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失踪、死亡
“嗯……”姜离沉吟片刻,“有道理!”
他把弗莱迪的“尸体”甩到一边,走到对着窗子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我准备好了,来吧。”
弗莱迪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右手,又看向姜离套在自己手上的手套。
“叔叔我啊,可是要生气了!”
自己的标志性武器被人摘走了,弗莱迪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
顿时勃然大怒,扑向姜离。
姜离斜向后伸手,又把弗莱迪抓在了手中。
“……”
“……”
两人对视,谁都没有说话。
“小朋友,你不给叔叔面子。而且,骗人可不好。”弗莱迪说道,以他的年纪,叫谁小朋友都很合理。
不过光以年纪来说,自称应该爷爷更加合适一些。
鉴于弗莱迪“死”时候的年纪,喜欢自称叔叔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变态心理和身份。
姜离把弗莱迪摔在地上,一脚踩了上去:“机会给过你了,你自己不争气啊。就这表现,你撑死是个弟弟。”
弗莱迪单手抓住姜离的脚:“快给我拿开!再不拿开!叔叔我又要生气了!”
说话间,弗莱迪一只手上骤然出现了铁爪手套,朝着姜离的小腿狠狠刺了过去。
“哼哼哼!”
只听见弗莱迪得意道,“这样的手套,我还有一百个!”
下一秒,弗莱迪脸上得意笑容收敛,他奇怪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看了几秒钟后,弗莱迪再次用力将铁爪刺向姜离的小腿。
一下又一下。
刺了好几下后,弗莱迪看向姜离:“你有问题!”
语气非常笃定。
“不,是你太弱了。”姜离脚上稍微用力。
“咔擦!”
弗莱迪的胸膛凹陷下去,姜离半只脚都陷入到弗莱迪身躯中。
“好痛……”弗莱迪朝着姜离伸出无助的手,垂落到地上。
尸体化作一滩血水。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房间的墙壁上,地板上骤然浮现出大量手掌印,一只只戴着铁爪手套的右手从四面八方钻出。
“都说了叔叔的手套,有一百个呢!”
弗莱迪嚣张的声音不知道从何处传来,那些手套飞起,刺向姜离。
手套穿透姜离坐着的沙发,在他身上,脸上疯狂地切割着,形成“利刃风暴”。
风暴的中心,就是姜离本人。
坐着的沙发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姜离站起,沙发散架成大量的不规则碎块。
“看到了没有,感觉到了没有!”
弗莱迪在狂笑,“鲜血,痛苦,恐惧,绝望!”
尖锐的声音如高频噪音。
“没有。”姜离一脸冷静,抓住刺向自己门面的手套,将其撕碎。
接着抓着第二只,撕碎。
那模样,简直就像是流水线上的熟练工,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有几十只手套被姜离撕碎。
刀刃散落了一地。
弗莱迪的狂笑戛然而止。
剩下的手套静止下来,纷纷掉落到地上。
姜离转身,看向房门口。
那里,弗莱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只手拎着自己的鞋子,用一种极为鬼鬼祟祟的夸张姿势,蹑手蹑脚地走向房门。
“弗莱迪,你要去哪?”姜离问道。
弗莱迪动作停止,转身干笑道:“哈……哈,我想起来家里的水烧开了,要去关掉。”
“是吗?你不打算多留一会儿?”姜离走向弗莱迪。
弗莱迪向后一个大跳,背脊紧紧贴在门上,一脸惊恐地大喊道:“你不要过来啊!你过来我就喊人了!”
“喊吧,你喊破喉咙都没有人来救你。”姜离非常配合弗莱迪,声音低沉。
带着一身低气压,像极了真正的大反派。
当然,前提是不要看两个人的脸。
看脸的话,姜离是不是反派两说——毕竟也有很帅,让人很有代入感的反派。
但弗莱迪,肯定是反派。
长得太丑了!
反派弗莱迪贴着门瑟瑟发抖,大反派姜离伸手,抓向弗莱迪的脑袋。
眼看两者就要接触到,画面在这一刻静止。
接着轰然破碎。
姜离眼前一黑……产生了一种失重的感觉,只维持了刹那。
他睁开双眼,入眼是黑漆漆的天花板,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子。
没有咚咚的敲墙壁声,没有三个竖锯信徒,也没有弗莱迪。
哦,不对,弗莱迪还是有的。
只不过在梦中他暂时没能奈何姜离,所以离开了。
姜离的噩梦破碎,他从梦中醒来。
“居然直接跑了,这应该不是弗莱迪的全力吧……”姜离没有坐起来,继续躺着。
他没有看过《猛鬼街》系列电影,对弗莱迪在梦中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并不了解。
想想应该不只有刚才表现的那种程度。
就那种程度,也太弱——嗯,如果对付普通人还是足够的。
“明天去找南希聊聊吧,忘记问她弗莱迪到底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了。”姜离闭上眼睛,期待能够梅开二度。
结果弗莱迪叔叔表示自己今晚不行了。
姜离一觉睡到大天亮。
翌日一早,姜离先去对门看了一下,又询问楼下的旅店老板。
老板表示道恩彻夜未归,不知道去了哪里。
手机也打不通,有一定可能是被竖锯信徒重新绑架了。
被弗莱迪盯上的可能性不大。
弗莱迪喜欢孩子,特别钟爱榆树街的孩子,不至于把道恩这种大叔当做第一目标。
姜离的话,还是有原因的,他白天可是毫不掩饰地在打听弗莱迪。
如果弗莱迪先去找了南希、老约翰这些故人叙旧,那知道姜离,对其感兴趣也很正常。
南希说过,知晓弗莱迪就等同于烙印、标记。
一个全新的标记,弗莱迪肯定要过来看看。
检视一下自己的新猎物,看看从哪里下口比较合适。
只是,没想到第一口先崩掉了自己的牙。
姜离和旅店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阿曼达带着一对黑眼圈下楼,勉强和姜离打了个招呼。
她昨晚睡得很糟糕。
不过完好无损,弗莱迪没有对她下手。
阿曼达虽是弗莱迪好的那口榆的,但毕竟已经过了保质期。
保质期内的青少年多着呢,没有必要先去吃阿曼达。
“我建议你在这里呆一天,不要睡觉。”姜离对阿曼达说道,“或者去什么酒馆,酒吧之类人多的地方,记住,不要睡觉。”
“哦。”阿曼达不明所以,但还是很听话地点头。
姜离走出旅店,骑上摩托,朝着教堂赶去。
他们被绑架醒来的那一天是周五,昨天周六,今天是周日。
南希依然在教堂兼职她的修女。
来到教堂,大门打开着,里面却空无一人。
南希不在,昨天祷告的那几个人也不在。
“去哪了……”姜离调转车头,前往小镇唯一的高中——斯普林伍德高中,直接以小镇的名字命名。
周末的高中安安静静,没有什么人在。
大门口有个保安室,但保安室里也没有人。
姜离在外面转半圈就看见了南希的家,小镇唯一诊所以及高中校医室。
但也是大门紧闭,没有人的样子。
“都不在,去了哪里?”
姜离敲门无果,直接翻墙,从二楼阳台进入到南希家中,寻找一番后,除了一把手枪,什么都没有发现。
手枪很正常,在这个自由的国度,修女从裙子底下掏出rpg都不奇怪,区区手枪而已,不在话下。
两个地方都没有发现人。
姜离觉得南希恐怕凶多吉少,又赶往榆树街。
那里的住户,有一部分是弗莱迪的故人或者曾经标记过,但没来得急下手的猎物。
还有几家是后面搬来的,不知道弗莱迪的事情。
这几家刚好有三个高中生孩子,弗莱迪最喜欢的那种,对他来说,就是草莓蛋糕上的草莓——如果弗莱迪喜欢吃草莓蛋糕的话。
来到老约翰家门外,敲门无果,姜离直接破门而入。
刚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姜离来到客厅的沙发旁边,老约翰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被鲜血浸染的毯子。
地上还掉落着他的猎枪。
揭开毯子,姜离看到了一具被千刀万剐的尸体。
老约翰的脸上,暴露在外的身躯,遍布各种伤痕,有些伤口深可见骨。
而诡异的是,老约翰的衣服完好无损,只不过被鲜血染红而已。
其双眼瞪大着,嘴巴张开,哪怕满脸狰狞的伤口,也掩盖不住几乎要凝成实质的恐惧之意。
老约翰死不瞑目。
姜离也没有办法帮他合上眼睛,因为眼皮已经消失了。
摇摇头,姜离重新把毯子盖上。
弗莱迪的知情人中,他可以找到的就只剩下两个了。
一个是对门的那个不知名妇女,另外一个就是阿曼达的父亲。
对面的妇女和其丈夫,被姜离发现死于卧室。
死状同样极为凄惨,被开膛剖肚,房间内的血腥味比起老约翰那边,有过之而不及。
没有多耽搁,姜离来到阿曼达家中,看看阿曼达的老爹——劳伦斯回来没有。
昨晚阿曼达住旅店,劳伦斯也不在家,而是在小镇的酒馆中。
用阿曼达的话来说,他可以在那里喝一整晚。
作为一个酒鬼,劳伦斯七天有四天时间在酒馆度过。
哪怕多年不见的女儿归来也没有让他打破规矩,该喝的时候还是得喝。
倒是免去了阿曼达说服老爹去旅店避一避的麻烦。
他把弗莱迪的“尸体”甩到一边,走到对着窗子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我准备好了,来吧。”
弗莱迪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右手,又看向姜离套在自己手上的手套。
“叔叔我啊,可是要生气了!”
自己的标志性武器被人摘走了,弗莱迪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
顿时勃然大怒,扑向姜离。
姜离斜向后伸手,又把弗莱迪抓在了手中。
“……”
“……”
两人对视,谁都没有说话。
“小朋友,你不给叔叔面子。而且,骗人可不好。”弗莱迪说道,以他的年纪,叫谁小朋友都很合理。
不过光以年纪来说,自称应该爷爷更加合适一些。
鉴于弗莱迪“死”时候的年纪,喜欢自称叔叔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变态心理和身份。
姜离把弗莱迪摔在地上,一脚踩了上去:“机会给过你了,你自己不争气啊。就这表现,你撑死是个弟弟。”
弗莱迪单手抓住姜离的脚:“快给我拿开!再不拿开!叔叔我又要生气了!”
说话间,弗莱迪一只手上骤然出现了铁爪手套,朝着姜离的小腿狠狠刺了过去。
“哼哼哼!”
只听见弗莱迪得意道,“这样的手套,我还有一百个!”
下一秒,弗莱迪脸上得意笑容收敛,他奇怪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看了几秒钟后,弗莱迪再次用力将铁爪刺向姜离的小腿。
一下又一下。
刺了好几下后,弗莱迪看向姜离:“你有问题!”
语气非常笃定。
“不,是你太弱了。”姜离脚上稍微用力。
“咔擦!”
弗莱迪的胸膛凹陷下去,姜离半只脚都陷入到弗莱迪身躯中。
“好痛……”弗莱迪朝着姜离伸出无助的手,垂落到地上。
尸体化作一滩血水。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房间的墙壁上,地板上骤然浮现出大量手掌印,一只只戴着铁爪手套的右手从四面八方钻出。
“都说了叔叔的手套,有一百个呢!”
弗莱迪嚣张的声音不知道从何处传来,那些手套飞起,刺向姜离。
手套穿透姜离坐着的沙发,在他身上,脸上疯狂地切割着,形成“利刃风暴”。
风暴的中心,就是姜离本人。
坐着的沙发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姜离站起,沙发散架成大量的不规则碎块。
“看到了没有,感觉到了没有!”
弗莱迪在狂笑,“鲜血,痛苦,恐惧,绝望!”
尖锐的声音如高频噪音。
“没有。”姜离一脸冷静,抓住刺向自己门面的手套,将其撕碎。
接着抓着第二只,撕碎。
那模样,简直就像是流水线上的熟练工,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有几十只手套被姜离撕碎。
刀刃散落了一地。
弗莱迪的狂笑戛然而止。
剩下的手套静止下来,纷纷掉落到地上。
姜离转身,看向房门口。
那里,弗莱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只手拎着自己的鞋子,用一种极为鬼鬼祟祟的夸张姿势,蹑手蹑脚地走向房门。
“弗莱迪,你要去哪?”姜离问道。
弗莱迪动作停止,转身干笑道:“哈……哈,我想起来家里的水烧开了,要去关掉。”
“是吗?你不打算多留一会儿?”姜离走向弗莱迪。
弗莱迪向后一个大跳,背脊紧紧贴在门上,一脸惊恐地大喊道:“你不要过来啊!你过来我就喊人了!”
“喊吧,你喊破喉咙都没有人来救你。”姜离非常配合弗莱迪,声音低沉。
带着一身低气压,像极了真正的大反派。
当然,前提是不要看两个人的脸。
看脸的话,姜离是不是反派两说——毕竟也有很帅,让人很有代入感的反派。
但弗莱迪,肯定是反派。
长得太丑了!
反派弗莱迪贴着门瑟瑟发抖,大反派姜离伸手,抓向弗莱迪的脑袋。
眼看两者就要接触到,画面在这一刻静止。
接着轰然破碎。
姜离眼前一黑……产生了一种失重的感觉,只维持了刹那。
他睁开双眼,入眼是黑漆漆的天花板,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子。
没有咚咚的敲墙壁声,没有三个竖锯信徒,也没有弗莱迪。
哦,不对,弗莱迪还是有的。
只不过在梦中他暂时没能奈何姜离,所以离开了。
姜离的噩梦破碎,他从梦中醒来。
“居然直接跑了,这应该不是弗莱迪的全力吧……”姜离没有坐起来,继续躺着。
他没有看过《猛鬼街》系列电影,对弗莱迪在梦中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并不了解。
想想应该不只有刚才表现的那种程度。
就那种程度,也太弱——嗯,如果对付普通人还是足够的。
“明天去找南希聊聊吧,忘记问她弗莱迪到底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了。”姜离闭上眼睛,期待能够梅开二度。
结果弗莱迪叔叔表示自己今晚不行了。
姜离一觉睡到大天亮。
翌日一早,姜离先去对门看了一下,又询问楼下的旅店老板。
老板表示道恩彻夜未归,不知道去了哪里。
手机也打不通,有一定可能是被竖锯信徒重新绑架了。
被弗莱迪盯上的可能性不大。
弗莱迪喜欢孩子,特别钟爱榆树街的孩子,不至于把道恩这种大叔当做第一目标。
姜离的话,还是有原因的,他白天可是毫不掩饰地在打听弗莱迪。
如果弗莱迪先去找了南希、老约翰这些故人叙旧,那知道姜离,对其感兴趣也很正常。
南希说过,知晓弗莱迪就等同于烙印、标记。
一个全新的标记,弗莱迪肯定要过来看看。
检视一下自己的新猎物,看看从哪里下口比较合适。
只是,没想到第一口先崩掉了自己的牙。
姜离和旅店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阿曼达带着一对黑眼圈下楼,勉强和姜离打了个招呼。
她昨晚睡得很糟糕。
不过完好无损,弗莱迪没有对她下手。
阿曼达虽是弗莱迪好的那口榆的,但毕竟已经过了保质期。
保质期内的青少年多着呢,没有必要先去吃阿曼达。
“我建议你在这里呆一天,不要睡觉。”姜离对阿曼达说道,“或者去什么酒馆,酒吧之类人多的地方,记住,不要睡觉。”
“哦。”阿曼达不明所以,但还是很听话地点头。
姜离走出旅店,骑上摩托,朝着教堂赶去。
他们被绑架醒来的那一天是周五,昨天周六,今天是周日。
南希依然在教堂兼职她的修女。
来到教堂,大门打开着,里面却空无一人。
南希不在,昨天祷告的那几个人也不在。
“去哪了……”姜离调转车头,前往小镇唯一的高中——斯普林伍德高中,直接以小镇的名字命名。
周末的高中安安静静,没有什么人在。
大门口有个保安室,但保安室里也没有人。
姜离在外面转半圈就看见了南希的家,小镇唯一诊所以及高中校医室。
但也是大门紧闭,没有人的样子。
“都不在,去了哪里?”
姜离敲门无果,直接翻墙,从二楼阳台进入到南希家中,寻找一番后,除了一把手枪,什么都没有发现。
手枪很正常,在这个自由的国度,修女从裙子底下掏出rpg都不奇怪,区区手枪而已,不在话下。
两个地方都没有发现人。
姜离觉得南希恐怕凶多吉少,又赶往榆树街。
那里的住户,有一部分是弗莱迪的故人或者曾经标记过,但没来得急下手的猎物。
还有几家是后面搬来的,不知道弗莱迪的事情。
这几家刚好有三个高中生孩子,弗莱迪最喜欢的那种,对他来说,就是草莓蛋糕上的草莓——如果弗莱迪喜欢吃草莓蛋糕的话。
来到老约翰家门外,敲门无果,姜离直接破门而入。
刚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姜离来到客厅的沙发旁边,老约翰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被鲜血浸染的毯子。
地上还掉落着他的猎枪。
揭开毯子,姜离看到了一具被千刀万剐的尸体。
老约翰的脸上,暴露在外的身躯,遍布各种伤痕,有些伤口深可见骨。
而诡异的是,老约翰的衣服完好无损,只不过被鲜血染红而已。
其双眼瞪大着,嘴巴张开,哪怕满脸狰狞的伤口,也掩盖不住几乎要凝成实质的恐惧之意。
老约翰死不瞑目。
姜离也没有办法帮他合上眼睛,因为眼皮已经消失了。
摇摇头,姜离重新把毯子盖上。
弗莱迪的知情人中,他可以找到的就只剩下两个了。
一个是对门的那个不知名妇女,另外一个就是阿曼达的父亲。
对面的妇女和其丈夫,被姜离发现死于卧室。
死状同样极为凄惨,被开膛剖肚,房间内的血腥味比起老约翰那边,有过之而不及。
没有多耽搁,姜离来到阿曼达家中,看看阿曼达的老爹——劳伦斯回来没有。
昨晚阿曼达住旅店,劳伦斯也不在家,而是在小镇的酒馆中。
用阿曼达的话来说,他可以在那里喝一整晚。
作为一个酒鬼,劳伦斯七天有四天时间在酒馆度过。
哪怕多年不见的女儿归来也没有让他打破规矩,该喝的时候还是得喝。
倒是免去了阿曼达说服老爹去旅店避一避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