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猥琐发育(二)
刘瑁心里有些犯怵。
让他动动心眼,耍耍心机啥的他真不怕任何人,哪怕是诸葛亮、司马懿,他也敢斗上一斗。让他直接上演武行,他还真的没底。
虽然刘瑁这具身体还算是不错,本就出身武将,自己的前身也因为某些原因参加过部队的特训,练过些擒拿格斗。但把他放在这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他是真的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杨锋怎么不样他不知道,孟获、兀突骨却是演义中留下了霍霍威名的角色。光是力气怕是都不是他所能对抗吧?
火把节六月廿四举行。
还有七个月时间,想升级也没那么快吧?
但是好象不去也不行啊!
刘瑁同意参加带来洞举办的火把节,并加入到祝融的比武招亲之中去。让李恢备了些礼送去带来洞,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同时,刘瑁让董琰从府库中取出一些盐铁往永昌诸部联络感情。
可能这个时候那里还是不毛之地,但刘瑁知道兰苍水(湄公河)以西便是缅甸北部,那地方有玉矿,上好的翡翠矿呢。
最好能到那边去搞几个矿来开采一下,雕琢雕琢送到中原可以换来大把的粮食与金钱。
而且,哀牢是汉王朝与贵霜帝国之间的一条商路。
贵霜是从大月氏的基础上建立的,也称天竺。也就是汉时期的古印度。东汉末年,西域长史府失去控制,丝绸之路被断,就只有益州经永昌西进与贵霜保留了一条商路。
商人循伊洛瓦底江为一道、循萨尔温江为一道,尚有一道循弥诺江(今亲敦江)经曼尼普尔乘马需三月乃至阿富汗。
商人在其地以中国丝绸等名产,换取缅甸的宝石、翡翠、木棉;印度的犀角、象牙和欧洲的黄金等珍品。
不过目前这条商路却不是很通,也很少有人往南经商了。因为益州本就不太平,很长时间内都对南中地区失去了控制。
这些东西在益州郡志里有记载。
刘瑁想打开这条商路,去赚外国人的钱。
用丝绸换黄金、宝石好象不亏哦?
不过这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控制永昌郡,控制整个南中。
从来到这个世界起,刘瑁每天起床都会练几趟拳,也会捡些称手的兵器来舞舞。身边的侍卫两三人也敌不过他,不过他心里非常明白,他这几下连个三流武将都算不上。
他决定开始练。
七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太短了。至少也得达到可以出手的地步,而不是站到那些猛人面前就吓尿的窘样。
没师傅不要紧,找人对练偷师。
费诗、孟琰都是上马可以为将的人,哪怕李恢,都有一手不俗的剑术。
而刘瑁本身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后世的军体拳和擒拿格斗都是几千年华夏武术的精华。赤手近身相搏,这几人在他面前还真不够看。
只是兵器被他舞得有些不伦不类。好在诸人并不因他的折腾而厌烦。
只要刘瑁召唤,几人皆会陪他对练一番,甚至不吝指正刘瑁的不足。
滇南泽(滇池)畔,常见刘瑁闻鸡起舞。
这里的气候非常的好,哪怕放在两千年后,都是四季如春的度假圣地。
不知不觉间,已是阳春三月,滇南泽畔已是鸟语花香。
经过几个月的特训,刘瑁的武艺已略有所成。除去近身格斗,手中擅长的匕首已经换成了长剑。剑术虽算不得大成,却已能轻松击败李恢、费诗、孟琰等人。
让诸人不得不感慨刘瑁在习武天分上远超常人。
不仅如此,刘瑁还发现自己专心习武以来,自己的力气在一天天稳步增长。
也不知是这具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好,还是滇南池畔空气好。反正三个多月过去,他已从初时开石弓到了现在的能开两石弓。
不论准头,这力量都足以济身一流武将之列了。石(dàn)古呼为石(shi),约合后世100到120斤。两石,也就是两百多斤的拉力,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拉开的。
在古代战场,普通弓箭基本在60斤左右。能开石弓的都能算得上战场猛将了。就象刘瑁手下唯一精通射术的甘宁,也就开两石弓而已。
能开和平日常用是两码事,重弓本就是拿来练臂力的。就象甘宁平日所用的弓就是一把一百五十斤的大弓。
刘瑁已经开始用两石弓练射术了。
可见这身体的力量增长足已支撑他在这世界应付一般武将了。
射箭不准,但刘瑁有个东西很准。
飞刀!
不是小李的飞刀。
刘瑁的飞刀类似于后世的军刀,说是飞刀,更象是小一些的匕首。
五十步内,刀无虚发。
近身可为匕首,藏于身,刺人于无形。
这是刘瑁最熟悉的兵器,前世有练过,重新练来也比较顺手。
不过练的这些,只能保证刘瑁在近战之中有一战之力。但要上战场却还远远不够。
战场上的武将,多用长兵器或重兵器。
刘瑁现能用的还算精的就是长剑了,剑虽锋利,却不太适合战场争斗。别说长刀长枪,就是与刀比起来都要略逊。
剑术,大多为文人所练。武将配剑多为辅助类兵器,很少用于战场。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从冷兵器类别来分,可以分为十八种,即人们所说的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
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
剑是武人必练,却又是战场使用率最低的武器。
所以刘瑁还必须得练一门长兵器。
不求能叱咤疆场,至少也得有自保之力。
君王之道,重在权谋心计。
刘瑁更喜欢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但他却不介意自己成为一名高手。
所以他选择了练棍。
月棍嘛,简单。
但练了之后,他才明白为什么棍为百兵之首了。
包罗万象!
双手舞之,身体本能地将一些枪法融入其中。估计这身体原本的主人是练枪之人。
单手挥之,剑法可融其中……
刘瑁以汇报工作为名,常招张任、甘宁二人轮番回滇池。
汇报工作是假,偷师学艺是真。
二人也是心知肚明,却也不甚介意。
甘宁生性豪爽,刘瑁但有所求,无不倾囊相授。张任也在枪法上对刘瑁多有指教。
教是有人教了,能学多少还得看刘瑁自己的悟性。
没可能几个月就练到人家练了十几年的程度。
时光飞逝,刘瑁的武艺在日复一日的勤学苦练中稳步提升。
早上练武,白天理政,日子过得倒也踏实。益州郡也渐渐的被刘瑁完全控制。
除了雍家所在的味县。
更好的消息是,经过李恢和孟琰的努力,永昌南部诸部表示对刘瑁臣服。
李恢组织了一个官方商队,开始与闽濮部、鸠僚部、傈越部、濮部等几个大的部族通商。以盐粮及丝锦换取其翡翠与宝石。
再用得来的翡翠、宝石到益州大户手中换得粮食与金银。
一切都朝着稳定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
这日,刘瑁练完武回到衙中处理郡事。孟琰前来禀报,绵竹有州牧使者前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大舅哥吴懿。
二人见面先是一阵寒暄。
然后再开始说正事。
“子远,何事需你亲自前来?”
“两个好消息,你要先听哪个?”吴懿在刘瑁面前有点皮。
刘瑁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吴懿:“没有坏消息就好,你随便说!”
“董卓死了!”
“关我屁事?”
“他死之前批了你的庲降都督之职。”
刘瑁:“这个还行,不过也不是很重要,反正我已经坐实了。算了,勉强算是好消息吧!”
吴懿鄙视的眼神望向刘瑁,明明就很想要,偏要装着无动于衷。
吴懿拿岀装有印绶的盒子晃了晃:“那这个你是不想要了?”
二人坐的比较远,不然刘瑁就直接动手抢了。
“吾近日练武,颇有心得,子远可愿与我切磋一二?”
看着吴懿脸上小人得志的样子,刘瑁突然很想揍他。
一直是刘焉军中大将的吴懿,虽然不如张任、严颜般留名青史,却也是从刘焉到刘璋,再到刘备的军中大将。武艺也不算太差,正好可以检验一下自己苦练了几个月的成果。
“好啊,好久没与你一起练剑了!就让我看看你这几个月有多少长进。”
吴懿不知道刘瑁为何突然转移话题,不过好在正事已了,其他事可以随时聊。
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从认识到现在七八年了,两人也不知打过多少架了。这两人年纪相仿,个头相仿,武艺也差不离。几乎每次都斗个平手。
让吴懿没有想到的是,在这美丽的滇南泽畔,他被刘瑁虐了。
虐得很惨,很惨。
从比剑到拳脚,现在刘瑁对他已有绝对的优势。
这才多久啊?一个与自己从少年时期便同步进步的家伙,怎会一下子就把自己甩开了?
“不打了!不打了!我肚子饿了!”吴懿往泽畔的草地上一躺,拒绝与刘瑁再斗,嘴上却不肯认输。
让他动动心眼,耍耍心机啥的他真不怕任何人,哪怕是诸葛亮、司马懿,他也敢斗上一斗。让他直接上演武行,他还真的没底。
虽然刘瑁这具身体还算是不错,本就出身武将,自己的前身也因为某些原因参加过部队的特训,练过些擒拿格斗。但把他放在这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他是真的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杨锋怎么不样他不知道,孟获、兀突骨却是演义中留下了霍霍威名的角色。光是力气怕是都不是他所能对抗吧?
火把节六月廿四举行。
还有七个月时间,想升级也没那么快吧?
但是好象不去也不行啊!
刘瑁同意参加带来洞举办的火把节,并加入到祝融的比武招亲之中去。让李恢备了些礼送去带来洞,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同时,刘瑁让董琰从府库中取出一些盐铁往永昌诸部联络感情。
可能这个时候那里还是不毛之地,但刘瑁知道兰苍水(湄公河)以西便是缅甸北部,那地方有玉矿,上好的翡翠矿呢。
最好能到那边去搞几个矿来开采一下,雕琢雕琢送到中原可以换来大把的粮食与金钱。
而且,哀牢是汉王朝与贵霜帝国之间的一条商路。
贵霜是从大月氏的基础上建立的,也称天竺。也就是汉时期的古印度。东汉末年,西域长史府失去控制,丝绸之路被断,就只有益州经永昌西进与贵霜保留了一条商路。
商人循伊洛瓦底江为一道、循萨尔温江为一道,尚有一道循弥诺江(今亲敦江)经曼尼普尔乘马需三月乃至阿富汗。
商人在其地以中国丝绸等名产,换取缅甸的宝石、翡翠、木棉;印度的犀角、象牙和欧洲的黄金等珍品。
不过目前这条商路却不是很通,也很少有人往南经商了。因为益州本就不太平,很长时间内都对南中地区失去了控制。
这些东西在益州郡志里有记载。
刘瑁想打开这条商路,去赚外国人的钱。
用丝绸换黄金、宝石好象不亏哦?
不过这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控制永昌郡,控制整个南中。
从来到这个世界起,刘瑁每天起床都会练几趟拳,也会捡些称手的兵器来舞舞。身边的侍卫两三人也敌不过他,不过他心里非常明白,他这几下连个三流武将都算不上。
他决定开始练。
七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太短了。至少也得达到可以出手的地步,而不是站到那些猛人面前就吓尿的窘样。
没师傅不要紧,找人对练偷师。
费诗、孟琰都是上马可以为将的人,哪怕李恢,都有一手不俗的剑术。
而刘瑁本身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后世的军体拳和擒拿格斗都是几千年华夏武术的精华。赤手近身相搏,这几人在他面前还真不够看。
只是兵器被他舞得有些不伦不类。好在诸人并不因他的折腾而厌烦。
只要刘瑁召唤,几人皆会陪他对练一番,甚至不吝指正刘瑁的不足。
滇南泽(滇池)畔,常见刘瑁闻鸡起舞。
这里的气候非常的好,哪怕放在两千年后,都是四季如春的度假圣地。
不知不觉间,已是阳春三月,滇南泽畔已是鸟语花香。
经过几个月的特训,刘瑁的武艺已略有所成。除去近身格斗,手中擅长的匕首已经换成了长剑。剑术虽算不得大成,却已能轻松击败李恢、费诗、孟琰等人。
让诸人不得不感慨刘瑁在习武天分上远超常人。
不仅如此,刘瑁还发现自己专心习武以来,自己的力气在一天天稳步增长。
也不知是这具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好,还是滇南池畔空气好。反正三个多月过去,他已从初时开石弓到了现在的能开两石弓。
不论准头,这力量都足以济身一流武将之列了。石(dàn)古呼为石(shi),约合后世100到120斤。两石,也就是两百多斤的拉力,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拉开的。
在古代战场,普通弓箭基本在60斤左右。能开石弓的都能算得上战场猛将了。就象刘瑁手下唯一精通射术的甘宁,也就开两石弓而已。
能开和平日常用是两码事,重弓本就是拿来练臂力的。就象甘宁平日所用的弓就是一把一百五十斤的大弓。
刘瑁已经开始用两石弓练射术了。
可见这身体的力量增长足已支撑他在这世界应付一般武将了。
射箭不准,但刘瑁有个东西很准。
飞刀!
不是小李的飞刀。
刘瑁的飞刀类似于后世的军刀,说是飞刀,更象是小一些的匕首。
五十步内,刀无虚发。
近身可为匕首,藏于身,刺人于无形。
这是刘瑁最熟悉的兵器,前世有练过,重新练来也比较顺手。
不过练的这些,只能保证刘瑁在近战之中有一战之力。但要上战场却还远远不够。
战场上的武将,多用长兵器或重兵器。
刘瑁现能用的还算精的就是长剑了,剑虽锋利,却不太适合战场争斗。别说长刀长枪,就是与刀比起来都要略逊。
剑术,大多为文人所练。武将配剑多为辅助类兵器,很少用于战场。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从冷兵器类别来分,可以分为十八种,即人们所说的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
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
剑是武人必练,却又是战场使用率最低的武器。
所以刘瑁还必须得练一门长兵器。
不求能叱咤疆场,至少也得有自保之力。
君王之道,重在权谋心计。
刘瑁更喜欢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但他却不介意自己成为一名高手。
所以他选择了练棍。
月棍嘛,简单。
但练了之后,他才明白为什么棍为百兵之首了。
包罗万象!
双手舞之,身体本能地将一些枪法融入其中。估计这身体原本的主人是练枪之人。
单手挥之,剑法可融其中……
刘瑁以汇报工作为名,常招张任、甘宁二人轮番回滇池。
汇报工作是假,偷师学艺是真。
二人也是心知肚明,却也不甚介意。
甘宁生性豪爽,刘瑁但有所求,无不倾囊相授。张任也在枪法上对刘瑁多有指教。
教是有人教了,能学多少还得看刘瑁自己的悟性。
没可能几个月就练到人家练了十几年的程度。
时光飞逝,刘瑁的武艺在日复一日的勤学苦练中稳步提升。
早上练武,白天理政,日子过得倒也踏实。益州郡也渐渐的被刘瑁完全控制。
除了雍家所在的味县。
更好的消息是,经过李恢和孟琰的努力,永昌南部诸部表示对刘瑁臣服。
李恢组织了一个官方商队,开始与闽濮部、鸠僚部、傈越部、濮部等几个大的部族通商。以盐粮及丝锦换取其翡翠与宝石。
再用得来的翡翠、宝石到益州大户手中换得粮食与金银。
一切都朝着稳定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
这日,刘瑁练完武回到衙中处理郡事。孟琰前来禀报,绵竹有州牧使者前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大舅哥吴懿。
二人见面先是一阵寒暄。
然后再开始说正事。
“子远,何事需你亲自前来?”
“两个好消息,你要先听哪个?”吴懿在刘瑁面前有点皮。
刘瑁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吴懿:“没有坏消息就好,你随便说!”
“董卓死了!”
“关我屁事?”
“他死之前批了你的庲降都督之职。”
刘瑁:“这个还行,不过也不是很重要,反正我已经坐实了。算了,勉强算是好消息吧!”
吴懿鄙视的眼神望向刘瑁,明明就很想要,偏要装着无动于衷。
吴懿拿岀装有印绶的盒子晃了晃:“那这个你是不想要了?”
二人坐的比较远,不然刘瑁就直接动手抢了。
“吾近日练武,颇有心得,子远可愿与我切磋一二?”
看着吴懿脸上小人得志的样子,刘瑁突然很想揍他。
一直是刘焉军中大将的吴懿,虽然不如张任、严颜般留名青史,却也是从刘焉到刘璋,再到刘备的军中大将。武艺也不算太差,正好可以检验一下自己苦练了几个月的成果。
“好啊,好久没与你一起练剑了!就让我看看你这几个月有多少长进。”
吴懿不知道刘瑁为何突然转移话题,不过好在正事已了,其他事可以随时聊。
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从认识到现在七八年了,两人也不知打过多少架了。这两人年纪相仿,个头相仿,武艺也差不离。几乎每次都斗个平手。
让吴懿没有想到的是,在这美丽的滇南泽畔,他被刘瑁虐了。
虐得很惨,很惨。
从比剑到拳脚,现在刘瑁对他已有绝对的优势。
这才多久啊?一个与自己从少年时期便同步进步的家伙,怎会一下子就把自己甩开了?
“不打了!不打了!我肚子饿了!”吴懿往泽畔的草地上一躺,拒绝与刘瑁再斗,嘴上却不肯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