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九灵
“那阿一,红须道人那个家伙倒是用了九灵元圣,这个妖怪我听说过,那可是很厉害的妖怪。听说能秒杀大圣?”
炳叔此时这话倒是让祝守一没想到的。
基本上祝守一对于炳叔其实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炳叔没有看过原著,是喜欢看这类的电视剧,对于营销号这方面也没少看过,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这理解肯定是歪的。
祝守一觉得可以说结论了,九灵元圣算是实力很强的妖怪,但是面对大圣爷,还确实差点火候。
这点祝守一觉得可以详细讲讲。
那么就说说这九灵元圣吧。
九灵元圣,是出场于西游原著八十九回和九十回的妖怪,原是太乙救苦天尊坐下九头狮子。趁看管狮奴吃了太上老君的轮回琼浆沉睡之时,私下凡间,在竹节山九曲盘桓洞落草为妖三年,被当地的狮妖黄狮精、狻猊、抟象狮、白泽、伏狸、猱狮、雪狮奉为祖翁。
后其干孙黄狮精因为窃走孙悟空,八戒沙僧的随身兵器与取经团结下仇恨,九灵元圣为孙子出头与取经人开战,被孙悟空请来太乙救苦天尊收服,黄狮精等也被杀死剥皮吃肉。
作为西游记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妖怪,九灵元圣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下面我来复述一下关于九灵一些常见的观点:
网上的观点无非都是第一,九灵元圣不杀生,是个有道德的妖怪,其孙儿黄狮精受其熏陶,也非常的有教养,与人类秋毫无犯,忠厚老实,是西游中极其少数的善良妖精,黄狮精被孙悟空杀死实为西游记一大冤案。
第二九灵元圣的战斗力极其强大,团灭取经团,一招制服孙悟空,另孙悟空不敢对抗,落荒而逃,其干孙黄狮精都能与孙悟空,八戒,沙僧联手打上半日,可以说,九灵元圣已经超出了孙悟空所在层次,是站在西游巅峰的论外角色。
第三,根据其主太乙救苦天尊的说法,九灵乃久修得道的真灵,修为深厚。又能掐会算,对唐僧肉毫无兴趣。九灵还被称为祖翁,是西游记少数能称祖的角色,实力强大,堪称西游妖祖,与地仙之祖之流平齐,甚至不能用妖来形容,因为以九灵的修为和道德,根本就不能说是妖怪,而是一位有德修士。
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
下面祝守一就这些点抒发一下意见,
首先是关于九灵元圣有没有道德这件事上。
九灵元圣有没有道德,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黄狮精有没有道德,因为九灵元圣是给黄狮精出头而与取经团开战,黄狮精的性质决定九灵此举的正当性。
更大的关键点在于作者的立场,因为西游记是作者写的,人物的善恶都在作者一念之间,作者想把九灵元圣塑造成什么类型的角色,对我们的理解起决定性的作用。
先看作者对以九灵为首的这窝狮子的评价简单翻译成四个字:死有余辜
而在网上,黄狮精简直成了善良的化身,正义的使者,含冤的窦娥
究竟是同情心泛滥的网民错了,还是作者,古人错了?
要知道黄狮精到底无不无辜,作者究竟是褒是贬,弄清楚作者的意图是非常重要的,从上面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
作者认为黄狮精是该死的,是贬。
那么作者究竟褒了什么,贬了什么?
西游记中,作者的隐喻和文章中心思想一般藏在三个地方:
一:回目
二:诗词
三:下一回的开篇,比如盘丝洞过去之后,下一劫难狮驼岭篇的开头就是对七情迷本一事的总结,作者常把上一篇来不及写的隐喻放在下段故事开头作承上启下作用。
竹节七狮这一难的回目是:
【黄狮精虚设钉耙宴金木土计闹豹头山
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
其中前者主要叙事,很好理解,重点在后者,这是什么意思呢?
七狮象征人的杂念,喜怒忧思,所以要扫群思,静九灵,同时也有“好为人师”的含义。
它们并不是作者拿来批判的白莲花,而是作者行文“心生,种种魔生”里的心魔之一。作者对九灵一干的态度是明确的贬,对扫除狮妖的取经人是明确的褒,可以说,作者想表达的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孙悟空等人是正义的一边,九灵,黄狮精等是邪恶的一边,泾渭分明。
有人说,黄狮精与人类秋毫无犯,只不过是偷了点东西,孙悟空就把他抄家,小妖打死。人家报复也是情有可原,最后却落得个剥皮吃肉的下场,不要说情理不通,就算按法律也罪不至死吧?
那么,黄狮精究竟犯了什么罪?孙悟空对七狮的处置能不能说是量刑过重,黄狮精罪不至死?
先说盗窃,在西游记中,偷窃财物的还有一个类似的妖怪黑熊精,祝守一就拿他来做个例子,说说黄狮精偷窃的性质。
这两个人都是偷盗,谁的性质更恶劣?答:黄狮精更恶劣。
为什么?因为这两人的动机不同,黑熊精进观音院的初始目的是救火,动机是善,黄狮精进王府则是偷盗,动机是恶。
根据《大明律?贼盗》
【夜无故入人家】
“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黄狮精是无故进人家,当杖八十,且当场打死勿论,私刑打死也可从轻处理,黑熊精则有故入人家,虽然同样偷盗,但黑熊精的性质就轻于黄狮精。
偷盗被打死,是不是太过狠毒?是不是滥用私刑?
根据大明律,偷盗御用物品者,必处死,窃贼与从犯基本同罪,黄狮精恶意入王府偷窃王师随身兵器,按作者当时的法律认知来说,是妥妥的死罪,相比之下,黑熊精比黄狮精的犯罪情节轻,且动机出于向佛之心,仍然吃尽了苦头,黄狮精着实不冤。
即使只在盗窃上,黄狮精的行为也足够构成死罪了,更何况,黄狮精的罪名,并不止这一条。
既然黄狮精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严重犯罪,那么九灵元圣包庇黄狮精,报复取经团的行为就不能说是情理之中,是失德的一方,我们再来看看面对犯了死罪的黄狮精,九灵元圣如果真是一个有道德的高人,那么他就应该为孙儿偷盗感到不齿。
如果说刚才九灵可能还不知道是偷东西的话,那现在黄狮精已经明确告诉九灵元圣了,这东西是从王府内偷来的,自己是偷东西挨揍的!黄狮精偷了王府的东西,非但不惭愧,还大张旗鼓请祖爷爷赴宴,挨了揍还请爷爷抓对方报仇,可见黄狮精即缺乏道德法律意识,也没有从祖爷爷那里学习到什么教养。
假如黄狮精的行为还可以用少不更事来洗白,那么九灵元圣此话于情于理于法都已经是丧心病狂了,我们要知道,这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孙悟空师兄弟三个抄了黄狮精的家,仅仅是黄狮精偷了东西,挨了顿揍,且没死没伤,黄狮精在还不明情况的时候就要九灵元圣出头抓取经人出气,就是种二世祖般的低素质表现,如果九灵元圣跟黄狮精一般计较,本身就已经道德有亏,然而,九灵元圣还不满于此,竟然还要把玉华州太子抓来,一同处置,这已经不是用一句护犊子,就可以掩盖的问题。
就算这些狮子以前没有扰民,那么现在他们攻击人类城市,也已经站到了人类的对立面。
九灵元圣偷袭绑架了取经团,玉华州王父子,惊扰了玉华州居民和文武官员,对唐僧师徒,王父子,玉华州居民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给九灵元圣一干人定个谋反之罪,并不算扣帽子吧?
有人说,黄狮精等一干人被打死,无非,仅仅就是因为他们是妖怪,所以他们再善良,再怎么罪不至死也要死,一是因为他们是妖怪,二是因为他们打扰了取经大业,这就是西游的残酷性和对社会的讽刺。
但是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即使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以作者所处时代背景,九灵元圣与黄狮精等妖所犯的也是标准的灭门之罪,所以黄狮精等七狮被杀死吃肉,并不算孙悟空量刑过重,而是完全符合法律标准的。故黄狮精之死属于咎由自取,指挥黄狮精袭城,绑架王子和唐王御弟的九灵元圣的下场也没有什么值得同情。
现在在法律上,九灵黄狮是否冤枉的话题我们已经有了结果,就再说说情理上的问题。
对于黄狮精最终被剥皮吃肉的结果,很多人是报以同情的,认为孙悟空此举太过残忍,有失一个出家人的本分。黄狮精毕竟是西游记极少数的善良妖怪(或者说相对善良),孙悟空为什么不能放他一马,另其改正?所以玉华州这个篇幅,是孙悟空的黑点,孙悟空太过残忍,不通情理。
我们先从头看看这起事件:
当兵器被偷走之后,孙悟空第一反应是怀疑妖怪,这是因为只有妖怪才有作案的动机和条件。
但是孙悟空也没有第一时间发难,而是在经过实地调查之后,确认事实以后才开打。
结果是孙悟空打绝了小妖,放跑了黄狮精,孙悟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孙悟空慈悲得起,但是玉华州慈悲不起,因为作案的,是一个力量层次远超玉华州居民的妖怪,一旦这妖怪有心作恶,那么对于玉华州来说是不可想象的灾难性后果!
而现在:
这妖怪确实造成了犯罪事实
这是一个凡人无力抗衡的强大妖怪,对玉华州居民的生命安全有极大隐患
这妖怪疑似有前科(前月里得了个美人),道德意识淡薄(请祖翁欣赏偷来的宝物,这同时还是家教的问题)
按照人类的法律看,这妖精犯的已经是死罪。
请问,换你是孙悟空,你觉得怎么做合适?
但是,孙悟空也不是没有给黄狮精机会,孙悟空放黄狮精一马,其目的是为了引蛇出洞,拉出九灵元圣来,一网打尽,免生后患。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给了黄狮精一个机会,因为孙悟空并不知道九灵元圣所居何处,如果黄狮精是个有廉耻或者老实怕事的妖精,就此逃走,不回来报复,那么孙悟空也只能就此罢休(所以“且断他归路”)。
现在九灵元圣已经知道了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和暴躁性格,假如九灵元圣有道德和智慧其中一样的话,他都应该知道不惹孙悟空,然而,九灵元圣非但没有作罢,还选择了最恶劣的一条路,袭城,绑架王子,不杀你杀谁?
孙悟空给黄狮精的第二次机会:
这两次身外身威力是不是有明显的不同呢?为什么孙悟空不第一次就用千百个小行者,直接打死黄狮精?
因为是为了八戒的性命着想,孙悟空这次决定让步了,如果九灵元圣选择这时候罢休,那么也有皆大欢喜的可能。
但是,九灵元圣是怎么做的呢?
九灵元圣没有按照既定计划交还八戒,而是反过来让孙子缠住孙悟空,自己去偷袭凡人。
为什么这样做?【证道本夹批:一马不换两驴,猪乃能抵二狮耶?】
可能是因为九灵觉得人质不够分量,显得被动,又丢了面子,所以想来个釜底抽薪,把对面一锅端。这种行为极大的激怒了孙悟空,所以“变出千百个小行者,将黄狮精打死”,抓了雪狮,揉狮,狻猊、白泽,伏狸、抟象作为人质,以牙还牙,是先有九灵元圣的狠,后有孙悟空的绝。
现在我们看看这两次分身,第一次“拿住狻猊、白泽,走了伏狸、抟象”,唯独漏过黄狮,第二次“将黄狮精打死”,唯独打死黄狮,这就是孙悟空的态度转变造成的,正所谓:事不过三。所以:行者吩咐各官:“将打死那黄狮精剥了皮,六个活狮精,牢牢拴锁。。
黄狮精为贪念盗取神兵,为嗔念袭击人类城市,为痴念伙同祖翁绑架凡人,其一再挑战孙悟空的忍耐力,才落得被打死剥皮的下场,黄狮精有此下场,九灵元圣这个庸师难辞其咎,孙悟空打死黄狮精,入情入理。
那么祝守一觉得,在道德上,这位九灵元圣就已经不入流了。
炳叔此时这话倒是让祝守一没想到的。
基本上祝守一对于炳叔其实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炳叔没有看过原著,是喜欢看这类的电视剧,对于营销号这方面也没少看过,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这理解肯定是歪的。
祝守一觉得可以说结论了,九灵元圣算是实力很强的妖怪,但是面对大圣爷,还确实差点火候。
这点祝守一觉得可以详细讲讲。
那么就说说这九灵元圣吧。
九灵元圣,是出场于西游原著八十九回和九十回的妖怪,原是太乙救苦天尊坐下九头狮子。趁看管狮奴吃了太上老君的轮回琼浆沉睡之时,私下凡间,在竹节山九曲盘桓洞落草为妖三年,被当地的狮妖黄狮精、狻猊、抟象狮、白泽、伏狸、猱狮、雪狮奉为祖翁。
后其干孙黄狮精因为窃走孙悟空,八戒沙僧的随身兵器与取经团结下仇恨,九灵元圣为孙子出头与取经人开战,被孙悟空请来太乙救苦天尊收服,黄狮精等也被杀死剥皮吃肉。
作为西游记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妖怪,九灵元圣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下面我来复述一下关于九灵一些常见的观点:
网上的观点无非都是第一,九灵元圣不杀生,是个有道德的妖怪,其孙儿黄狮精受其熏陶,也非常的有教养,与人类秋毫无犯,忠厚老实,是西游中极其少数的善良妖精,黄狮精被孙悟空杀死实为西游记一大冤案。
第二九灵元圣的战斗力极其强大,团灭取经团,一招制服孙悟空,另孙悟空不敢对抗,落荒而逃,其干孙黄狮精都能与孙悟空,八戒,沙僧联手打上半日,可以说,九灵元圣已经超出了孙悟空所在层次,是站在西游巅峰的论外角色。
第三,根据其主太乙救苦天尊的说法,九灵乃久修得道的真灵,修为深厚。又能掐会算,对唐僧肉毫无兴趣。九灵还被称为祖翁,是西游记少数能称祖的角色,实力强大,堪称西游妖祖,与地仙之祖之流平齐,甚至不能用妖来形容,因为以九灵的修为和道德,根本就不能说是妖怪,而是一位有德修士。
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
下面祝守一就这些点抒发一下意见,
首先是关于九灵元圣有没有道德这件事上。
九灵元圣有没有道德,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黄狮精有没有道德,因为九灵元圣是给黄狮精出头而与取经团开战,黄狮精的性质决定九灵此举的正当性。
更大的关键点在于作者的立场,因为西游记是作者写的,人物的善恶都在作者一念之间,作者想把九灵元圣塑造成什么类型的角色,对我们的理解起决定性的作用。
先看作者对以九灵为首的这窝狮子的评价简单翻译成四个字:死有余辜
而在网上,黄狮精简直成了善良的化身,正义的使者,含冤的窦娥
究竟是同情心泛滥的网民错了,还是作者,古人错了?
要知道黄狮精到底无不无辜,作者究竟是褒是贬,弄清楚作者的意图是非常重要的,从上面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
作者认为黄狮精是该死的,是贬。
那么作者究竟褒了什么,贬了什么?
西游记中,作者的隐喻和文章中心思想一般藏在三个地方:
一:回目
二:诗词
三:下一回的开篇,比如盘丝洞过去之后,下一劫难狮驼岭篇的开头就是对七情迷本一事的总结,作者常把上一篇来不及写的隐喻放在下段故事开头作承上启下作用。
竹节七狮这一难的回目是:
【黄狮精虚设钉耙宴金木土计闹豹头山
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
其中前者主要叙事,很好理解,重点在后者,这是什么意思呢?
七狮象征人的杂念,喜怒忧思,所以要扫群思,静九灵,同时也有“好为人师”的含义。
它们并不是作者拿来批判的白莲花,而是作者行文“心生,种种魔生”里的心魔之一。作者对九灵一干的态度是明确的贬,对扫除狮妖的取经人是明确的褒,可以说,作者想表达的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孙悟空等人是正义的一边,九灵,黄狮精等是邪恶的一边,泾渭分明。
有人说,黄狮精与人类秋毫无犯,只不过是偷了点东西,孙悟空就把他抄家,小妖打死。人家报复也是情有可原,最后却落得个剥皮吃肉的下场,不要说情理不通,就算按法律也罪不至死吧?
那么,黄狮精究竟犯了什么罪?孙悟空对七狮的处置能不能说是量刑过重,黄狮精罪不至死?
先说盗窃,在西游记中,偷窃财物的还有一个类似的妖怪黑熊精,祝守一就拿他来做个例子,说说黄狮精偷窃的性质。
这两个人都是偷盗,谁的性质更恶劣?答:黄狮精更恶劣。
为什么?因为这两人的动机不同,黑熊精进观音院的初始目的是救火,动机是善,黄狮精进王府则是偷盗,动机是恶。
根据《大明律?贼盗》
【夜无故入人家】
“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黄狮精是无故进人家,当杖八十,且当场打死勿论,私刑打死也可从轻处理,黑熊精则有故入人家,虽然同样偷盗,但黑熊精的性质就轻于黄狮精。
偷盗被打死,是不是太过狠毒?是不是滥用私刑?
根据大明律,偷盗御用物品者,必处死,窃贼与从犯基本同罪,黄狮精恶意入王府偷窃王师随身兵器,按作者当时的法律认知来说,是妥妥的死罪,相比之下,黑熊精比黄狮精的犯罪情节轻,且动机出于向佛之心,仍然吃尽了苦头,黄狮精着实不冤。
即使只在盗窃上,黄狮精的行为也足够构成死罪了,更何况,黄狮精的罪名,并不止这一条。
既然黄狮精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严重犯罪,那么九灵元圣包庇黄狮精,报复取经团的行为就不能说是情理之中,是失德的一方,我们再来看看面对犯了死罪的黄狮精,九灵元圣如果真是一个有道德的高人,那么他就应该为孙儿偷盗感到不齿。
如果说刚才九灵可能还不知道是偷东西的话,那现在黄狮精已经明确告诉九灵元圣了,这东西是从王府内偷来的,自己是偷东西挨揍的!黄狮精偷了王府的东西,非但不惭愧,还大张旗鼓请祖爷爷赴宴,挨了揍还请爷爷抓对方报仇,可见黄狮精即缺乏道德法律意识,也没有从祖爷爷那里学习到什么教养。
假如黄狮精的行为还可以用少不更事来洗白,那么九灵元圣此话于情于理于法都已经是丧心病狂了,我们要知道,这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孙悟空师兄弟三个抄了黄狮精的家,仅仅是黄狮精偷了东西,挨了顿揍,且没死没伤,黄狮精在还不明情况的时候就要九灵元圣出头抓取经人出气,就是种二世祖般的低素质表现,如果九灵元圣跟黄狮精一般计较,本身就已经道德有亏,然而,九灵元圣还不满于此,竟然还要把玉华州太子抓来,一同处置,这已经不是用一句护犊子,就可以掩盖的问题。
就算这些狮子以前没有扰民,那么现在他们攻击人类城市,也已经站到了人类的对立面。
九灵元圣偷袭绑架了取经团,玉华州王父子,惊扰了玉华州居民和文武官员,对唐僧师徒,王父子,玉华州居民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给九灵元圣一干人定个谋反之罪,并不算扣帽子吧?
有人说,黄狮精等一干人被打死,无非,仅仅就是因为他们是妖怪,所以他们再善良,再怎么罪不至死也要死,一是因为他们是妖怪,二是因为他们打扰了取经大业,这就是西游的残酷性和对社会的讽刺。
但是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即使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以作者所处时代背景,九灵元圣与黄狮精等妖所犯的也是标准的灭门之罪,所以黄狮精等七狮被杀死吃肉,并不算孙悟空量刑过重,而是完全符合法律标准的。故黄狮精之死属于咎由自取,指挥黄狮精袭城,绑架王子和唐王御弟的九灵元圣的下场也没有什么值得同情。
现在在法律上,九灵黄狮是否冤枉的话题我们已经有了结果,就再说说情理上的问题。
对于黄狮精最终被剥皮吃肉的结果,很多人是报以同情的,认为孙悟空此举太过残忍,有失一个出家人的本分。黄狮精毕竟是西游记极少数的善良妖怪(或者说相对善良),孙悟空为什么不能放他一马,另其改正?所以玉华州这个篇幅,是孙悟空的黑点,孙悟空太过残忍,不通情理。
我们先从头看看这起事件:
当兵器被偷走之后,孙悟空第一反应是怀疑妖怪,这是因为只有妖怪才有作案的动机和条件。
但是孙悟空也没有第一时间发难,而是在经过实地调查之后,确认事实以后才开打。
结果是孙悟空打绝了小妖,放跑了黄狮精,孙悟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孙悟空慈悲得起,但是玉华州慈悲不起,因为作案的,是一个力量层次远超玉华州居民的妖怪,一旦这妖怪有心作恶,那么对于玉华州来说是不可想象的灾难性后果!
而现在:
这妖怪确实造成了犯罪事实
这是一个凡人无力抗衡的强大妖怪,对玉华州居民的生命安全有极大隐患
这妖怪疑似有前科(前月里得了个美人),道德意识淡薄(请祖翁欣赏偷来的宝物,这同时还是家教的问题)
按照人类的法律看,这妖精犯的已经是死罪。
请问,换你是孙悟空,你觉得怎么做合适?
但是,孙悟空也不是没有给黄狮精机会,孙悟空放黄狮精一马,其目的是为了引蛇出洞,拉出九灵元圣来,一网打尽,免生后患。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给了黄狮精一个机会,因为孙悟空并不知道九灵元圣所居何处,如果黄狮精是个有廉耻或者老实怕事的妖精,就此逃走,不回来报复,那么孙悟空也只能就此罢休(所以“且断他归路”)。
现在九灵元圣已经知道了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和暴躁性格,假如九灵元圣有道德和智慧其中一样的话,他都应该知道不惹孙悟空,然而,九灵元圣非但没有作罢,还选择了最恶劣的一条路,袭城,绑架王子,不杀你杀谁?
孙悟空给黄狮精的第二次机会:
这两次身外身威力是不是有明显的不同呢?为什么孙悟空不第一次就用千百个小行者,直接打死黄狮精?
因为是为了八戒的性命着想,孙悟空这次决定让步了,如果九灵元圣选择这时候罢休,那么也有皆大欢喜的可能。
但是,九灵元圣是怎么做的呢?
九灵元圣没有按照既定计划交还八戒,而是反过来让孙子缠住孙悟空,自己去偷袭凡人。
为什么这样做?【证道本夹批:一马不换两驴,猪乃能抵二狮耶?】
可能是因为九灵觉得人质不够分量,显得被动,又丢了面子,所以想来个釜底抽薪,把对面一锅端。这种行为极大的激怒了孙悟空,所以“变出千百个小行者,将黄狮精打死”,抓了雪狮,揉狮,狻猊、白泽,伏狸、抟象作为人质,以牙还牙,是先有九灵元圣的狠,后有孙悟空的绝。
现在我们看看这两次分身,第一次“拿住狻猊、白泽,走了伏狸、抟象”,唯独漏过黄狮,第二次“将黄狮精打死”,唯独打死黄狮,这就是孙悟空的态度转变造成的,正所谓:事不过三。所以:行者吩咐各官:“将打死那黄狮精剥了皮,六个活狮精,牢牢拴锁。。
黄狮精为贪念盗取神兵,为嗔念袭击人类城市,为痴念伙同祖翁绑架凡人,其一再挑战孙悟空的忍耐力,才落得被打死剥皮的下场,黄狮精有此下场,九灵元圣这个庸师难辞其咎,孙悟空打死黄狮精,入情入理。
那么祝守一觉得,在道德上,这位九灵元圣就已经不入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