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家议
陆洵回到家中的时候,刚进门,就闻到了飘出来的饭香。
“呀,好香!你们这是在……等我吃饭吗?”
陆老爹笑眯眯,“你倒是不急,那郭府宴饮,自是好酒好菜,想来你还不饿,倒是我家二郎,奔波竟日,想必是饿了!”说着,他笑眯眯地冲陆二漳招手,把他叫了过去,态度倒是少见的和蔼。
陆洵也跟着走过去。
他的确不饿,但还是习惯性向食物凑过去。
却在此时,陆老爹忽然伸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双目圆瞪,大声喝问:“你是谁?”
陆洵吓了一跳,脑子懵了一下,“呃……我……我是你儿子呀!”
陆老爹继续喝问:“你叫什么?”
“陆洵。”
“你几岁?”
“十七。”
“你三岁那年与人打过架没有,跟谁?”
“我……三岁的事儿我哪里还能记得?”
“你七岁被狗咬过,小腿上留了个疤,哪条腿?”
“呃……没有吧?我怎么不记得我被咬过?呃……小腿上有疤?哦哦,对了,右腿,那不是被你打的吗?”
陆老爹缓缓松了口气,“呼……”
回首对目瞪口呆的一家人道:“确是我儿无疑,没有被那妖狐附体!”
陆洵无语。
陆老娘这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由没好气地道:“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狐附体!他若不是你儿子,哪会这般着紧你?你看他回来的时候,还一身酒气呢,跑得气喘吁吁!大郎……坐下吃饭!”
陆洵不好意思地坐下,“娘,我跟二漳是坐马车回来的,没跑。”
陆老爹倒是没有在意陆老娘的不满,笑眯眯的,上上下下打量自己儿子,“你这lv屌肏的,竟是出息了,还会作诗!还四星之诗!嘿嘿……”
陆洵再次无语。
“爹,你的伤……”
“无事!不过是些皮外伤而已!”
陆老爹一瘸一拐地跑到里间,抱出他的酒坛子来,笑嘻嘻,“来,大郎二郎,陪为父饮两杯。”
陆老娘赶紧道:“孙家叔叔说了,不许你饮酒,要待伤好了才行!”
陆老爹直接斥责道:“老孙知道个屁!老子今日高兴,便要饮酒!喝两杯还能死?”直接打开封,陆二漳一脸馋相地凑过去看。
陆老爹平日里并不许他们兄弟喝酒。
“爹,周县君判了那林英杖八十,我没留下看,就被那陈赞画请到后面去了,见到了县君,所以真的打起来,想必那边会吩咐下去,给曹氏一个面子的,板子不会下太狠的。”
陆老爹一边倒酒,一边嘿嘿一笑,“知道,知道!”
“另外还判了林英赔咱家伤药费六百两,并贺蓝眼等人,也一人赔五十两!银子应该是这两日就交付到衙,到时候我去领过来。”
“用不着!大壮蓝眼他们自会送来。大郎,你既见到了周县君,觉得其人如何?”
“呃……彬彬有礼,一派儒雅。”
“嘿!”
陆老爹“嘿”然一笑,指点道:“此人到任不足二年,看着老实,既不捞钱,也不兴势,但是他那赞画陈胄,却在这城内很是活跃,结交了不少人,可见此人并不是个真正安分做官的。凡这等人,你须小心了,他以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若是无有,怕要遭殃!”
陆洵正打算拉这位周县令进朋友圈的,闻言想了想,笑嘻嘻,“那岂不正好?”
陆老爹瞪眼,终于一指头戳到了陆洵胸口,“好好想想!偶尔写出一首诗来,还真当自己成了才子了?你是个什么货,谁能比老子更清楚?”
顿了顿,他小声道:“以后写不出来了,他却以为你能写出来,却怪你不肯分润,你待如何?”
陆洵想了想,虚心请教,“那该怎么办?”
陆老爹终于满意,“贬低自己!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让他早早的就对你不抱期待便可!绝不要他看重你,你也就看自己比山还大了!懂不懂?”
陆洵笑笑,会意点头,“懂了!”
陆老爹的意思,他是真的明白了。当然,具体怎么做,就未必会按照他的说法了——他又不知道,自己也不可能说,别说什么“他认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了,就连周县令不认为自己会有的,自己也同样有!
此时节,陆老爹自然不知道儿子只是虚虚答应了,哄他开心的,顿时便回嗔作喜,扭头对陆老娘说:“善哉!我儿竟似真的开窍了!”
…………
近傍晚时候,陆家也就吃完午饭没多长时间,严骏与裴易二人已联袂而来。
“洵兄,你来瞧瞧!主要是骏兄执笔,我只是小做参议而已。”
裴易笑着递过一份文稿来。
字迹工整,却是一份未署姓名的邀请函底稿。
这就是陆洵委托他们二位做的事情了。
「初读」之利是如此的大,几乎没有人会不重视,像陆洵那样,在自家院子里,对着两个未曾「开窍」的人,并一窝鸡犬,就随随便便把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给“浪费”掉的情况,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如果只是自己人,他当然可以继续那么“随便”。
但现在,短短一日,他就很敏锐地发现了之前自己不曾察觉到的「初读」的巨大威力,所以这第一首公示在外的诗,他不准备再“浪费”他的「初读」了。
他准备借着这首诗的「初读」,来拉一下自己的朋友圈。
那就有必要像模像样的,办一场「初读」会。
“文采斐然,而又言辞恳切!不愧为骏兄手笔!”
陆洵不吝称赞,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怎么仔细去看那满篇的之乎者也,反正别管邀请函怎么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邀请”二字,重要的是「初读」的与闻之权——有这一点在,严裴两位就算写了一坨屎出来,也是香的。
更何况,两位毕竟多年读书,功底是有的。
“只是有一点,请两位酌情动笔,小小修改一下!”
“请说。”
“这个举办的地点,之前我没说,仔细思量,寒舍实在不堪,你二位自然无妨,拿来招待别人,却似乎寒酸了些,所以我想,不如请借那位郭大官人府上一处小庐,来举办这「初读」会。两位以为如何?”
严骏还在愣,裴易却已经飞快地把握住了陆洵的意思,当下拊掌而赞,“妙!妙啊洵兄!”
严骏稍微一想,倒是很快想明白陆洵的意思,脸色却是微微有些难看,“如此……会不会有攀附之嫌?洵兄乃才子诗家,何须攀附他一介商贾?更何况,虽家舍不华,与洵兄诗才而言,又有何伤?反增一份志气……”
陆洵笑嘻嘻,“骏兄言之有理!不过你想想,会后岂能无有酒食款待?寒舍家贫,实在是舍不得这笔钱,所以才想去他郭府借上一顿……易兄以为然否?”
裴易也笑着,“此言甚当!”
严骏很不喜欢裴易事事都要拍马屁的态度,但这首诗本来就是人家陆洵的,现在自己说不好、提建议,人家还耐心解释,甚而还找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他也觉得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随后却又问:“都是请谁,你心中可有计较了?”
“呀,好香!你们这是在……等我吃饭吗?”
陆老爹笑眯眯,“你倒是不急,那郭府宴饮,自是好酒好菜,想来你还不饿,倒是我家二郎,奔波竟日,想必是饿了!”说着,他笑眯眯地冲陆二漳招手,把他叫了过去,态度倒是少见的和蔼。
陆洵也跟着走过去。
他的确不饿,但还是习惯性向食物凑过去。
却在此时,陆老爹忽然伸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双目圆瞪,大声喝问:“你是谁?”
陆洵吓了一跳,脑子懵了一下,“呃……我……我是你儿子呀!”
陆老爹继续喝问:“你叫什么?”
“陆洵。”
“你几岁?”
“十七。”
“你三岁那年与人打过架没有,跟谁?”
“我……三岁的事儿我哪里还能记得?”
“你七岁被狗咬过,小腿上留了个疤,哪条腿?”
“呃……没有吧?我怎么不记得我被咬过?呃……小腿上有疤?哦哦,对了,右腿,那不是被你打的吗?”
陆老爹缓缓松了口气,“呼……”
回首对目瞪口呆的一家人道:“确是我儿无疑,没有被那妖狐附体!”
陆洵无语。
陆老娘这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由没好气地道:“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狐附体!他若不是你儿子,哪会这般着紧你?你看他回来的时候,还一身酒气呢,跑得气喘吁吁!大郎……坐下吃饭!”
陆洵不好意思地坐下,“娘,我跟二漳是坐马车回来的,没跑。”
陆老爹倒是没有在意陆老娘的不满,笑眯眯的,上上下下打量自己儿子,“你这lv屌肏的,竟是出息了,还会作诗!还四星之诗!嘿嘿……”
陆洵再次无语。
“爹,你的伤……”
“无事!不过是些皮外伤而已!”
陆老爹一瘸一拐地跑到里间,抱出他的酒坛子来,笑嘻嘻,“来,大郎二郎,陪为父饮两杯。”
陆老娘赶紧道:“孙家叔叔说了,不许你饮酒,要待伤好了才行!”
陆老爹直接斥责道:“老孙知道个屁!老子今日高兴,便要饮酒!喝两杯还能死?”直接打开封,陆二漳一脸馋相地凑过去看。
陆老爹平日里并不许他们兄弟喝酒。
“爹,周县君判了那林英杖八十,我没留下看,就被那陈赞画请到后面去了,见到了县君,所以真的打起来,想必那边会吩咐下去,给曹氏一个面子的,板子不会下太狠的。”
陆老爹一边倒酒,一边嘿嘿一笑,“知道,知道!”
“另外还判了林英赔咱家伤药费六百两,并贺蓝眼等人,也一人赔五十两!银子应该是这两日就交付到衙,到时候我去领过来。”
“用不着!大壮蓝眼他们自会送来。大郎,你既见到了周县君,觉得其人如何?”
“呃……彬彬有礼,一派儒雅。”
“嘿!”
陆老爹“嘿”然一笑,指点道:“此人到任不足二年,看着老实,既不捞钱,也不兴势,但是他那赞画陈胄,却在这城内很是活跃,结交了不少人,可见此人并不是个真正安分做官的。凡这等人,你须小心了,他以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若是无有,怕要遭殃!”
陆洵正打算拉这位周县令进朋友圈的,闻言想了想,笑嘻嘻,“那岂不正好?”
陆老爹瞪眼,终于一指头戳到了陆洵胸口,“好好想想!偶尔写出一首诗来,还真当自己成了才子了?你是个什么货,谁能比老子更清楚?”
顿了顿,他小声道:“以后写不出来了,他却以为你能写出来,却怪你不肯分润,你待如何?”
陆洵想了想,虚心请教,“那该怎么办?”
陆老爹终于满意,“贬低自己!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让他早早的就对你不抱期待便可!绝不要他看重你,你也就看自己比山还大了!懂不懂?”
陆洵笑笑,会意点头,“懂了!”
陆老爹的意思,他是真的明白了。当然,具体怎么做,就未必会按照他的说法了——他又不知道,自己也不可能说,别说什么“他认为你有的,你最好真有”了,就连周县令不认为自己会有的,自己也同样有!
此时节,陆老爹自然不知道儿子只是虚虚答应了,哄他开心的,顿时便回嗔作喜,扭头对陆老娘说:“善哉!我儿竟似真的开窍了!”
…………
近傍晚时候,陆家也就吃完午饭没多长时间,严骏与裴易二人已联袂而来。
“洵兄,你来瞧瞧!主要是骏兄执笔,我只是小做参议而已。”
裴易笑着递过一份文稿来。
字迹工整,却是一份未署姓名的邀请函底稿。
这就是陆洵委托他们二位做的事情了。
「初读」之利是如此的大,几乎没有人会不重视,像陆洵那样,在自家院子里,对着两个未曾「开窍」的人,并一窝鸡犬,就随随便便把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给“浪费”掉的情况,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如果只是自己人,他当然可以继续那么“随便”。
但现在,短短一日,他就很敏锐地发现了之前自己不曾察觉到的「初读」的巨大威力,所以这第一首公示在外的诗,他不准备再“浪费”他的「初读」了。
他准备借着这首诗的「初读」,来拉一下自己的朋友圈。
那就有必要像模像样的,办一场「初读」会。
“文采斐然,而又言辞恳切!不愧为骏兄手笔!”
陆洵不吝称赞,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怎么仔细去看那满篇的之乎者也,反正别管邀请函怎么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邀请”二字,重要的是「初读」的与闻之权——有这一点在,严裴两位就算写了一坨屎出来,也是香的。
更何况,两位毕竟多年读书,功底是有的。
“只是有一点,请两位酌情动笔,小小修改一下!”
“请说。”
“这个举办的地点,之前我没说,仔细思量,寒舍实在不堪,你二位自然无妨,拿来招待别人,却似乎寒酸了些,所以我想,不如请借那位郭大官人府上一处小庐,来举办这「初读」会。两位以为如何?”
严骏还在愣,裴易却已经飞快地把握住了陆洵的意思,当下拊掌而赞,“妙!妙啊洵兄!”
严骏稍微一想,倒是很快想明白陆洵的意思,脸色却是微微有些难看,“如此……会不会有攀附之嫌?洵兄乃才子诗家,何须攀附他一介商贾?更何况,虽家舍不华,与洵兄诗才而言,又有何伤?反增一份志气……”
陆洵笑嘻嘻,“骏兄言之有理!不过你想想,会后岂能无有酒食款待?寒舍家贫,实在是舍不得这笔钱,所以才想去他郭府借上一顿……易兄以为然否?”
裴易也笑着,“此言甚当!”
严骏很不喜欢裴易事事都要拍马屁的态度,但这首诗本来就是人家陆洵的,现在自己说不好、提建议,人家还耐心解释,甚而还找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他也觉得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随后却又问:“都是请谁,你心中可有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