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狼心狗肺者,当死!(2000字)
“妾身十多岁时,就随阿父下田劳作,回家后又陪着阿母织布,除了不识字外,在方圆几十公里内也是有名的贤惠之人。”
“在加上长得不算差,还未等到出嫁年纪,家中就被媒婆踏断了门槛。”
木小娥说到这里,声音变得温顺了许多,脸上也多了一丝扭捏表情。
她此时的本体是一张纸人,脸上原本被画了一圈靓丽的眼线,经过河水打湿后,有的地方褪了色,有的地方粘在一起。
使得她此时的面貌有些阴森森。
众人不断没有从她身上感受到丝毫美感,反而觉得自己身上凉飕飕的。
“后来,张家派人来提亲。”
木小娥自顾自的又开始了讲述,早已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
张家在当地虽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但在县城中有一家杂货店,比起寻常人家,已经算富裕家庭了。
张家给了我父母20斤腊肉,2担米,还有几匹粗布当彩礼。
我父母没多考虑就同意了。
嫁给纸人张后,我勤俭持家,他守着自家杂货铺,日子虽不算大富大贵,也勉强过的下去。
没多久,我家娃儿就出世了。
哪想到世事无常,好日子没过多久,朝廷在北方打了败仗,消息传回来后,保定府就有人不断闹起义,朝廷派人去镇压,一时间保定府成了交战前沿,杂货铺也没法开了。
就连一家人的吃饭都成了问题。”
有一天,我们家杂货铺外突然晕倒了一名乞丐,纸人张把他救了回来,那乞丐醒了后担心被赶出去饿死,就说自己会一门奇术,可以控制纸人下墓入室,若好吃好喝的伺候他,就把这门奇术传给纸人张,保证让他发家致富出人头地。
纸人张当时正愁接下来的日子咋过,满心欢喜答应下来。
家里粮食不够,就出去借。
最后将杂货铺也抵挡了出去,每天大鱼大肉伺候着乞丐。
乞丐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个人的欲望也跟着越来越大,有一天,吃饱喝足后那乞丐指着我的背影说……说自己很久没碰女人了,若让我陪他睡一晚,就将这门奇术传给纸人张。
纸人张当然不同意。
于是乞丐当着纸人张的面制作了一个小纸人,从隔壁家偷回来2两银子。
还说现在的纸人只是最初阶状态,如果能将秘术修炼完,封存一个完整的魂魄进去,纸人将如臂指使,可以让它进入那些王公贵族家中,财富应有尽有。
我当时还被蒙在鼓中。
某天早上醒来后发现脑袋很晕,自己身边睡着的不是纸人张,而是那乞丐。
乞丐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黄牙,他说纸人张已经私下将我卖给他了,花费了他2两银子。
我和纸人张大吵了一架。
当时外面兵荒马乱,我娘家人已经和我失去了音讯,留在城里虽然忍饥挨饿,好歹能活下去。
为了我4岁多的孩子,只能勉强忍下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纸人张突然找到我,说他已经将这门秘术学到手了,让我今晚做一顿好饭,请乞丐吃饭喝酒,顺便帮我报仇。
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趁着那乞丐喝醉后,纸人张用一块石头将他砸死,然后沉到院中的水井中。
城中的局势越来越差,各种**流氓公然成群结队入室明抢,眼看遭不住了,纸人张仗着自己学会了秘术,带着我和孩子一路往南逃,说要来大名府找他一位亲戚投靠。
我们连夜外出,刚刚出了县城,就被城外的一群逃兵拦了下来。
他们抢光了我们的吃食和财物,又将主意打到我身上。
他们中的一个头目找到纸人张,说让他将我卖与他们,卖身钱1个长生通宝,若是同意,可放过他和孩子。
纸人张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那晚,我被一群逃兵脱光了衣服绑住手脚,肆意凌辱,一直到天亮。
我恨啊,恨我所托非人。
我恨,恨我为什么生在了这个乱世。
我恨,恨我为什么不能早点死。
当晚,我直接咬舌自尽,死不瞑目。
奇怪的是,我明明死了,魂魄却留在了身体内,只是胸中怀着一股滔天恨意,恨不得将纸人张和那些凌辱我的人统统杀掉。
第二天天亮后,那群逃兵离开了。
纸人张抱着娃儿找到了我的尸体,他假惺惺的指着我的尸体说,“娃啊,你娘为了保护我们,被人害了,我们不能让她暴尸荒野。”
望着我那4岁的娃儿,我突然犹豫了,我若杀了纸人张,那么娃儿谁来管?
等到娃儿睡着后,纸人张又来找我,他说,我知道你还在。
他有一种办法,可以将我的魂魄封在纸人体内,否则我的魂魄得不到补充,时间一长就会消散在天地间。
一旦魂魄被封存后,他和我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若是死了,我的魂魄也会消散掉。
若没有我的魂魄相助,他和孩儿压根逃不到南方,半路就会饿死。
为了娃儿,他希望我能答应下来。
我虽然同意了纸人张,但我却多了一个心眼,那就是每次都会找他多索要一些鲜血。
只要时间一长,便是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
他迟早也会不得好死。
后来,我们一路南下,来到了大名府,娃儿在南下的途中,不幸染上了风寒,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纸人张用同样的秘法,将娃儿的魂魄也封在了纸人体内。
没想到我们一家人居然以这样一种方式生活在了一起。
我原本打算直接拿走纸人张的性命,但我不想当着娃儿的面让他看到我们夫妻相残。
没想到有了今天这场意外,若是纸人张死了,因为秘法的缘故,我们的魂魄也会消散在天地中。
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能死在我手中?
……
众人越听越觉得心里面凉飕飕的。
同时,又有一股无名怒火不知不觉中蔓延出来。
天底下还有如此畜生之人?
真不当人子。
那纸人张,先前诸人还当他是个奇人异士,没想到如此狼心狗肺。
这种人,该死!
“在加上长得不算差,还未等到出嫁年纪,家中就被媒婆踏断了门槛。”
木小娥说到这里,声音变得温顺了许多,脸上也多了一丝扭捏表情。
她此时的本体是一张纸人,脸上原本被画了一圈靓丽的眼线,经过河水打湿后,有的地方褪了色,有的地方粘在一起。
使得她此时的面貌有些阴森森。
众人不断没有从她身上感受到丝毫美感,反而觉得自己身上凉飕飕的。
“后来,张家派人来提亲。”
木小娥自顾自的又开始了讲述,早已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
张家在当地虽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但在县城中有一家杂货店,比起寻常人家,已经算富裕家庭了。
张家给了我父母20斤腊肉,2担米,还有几匹粗布当彩礼。
我父母没多考虑就同意了。
嫁给纸人张后,我勤俭持家,他守着自家杂货铺,日子虽不算大富大贵,也勉强过的下去。
没多久,我家娃儿就出世了。
哪想到世事无常,好日子没过多久,朝廷在北方打了败仗,消息传回来后,保定府就有人不断闹起义,朝廷派人去镇压,一时间保定府成了交战前沿,杂货铺也没法开了。
就连一家人的吃饭都成了问题。”
有一天,我们家杂货铺外突然晕倒了一名乞丐,纸人张把他救了回来,那乞丐醒了后担心被赶出去饿死,就说自己会一门奇术,可以控制纸人下墓入室,若好吃好喝的伺候他,就把这门奇术传给纸人张,保证让他发家致富出人头地。
纸人张当时正愁接下来的日子咋过,满心欢喜答应下来。
家里粮食不够,就出去借。
最后将杂货铺也抵挡了出去,每天大鱼大肉伺候着乞丐。
乞丐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个人的欲望也跟着越来越大,有一天,吃饱喝足后那乞丐指着我的背影说……说自己很久没碰女人了,若让我陪他睡一晚,就将这门奇术传给纸人张。
纸人张当然不同意。
于是乞丐当着纸人张的面制作了一个小纸人,从隔壁家偷回来2两银子。
还说现在的纸人只是最初阶状态,如果能将秘术修炼完,封存一个完整的魂魄进去,纸人将如臂指使,可以让它进入那些王公贵族家中,财富应有尽有。
我当时还被蒙在鼓中。
某天早上醒来后发现脑袋很晕,自己身边睡着的不是纸人张,而是那乞丐。
乞丐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黄牙,他说纸人张已经私下将我卖给他了,花费了他2两银子。
我和纸人张大吵了一架。
当时外面兵荒马乱,我娘家人已经和我失去了音讯,留在城里虽然忍饥挨饿,好歹能活下去。
为了我4岁多的孩子,只能勉强忍下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纸人张突然找到我,说他已经将这门秘术学到手了,让我今晚做一顿好饭,请乞丐吃饭喝酒,顺便帮我报仇。
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趁着那乞丐喝醉后,纸人张用一块石头将他砸死,然后沉到院中的水井中。
城中的局势越来越差,各种**流氓公然成群结队入室明抢,眼看遭不住了,纸人张仗着自己学会了秘术,带着我和孩子一路往南逃,说要来大名府找他一位亲戚投靠。
我们连夜外出,刚刚出了县城,就被城外的一群逃兵拦了下来。
他们抢光了我们的吃食和财物,又将主意打到我身上。
他们中的一个头目找到纸人张,说让他将我卖与他们,卖身钱1个长生通宝,若是同意,可放过他和孩子。
纸人张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那晚,我被一群逃兵脱光了衣服绑住手脚,肆意凌辱,一直到天亮。
我恨啊,恨我所托非人。
我恨,恨我为什么生在了这个乱世。
我恨,恨我为什么不能早点死。
当晚,我直接咬舌自尽,死不瞑目。
奇怪的是,我明明死了,魂魄却留在了身体内,只是胸中怀着一股滔天恨意,恨不得将纸人张和那些凌辱我的人统统杀掉。
第二天天亮后,那群逃兵离开了。
纸人张抱着娃儿找到了我的尸体,他假惺惺的指着我的尸体说,“娃啊,你娘为了保护我们,被人害了,我们不能让她暴尸荒野。”
望着我那4岁的娃儿,我突然犹豫了,我若杀了纸人张,那么娃儿谁来管?
等到娃儿睡着后,纸人张又来找我,他说,我知道你还在。
他有一种办法,可以将我的魂魄封在纸人体内,否则我的魂魄得不到补充,时间一长就会消散在天地间。
一旦魂魄被封存后,他和我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若是死了,我的魂魄也会消散掉。
若没有我的魂魄相助,他和孩儿压根逃不到南方,半路就会饿死。
为了娃儿,他希望我能答应下来。
我虽然同意了纸人张,但我却多了一个心眼,那就是每次都会找他多索要一些鲜血。
只要时间一长,便是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
他迟早也会不得好死。
后来,我们一路南下,来到了大名府,娃儿在南下的途中,不幸染上了风寒,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纸人张用同样的秘法,将娃儿的魂魄也封在了纸人体内。
没想到我们一家人居然以这样一种方式生活在了一起。
我原本打算直接拿走纸人张的性命,但我不想当着娃儿的面让他看到我们夫妻相残。
没想到有了今天这场意外,若是纸人张死了,因为秘法的缘故,我们的魂魄也会消散在天地中。
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能死在我手中?
……
众人越听越觉得心里面凉飕飕的。
同时,又有一股无名怒火不知不觉中蔓延出来。
天底下还有如此畜生之人?
真不当人子。
那纸人张,先前诸人还当他是个奇人异士,没想到如此狼心狗肺。
这种人,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