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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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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那时候上学的学生很少,大部分农村孩子都是小学毕业就成家立室了。我老妈上能继续上学则是因着我姥娘我姥爷也算是个知理儿的,认为只有上学才会有出息,于是就让我老妈继续在求学的道路上打滚了。
当时的铭姨一去我老妈那个学校就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铭姨穿着一向比较时髦,因着家庭原因,也自有一股书卷气质。两条麻花辫随着走动一甩一甩的,鹅蛋脸儿,杏核眼,玲珑鼻,樱桃嘴。可谓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段儿有身段儿,父母又是学校的老师。真真儿是白白净净又知书达理,简直算是当时的女神了。
我老妈和铭姨在那件湿身落水的事儿后也就算正式认识了,要说她俩怎么变成好朋友的也算是个阴差阳错吧。
间插无聊小段子,与正文无关,不喜勿看。
“为什么还要回来?”金野冷冷地说,“你知道我是警察。”对面的男人神色淡淡,唯一双利眸一瞬不瞬的看着金野,削薄的嘴唇启阖,“我是卧底。”金野眉心微拧,没有说话。那男人嘴角微翘,伴着轻轻地叹息走上前去狠狠地吻住了金野,唇齿相依间低喃一声“你啊,就不能主动些......”
第四章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淳朴又张扬,内敛又热情。虽说不像当代有层出不穷的各种潮流花样,但也别有风情。
男孩子剪一个“郭富城头”,女孩子梳一个“林青霞发”,哼着韩宝仪或是费翔的歌,骑着单车,在坑洼的道路上放纵的笑着。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每个学校基本都会有风云人物,而风云人物,不必说,即是相貌学识才艺俱佳的。
铭姨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全校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相貌学识不必说,但真真让人惊艳的是她的才艺。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提那场演出了,它让我老妈和铭姨就此成为好友。
那是一次元旦晚会,学校学生不算多,也就百十来人。所以,元旦晚会基本上是老师学生齐出动了,能唱的就唱,能跳的就跳,能讲的就讲。
而我老妈和铭姨一起唱韩宝仪的《粉红色的回忆》,据我老妈形容,那就是一场灾难......
当时也没啥排练,就直接登台演唱了。女孩子们穿着过年穿的红袄子,抹着艳红的嘴唇儿,很是喜庆。
但是,没排练就是灾难啊,我老妈也没见过大场面,未登过台,结果一开口唱就忘词了,跑调更是不在话下。大家可以想象那个场景吧——两个穿的红艳艳的小姑娘,其中一个姑娘在不大的台子上...鬼哭狼嚎着。
而台下早就笑的不行了。
接下来,重头戏出场,铭姨“挽救”了她。
我老妈说,铭姨当时突然转身,给了她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伴着《粉红色的回忆》的音乐跳舞,原本笑嘻嘻的观看人员们顿时是鸦雀无声,都睁大眼睛看铭姨跳舞。
披肩长发随动作飞扬,腰肢的舞动,足下的旋转,一个转身,回眸,手臂微扬,嘴唇轻启。
“哦,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你一言,我一语都叫我回忆......”
一串串的歌词伴着音乐和舞蹈呈现给大家,其后我老妈也跟着铭姨的节奏开始唱了起来。
“总是不能忘记你。”
一曲终了,多少人再也无法忘记铭姨。
也就是这次灾难性的演出让我老妈对铭姨有了新的认识,大方不做作的表演更是惹得我老妈眼红。
于是,新的友谊在那个淳朴的年代悄悄发芽了。
我老妈和铭姨因着一次“孽缘”结识,又因着一次“孽缘”就此成为一生的好友,为此后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做了提前未知的铺垫,引着众多与此相关的人走向未知又预定的未来。
好无聊,给大家看个小段子吧【与正文无关】
【1】
金野被训了一天,作战服浆在了一块,但是他连澡都没冲便匆匆跑向排长所在的屋子,抬脚踢门,一溜儿动作下来行云流水,仿佛做了多次。不一会儿屋内便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你丫忒狠了,让我好好‘惩罚惩罚’你……”“嗯…唔…轻点…嗯…臭小子,老子让你轻点!嗯……”……战斗澡啊
金野给自己的小分队设定了方案准备夜袭侦察营。夜色沉寂,只有军靴与地面轻轻摩擦的声音。金野一想到排长又气愤又欣慰的生动眼神和那眼神扫过来时勾人的模样就忍不住心痒,于是便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破晓之际最为黑暗,金野小分队侵入侦察营,却没想到排长一行人早在此等待。看着排长似笑非笑的眼神,金野就知道他疏忽大意了,林铭哪里会不知道金野的心思。将计就计,瓮中捉鳖也是手到擒来。
林铭目光猝然一利,却并无言语,凝视了金野一会,含着质疑与失望。最终林铭只是拍了拍金野的肩膀,便转身离去。金野只觉这几天的疲惫摧枯拉巧般的向他袭来,压得他不住喘息,喉头像是扎了鱼刺一样难受,让他颤抖。
于是金野知道他让他失望了,全队的命搭在他一人的肩上,不是实战胜过实战,他却如此大意。金野挺直腰板,大步走向晨曦的光明里。
金野想起第一次见林铭的时候。万千平常的天气,百无聊赖的自己就那么在街头闲逛。那时候金野还是个小混混,做打架斗殴逃学这样坏孩子的勾当。
那天恰好金野闲的发慌,而迎面走来的男人一看就是个练家子,金野心痒了,想和他打一架。便兜头走上前去不由分说的给了男人一拳,不重,却能激起人的愤怒……
金野拿着凶狠又玩味的目光盯着男人,肌肉暗暗纠结,准备和男人开打,却没想到男人只是轻皱眉头,走近金野,轻轻地在金野耳边说了一句话。“小子,和我打架,你还嫩点。”金野瞳孔骤然紧缩,想要暴起进攻时,男人拍了拍金野的肩膀,又说:
“金野,想和我干架就来找我吧。我是林铭。”
第五章
铭姨是个有出息的,高中毕业后就上了一所知名大学,后来又出了国,工作时认识了罗维森的老爸。
罗维森的老爸帅气风流,国内的土孩子是无法比得上的,再加上罗维森老爸也确实很有能力,所以很快就虏获了铭姨的一颗芳心。两人不久就陷入热恋并迅速结了婚。
罗爷爷和罗奶奶在国内也是鞭长莫及,只好随女儿去了,毕竟铭姨一向是很理性的。
关于铭姨和罗维森老爸的结合,按我老妈的说法就是“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子”。
短暂时间的相遇,双方只是凭着外在的一切和一腔爱的火焰就决定了彼此难以捉摸的未来,再加上罗维森老爸风流的性子和铭姨追求完美的观念,似乎印证了二者的结合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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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那时候上学的学生很少,大部分农村孩子都是小学毕业就成家立室了。我老妈上能继续上学则是因着我姥娘我姥爷也算是个知理儿的,认为只有上学才会有出息,于是就让我老妈继续在求学的道路上打滚了。
当时的铭姨一去我老妈那个学校就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铭姨穿着一向比较时髦,因着家庭原因,也自有一股书卷气质。两条麻花辫随着走动一甩一甩的,鹅蛋脸儿,杏核眼,玲珑鼻,樱桃嘴。可谓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段儿有身段儿,父母又是学校的老师。真真儿是白白净净又知书达理,简直算是当时的女神了。
我老妈和铭姨在那件湿身落水的事儿后也就算正式认识了,要说她俩怎么变成好朋友的也算是个阴差阳错吧。
间插无聊小段子,与正文无关,不喜勿看。
“为什么还要回来?”金野冷冷地说,“你知道我是警察。”对面的男人神色淡淡,唯一双利眸一瞬不瞬的看着金野,削薄的嘴唇启阖,“我是卧底。”金野眉心微拧,没有说话。那男人嘴角微翘,伴着轻轻地叹息走上前去狠狠地吻住了金野,唇齿相依间低喃一声“你啊,就不能主动些......”
第四章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淳朴又张扬,内敛又热情。虽说不像当代有层出不穷的各种潮流花样,但也别有风情。
男孩子剪一个“郭富城头”,女孩子梳一个“林青霞发”,哼着韩宝仪或是费翔的歌,骑着单车,在坑洼的道路上放纵的笑着。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每个学校基本都会有风云人物,而风云人物,不必说,即是相貌学识才艺俱佳的。
铭姨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全校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相貌学识不必说,但真真让人惊艳的是她的才艺。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提那场演出了,它让我老妈和铭姨就此成为好友。
那是一次元旦晚会,学校学生不算多,也就百十来人。所以,元旦晚会基本上是老师学生齐出动了,能唱的就唱,能跳的就跳,能讲的就讲。
而我老妈和铭姨一起唱韩宝仪的《粉红色的回忆》,据我老妈形容,那就是一场灾难......
当时也没啥排练,就直接登台演唱了。女孩子们穿着过年穿的红袄子,抹着艳红的嘴唇儿,很是喜庆。
但是,没排练就是灾难啊,我老妈也没见过大场面,未登过台,结果一开口唱就忘词了,跑调更是不在话下。大家可以想象那个场景吧——两个穿的红艳艳的小姑娘,其中一个姑娘在不大的台子上...鬼哭狼嚎着。
而台下早就笑的不行了。
接下来,重头戏出场,铭姨“挽救”了她。
我老妈说,铭姨当时突然转身,给了她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伴着《粉红色的回忆》的音乐跳舞,原本笑嘻嘻的观看人员们顿时是鸦雀无声,都睁大眼睛看铭姨跳舞。
披肩长发随动作飞扬,腰肢的舞动,足下的旋转,一个转身,回眸,手臂微扬,嘴唇轻启。
“哦,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你一言,我一语都叫我回忆......”
一串串的歌词伴着音乐和舞蹈呈现给大家,其后我老妈也跟着铭姨的节奏开始唱了起来。
“总是不能忘记你。”
一曲终了,多少人再也无法忘记铭姨。
也就是这次灾难性的演出让我老妈对铭姨有了新的认识,大方不做作的表演更是惹得我老妈眼红。
于是,新的友谊在那个淳朴的年代悄悄发芽了。
我老妈和铭姨因着一次“孽缘”结识,又因着一次“孽缘”就此成为一生的好友,为此后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做了提前未知的铺垫,引着众多与此相关的人走向未知又预定的未来。
好无聊,给大家看个小段子吧【与正文无关】
【1】
金野被训了一天,作战服浆在了一块,但是他连澡都没冲便匆匆跑向排长所在的屋子,抬脚踢门,一溜儿动作下来行云流水,仿佛做了多次。不一会儿屋内便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你丫忒狠了,让我好好‘惩罚惩罚’你……”“嗯…唔…轻点…嗯…臭小子,老子让你轻点!嗯……”……战斗澡啊
金野给自己的小分队设定了方案准备夜袭侦察营。夜色沉寂,只有军靴与地面轻轻摩擦的声音。金野一想到排长又气愤又欣慰的生动眼神和那眼神扫过来时勾人的模样就忍不住心痒,于是便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破晓之际最为黑暗,金野小分队侵入侦察营,却没想到排长一行人早在此等待。看着排长似笑非笑的眼神,金野就知道他疏忽大意了,林铭哪里会不知道金野的心思。将计就计,瓮中捉鳖也是手到擒来。
林铭目光猝然一利,却并无言语,凝视了金野一会,含着质疑与失望。最终林铭只是拍了拍金野的肩膀,便转身离去。金野只觉这几天的疲惫摧枯拉巧般的向他袭来,压得他不住喘息,喉头像是扎了鱼刺一样难受,让他颤抖。
于是金野知道他让他失望了,全队的命搭在他一人的肩上,不是实战胜过实战,他却如此大意。金野挺直腰板,大步走向晨曦的光明里。
金野想起第一次见林铭的时候。万千平常的天气,百无聊赖的自己就那么在街头闲逛。那时候金野还是个小混混,做打架斗殴逃学这样坏孩子的勾当。
那天恰好金野闲的发慌,而迎面走来的男人一看就是个练家子,金野心痒了,想和他打一架。便兜头走上前去不由分说的给了男人一拳,不重,却能激起人的愤怒……
金野拿着凶狠又玩味的目光盯着男人,肌肉暗暗纠结,准备和男人开打,却没想到男人只是轻皱眉头,走近金野,轻轻地在金野耳边说了一句话。“小子,和我打架,你还嫩点。”金野瞳孔骤然紧缩,想要暴起进攻时,男人拍了拍金野的肩膀,又说:
“金野,想和我干架就来找我吧。我是林铭。”
第五章
铭姨是个有出息的,高中毕业后就上了一所知名大学,后来又出了国,工作时认识了罗维森的老爸。
罗维森的老爸帅气风流,国内的土孩子是无法比得上的,再加上罗维森老爸也确实很有能力,所以很快就虏获了铭姨的一颗芳心。两人不久就陷入热恋并迅速结了婚。
罗爷爷和罗奶奶在国内也是鞭长莫及,只好随女儿去了,毕竟铭姨一向是很理性的。
关于铭姨和罗维森老爸的结合,按我老妈的说法就是“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子”。
短暂时间的相遇,双方只是凭着外在的一切和一腔爱的火焰就决定了彼此难以捉摸的未来,再加上罗维森老爸风流的性子和铭姨追求完美的观念,似乎印证了二者的结合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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