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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我对我的厨艺还是有点自信的

    啪!
    啪!
    啪!
    美好的清晨,从有节奏的啪啪声开始。
    谭雅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只感觉喉咙干得厉害。她强忍着脑子拧巴的空虚感从床上爬起,喝下了床边的凉水,疑惑地看向外边。
    窗外树影摇曳,那奇怪的声音,就是从楼下传来的。
    由于距离太远看不到,谭雅囫囵吃完两块面包之后重新躺下,选择继续睡觉。
    楼下,范晓东的手中握着一根鞭子,末端绑着一把匕首。
    这玩意叫做绳镖,属于一种相对冷门的暗器。可掷抛远击,也可缩短近击,具有携带方便,收缚隐蔽,打击突然,猝不及防等特点。
    按照大众的刻板印象,软鞭类的武器大都是女人喜欢用。
    这一说法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相比于男人,女性的力气一般较小。相比于锤、斧、钺、槊这种重兵器,自然是软鞭比较称手一些。
    而使用软鞭类武器的男人,是否就显得比较娘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软鞭类武器少有人用,主要是它在到处是人的大规模战争中很难发挥出优势。而另外一个原因,那便是因为难以上手。
    刀枪棍棒这种东西,只要你抡得动,能够横扫竖挑,就可以上场当一个炮灰。
    而软鞭呢?
    这玩意的受力相对复杂,不懂行的新人要是一通乱甩,没什么杀伤力不说,还容易伤到自己。
    若是再绑着一把刀,一个失误身体可能就会多一个洞口,相当危险。
    综上,软鞭确实可以说是一种相对冷门的武器。
    但要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觉得它只适合用来杂耍,那就大错特错了。
    就比如软鞭里最为凶猛的一种九节鞭,它由鞭把、鞭头和中间八个钢节组成,每节用三个圆环连接起来。可以实现多节点扭转,而不失其力。
    由于九节鞭的长度比一般的武器要长,再加上迅捷而灵活。若是行家用全力向前抽击,长柄武器首先会因为沉重影响回防速度,若是想要像挡刀一样平举格挡,九节鞭绕着落点处继续下劈,抽爆敌人的脑袋,防不胜防!
    所以最开始时,范晓东也是想弄一根九节鞭来着的。
    但由于龙虾怪的筋过于坚韧,不好打洞,制作的工序也过于复杂。只能退而求其次,做了个把手,改为绳镖。
    反正以范晓东的手艺,要是做成其他的硬质武器和蛇发人那大得夸张的战刀战斧那么一拼,可能禁不住一刀就散架了。
    这种不用太多工序,又不容易被斩断的武器反而更适合这类型的战斗。
    啪!啪!
    又是两道凌厉的破风声,随着扔出的石块被两鞭抽碎,范晓东摸着下巴思索了一阵,将绳镖末尾绑的匕首解了下来。他从背包里找出几片好用的骨头,比划了一阵后,就开始打磨。
    那些蛇发怪人的铠甲相当坚硬,一把匕首再怎么用力估计也难以破防,更别说直接把人头给打爆。
    所以他准备把匕首换成钩爪,主打控制。
    一旦找到机会锁住对方的武器,双手握鞭的姿势远比对方双手抓着刀柄容易使力,到时候直接缴械拿来用就完事了,还浪费时间做个屁!
    龙虾怪的骨骼比较难处理,范晓东鼓捣了一上午才弄出个比较满意的形状。
    就在他乐此不疲,准备再战的时候,却被一个不可抗力因素给阻止了。
    谭雅饿了。
    原本范晓东想丢几个面包给她,打发了事。但想起昨天回来时拿了一堆食材还没动,他又转身进了厨房。
    这倒不是说怜香惜玉什么的。
    主要这拿回来的食材里,有一块是变异生物的肉。他前晚看到谭雅吃食脑虫的时候就想着这事了,她本身受到了食脑虫的影响而变异,如果吃这些肉能够没事,以后的食物来源就不用愁了。
    至于为什么范晓东不自己吃,就他那个身体素质,硫酸也许都能当辣椒水喝。他吃下去没事的东西,给正常人吃也许能够供他们死十次。
    感觉,并不具备参考意义。
    于是,范大少爷拎着食材进了厨房。半小时后,一道青椒肉丝、炒生菜还有红烧狗肉就被他端上了桌。
    “蛋糕!”
    诱人的香气溢满了房间,几分钟还没精打采的谭雅现在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嘴角还很没有形象地溢出了口水。
    “把你口水擦了!不然没得吃!”
    这种不雅的举动,自然让范大少爷大感不满,指着她的嘴巴呵斥。
    在食物的诱惑之下,谭雅秒懂。她飞快地擦掉了口水,乖巧地在椅子前坐好,眼睛里绽放着光芒。
    “蛋糕~”
    “这是肉,不是蛋糕。”
    谭雅的这番作态,让范大少爷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将唯一的那盘变异的狗肉推到她的身前。随后拍了拍碗旁边的汤勺,命令道:“用这个吃,整盘都是你的。”
    他可不想看到她像个野蛮人似的用手抓,不然要洗手的还是他。
    “哦哦!”
    虽然抓汤勺的姿势有些生疏,但谭雅这次没有犯错,往嘴里一下子塞了两块最大的。
    范晓东的双手托着下巴,观察着她的反应。
    虽然他不喜欢伺候人,但作为一个精致的大少爷,他可不会让自己委屈自己的胃。因此在料理方面,他还算是颇有心得的。
    要是自己做的东西能让人吃得高兴,其实也会有种成就感。
    当然,这种成就感保质期大概只有一两次。
    多了就烦了。
    “呸!”
    谭雅面色一变,突然将肉吐在了地上。
    范晓东:“???”
    虽然对她的不良反应有所娱乐,但那也得消化之后才能出现吧,怎么会……
    “肉……肉肉……”
    谭雅不断地摇头,并将椅子拉远了饭桌,表情就像是吃了蟑螂一样。
    好家伙,难吃得新的词都会说了。
    “不至于吧……”
    范晓东不信邪,于是也往那盘狗肉里夹了一块。
    “呕!”
    范晓东吐了。
    该如何形容那种味道呢?
    首先它不是死肉,但特么胜似死肉。
    它们虽然炒起来还算有弹性,但内部的结构早已发生了变化。就像是那种受了潮被捏在一块的面粉一样,丢在地上不会散,一咬上去就是黏黏腻腻的,还带着一股酸涩的臭味。
    就像是……
    “呸呸呸!!!”
    范晓东冲进厨房里,用冷水疯狂地漱口。随后又折返回来,将那盘变异的狗肉全倒了。
    靠这玩意填饱肚子,还不如喝硫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