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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渣攻要奋起 作者: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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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压住自己的手,向陈圆道歉,“是我不好。圆子,你认识我的时间不短了,我对兄弟的事上什么时候怂过?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别去,真的,给小叶惹祸。”
“为啥?”陈圆哽咽着,“我就想看看叶子哥好不好,惹啥祸啦?”
赵刚无从解释,只得求助似的看向林枫。
林枫安抚的拍拍赵刚后背,让他别急。
林枫问陈圆:“小叶搬家时一句话也没给我们留,甚至到现在也不跟我们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他心狠!你们都一样,心狠!”陈圆的眼泪啪嗒落下,砸在手背上。
“不是的。我,刚子,小冬,我们都想小叶,也担心他,可是不能去见他,如果在马路上遇见,也许也要装作不认识。”
林枫说着,心里也酸了,他咬咬嘴唇,继续道:“小叶怕连累我们,他知道他走的路危险,所以提前割断了从前的关系。”
“为啥呀,我又不给他添乱,看看也不行啊,说话又怎么了?”陈圆还是想不开。
“那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说的那些看小叶不顺眼的人抓了你去威胁他,小叶要怎么办?”
陈圆愣一愣,嘟哝一句:“我才没那么笨,哪儿会那么容易就被人抓住。”
林枫看赵刚一眼,又说:“我虽然和小叶接触的时间不长,也知道他看重你们这些兄弟。你们要是因为他出了什么事,他真的会跟人拼命。我,我羡慕他,活得潇洒,也坦荡磊落。小叶他,真的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陈圆是聪明人,心也热。聪明人一点就灵,他一听林枫的话就明白林枫说的对。叶思晨是不想让他们跟黑道扯上关系,哪怕只是多虑,他的叶子哥也想为他们这些兄弟免去不必要的伤害。
所以叶思晨才一个人走了,真的是斩断了一切,连个招呼都没打,好像过去的那些好都是假的一样,竟没有一点舍不得。
真是个狠心绝情的人,陈圆想。
叶思晨失踪后,赵刚四处找寻无果,曾去见过一回肖冬鸣。赵刚觉得他一定知道叶思晨的下落。
见到肖冬鸣后,赵刚就知道白来了,肖冬鸣像离了魂的鬼魅一样,整个人浑身上下都阴森森的,生人勿近。
肖冬鸣看见赵刚,连话都没有,只递过一瓶酒来,让赵刚陪他喝。
赵刚与肖冬鸣在仲夏的夜晚里席地而坐,肖冬鸣喝酒如喝水,一瓶烈酒转眼就喝干了。
他拿空酒瓶指着赵刚,问赵刚说:“你凭什么?我哪里不如你?”
赵刚顺下一口酒,挑眉看他,“要打?”
肖冬鸣呸了一声,骂道:“手下败将,打个屁!”
赵刚笑了声,“上次我是觉得心里有愧,所以让着你。我要还手,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
肖冬鸣不信。他踉跄着站起来,还没拉开架势,人就倒了,麻袋一样歪了下来。
赵刚架住他,掰开手拿下他手里的酒瓶,“别喝了。”
肖冬鸣倚着赵刚,勉强站直,他对赵刚说,“我说我爱他,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肖冬鸣痛苦地捂住脸,“他说:如果想要他的身体,随时都可以。可是心,他已经给了别人,给不了我了。”
“我不在乎,没有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跟在他身边。我爱他,你懂吗?”肖冬鸣嘶吼着,喊叫着。
“为什么不带着我走?为什么?”
看着铁骨铮铮的汉子流泪,实在不是件好受的事,可是肖冬鸣,他需要一场痛快淋漓的眼泪。
赵刚搂住肖冬鸣,说:“哭吧。”
肖冬鸣紧攥着赵刚的胳膊哭泣,哭到痛处就用牙咬住赵刚的手腕。他死命撕咬着,放开时赵刚手腕上已经没有好肉,边缘处甚至见了骨头。
赵刚太明白失去爱人的滋味,他手腕上的这点疼痛远远比不上肖冬鸣心里的,那是种撕裂心灵的疼痛,会疼得人裂成两半,一半沉入水中,一半投入烈火,让人久久受着煎熬。
要怎么走出去,谁也帮不了他,只有肖冬鸣自己才能解开这个迷局。
陈圆为自己的态度自责,他向赵刚陪不是,然后保证了他一定不会去找叶思晨。
兄弟之间哪有隔夜愁,赵刚也是怕他脑子一热就去找叶思晨,给叶思晨添乱不说,还会坏了他的事。
赵刚一直猜测叶思晨离开和他父亲有关,他想到上回陈圆和叶思晨被局子抓了,来保他们的人给过的那张名片。仔细想来,那张名片上清楚的写着,朱律师是在程氏律师事务所上班的,而他又口称是叶思晨的父亲派他来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恐怕也只有叶思晨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专心点
金莎莎是个典型的女汉子型的姑娘,她人缘极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事都喜欢找她商量。
金莎莎性格爽朗,又是热心肠,做起知心姐姐来,得心应手。
“莎莎,你就答应吧,赵刚这种类型的男人,你不是最喜欢了?”魏青书趴在金莎莎书桌边,双手扒着桌沿,下巴抵在手掌上,睁着一双大眼,无辜可怜的看着她。
魏青书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特别深,眼睫长而卷翘,双目眨动的时候,好像挥着两把小扇子。
金莎莎看着,当时就萌了,好可爱,真想摸一把。
“咳!”
金莎莎咳嗽一声,勉强维持着冷脸,她仰起头问:“我凭什么要去和赵刚拉关系?又不是我求他!”
魏青书蹲着,转转身子,扭扭腰,说:“去嘛!我和你什么交情,我都求你了,你忍心拒绝我?”
金莎莎还真不忍心,她喜欢魏青书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上幼儿园时,她替魏青书赶走了欺负他的恶婆娘,小魏童鞋拉着她,软糯的叫姐姐开始,她就喜欢他了。
只可恨两个人同学、同班了这么久,这个魏青书愣是不开窍,没发现她的心意就算了,还一有机会就把她和别人往一块儿捏,好像生怕她嫁不出去一样。
怎么可能。金莎莎一甩披在肩上的长发,高傲地想:追我的人不要太多好吧,我会嫁不掉?
抚摸着手里的玫瑰花,金莎莎笑了,抬手指指魏青书,说:“过来。”
“唉。”
魏青书乐颠颠凑过去,眉眼挤在一块儿,“你答应啦?”
“嗯,答应了。不过你得为我做件事。”
“什么事啊?”
魏青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金莎莎脸上诡异的笑容吓得倒退几步。
“你,你又要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当然是疼!你!啦!”
“不,不用。救,救命啊!!”
金莎莎搓搓手掌,带着吃大餐的雀跃心情,一步一步地靠近魏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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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压住自己的手,向陈圆道歉,“是我不好。圆子,你认识我的时间不短了,我对兄弟的事上什么时候怂过?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别去,真的,给小叶惹祸。”
“为啥?”陈圆哽咽着,“我就想看看叶子哥好不好,惹啥祸啦?”
赵刚无从解释,只得求助似的看向林枫。
林枫安抚的拍拍赵刚后背,让他别急。
林枫问陈圆:“小叶搬家时一句话也没给我们留,甚至到现在也不跟我们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他心狠!你们都一样,心狠!”陈圆的眼泪啪嗒落下,砸在手背上。
“不是的。我,刚子,小冬,我们都想小叶,也担心他,可是不能去见他,如果在马路上遇见,也许也要装作不认识。”
林枫说着,心里也酸了,他咬咬嘴唇,继续道:“小叶怕连累我们,他知道他走的路危险,所以提前割断了从前的关系。”
“为啥呀,我又不给他添乱,看看也不行啊,说话又怎么了?”陈圆还是想不开。
“那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说的那些看小叶不顺眼的人抓了你去威胁他,小叶要怎么办?”
陈圆愣一愣,嘟哝一句:“我才没那么笨,哪儿会那么容易就被人抓住。”
林枫看赵刚一眼,又说:“我虽然和小叶接触的时间不长,也知道他看重你们这些兄弟。你们要是因为他出了什么事,他真的会跟人拼命。我,我羡慕他,活得潇洒,也坦荡磊落。小叶他,真的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陈圆是聪明人,心也热。聪明人一点就灵,他一听林枫的话就明白林枫说的对。叶思晨是不想让他们跟黑道扯上关系,哪怕只是多虑,他的叶子哥也想为他们这些兄弟免去不必要的伤害。
所以叶思晨才一个人走了,真的是斩断了一切,连个招呼都没打,好像过去的那些好都是假的一样,竟没有一点舍不得。
真是个狠心绝情的人,陈圆想。
叶思晨失踪后,赵刚四处找寻无果,曾去见过一回肖冬鸣。赵刚觉得他一定知道叶思晨的下落。
见到肖冬鸣后,赵刚就知道白来了,肖冬鸣像离了魂的鬼魅一样,整个人浑身上下都阴森森的,生人勿近。
肖冬鸣看见赵刚,连话都没有,只递过一瓶酒来,让赵刚陪他喝。
赵刚与肖冬鸣在仲夏的夜晚里席地而坐,肖冬鸣喝酒如喝水,一瓶烈酒转眼就喝干了。
他拿空酒瓶指着赵刚,问赵刚说:“你凭什么?我哪里不如你?”
赵刚顺下一口酒,挑眉看他,“要打?”
肖冬鸣呸了一声,骂道:“手下败将,打个屁!”
赵刚笑了声,“上次我是觉得心里有愧,所以让着你。我要还手,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
肖冬鸣不信。他踉跄着站起来,还没拉开架势,人就倒了,麻袋一样歪了下来。
赵刚架住他,掰开手拿下他手里的酒瓶,“别喝了。”
肖冬鸣倚着赵刚,勉强站直,他对赵刚说,“我说我爱他,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肖冬鸣痛苦地捂住脸,“他说:如果想要他的身体,随时都可以。可是心,他已经给了别人,给不了我了。”
“我不在乎,没有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跟在他身边。我爱他,你懂吗?”肖冬鸣嘶吼着,喊叫着。
“为什么不带着我走?为什么?”
看着铁骨铮铮的汉子流泪,实在不是件好受的事,可是肖冬鸣,他需要一场痛快淋漓的眼泪。
赵刚搂住肖冬鸣,说:“哭吧。”
肖冬鸣紧攥着赵刚的胳膊哭泣,哭到痛处就用牙咬住赵刚的手腕。他死命撕咬着,放开时赵刚手腕上已经没有好肉,边缘处甚至见了骨头。
赵刚太明白失去爱人的滋味,他手腕上的这点疼痛远远比不上肖冬鸣心里的,那是种撕裂心灵的疼痛,会疼得人裂成两半,一半沉入水中,一半投入烈火,让人久久受着煎熬。
要怎么走出去,谁也帮不了他,只有肖冬鸣自己才能解开这个迷局。
陈圆为自己的态度自责,他向赵刚陪不是,然后保证了他一定不会去找叶思晨。
兄弟之间哪有隔夜愁,赵刚也是怕他脑子一热就去找叶思晨,给叶思晨添乱不说,还会坏了他的事。
赵刚一直猜测叶思晨离开和他父亲有关,他想到上回陈圆和叶思晨被局子抓了,来保他们的人给过的那张名片。仔细想来,那张名片上清楚的写着,朱律师是在程氏律师事务所上班的,而他又口称是叶思晨的父亲派他来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恐怕也只有叶思晨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专心点
金莎莎是个典型的女汉子型的姑娘,她人缘极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事都喜欢找她商量。
金莎莎性格爽朗,又是热心肠,做起知心姐姐来,得心应手。
“莎莎,你就答应吧,赵刚这种类型的男人,你不是最喜欢了?”魏青书趴在金莎莎书桌边,双手扒着桌沿,下巴抵在手掌上,睁着一双大眼,无辜可怜的看着她。
魏青书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特别深,眼睫长而卷翘,双目眨动的时候,好像挥着两把小扇子。
金莎莎看着,当时就萌了,好可爱,真想摸一把。
“咳!”
金莎莎咳嗽一声,勉强维持着冷脸,她仰起头问:“我凭什么要去和赵刚拉关系?又不是我求他!”
魏青书蹲着,转转身子,扭扭腰,说:“去嘛!我和你什么交情,我都求你了,你忍心拒绝我?”
金莎莎还真不忍心,她喜欢魏青书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上幼儿园时,她替魏青书赶走了欺负他的恶婆娘,小魏童鞋拉着她,软糯的叫姐姐开始,她就喜欢他了。
只可恨两个人同学、同班了这么久,这个魏青书愣是不开窍,没发现她的心意就算了,还一有机会就把她和别人往一块儿捏,好像生怕她嫁不出去一样。
怎么可能。金莎莎一甩披在肩上的长发,高傲地想:追我的人不要太多好吧,我会嫁不掉?
抚摸着手里的玫瑰花,金莎莎笑了,抬手指指魏青书,说:“过来。”
“唉。”
魏青书乐颠颠凑过去,眉眼挤在一块儿,“你答应啦?”
“嗯,答应了。不过你得为我做件事。”
“什么事啊?”
魏青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金莎莎脸上诡异的笑容吓得倒退几步。
“你,你又要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当然是疼!你!啦!”
“不,不用。救,救命啊!!”
金莎莎搓搓手掌,带着吃大餐的雀跃心情,一步一步地靠近魏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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