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2章 平平淡淡才是真
说道这里,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赶紧起身:“对了,老叔还答应我一头肉猪的呢,给我定了没有呢。”
这家伙,他在省城里面,很少吃到土猪肉。
每年,他都会让柴民国从农村里面定一头肉猪,然后做成腊肉。
他老爹也很喜欢吃这些土猪肉,只是省城里面个个都号称自己是土猪肉,其实根本并不是那么回事。
于是赶紧下楼问柴民国去了。
这眼看着就几天的功夫就要过年了,农村里面杀年猪的,基本上已经全都杀完了。
生怕自己买不到了一样。
柴进摇了摇头,苦笑了下,没有说话。
其实这些年来,汪中海和柴民国他们相处得和自己的家人一样。
汪中海能够做到随叫随到,柴民国也是那种非常势力霸道的人。
虽然自己现在儿子有出息了,有钱了,但他还和以前一样,一直都是一个非常讲人情味的人。
知道汪中海喜欢吃农村里面的一些土货。
只要汪中海来了,他都会去农村里面买一些土货回来。
比如说黄鳝,田蛙等等。
每次他们两个人都能够喝很多的酒。
这种温情的滋味,在外面很少能够感受得到,这就是很多人为何每年必须要回家过年的原因。
因为只有在自己的老家里面,才能够体会到这种淡淡的温情。
楼下,汪中海一下楼就开始问东问西。
柴民国没好气地回了句:“我怎么忘记了你的那份,别着急,农户说腊肉还要晒一天。”
“明天就给你一车拖过来,还有,今年他们收获了几条十几斤重的野生鱼。”
“我也让人给你留着,知道你们城里吃不到。”
汪中海听到这里,心情忽然一阵放松,看柴民国在厨房里面忙碌。
也赶紧帮忙说:“晚上我掌勺!”
“好啊,那我也省去了个事情。”
柴民国笑着说。
汪中海其实就是一个吃货,他特别喜欢吃农村里面的东西。
主要是钱多,人闲,酒店里面的那些什么山珍海味,他已经吃腻了。
慢慢的,越来越喜欢跑农村里面去吃饭。
平日里经常没事就和自己的朋友跑农村里面去,而且,他们也不要农户做。
借用你们的地方,你们的东西,给你们点钱,我们自己来。
每一个吃货,绝对都是厨艺很是高超的存在。
故而,汪中海的厨艺,非常好。
每次到柴民国这边来,他都要自己做饭。
其实做饭对于很多人而言,那就是一件非常劳心劳力的事情,因为每天都要做。
每顿饭都要做。
可是对于有些人而言,就是一个消遣,很好玩的事情,这类人基本上都是不做饭的。
也不用自己做饭的。
汪中海就是这一类人。
他也觉得做饭是一种乐趣。
后来,两个小家伙也跑到了茶室里面,柴进带着两个小家伙,在茶室玻璃房里面,静静地望着外面的。
然后告诉两个好奇的小家伙,那是什么,这是什么的。
楼下,柴芳和王小莉忙完后,也开始进了厨房里面帮忙。
至于柴小姗。
小丫头现在也已经是十几岁的大丫头了。
以前无论是在哪里,肯定是整天都跟在自己的爸爸,姐姐哥哥身后。
可是长大后,姑娘就开始野了。
每次一回来,都会有很多她以前在县城里面的同学过来找她出去玩。
他们会在一起聊聊最近一年各自遇到的事情。
所以,刚刚他回来的时候,楼下又来了很多的同学,叫着一起出去吃麻辣烫去了。
拆家人也不会去管她。
当然了,小丫头根本不知道,其实她现在无论是走到哪里,身后都会有几个人暗中保护。
这些人都是马科夫安排的。
毕竟,这几个人都是柴进生命当中最为重要的几个人,肯定不会让他们单独在外面走。
虽然这是在他们的老家,他们也不大意轻心。
……
当天晚上,这一家人一顿饭吃得很是开心。
柴进得知这一桌子饭都是汪中海做的后,刚开始还有些不敢吃。
心里想着,这家伙会做饭吗。
但是吃了一口后,开始赞不绝口了。
尤其是一道菜。
大蒜叶炒腊肉。
没有放什么多余的调料,就是简单的炒炒,然后火候把握好。
基本上就特别的香。
汪中海可以说是掌握了农家菜的精髓。
就算是王小莉也赞不绝口。
到了现在,柴进在外面基本上已经不喝酒了,因为已经过了需要喝酒去拉客情关系的阶段。
以前是端着酒杯走到人家面前说:“你随意,我干了。”
现在换了个角色,是其他人走到他的面前:“你随意,我干了。”
他也越来越不喜欢酒的味道,毕竟这东西能够麻痹一个人的神经。
爬得越高,就要时时刻刻保持自己的脑袋清醒,这样才不会做出来什么冲动的决定。
但这是在老家,也是和家人们在一起。
故而,他也端起了酒杯。
酒当然是自己酒厂里面的酒。
而且还是当年的小李白酒。
稻香酒业有一个非常不错的习惯,那就是他们不会轻易地改变一个品牌酒的味道。
酒类市场是一个很容易被淘汰的市场。
因为市场一个人的口味总是多样化的,总是喝一个味道,就会想要变化。
稻香酒业其实后来也根据市场的口味变化,做了很大的改变。
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去改变一个酒的味道。
要是有新配方了,马上就会推出来新的小品牌。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留住那个口味,让一些怀旧的人,在喝到这一口酒的时候,原汁原味地体会着当年喝着这口酒,然后和其他人说起的那些故事。
小李白酒其实过去这么多年了,销量已经并不是很好。
当然了,所谓的不好,那是相比于以前的火爆。
现在的盈利情况还是很不错的。
柴进就喜欢小李白酒的那个味道,因为是这个酒,让他开始了重生后的创业生涯。
也是这口酒,让他拿到了第一桶金,虽然只有几块钱,很便宜,但更多的是喝的一种人生的味道。
这家伙,他在省城里面,很少吃到土猪肉。
每年,他都会让柴民国从农村里面定一头肉猪,然后做成腊肉。
他老爹也很喜欢吃这些土猪肉,只是省城里面个个都号称自己是土猪肉,其实根本并不是那么回事。
于是赶紧下楼问柴民国去了。
这眼看着就几天的功夫就要过年了,农村里面杀年猪的,基本上已经全都杀完了。
生怕自己买不到了一样。
柴进摇了摇头,苦笑了下,没有说话。
其实这些年来,汪中海和柴民国他们相处得和自己的家人一样。
汪中海能够做到随叫随到,柴民国也是那种非常势力霸道的人。
虽然自己现在儿子有出息了,有钱了,但他还和以前一样,一直都是一个非常讲人情味的人。
知道汪中海喜欢吃农村里面的一些土货。
只要汪中海来了,他都会去农村里面买一些土货回来。
比如说黄鳝,田蛙等等。
每次他们两个人都能够喝很多的酒。
这种温情的滋味,在外面很少能够感受得到,这就是很多人为何每年必须要回家过年的原因。
因为只有在自己的老家里面,才能够体会到这种淡淡的温情。
楼下,汪中海一下楼就开始问东问西。
柴民国没好气地回了句:“我怎么忘记了你的那份,别着急,农户说腊肉还要晒一天。”
“明天就给你一车拖过来,还有,今年他们收获了几条十几斤重的野生鱼。”
“我也让人给你留着,知道你们城里吃不到。”
汪中海听到这里,心情忽然一阵放松,看柴民国在厨房里面忙碌。
也赶紧帮忙说:“晚上我掌勺!”
“好啊,那我也省去了个事情。”
柴民国笑着说。
汪中海其实就是一个吃货,他特别喜欢吃农村里面的东西。
主要是钱多,人闲,酒店里面的那些什么山珍海味,他已经吃腻了。
慢慢的,越来越喜欢跑农村里面去吃饭。
平日里经常没事就和自己的朋友跑农村里面去,而且,他们也不要农户做。
借用你们的地方,你们的东西,给你们点钱,我们自己来。
每一个吃货,绝对都是厨艺很是高超的存在。
故而,汪中海的厨艺,非常好。
每次到柴民国这边来,他都要自己做饭。
其实做饭对于很多人而言,那就是一件非常劳心劳力的事情,因为每天都要做。
每顿饭都要做。
可是对于有些人而言,就是一个消遣,很好玩的事情,这类人基本上都是不做饭的。
也不用自己做饭的。
汪中海就是这一类人。
他也觉得做饭是一种乐趣。
后来,两个小家伙也跑到了茶室里面,柴进带着两个小家伙,在茶室玻璃房里面,静静地望着外面的。
然后告诉两个好奇的小家伙,那是什么,这是什么的。
楼下,柴芳和王小莉忙完后,也开始进了厨房里面帮忙。
至于柴小姗。
小丫头现在也已经是十几岁的大丫头了。
以前无论是在哪里,肯定是整天都跟在自己的爸爸,姐姐哥哥身后。
可是长大后,姑娘就开始野了。
每次一回来,都会有很多她以前在县城里面的同学过来找她出去玩。
他们会在一起聊聊最近一年各自遇到的事情。
所以,刚刚他回来的时候,楼下又来了很多的同学,叫着一起出去吃麻辣烫去了。
拆家人也不会去管她。
当然了,小丫头根本不知道,其实她现在无论是走到哪里,身后都会有几个人暗中保护。
这些人都是马科夫安排的。
毕竟,这几个人都是柴进生命当中最为重要的几个人,肯定不会让他们单独在外面走。
虽然这是在他们的老家,他们也不大意轻心。
……
当天晚上,这一家人一顿饭吃得很是开心。
柴进得知这一桌子饭都是汪中海做的后,刚开始还有些不敢吃。
心里想着,这家伙会做饭吗。
但是吃了一口后,开始赞不绝口了。
尤其是一道菜。
大蒜叶炒腊肉。
没有放什么多余的调料,就是简单的炒炒,然后火候把握好。
基本上就特别的香。
汪中海可以说是掌握了农家菜的精髓。
就算是王小莉也赞不绝口。
到了现在,柴进在外面基本上已经不喝酒了,因为已经过了需要喝酒去拉客情关系的阶段。
以前是端着酒杯走到人家面前说:“你随意,我干了。”
现在换了个角色,是其他人走到他的面前:“你随意,我干了。”
他也越来越不喜欢酒的味道,毕竟这东西能够麻痹一个人的神经。
爬得越高,就要时时刻刻保持自己的脑袋清醒,这样才不会做出来什么冲动的决定。
但这是在老家,也是和家人们在一起。
故而,他也端起了酒杯。
酒当然是自己酒厂里面的酒。
而且还是当年的小李白酒。
稻香酒业有一个非常不错的习惯,那就是他们不会轻易地改变一个品牌酒的味道。
酒类市场是一个很容易被淘汰的市场。
因为市场一个人的口味总是多样化的,总是喝一个味道,就会想要变化。
稻香酒业其实后来也根据市场的口味变化,做了很大的改变。
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去改变一个酒的味道。
要是有新配方了,马上就会推出来新的小品牌。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留住那个口味,让一些怀旧的人,在喝到这一口酒的时候,原汁原味地体会着当年喝着这口酒,然后和其他人说起的那些故事。
小李白酒其实过去这么多年了,销量已经并不是很好。
当然了,所谓的不好,那是相比于以前的火爆。
现在的盈利情况还是很不错的。
柴进就喜欢小李白酒的那个味道,因为是这个酒,让他开始了重生后的创业生涯。
也是这口酒,让他拿到了第一桶金,虽然只有几块钱,很便宜,但更多的是喝的一种人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