道胡尺蛮今天为什么这样安排,但是能一起乐呵,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酒过三巡,胡尺蛮从毡房里面走了出来,身旁是那几个最亲近的人,再看,他身边,还有一个,身穿盛装,头戴银冠,却是那前几天收留的那个女孩。
没错,那女孩就是丽莎,这几日,丽莎总是有意无意的靠近胡尺蛮,毕竟这家伙已经岁数不小了,加上丽莎生的俊俏迷人,自然是手到擒来。
更令他开心的是,丽莎却不嫌弃他身上的味道,两厢情愿之下,就觉得娶了丽莎。
“长生天可见,我的好兄弟们,今天,我要向你们宣布一件事情。”
众人见状,自然也是明白了许多。因为丽莎现在穿着的,正是草原上成亲才会穿的衣服。
此时的扎古力,听着丽莎讲着关于自己的事情,浑浊的眼睛之中,有如冰封的潭水一般的平静。他本该是急切的想知道,该是激动的。但是,经历了今天卡萨玛老人的事情,他现在反倒平静无比。
卡萨玛和丽莎两人相依为命,就在这个小小的部落之中生活。
那年,羌国和泾国大战,羌国首领塔挞下令“非吾族类,皆可诛之”。
那年,卡萨玛老人带着丽莎,就在那战场之外的地方,他们是想趁着拼杀结束,等到了天黑的时候,去找些东西带回家去。
那是一场屠杀,泾国的部队最后无一幸免,羌国大胜,晚上他们就安营扎寨庆祝去了。
天已经黑了,挂满了一颗颗的星星。父女两人偷偷跑了去,就在那些士兵的身上找着可以用的东西,运气好了,还可以找到些银钱。
丽莎正在翻着一个泾国士兵,脚踝却被什么抓了一下。饶是她胆子再大,也被吓坏了。叫喊了一声,引来了卡萨玛的注意,急忙跑过去捂着她的嘴巴,要是被人发现了,肯定就完了。
丽莎指了指那刚才有东西抓自己脚踝的地方,两人仗着胆子慢慢的靠了过去。
“唔....啊...”那里赫然是一个人,此刻那人却没有死,而是在轻声的念着什么。
卡萨玛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举起手里的弯刀就要砍下去。这人一看就是泾国的人,身上的衣服不难分辨。
“阿爸,不要。”丽莎拉住了卡萨玛举起的手。
“这是泾国人,我的小丽莎。”卡萨玛作势又要去砍。
“阿爸,他还活着呢,长生天可见,你怎么可以杀了他呢。”
“可是,现在不杀,他也是会死了的。”
“我们救他吧,阿爸。”
“可,可他是泾国人,若是被发现,咱们也会被杀了的。”卡萨玛不敢听丽莎的话。
“阿爸,你就听我的吧,咱们都不说,就没人知道了。”
最后,卡萨玛只好妥协了,给那人换了身羌国人的衣服,带回了家,这就是后来的扎古力。
只是他醒了以后,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从前的事情,无奈,就把他留下了,加上丽莎确实喜欢这个‘扎古力’哥哥。
这一晃,便是几年过去了,他们早已把彼此当做了自己的家人了。
只是卡萨玛那时便发现,这人和别的泾国人不同,那日发现他时,身上的衣服明显与旁人不同的。
“扎古力哥哥,你看这个。”丽莎说完,从自己脖子里取出一个东西。扎古力一看,正是丽莎每日脖子里带的一个吊牌。
“扎古力哥哥,其实,这个东西,就是当时你带着的。丽莎喜欢,就自己留下了。”
扎古力伸手接过,借着月光,勉强可以看到那吊牌的样子,从前他是没有多加留意的。
那是一块黑铁制成的牌子,上端是虎头造型,下端方方正正,两侧是规则的花纹,这牌子不大,却分量十足。
正面是泾国的问题,扎古力认出是“黑骑”两个字。再去看背面却简单了许多,通体光滑,没有什么修饰,只有个大大的字:“让”。
这牌子刚被丽莎取了出来,此刻尚且留有她的体温,握在手里暖暖的。
“扎古力哥哥,这是你的东西,丽莎还给你。”丽莎说完就要把脖子的绳子取下。
“不,这东西扎古力哥哥不要,还是丽莎戴着吧。”说罢,把那吊牌又放了回去。
只是这暧昧的动作,惹得丽莎小脸一红,扎古力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连忙假装咳嗽了一下。
“扎古力哥哥,今晚,你就抱着丽莎睡觉好不好。丽莎怕冷。”小丫头不等扎古力回答,直接和先前一样,倒在了扎古力的怀中。
只是此刻的两人,全不知道明日在哪里。家被毁了,卡萨玛被杀了,他们现在就和那远处的孤狼一样吧。
扎古力一夜未睡,心里有着太多的思绪,有关自己的,关于丽莎的,关于胡尺蛮的,更有关于自己和丽莎接下来该要去往何处的。
“复仇!”这是扎古力内心里最深处传出的声音。
那该死的胡尺蛮,杀了他们的家人邻居,毁了他们的家园,抢走了他们牛羊和粮食,复仇,是现在扎古力唯一能想到的事情,至于自己的身世,恐怕暂时没有机会知道了。
第二日一早,带着丽莎骑马去寻找胡尺蛮的营地去了。
草原上的人时常换地方扎营,所以想要寻找也是需要些时间的。不过幸好,胡尺蛮为人蛮横无比,常四处掠夺牧民的部落,一路走来,又看到了三四处被烧杀之后的地方,冬天来了,在草原上有限的生活条件里,弱肉强食早就是自祖辈传下来的规则。想要活下去,就要用自己的热血来争取。
所幸,这倒是给了扎古力他们便捷,可以沿着这些被掠夺过的地方,一步步的找到胡尺蛮的营地所在。
两人骑马,听到远处有着阵阵的呼啸之声。这是草原人的规矩,总要喊上几声才能彰显出那男人的气魄。
“看来,就是这里了。”扎古力心里说了一句,再看看丽莎,安排她原地等着自己,然后一个人偷偷的潜了过去,想要确认一下,那是不是胡尺蛮的营地。
靠近之后发现,那里有着十几个毡房,三五成群的人聚集在火堆旁,还有些拿着武器四周走动,想来是在巡逻吧。
放眼望去,人不在少数,却没有看到胡尺蛮的身影,但是扎古力可以肯定,这就是他们的所在,因为胡尺蛮部有些鲜明的标志,那就是,他们的马身上会涂有白色颜料。
“必须要好好计划一下才可以。”扎古力又在四周看了一会,这才离开去找丽莎。
两人商量之后,才确定了一个冒险的计划。
他们连夜回了趟之前生活的部落,尽管那里早已被烧杀一空,但是还是有些东西可以被利用的。他们各自换了身衣服,不是从前骑马时候的打扮,而是一副普通牧民的模样,这才带了些仅有可以找到的粮食出发了,再度去往了胡尺蛮的营地。
这天,胡尺蛮的营地前面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看样子,老实巴交的,只喊着要见胡尺蛮首领。
那巡逻的人推脱不过,只好去禀报了胡尺蛮。
“谁要找我呀。”一个满脸胡茬的男人走出了那个最大的毡房。
“胡尺蛮首领,胡尺蛮首领。”那两个人赶紧跑了过去,趴在地上行礼。
“你们是什么人,找我什么事情呀。”胡尺蛮说着还打了个酒嗝,想来刚才没少饮酒。
“胡尺蛮首领,救救我们这两位可怜人吧,长生天可见,你一定会大发善心的。”那男的边说,还叩了几个头。
“哦?那你说说,为什么事来找我呀。”胡尺蛮坐在了一旁的台阶上。
那男人说,自己的家人和部落里的人,都被别的部落杀光了,两兄妹出去打猎,才躲过一劫。但是,现在两个人家没了,食物也没有了,就没有了去处。听说胡尺蛮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更是最善良的人,就像是草原上长生天的化身一样。
这一通夸赞,把胡尺蛮说的心花怒放,自己本就是臭名远扬的人,不想今天会有人这样讲自己,加上刚才喝了许多的酒,就大手一挥,留下了这两个人在自己的部落里,男的需要和他们一起出去战斗,女的则和部落里其他的女人一样,给他们做饭喂马。
这被留下的两个人,正是扎古力和丽莎。
他们的计划就是这样,先想办法来到胡尺蛮的身边,再找机会杀了他。毕竟,这领地里面有太多人,想要硬拼,肯定是不行的。
现在第一步计划成功,就该是第二步。因为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胡尺蛮天生身上有着异味,所以一直讨不到女人,哪怕现在可以抢来很多的人,但是那些人无一不是嫌弃他身上的味道。
丽莎想,用自己来靠近胡尺蛮,让他放松戒备。起初扎古力是不同意的,但是拗不过丽莎坚持,只好同意,只说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一晚,胡尺蛮把领地里所有人都喊了来,吩咐下去宰杀了牛羊,准备许多的美酒,只说是有一件大事情要宣布......
这一晚上,胡尺蛮的部落之内热闹非凡,随处可见的是吃肉喝酒的人,大家一个个兴高采烈,虽然不知道胡尺蛮今天为什么这样安排,但是能一起乐呵,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酒过三巡,胡尺蛮从毡房里面走了出来,身旁是那几个最亲近的人,再看,他身边,还有一个,身穿盛装,头戴银冠,却是那前几天收留的那个女孩。
没错,那女孩就是丽莎,这几日,丽莎总是有意无意的靠近胡尺蛮,毕竟这家伙已经岁数不小了,加上丽莎生的俊俏迷人,自然是手到擒来。
更令他开心的是,丽莎却不嫌弃他身上的味道,两厢情愿之下,就觉得娶了丽莎。
“长生天可见,我的好兄弟们,今天,我要向你们宣布一件事情。”
众人见状,自然也是明白了许多。因为丽莎现在穿着的,正是草原上成亲才会穿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