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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式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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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他做事的智慧和态度,mandy统统看在眼里。
要说她是他的伯乐,也一点都不为过。
路鋆刚到公司,还在做小实习生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这个女上司精明又能干,久而久之却发现,天底下聪明人总是出奇的一致,他们都知道自己要什么。
公司有关她的八卦早也不是新鲜事:当初只身一人来上海,为了这份事业,放弃了放在眼前的感情。如今人到三十,事业做得有模有样,身边陪她的那个人却早就不在了。但她却不觉得可惜,有舍有得,放弃哪一件不是可惜?只求自己无悔就是了。
活动结束之后,mandy开着车兜到会场正门,看路鋆正站在门口,“去哪?载你一段?”
车上,这个女人云淡风轻地长叹一口气说:“最后一桩案子终于也圆满了。”
路鋆接话,开着玩笑说:“不过像nilton这样的金主,我巴不得明年再多几次活动。”
mandy打了灯转弯,没什么来由,突兀地问:“愿不愿意明年跟我一起去香港?”
路鋆这才听懂她刚才所说的“最后一桩案子”是什么意思,“你要走?”拿完年终奖,就是跳槽高峰期,每到年末年初的时候,人心总是特别不安分。
“不是你说,像nilton这样的金主,怎么能放掉?我不走,申请调回香港office而已。”
“回去升大区md?”
“如果真有这种美事就好了,”mandy故意耸肩,委屈说:“职位呢,还是那个职位,只不过这次是非走不可。”
听到后来才明白,原来选择回香港生活,并非只考虑了自己的事业。这一次,更多是因为一个男人。
之前离开香港,现在又要回香港。这么好几年,就为了兜这样一个圈,值得吗?
mandy说值得,很值得。
路鋆望着车窗外,中山北一路下午三点空落落的街景有点萧条,“你回香港是回家,带上我算什么?”
“因为香港适合你,也因为我想继续让你和我一起做nilton。到了那边,做的就是整个大区的业务,你说会不会挣多一点?”
“……”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生活在别处的人,生活对我来说永远是here and now,只不过我需要保持‘动’,保持新鲜的触觉。我猜你也是,你不是甘心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的人。到了香港,要是你做得不开心,大不了再申请调回来,一两年而已,不过是一眨眼的事。到时候,这个圈子兜得值不值得,你说了算。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二零二
赴港前的这两个月里,是路鋆最闲的日子。所有手续全权由公司办理,甚至不需要他本人出面,而上海这边也不可能再让他来插手任何重要的案子,免得项目进行到一半他就跑了没人管。相比之下,mandy就不那么清闲,能者多劳,新招的经理刚到,她手上还有很多项目和琐事要和新经理交接。
初春,在上海虹桥起飞的飞机上,他回忆起当时mandy的邀约,“知道吗,你那天在车上让我好好想一想,要不要去香港,我其实当时就做好决定了。”就在那一天,那一刻。
十二月二十八号,这天是个好日子,路鋆迎来了自己人生中难得的机遇。而在这一天凌晨发出去的留言,也赶在上一个年末结束的时候,收到了回音。
孟焕之并没有直接在网站上回复他,而是给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简单而直白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001开头的美国号码,即便短信没有署名也知道是他。而孟焕之也如同路鋆之前设想的那样,一眼猜出了那个匿名留言,祝他生日快乐的人。
路鋆盯着这简单重复的两个“谢”字看了很久,然后放下手机。
他没跟孟焕之说,过了年他就要去香港了,所以孟焕之当然不会知道,这个号码将不再是随时能够联系到路鋆的方式。
决定调去香港办公室的那一刻,路鋆来不及考虑什么时候再回来。
而等他真正到了香港,并且开始渐渐适应那里的时候,他也暂时不愿意去考虑什么时候回来的问题。
mandy说得没有错,香港适合他。
忙季和以前相差无几,几乎天天都在加班加点,和上海办公室比起来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预留下来的休闲时光,路鋆也见识了这个都市真正的酒肉生活。他原本就不安定,想要寻求新鲜的心在最初来到香港的时候几乎收不回来。
他走的那天,赵晋飞故作矫情地跟他煽情说,“到了香港别太想我,就算没人陪你喝酒也要千万忍住寂寞。夜生活不要太丰富,不然……”
“不然怎么样?”
“……不然就祝你遇到第二个孟焕之。”错位的因缘,想上不能上的结局毫无悬念就是:憋死。
路鋆板起脸揍人,下手真的丝毫没留情。
赵晋飞没想到他刚到香港,就能遇到这么合得来的人。就连路鋆自己都觉得意外,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一拍即合的酒肉朋友。
到新办公室报道的第一天,香港负责nilton的大老板亲自在早会上向同事们作介绍。作为大中华区的总部,香港办公室比上海的大多了,单从会议厅和茶水间就看得出来。
mandy那个1l的大玻璃水瓶用上海带到了香港,会议之后,路鋆和她一前一后到茶水间倒水,然后,遇见了整间办公室除了大老板之外第一个上来和他说话的人。
“嗨,唐灏,实习生。今后nilton的项目有什么能帮倒忙的,尽管开口。”
面前的人,笑得好热情,看起来有点讨喜。和路鋆握手,用普通话自我介绍的时候,大眼睛里有着毫不做作的真诚。不带一点棱角的普通话,虽然标准,但却带着一股微妙的乡音。
“路鋆,”握了手之后,出于好奇多问了一句,“南方人?”
对方笑着换上一口标准的上海话,“聪明。”
唐灏这天穿着一身亮眼的绿色t恤,下身是一条膝盖破洞的小脚牛仔。看起来虽然毫不职业,但却很……公关。他每天都喜欢穿这种抢眼却又简单的款式,这得益于香港的大老板对员工的着装没有要求。只要不出去见客户,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只要不丢公关这一行的脸,每天都可以是bsp;friday。而亮丽跳跃的颜色,偏偏很衬他这张年轻的脸。
同为身在香港的上海人,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感觉异常亲切。后来有一次,公司一群人下了班去中环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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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他做事的智慧和态度,mandy统统看在眼里。
要说她是他的伯乐,也一点都不为过。
路鋆刚到公司,还在做小实习生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这个女上司精明又能干,久而久之却发现,天底下聪明人总是出奇的一致,他们都知道自己要什么。
公司有关她的八卦早也不是新鲜事:当初只身一人来上海,为了这份事业,放弃了放在眼前的感情。如今人到三十,事业做得有模有样,身边陪她的那个人却早就不在了。但她却不觉得可惜,有舍有得,放弃哪一件不是可惜?只求自己无悔就是了。
活动结束之后,mandy开着车兜到会场正门,看路鋆正站在门口,“去哪?载你一段?”
车上,这个女人云淡风轻地长叹一口气说:“最后一桩案子终于也圆满了。”
路鋆接话,开着玩笑说:“不过像nilton这样的金主,我巴不得明年再多几次活动。”
mandy打了灯转弯,没什么来由,突兀地问:“愿不愿意明年跟我一起去香港?”
路鋆这才听懂她刚才所说的“最后一桩案子”是什么意思,“你要走?”拿完年终奖,就是跳槽高峰期,每到年末年初的时候,人心总是特别不安分。
“不是你说,像nilton这样的金主,怎么能放掉?我不走,申请调回香港office而已。”
“回去升大区md?”
“如果真有这种美事就好了,”mandy故意耸肩,委屈说:“职位呢,还是那个职位,只不过这次是非走不可。”
听到后来才明白,原来选择回香港生活,并非只考虑了自己的事业。这一次,更多是因为一个男人。
之前离开香港,现在又要回香港。这么好几年,就为了兜这样一个圈,值得吗?
mandy说值得,很值得。
路鋆望着车窗外,中山北一路下午三点空落落的街景有点萧条,“你回香港是回家,带上我算什么?”
“因为香港适合你,也因为我想继续让你和我一起做nilton。到了那边,做的就是整个大区的业务,你说会不会挣多一点?”
“……”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生活在别处的人,生活对我来说永远是here and now,只不过我需要保持‘动’,保持新鲜的触觉。我猜你也是,你不是甘心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的人。到了香港,要是你做得不开心,大不了再申请调回来,一两年而已,不过是一眨眼的事。到时候,这个圈子兜得值不值得,你说了算。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二零二
赴港前的这两个月里,是路鋆最闲的日子。所有手续全权由公司办理,甚至不需要他本人出面,而上海这边也不可能再让他来插手任何重要的案子,免得项目进行到一半他就跑了没人管。相比之下,mandy就不那么清闲,能者多劳,新招的经理刚到,她手上还有很多项目和琐事要和新经理交接。
初春,在上海虹桥起飞的飞机上,他回忆起当时mandy的邀约,“知道吗,你那天在车上让我好好想一想,要不要去香港,我其实当时就做好决定了。”就在那一天,那一刻。
十二月二十八号,这天是个好日子,路鋆迎来了自己人生中难得的机遇。而在这一天凌晨发出去的留言,也赶在上一个年末结束的时候,收到了回音。
孟焕之并没有直接在网站上回复他,而是给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简单而直白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001开头的美国号码,即便短信没有署名也知道是他。而孟焕之也如同路鋆之前设想的那样,一眼猜出了那个匿名留言,祝他生日快乐的人。
路鋆盯着这简单重复的两个“谢”字看了很久,然后放下手机。
他没跟孟焕之说,过了年他就要去香港了,所以孟焕之当然不会知道,这个号码将不再是随时能够联系到路鋆的方式。
决定调去香港办公室的那一刻,路鋆来不及考虑什么时候再回来。
而等他真正到了香港,并且开始渐渐适应那里的时候,他也暂时不愿意去考虑什么时候回来的问题。
mandy说得没有错,香港适合他。
忙季和以前相差无几,几乎天天都在加班加点,和上海办公室比起来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预留下来的休闲时光,路鋆也见识了这个都市真正的酒肉生活。他原本就不安定,想要寻求新鲜的心在最初来到香港的时候几乎收不回来。
他走的那天,赵晋飞故作矫情地跟他煽情说,“到了香港别太想我,就算没人陪你喝酒也要千万忍住寂寞。夜生活不要太丰富,不然……”
“不然怎么样?”
“……不然就祝你遇到第二个孟焕之。”错位的因缘,想上不能上的结局毫无悬念就是:憋死。
路鋆板起脸揍人,下手真的丝毫没留情。
赵晋飞没想到他刚到香港,就能遇到这么合得来的人。就连路鋆自己都觉得意外,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一拍即合的酒肉朋友。
到新办公室报道的第一天,香港负责nilton的大老板亲自在早会上向同事们作介绍。作为大中华区的总部,香港办公室比上海的大多了,单从会议厅和茶水间就看得出来。
mandy那个1l的大玻璃水瓶用上海带到了香港,会议之后,路鋆和她一前一后到茶水间倒水,然后,遇见了整间办公室除了大老板之外第一个上来和他说话的人。
“嗨,唐灏,实习生。今后nilton的项目有什么能帮倒忙的,尽管开口。”
面前的人,笑得好热情,看起来有点讨喜。和路鋆握手,用普通话自我介绍的时候,大眼睛里有着毫不做作的真诚。不带一点棱角的普通话,虽然标准,但却带着一股微妙的乡音。
“路鋆,”握了手之后,出于好奇多问了一句,“南方人?”
对方笑着换上一口标准的上海话,“聪明。”
唐灏这天穿着一身亮眼的绿色t恤,下身是一条膝盖破洞的小脚牛仔。看起来虽然毫不职业,但却很……公关。他每天都喜欢穿这种抢眼却又简单的款式,这得益于香港的大老板对员工的着装没有要求。只要不出去见客户,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只要不丢公关这一行的脸,每天都可以是bsp;friday。而亮丽跳跃的颜色,偏偏很衬他这张年轻的脸。
同为身在香港的上海人,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感觉异常亲切。后来有一次,公司一群人下了班去中环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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