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1
清风吹过野山坡 作者:七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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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纯爷们啊。”
“是吗?”刘晓风如沐春风般温柔一笑,声音也跟着柔和了下来,不过于野听着却忍不住后背一寒,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详感觉,果然刘晓风下一句话就让他彻底的熄了火。刘晓风只是拿着杯子若有所思似自言自语版的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刚好被于野听到了就是,“我就是觉得挺适合杨柳岸的。”
“呵呵呵呵。”于野讪笑,“适合适合,非常适合。”
说完就乖乖的把杯子放进了购物车里,得到了刘晓风温柔的一个眼神,于是刚才那点不适合心虚就被抛到远方了。
刘晓风也选了一个杯子,那是和他打碎那个一模一样的杯子,于野心细,虽然只看到那个杯子的残骸,却也能确认绝对是一样的。这个细节,于野不知道是不是刘晓风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么他的意图就很耐人寻味了,至少在于野看来,这是刘晓风变相的给了他一个信号。如果不是故意的,那也没有关系,这至少说明刘晓风是一个念旧而且不太愿意改变的人,那么他的机会也就更大。说到底,他和刘晓风之间没有背叛,只有一些可笑误会,以及太过年轻,对这样不容于世俗感情的不确定罢了。
回去的时候,刘晓风给继母打电话,说他来了一个朋友,晚饭不回去吃了,于野在一旁听了,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根本就是故作镇定,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到了公寓,刘晓风看着于野欢欢喜喜的从袋子里拿出那只粉色熊猫杯子,又是拍照又是发微博朋友圈的,很是无语,他当时也不过是想揶揄一下他而已,他居然就这么妥协了。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一样,刘晓风觉得自己太失败了,嘲讽的一点都成功。
拿着买好的菜到厨房去洗,顺手就拿出手机刷新了一下微博,果然看见了于野那条明晃晃的杯子,“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还是挺萌的。”
微博下面有人评论问这杯子是不是他自己买的,他说是有人送的,然后又有人问是谁送的,他只回答了一句,“佛曰,不可说。”于是刘晓风又有了一个外号,叫不可说大人……
刘晓风顺手就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成了不可说,然后在那条微博下面评论了,“幼稚。”
发完之后,才觉得这样和他计较的自己才是真的幼稚,于是收了手机,继续洗菜择菜了。不一会儿,于野也晃进了厨房,一开始站在刘晓风身后,刚伸出手想环抱住他的腰,就被刘晓风一个冷眼扫了过来。只好尴尬的收回了已经伸到一半即将碰到刘晓风的手,小碎步挪到了刘晓风身边,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家里还有围裙吗?”
“没了。”刘晓风应了一声,“你去看电视或者玩电脑都行,这里我来就行了,怎么好意思让客人动手。”
对于刘晓风的明嘲暗讽,于野早就已经不当回事了,他就当做没有听到那故意加重音的客人两个字,卷起了自己衬衫的袖子,拿起他们买好的那条鱼开始收拾了起来,动作熟练无比,刘晓风爱吃鱼,但他和于野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外面吃,于野也只是负责帮他挑刺而已,没想到他收拾鱼的功夫也这么了得。
刘晓风的眼神不禁又闪了一下,眼眸也沉了沉,然后他的目光又停留在了于野的衬衫上。他之前以为于野穿的时间羊绒衫,等他脱了大衣之后,刘晓风才发现,他实际上穿的只是一件羊绒马甲,里面还有一件格子衬衫,深蓝色的格子,很内敛低调的那种。这种深蓝色格子衫,是以前刘晓风最喜欢的,他收集了长袖短袖,薄的厚的,几乎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要穿上那么几天,但他觉得这种颜色其实并不适合于野,于野是张扬的,他更适合明亮的颜色。但是现在他几乎不再穿这种格子衫了,倒不是说不喜欢了,只是觉得自己的年纪不太适合了而已,不过没想到的是,穿在于野身上,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不合适,也没有装嫩的感觉,倒是填了几分雅痞的意味。
见刘晓风洗菜的动作停了下来,手一直在冷水下没有动,于野有些担心的想提醒他,抬头却发现刘晓风在看着他发呆,于野既欣喜又宠溺的笑了一下,想去拉开他还在冷水下冲着的手,却看见自己手上都是污渍,只好用干净的胳膊肘碰了碰他,也没有直接提醒他别冻坏了手,只是笑嘻嘻的问:“晓风,你给我做水煮鱼好不好?”
被他一碰,刘晓风果然就回了神,对上于野期待的目光,也是为了遮掩自己刚才的失态,立即点了点头,继续洗菜,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不是不喜欢吃辣的?”
“上次看项宇发的微博,觉得红彤彤的很好看,就一直惦记着。”于野有些不好意的笑了笑,“而且你做的,肯定很好吃。”
刘晓风没想到他还记着那条微博,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想嘲讽他两句吧,却又觉得有点说不出口,一道简单的菜而已,他却羡慕了这么久,也惦记了这么久。
“你喜欢吃什么配菜?豆芽金针菇还是卷心菜?其实白菜也不错。”刘晓风问,但是又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多余了,因为他一开始想做的事糖醋鱼,根本就没打算做水煮鱼,还选配菜?能有就差不多了。
“你喜欢什么放什么就行啦。”于野眼睛亮的不行,刘晓风觉得他就快要被闪瞎了。
“咳。”刘晓风不自然的咳了声,“我看看家里有什么吧。”
于野点点头,美滋滋的继续处理鱼去了,也许刘晓风自己都没有发现,就在刚才,他说的家,并没有把于野排除在外。
作者有话要说: 寒假即将结束,我想静静,不要问我静静是谁……
日更的日子即将结束了,大概隔天更吧,主要取决于我自习课有没有事做 = =
☆、往事的真相
刘晓风做的水煮鱼,最终只成为了于野晒微博的利器,因为他就只吃了一口尝了尝鲜,剩下的就全进了刘晓风自己的肚子,因为这个,于野遭到了刘晓风的严重鄙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而要抓住刘晓风的心,首先要能吃辣,在这一点上,于野完败。
一天连着发了两条微博,条条离不开“不可说大人”,于野想秀恩爱的意图表露无遗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却懒得理他,被于野抢着收拾完碗筷之后,就把他拎到了电脑前,从层层文件夹中,翻出了一个文档,动作利落的打开,并附送了身边的于野两个字,“录音。”
这文档不是别的,正是他们那个剧的剧本,于野扫了一眼,有些头大的同时,又有了些不一样的兴趣,“如果不是听到了你的声音,真想不到你就是胡不归。”
“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刘晓风扫了他一眼,目光却又在下一瞬黯淡了下来,“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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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纯爷们啊。”
“是吗?”刘晓风如沐春风般温柔一笑,声音也跟着柔和了下来,不过于野听着却忍不住后背一寒,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详感觉,果然刘晓风下一句话就让他彻底的熄了火。刘晓风只是拿着杯子若有所思似自言自语版的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刚好被于野听到了就是,“我就是觉得挺适合杨柳岸的。”
“呵呵呵呵。”于野讪笑,“适合适合,非常适合。”
说完就乖乖的把杯子放进了购物车里,得到了刘晓风温柔的一个眼神,于是刚才那点不适合心虚就被抛到远方了。
刘晓风也选了一个杯子,那是和他打碎那个一模一样的杯子,于野心细,虽然只看到那个杯子的残骸,却也能确认绝对是一样的。这个细节,于野不知道是不是刘晓风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么他的意图就很耐人寻味了,至少在于野看来,这是刘晓风变相的给了他一个信号。如果不是故意的,那也没有关系,这至少说明刘晓风是一个念旧而且不太愿意改变的人,那么他的机会也就更大。说到底,他和刘晓风之间没有背叛,只有一些可笑误会,以及太过年轻,对这样不容于世俗感情的不确定罢了。
回去的时候,刘晓风给继母打电话,说他来了一个朋友,晚饭不回去吃了,于野在一旁听了,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根本就是故作镇定,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到了公寓,刘晓风看着于野欢欢喜喜的从袋子里拿出那只粉色熊猫杯子,又是拍照又是发微博朋友圈的,很是无语,他当时也不过是想揶揄一下他而已,他居然就这么妥协了。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一样,刘晓风觉得自己太失败了,嘲讽的一点都成功。
拿着买好的菜到厨房去洗,顺手就拿出手机刷新了一下微博,果然看见了于野那条明晃晃的杯子,“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还是挺萌的。”
微博下面有人评论问这杯子是不是他自己买的,他说是有人送的,然后又有人问是谁送的,他只回答了一句,“佛曰,不可说。”于是刘晓风又有了一个外号,叫不可说大人……
刘晓风顺手就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成了不可说,然后在那条微博下面评论了,“幼稚。”
发完之后,才觉得这样和他计较的自己才是真的幼稚,于是收了手机,继续洗菜择菜了。不一会儿,于野也晃进了厨房,一开始站在刘晓风身后,刚伸出手想环抱住他的腰,就被刘晓风一个冷眼扫了过来。只好尴尬的收回了已经伸到一半即将碰到刘晓风的手,小碎步挪到了刘晓风身边,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家里还有围裙吗?”
“没了。”刘晓风应了一声,“你去看电视或者玩电脑都行,这里我来就行了,怎么好意思让客人动手。”
对于刘晓风的明嘲暗讽,于野早就已经不当回事了,他就当做没有听到那故意加重音的客人两个字,卷起了自己衬衫的袖子,拿起他们买好的那条鱼开始收拾了起来,动作熟练无比,刘晓风爱吃鱼,但他和于野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外面吃,于野也只是负责帮他挑刺而已,没想到他收拾鱼的功夫也这么了得。
刘晓风的眼神不禁又闪了一下,眼眸也沉了沉,然后他的目光又停留在了于野的衬衫上。他之前以为于野穿的时间羊绒衫,等他脱了大衣之后,刘晓风才发现,他实际上穿的只是一件羊绒马甲,里面还有一件格子衬衫,深蓝色的格子,很内敛低调的那种。这种深蓝色格子衫,是以前刘晓风最喜欢的,他收集了长袖短袖,薄的厚的,几乎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要穿上那么几天,但他觉得这种颜色其实并不适合于野,于野是张扬的,他更适合明亮的颜色。但是现在他几乎不再穿这种格子衫了,倒不是说不喜欢了,只是觉得自己的年纪不太适合了而已,不过没想到的是,穿在于野身上,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不合适,也没有装嫩的感觉,倒是填了几分雅痞的意味。
见刘晓风洗菜的动作停了下来,手一直在冷水下没有动,于野有些担心的想提醒他,抬头却发现刘晓风在看着他发呆,于野既欣喜又宠溺的笑了一下,想去拉开他还在冷水下冲着的手,却看见自己手上都是污渍,只好用干净的胳膊肘碰了碰他,也没有直接提醒他别冻坏了手,只是笑嘻嘻的问:“晓风,你给我做水煮鱼好不好?”
被他一碰,刘晓风果然就回了神,对上于野期待的目光,也是为了遮掩自己刚才的失态,立即点了点头,继续洗菜,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不是不喜欢吃辣的?”
“上次看项宇发的微博,觉得红彤彤的很好看,就一直惦记着。”于野有些不好意的笑了笑,“而且你做的,肯定很好吃。”
刘晓风没想到他还记着那条微博,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想嘲讽他两句吧,却又觉得有点说不出口,一道简单的菜而已,他却羡慕了这么久,也惦记了这么久。
“你喜欢吃什么配菜?豆芽金针菇还是卷心菜?其实白菜也不错。”刘晓风问,但是又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多余了,因为他一开始想做的事糖醋鱼,根本就没打算做水煮鱼,还选配菜?能有就差不多了。
“你喜欢什么放什么就行啦。”于野眼睛亮的不行,刘晓风觉得他就快要被闪瞎了。
“咳。”刘晓风不自然的咳了声,“我看看家里有什么吧。”
于野点点头,美滋滋的继续处理鱼去了,也许刘晓风自己都没有发现,就在刚才,他说的家,并没有把于野排除在外。
作者有话要说: 寒假即将结束,我想静静,不要问我静静是谁……
日更的日子即将结束了,大概隔天更吧,主要取决于我自习课有没有事做 = =
☆、往事的真相
刘晓风做的水煮鱼,最终只成为了于野晒微博的利器,因为他就只吃了一口尝了尝鲜,剩下的就全进了刘晓风自己的肚子,因为这个,于野遭到了刘晓风的严重鄙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而要抓住刘晓风的心,首先要能吃辣,在这一点上,于野完败。
一天连着发了两条微博,条条离不开“不可说大人”,于野想秀恩爱的意图表露无遗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却懒得理他,被于野抢着收拾完碗筷之后,就把他拎到了电脑前,从层层文件夹中,翻出了一个文档,动作利落的打开,并附送了身边的于野两个字,“录音。”
这文档不是别的,正是他们那个剧的剧本,于野扫了一眼,有些头大的同时,又有了些不一样的兴趣,“如果不是听到了你的声音,真想不到你就是胡不归。”
“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刘晓风扫了他一眼,目光却又在下一瞬黯淡了下来,“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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