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
江小帆恋爱日志 作者:林双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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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能够在自己的生命中绽放,有的人却恨不得将自己人生中的桃树连根拔起烧成灰烬江湖再也不见。
江小痞是第一类人,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够迎来春天,扫掉洛冬萌留下的阴霾,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尽快开出新的枝桠,有一个枝繁叶茂的明天。
陈南柯是第二类人,他恨不得把谢彪剁成排骨掘地三尺埋在野外的荒山里再在山上压几块千斤重的石头让那块地寸草不生鸟不拉屎,让谢彪永远成为他生命中永恒的过去,再也不要在他跟前出现。
可惜他们哥俩现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所畅想的美好未来,他们同样没法子做到,那只是想一想而已。
江小痞依然前进在失恋的道路上,陈南柯依然要被迫接收着谢彪的示好,他们都没有看到明天的希望,只能相顾无言的坐在出租屋里叹气。
难得陈南柯总算可以回自己的家了,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绝对不会迈出大门一步,想起和谢彪在一起的一个多月,陈南柯就觉得荒唐,就觉得自己是个傻逼,说好的三贞九烈死不屈服呢,为啥那该死的谢彪只要轻轻一碰,他就身娇腰柔易推倒。
想想都是泪,那不是萝莉的专利么,怎么会出现在他这个大男人的身上,更可气的是,只要想起那几个荒诞的夜晚,为什么他会有反应,而且是前后夹击的反应,难道是饿了太久之后的报应?
陈南柯将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他真的是没脸见人了。
江小痞不知道陈南柯的烦恼,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他的烦恼是他的领地上桃花树枯了,土地开始长草了,还是那种除之不尽蔓延迅速令人崩溃的超级野草。
只要不除根,永远没完没了的冒出来,可是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它的根已经牢牢的扎在了你的土地上,想要除根,只有两个字——呵呵。
整个院子的花花草草都枯萎了它还是会冒出来,整个院子的植被都被烧光了它隔天就发芽了,其生命力的旺盛令人敬佩同时让人崩溃,是园艺爱好者的天敌,除非是一个不爱打理花园的园艺喜好者才会容忍它的蔓延与存在。
对于江小痞来说,洛承东就是它生命里的野草,哪怕洛承东的出身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洛承东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出身高贵还喜欢死缠烂打的野草,是一根思维犹如神经病的野草。
江小痞知道,洛承东根本就不喜欢自己,甚至是看不上自己,从第一次在公司大楼见面把他当说谎的小孩儿看待江小痞就知道洛承东看不上自己,而且在洛冬萌的跟前以及私下里洛承东也没有遮掩过对江小痞的看不上,说白了就是男人天生的优越感作祟。
在洛承东的眼里,有着这么一个潜意识:我比他帅气,我比他有钱,我比他能干,我干嘛要看上一个三无产品呀。
江小痞好歹也是学霸出身的,虽然看人的本事不怎么样,但对于别人情绪的感知那可是犹如雷达一般的敏感,别人一个皱眉他就能解读出七八个意思来,简直就是到了病态的地步,也所以,陈南柯没少打算把江小痞押到精神科去看看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其实按照现在的话来说,江小痞这也不是什么大病,顶多就是——脑洞大,想太多。
江小痞就死活不明白了,在洛承东的眼里,他江小帆最多就是一棵歪脖子树,既然看不上自己,那洛承东还干嘛三不五时的在他跟前转悠,有这么一个帅气多金有魅力的成功男士在自个儿身边做对比,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女朋友?!
这就像是两个灯泡,一个瓦数过大,一个瓦数过小,瓦数过大的那个发出的亮光都把剩下的那个的本体都遮盖了,除了其本身世界都是阴暗的,在这样的对比下,江小痞的怒气值直线上升,他洛承东是个成功人士不关他的事,但他江小痞要是找不到一个媳妇儿,那可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了。
正因为如此,江小痞每次见到洛承东的时候,脸色越发的不好了。
礼貌客气算什么,凭啥他江小帆就得打一辈子的光棍,而洛承东就可以在花丛里游弋,这老天也忒不公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俺有多少存稿?
☆、第二十三章
洛承东是打心眼里看不上江小帆,每次去找江小帆他都是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最近江小帆对他的态度也是越来越不好了,估计也不怎么待见他,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如果是在办公室,江小帆就故意把座位调整到背对着门的位置,也不怕风吹,就是不乐意和他照面,如果是在外头,江小帆就直接把眼镜摘了,近视眼看不清,多好的借口呀!
其实洛承东也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么烦人的一天,通常来讲,都是别人烦他的时候占了极值,只是这一次洛冬萌是铁了心的要把他和江小帆配成鸳鸯,他不去江小帆跟前晃荡一会儿,洛冬萌就能烦他一宿,还撺掇着他儿子来烦他。
不过这么烦着烦着,洛承东也不是没发现。
江小痞摘了眼镜和带着眼镜,那活脱脱就是两个人,带着眼镜的江小痞很难让人心动,毕竟江小痞长得太幼|齿|了,是个人和他相处心里估计都会有带坏未成年人的罪恶感,江小帆容易激起的是女性的母性而不是爱情,对于男性而言,江小帆容易激发的是他们的优越感而不是激情。
但是当江小帆把眼镜摘下之后,整个人散发出另外一种气质,笨重的黑框眼镜被摘下,江小帆那张小脸儿立刻就会抓住路人的眼球,因为,太萌了,就和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似的有种能够吸引别人注意的特质,关键那大眼睛水蒙蒙的,谁看了都会脸红心跳。
就这么几天,洛承东就逮着过好几个看着江小帆撞到了电线杆的路人,洛承东心里又愤怒又解气。
愤怒的是江小帆不是爱藏着掖着吗,怎么这么快就把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大庭广众之下展露出来了呢?
解气的是他觉得撞到电线杆的那几个人活该,叫你觊觎我的人!
我的人!
洛承东就算装得再怎么光面堂皇也逃脱不了人类的范畴,关于找另一半这件事,生物的审美其实都是一样的——看脸。
瞧瞧孔雀,谁开屏的漂亮,秃尾巴的母孔雀就选谁,看看《动物世界》,谁的羽毛华丽,那些小雌鸟就选谁,再看看羚羊狮子老虎,还不是谁健美选谁,人类嘛,就更简单了,先看脸,脸合适了再谈谈其他的事情,毕竟谁也不乐意半夜三更起来被睡在身边的人吓出神经病来。
但是,洛承东并不乐意承认自己是如此庸俗的一个人,哪怕心脏的天平已经倾斜,理智上他还是与江小帆做着顽强的抵抗,因为他就是不乐意接受洛冬萌这种强按牛头喝水的做法,他是个三十来岁的大丈夫,完全可以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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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能够在自己的生命中绽放,有的人却恨不得将自己人生中的桃树连根拔起烧成灰烬江湖再也不见。
江小痞是第一类人,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够迎来春天,扫掉洛冬萌留下的阴霾,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尽快开出新的枝桠,有一个枝繁叶茂的明天。
陈南柯是第二类人,他恨不得把谢彪剁成排骨掘地三尺埋在野外的荒山里再在山上压几块千斤重的石头让那块地寸草不生鸟不拉屎,让谢彪永远成为他生命中永恒的过去,再也不要在他跟前出现。
可惜他们哥俩现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所畅想的美好未来,他们同样没法子做到,那只是想一想而已。
江小痞依然前进在失恋的道路上,陈南柯依然要被迫接收着谢彪的示好,他们都没有看到明天的希望,只能相顾无言的坐在出租屋里叹气。
难得陈南柯总算可以回自己的家了,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绝对不会迈出大门一步,想起和谢彪在一起的一个多月,陈南柯就觉得荒唐,就觉得自己是个傻逼,说好的三贞九烈死不屈服呢,为啥那该死的谢彪只要轻轻一碰,他就身娇腰柔易推倒。
想想都是泪,那不是萝莉的专利么,怎么会出现在他这个大男人的身上,更可气的是,只要想起那几个荒诞的夜晚,为什么他会有反应,而且是前后夹击的反应,难道是饿了太久之后的报应?
陈南柯将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他真的是没脸见人了。
江小痞不知道陈南柯的烦恼,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他的烦恼是他的领地上桃花树枯了,土地开始长草了,还是那种除之不尽蔓延迅速令人崩溃的超级野草。
只要不除根,永远没完没了的冒出来,可是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它的根已经牢牢的扎在了你的土地上,想要除根,只有两个字——呵呵。
整个院子的花花草草都枯萎了它还是会冒出来,整个院子的植被都被烧光了它隔天就发芽了,其生命力的旺盛令人敬佩同时让人崩溃,是园艺爱好者的天敌,除非是一个不爱打理花园的园艺喜好者才会容忍它的蔓延与存在。
对于江小痞来说,洛承东就是它生命里的野草,哪怕洛承东的出身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洛承东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出身高贵还喜欢死缠烂打的野草,是一根思维犹如神经病的野草。
江小痞知道,洛承东根本就不喜欢自己,甚至是看不上自己,从第一次在公司大楼见面把他当说谎的小孩儿看待江小痞就知道洛承东看不上自己,而且在洛冬萌的跟前以及私下里洛承东也没有遮掩过对江小痞的看不上,说白了就是男人天生的优越感作祟。
在洛承东的眼里,有着这么一个潜意识:我比他帅气,我比他有钱,我比他能干,我干嘛要看上一个三无产品呀。
江小痞好歹也是学霸出身的,虽然看人的本事不怎么样,但对于别人情绪的感知那可是犹如雷达一般的敏感,别人一个皱眉他就能解读出七八个意思来,简直就是到了病态的地步,也所以,陈南柯没少打算把江小痞押到精神科去看看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其实按照现在的话来说,江小痞这也不是什么大病,顶多就是——脑洞大,想太多。
江小痞就死活不明白了,在洛承东的眼里,他江小帆最多就是一棵歪脖子树,既然看不上自己,那洛承东还干嘛三不五时的在他跟前转悠,有这么一个帅气多金有魅力的成功男士在自个儿身边做对比,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女朋友?!
这就像是两个灯泡,一个瓦数过大,一个瓦数过小,瓦数过大的那个发出的亮光都把剩下的那个的本体都遮盖了,除了其本身世界都是阴暗的,在这样的对比下,江小痞的怒气值直线上升,他洛承东是个成功人士不关他的事,但他江小痞要是找不到一个媳妇儿,那可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了。
正因为如此,江小痞每次见到洛承东的时候,脸色越发的不好了。
礼貌客气算什么,凭啥他江小帆就得打一辈子的光棍,而洛承东就可以在花丛里游弋,这老天也忒不公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俺有多少存稿?
☆、第二十三章
洛承东是打心眼里看不上江小帆,每次去找江小帆他都是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最近江小帆对他的态度也是越来越不好了,估计也不怎么待见他,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如果是在办公室,江小帆就故意把座位调整到背对着门的位置,也不怕风吹,就是不乐意和他照面,如果是在外头,江小帆就直接把眼镜摘了,近视眼看不清,多好的借口呀!
其实洛承东也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么烦人的一天,通常来讲,都是别人烦他的时候占了极值,只是这一次洛冬萌是铁了心的要把他和江小帆配成鸳鸯,他不去江小帆跟前晃荡一会儿,洛冬萌就能烦他一宿,还撺掇着他儿子来烦他。
不过这么烦着烦着,洛承东也不是没发现。
江小痞摘了眼镜和带着眼镜,那活脱脱就是两个人,带着眼镜的江小痞很难让人心动,毕竟江小痞长得太幼|齿|了,是个人和他相处心里估计都会有带坏未成年人的罪恶感,江小帆容易激起的是女性的母性而不是爱情,对于男性而言,江小帆容易激发的是他们的优越感而不是激情。
但是当江小帆把眼镜摘下之后,整个人散发出另外一种气质,笨重的黑框眼镜被摘下,江小帆那张小脸儿立刻就会抓住路人的眼球,因为,太萌了,就和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似的有种能够吸引别人注意的特质,关键那大眼睛水蒙蒙的,谁看了都会脸红心跳。
就这么几天,洛承东就逮着过好几个看着江小帆撞到了电线杆的路人,洛承东心里又愤怒又解气。
愤怒的是江小帆不是爱藏着掖着吗,怎么这么快就把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大庭广众之下展露出来了呢?
解气的是他觉得撞到电线杆的那几个人活该,叫你觊觎我的人!
我的人!
洛承东就算装得再怎么光面堂皇也逃脱不了人类的范畴,关于找另一半这件事,生物的审美其实都是一样的——看脸。
瞧瞧孔雀,谁开屏的漂亮,秃尾巴的母孔雀就选谁,看看《动物世界》,谁的羽毛华丽,那些小雌鸟就选谁,再看看羚羊狮子老虎,还不是谁健美选谁,人类嘛,就更简单了,先看脸,脸合适了再谈谈其他的事情,毕竟谁也不乐意半夜三更起来被睡在身边的人吓出神经病来。
但是,洛承东并不乐意承认自己是如此庸俗的一个人,哪怕心脏的天平已经倾斜,理智上他还是与江小帆做着顽强的抵抗,因为他就是不乐意接受洛冬萌这种强按牛头喝水的做法,他是个三十来岁的大丈夫,完全可以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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